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和文件清单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有哪些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的⼤门向国际打开,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有哪些呢?今天,店铺⼩编就为⼤家整理了关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的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接下来就让我们⼀起来看看吧。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有哪些⼀、并购双⽅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尽职调查1、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境内公司股东初步谈判,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若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拟定双⽅合作步骤、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
2、签订保密协议,外⽅聘请境内律师代表外⽅对境内公司的历史沿⾰、重⼤资产、股东情况、债权债务、或有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尽职调查;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内公司进⾏审计。
3、尽职调查结束后,针对事实情况律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相关法律风险;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提⽰相关财务风险。
4、综合评估风险,决定进⾏并购的,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
⼆、并购双⽅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本1、针对收购特点和关注问题,由律师草拟并购合同草案,提供给境内公司股东充分讨论,对每轮谈判所产⽣的合同进⾏修改完善。
2、结合谈判过程,最终确定外资并购合同。
三、完成外资并购审批1、审批机关的确定按照《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管理⼯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11】72号)征求境内公司外资管理部门意见后确定具体审批机关。
2、应报送的资料以股权并购为例,外资并购应向审批部门提交下列⽂件:(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会决议;(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5)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6)投资者的⾝份证明⽂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件;(7)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和⾝份证明的公证、认证⽂件;(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9)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10)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安置计划;(11)被并购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达成的协议(没有的,不需要提供);(12)并购涉及市场份额的说明;(13)境外投资者与所并购境内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14)并购事项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许可的⽂件;(15)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有国资管理部门的意见;(16)被并购境内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17)法律⽂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8)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份证明和简历;(19)股东会成员名单、委派书、⾝份证明和简历(不设股东会或⾮⾃然⼈股东的不需提供);(20)被并购境内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21)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2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件。
外资收购国内企业一般程序和步骤
外资收购国内企业一般程序和步骤根据中国现行外资收购的法律法规及我们从事外资收购业务的实践,外国企业收购中国国内企业的一般程序和步骤如下:判断确定收购价格,签订收购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合同签订收购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修改原目标公司章程准备审批文件,向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律师对目标公司作尽职调查:律师出具收购法律意见书,设计收购方案;对目标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外资收购业务中律师的工作外资收购业务中律师的工作主要如下:(一)、律师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内容包括:1、审查目标公司(被收购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1)设立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同(包括股东协议);(2)公司章程;(3)设立公司的有关批准文件(税务证书、环保证书等);(4)公司营业执照(最新的年检文件);(5)公司成立以来的董事会决议及董事会记录、股东大会决议;(6)公司房屋、土地的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7)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的证书;(8)公司名下的汽车行驶证;(9)各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变更的文件)。
2、审核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1)设立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验资报告);(2)公司设立至今有无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的行为;(3)目前税收待遇(税率、有关税局的批文);(4)公司及子公司设立后,享受各项税收优惠的情况(减免税、税前还贷、税款返回);(5)公司负债情况(贷款总额、已偿还数额、尚未到期数额、到期日);(6)公司设立后的纳税情况;(7)有无发行债券、到期日。
3、审核目标公司的财产状况(1)公司现有建筑物、设备及土地的情况(使用期限、权属)及向国土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凭据;(2)公司有无租用或出租建筑物、设备情况;(3)有无违章建筑;(4)公司资产有无抵押、质押的情况;(5)公司有无对外保证;(6)公司有无在建工程。
外资并购程序与步骤
外资并购程序与步骤
外资并购程序与步骤
依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规定》,外资并购⼀般按以下程序或步骤进⾏:
⼀、进⾏尽职调查:律师主要代理境外投资者对境内并购⽬标企业的主体资格、债权债务关系、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调查核查。
⼆、参与并购谈判:由于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的法律环境不熟悉,故律师参与谈判可以为境外投资者争取利益,防范风险。
三、起草并购协议:通过并购协议来落实股权过户、交割、企业职⼯安置、报批职责分⼯及付款进度等细节。
