外商投资企业FDI设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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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后续是否有对外贸易需求,要求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天内办 理外汇登记
资本金账户开立当日能收款,不能付,一般三个工作日能收付, 可开立多个、可异地开户
结汇: ①支付结汇制 A.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B.前一笔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 C. 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仅限于资本金账户结汇)。 ②意愿结汇制 A.《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B.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仅限于资本金账户结汇)
三证合一后,只需至税务机关核定税种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副本)之日起30日内 2、(一)中央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单独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 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地方企、事业 单位共同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金融 机构,向财政部派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办理财政登记。 (二)地方企、事业单位单独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 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厅(局)确定的主管财政机关办理财政登记。 3、作为企业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申请办理验资、查帐,开 展财务会计活动,接受财政检查、监督的基本依据
商务局
五个工作日
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商务局批准后一 个月内领取,过 期商务局批文失 效
税种核定
税务机关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
财政登记
即时 即时
外汇登记证
外汇管理局
即时
资本金账户、一般外汇结算账户、 人民币结算账户
银行
即时
资本金入账 出资入账登记表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银行 银行
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ⅹ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 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 出; ⅹ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 除银行保本型产品之外的其他投资 理财; ⅹ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 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 外; ⅹ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 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使用: ①划转:A.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B.交易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 料。 ②付汇: A.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 B.交易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C.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 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报送上年 度相关财务数据(含存量权益数据)。未按要求完成存量权益登 记,可能导致境内主体被外汇局管控。自行网上办理、委托会计 师事务所、委托银行
银行
备注
准备3个备选名字
1)网上申请:bsjd.zjzwfw.gov.cn 2)现场窗口: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 穿路1901号)一楼商贸服务区B1027-B103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总投资(包括增资)10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 资企业和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 变更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副省级城市(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 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级经开区负 1、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 如下规定: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 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 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 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 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 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 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 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 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工商注册的通知书
财政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等文件或者其复制件
外汇业务登记
1、外汇登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账户开立
资本金入账 出资入账登记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 备案类企业提交加盖商务部门公章的《外商投资企 业的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的《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信息公示》以及自行打印并 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 》;审批类企业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提交 包括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全部登记事项在内的加盖工商 部门印章的企业基本信息单(无需商务部门批准或备 案文件)。在2016年10月8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 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和批准证书。 4.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5. 工商部门企业基本信息单(仅限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提供)。 外国投资者以其境内合法所得在境内并购设立外商投 资企业,应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表》(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 1.《业务登记凭证》 2.前期费用/资本金流入控制信息表 1.《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 2.新设登记业务登记凭证。
资本金使用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银行办理出资入账登记,所 需资料 1.《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 2.《业务登记凭证》
存量权益登记
办理结果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部门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时长 五个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作日
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步骤
所需资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 批
资料清单一
领取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1、工商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新办国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照 片1寸两张、及个人简历 4、经营场所证明(需要物业公司在企业设立申请书第 10页盖章,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物业公司公 章,写字楼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写字楼产权人公章, 写字楼与物业公司的委托租赁证明) 5、企业章程 6、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7、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身份证明、监事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 8、《指定(委托)书》; 9、《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资本金账户开立当日能收款,不能付,一般三个工作日能收付, 可开立多个、可异地开户
结汇: ①支付结汇制 A.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B.前一笔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 C. 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仅限于资本金账户结汇)。 ②意愿结汇制 A.《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B.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仅限于资本金账户结汇)
三证合一后,只需至税务机关核定税种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副本)之日起30日内 2、(一)中央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单独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 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地方企、事业 单位共同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外资金融 机构,向财政部派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办理财政登记。 (二)地方企、事业单位单独与外商举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 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厅(局)确定的主管财政机关办理财政登记。 3、作为企业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申请办理验资、查帐,开 展财务会计活动,接受财政检查、监督的基本依据
商务局
五个工作日
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商务局批准后一 个月内领取,过 期商务局批文失 效
税种核定
税务机关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
财政登记
即时 即时
外汇登记证
外汇管理局
即时
资本金账户、一般外汇结算账户、 人民币结算账户
银行
即时
资本金入账 出资入账登记表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银行 银行
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ⅹ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 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 出; ⅹ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 除银行保本型产品之外的其他投资 理财; ⅹ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 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 外; ⅹ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 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使用: ①划转:A.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B.交易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 料。 ②付汇: A.货币出资入账登记表。 B.交易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C.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 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报送上年 度相关财务数据(含存量权益数据)。未按要求完成存量权益登 记,可能导致境内主体被外汇局管控。自行网上办理、委托会计 师事务所、委托银行
银行
备注
准备3个备选名字
1)网上申请:bsjd.zjzwfw.gov.cn 2)现场窗口: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 穿路1901号)一楼商贸服务区B1027-B103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总投资(包括增资)10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 资企业和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 变更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副省级城市(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 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级经开区负 1、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 如下规定: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 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 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 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 于二百一十万美元。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 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 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 得低于五百万美元。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其注 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三千六百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千二百万美元
工商注册的通知书
财政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等文件或者其复制件
外汇业务登记
1、外汇登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账户开立
资本金入账 出资入账登记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 备案类企业提交加盖商务部门公章的《外商投资企 业的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的《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信息公示》以及自行打印并 加盖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备案申报表 》;审批类企业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提交 包括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全部登记事项在内的加盖工商 部门印章的企业基本信息单(无需商务部门批准或备 案文件)。在2016年10月8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 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和批准证书。 4.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5. 工商部门企业基本信息单(仅限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提供)。 外国投资者以其境内合法所得在境内并购设立外商投 资企业,应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表》(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 1.《业务登记凭证》 2.前期费用/资本金流入控制信息表 1.《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 2.新设登记业务登记凭证。
资本金使用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银行办理出资入账登记,所 需资料 1.《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 2.《业务登记凭证》
存量权益登记
办理结果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部门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时长 五个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作日
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步骤
所需资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 批
资料清单一
领取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1、工商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新办国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照 片1寸两张、及个人简历 4、经营场所证明(需要物业公司在企业设立申请书第 10页盖章,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物业公司公 章,写字楼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写字楼产权人公章, 写字楼与物业公司的委托租赁证明) 5、企业章程 6、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7、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身份证明、监事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 8、《指定(委托)书》; 9、《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