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应该怎么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1号)的定义,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从该定义可以看出,湿地公园具有多重功能。然而,不同的湿地公园,根据不同的实际和区域需求,在其多重功能中又有主导功能来指导湿地公园的发展方向。根据目前已建的湿地公园现状,本文把湿地公园归类为生态保护、合理利用和科普宣教3 种主导功能。
生态保护功能是湿地公园的基本功能。通过湿地公园的建设,消除湿地所受胁迫因子,减缓湿地退化趋势,对现有湿地生态系统进行较好的保护,并保护众多动植物的良好生境,保护物种基因库,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的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保护侧重对象又可细分为特定的湿地类型和生态系统、动植物栖息地和生境、水源地和水资源、文化资源等。主要做到:保护对象要明确、保护方法要科学、保护过程要长期、注重生态过程的保护、注重湿地文化的保护。代表例子:(1)水源地保护:江西东江源、陕西汉水源;(2)文化资源保护:湖南汨罗江(届原文化);(3)红树林湿地保护:广东九龙山红树林、海南新盈红树林;(4)岩溶湖泊湿地保护:广东星湖;(5)高山沼泽湿地保护:湖北大九湖;(6)水禽栖息地保护:江西药湖;(7)大型通江湖泊保护:江西东番阳湖;(8)高原湖泊保护;西藏多庆错。
合理利用功能是保障湿地公园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根据湿地公园实际,结合市场需求和生态承载力,开展包括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生态观光、度假休闲、康体保健、文化体验为主导的湿地资源合理利用项目,一方面可增加地方收入,提高周边社区群众收入,增加湿地保护的经费来源;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利用,可转变社区群众的思想观念,提高其湿地保护意识,促使群众自发地进行湿地保护。首先,利用方式要适当、强度要适度,其次,利用要体现可持续性,生态旅游不是利用的全部,最后,要划分不同利用强度的区域,要进行适时的监测。代表例:(1)城市湿地利用:浙江西溪;(2)生态湿地农业:江苏溙湖;(3)城郊休闲度假:湖南千龙湖;(4)绿色生态养殖:湖南东江湖;(5)沼泽生态旅游:黑龙江新青;(6)城市湖泊休闲。
科普宣教功能是湿地公园的主要目标。在利用湿地公园内良好的生态系统、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生态文化和历史文化的基础上,通过湿地博物馆、湿地宣教中心、湿地文化长廊和宣教长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室内和室外相结合的方式向大众传播湿地知识、灌输湿地保护意识,让公众通过在湿地公园中亲身体验和感受湿地,提高湿地保护和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形式多样,内容科学,手段先进,设施要体现近自然,体现“三全”的要求——“全公园宣教、保护管理全过程宣教、全员工宣教”。典型:(1)湿地综合科普宣教:浙江西溪;(2)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山东滨湖(荷花种质资源);(3)运河文化展示:山东台儿庄运河;(4)特定民俗文化展示:江西傩湖(傩文化);(5)生态净化功能展示:重庆彩云湖、辽宁莲花湖;(6)梯田文化宣传:云南哈尼梯田;(7)防洪、发电功能:湖南雪峰湖。
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相关要求
基本条件:①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湿地生态特征显著;②以湿地景观为主体,融合湿地景观和人文景观并
具有生态、科学、教育、其他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价值;③能够在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④适宜的规划面积应能保持湿地生态完整性和其周围风貌。
管理条件:①区域内无土地权属争议,湿地公园经营机构具有土地使用经营权(包括承包、委托经营管理协议);②湿地生态用水权益基本保障;③建设投资主体确定,运行维护投入制度健全;④湿地公园经营机构明确;⑤具备开展湿地保护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⑥相关利益主体无争议。
建设程序:
湿地公园申报按国家林业局2005年下发的《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1号)中的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和审批程序。试点建设:目前,我国对国家湿地公园采取试点建设模式。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 年。试点验收: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编制科学的湿地公园规划、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
1)规划编制单位: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照有关规定编制。湿地公园的撤销、范围的变更,须经国家林业局审批。同时,湿地公园规划单位与人员要有较完善的湿地知识,还要有一定的生态、地理、水文、规划学和经济学等知识。
2)规划内容:湿地公园规划的内容要具体、深度要有可操作性。主要包括:①规划内容既要包括以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为主的保护与修复内容;还要包括科普宣教、科研监测等项目;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对湿地公园的利用方式、产品配置、对外宣传等做出详细安排;②湿地公园的规划内容应建立在湿地公园实际和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规划的项目在科学的基础上要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规划的协调:湿地公园规划要处理好长期保护、与相关规划协调、与农民、地方社会经济和城乡发展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遵循现有的相关规划,尤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等,使湿地公园统筹到地方社会经济和城乡发展规划的统一框架下;另一方面,湿地公园规划还得从自身专业出发,要充分考虑到与社区的协调发展,带动社区共同发展。
4)保障:主要包括完善的法规政策保障、完整的组织机构保障、多渠道的资金保障、规范的工程管理保障、坚实的科学技术保障、健全的人才队伍保障、及时跟进的宣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