四、设计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和章程是合资企业运作的纲领性⽂件,在起草和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各⽅股东的权利、利益和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的科学性、运作效率等多⽅⾯的因素。
五、⽂件准备及报批:尽管我国政府⼀直在精简办事程序,但⽬前需要准备的⽂件还是⾼达⼗⼏项。
六、⼯商税务变更登记。
附:股权并购审批⽂件清单
1、申请书
2、股东决议
3、合同
4、章程
5、股权转让协议
6、资产评估报告
7、投资者⾝份证明⽂件
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9、被并购境内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0、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1、职⼯安置计划
1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市场竞争情况说明。
外商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流程
《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二、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审批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外汇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属于应由商务部审批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省级审批机关应将申请文件转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依法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1)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1、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境内公司股东初步谈判,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若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拟定双方合作步骤、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
2、签订保密协议,外方聘请境内律师代表外方对境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情况、债权债务、或有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内公司进行审计。
3、尽职调查结束后,针对事实情况律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财务风险。
4、综合评估风险,决定进行并购的,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
(2)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本1、针对收购特点和关注问题,由律师草拟并购合同草案,提供给境内公司股东充分讨论,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完善。
境外机构并购境内股权的流程
境外机构并购境内股权的流程并购境内股权是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行为涉及到多个环节和程序,包括前期的市场调研、目标公司的选择、谈判过程、并购方案的设计、尽职调查以及并购后的整合等。
本文将详细解析境外机构并购境内股权的具体流程。
一、前期市场调研在决定是否进行并购之前,境外机构需要对中国的市场环境、行业趋势、政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
这一步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帮助境外机构了解中国市场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决策提供依据。
二、目标公司选择在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后,境外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并购目标。
这个阶段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包括目标公司的业务范围、市场份额、财务状况、人力资源等。
三、谈判过程选定了目标公司后,境外机构需要与对方进行接触并展开谈判。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会就并购的价格、支付方式、股权比例、管理层安排等问题进行商讨。
谈判的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需要双方有足够的耐心和灵活性。
四、并购方案设计在谈判的过程中,境外机构需要设计出一套合理的并购方案。
这个方案不仅要满足自身的需求,也要考虑到对方的接受程度。
一个好的并购方案应该能够平衡各方的利益,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冲突。
五、尽职调查在确定了并购方案后,境外机构需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这包括对目标公司的法律、财务、商业、技术等方面的审查,以确保并购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六、并购后的整合完成了并购交易后,境外机构需要对目标公司进行整合。
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到组织架构的调整、人员的调动、业务的重组等。
有效的整合可以提高并购的效果,实现1+1>2的效果。
总的来说,境外机构并购境内股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涉及到多个环节和步骤。
只有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才能保证并购的成功。
同时,由于中国市场的特殊性,境外机构在进行并购时还需要特别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策略。
外资收购国内公司流程
外资收购国内公司流程外资收购国内公司,这事儿听起来就有点复杂呢。
一、前期准备阶段。
外资企业得先确定自己想要收购的国内公司呀。
这就像找对象一样,得有个目标才行。
它得做很多调查,像这个国内公司的经营状况啦,财务状况啦,市场前景啥的。
比如说,这个国内公司是不是一直在赚钱呀,有没有什么债务问题呢,在市场上的口碑好不好呢。
这就好比你要跟一个人结婚,肯定得先了解清楚这个人的各种情况嘛。
然后呢,外资企业自己内部也要做很多准备工作。
得制定一个收购计划,这个计划里要包括收购的目的、收购的价格范围、收购之后打算怎么经营等等。
这就像是自己心里得有个小算盘,知道自己到底想干啥。
二、商务谈判阶段。
双方坐到谈判桌上的时候,那可就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外资企业会和国内公司谈收购的价格、股权结构、公司的管理安排等等。
这个过程中,双方都得互相试探,就像两个人在菜市场买菜讨价还价一样。
外资企业想以比较低的价格拿下,国内公司肯定也想卖个好价钱,还得为自己的员工、自己的品牌考虑。
比如说,国内公司可能会说,我们这个品牌在国内有很大的市场份额呢,你可不能小瞧,价格得高点。
外资企业就可能会说,你们虽然有市场份额,但是设备有点旧啦,技术还得更新,价格不能太高。
这一来一往的,可有意思啦。
三、尽职调查阶段。
这时候,外资企业就像一个特别仔细的侦探。
它会对国内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包括法律方面的,看看这个公司有没有什么法律纠纷呀,合同有没有漏洞之类的。
还有财务方面的,查一查财务报表是不是真实的,有没有隐藏的债务或者风险。
这个过程就像是给国内公司做一个全身检查,一点小毛病都不能放过。
要是发现了什么大问题,外资企业可能就会重新考虑收购的事儿了,就像你发现你想买的东西有很大的瑕疵,你可能就不想买了。
四、行政审批阶段。
因为是外资收购国内公司,这就得经过咱们国家的相关部门审批呢。
这个审批可严格啦,要提交好多材料,像收购方案呀,双方的企业资料呀等等。
相关部门得看看这个收购会不会对咱们国家的经济安全有影响,会不会违反什么政策法规。
外资独资企业收购内资民企流程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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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的备案和登记程序是什么?
外资并购的备案和登记程序是什么?
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备案:
A、外商投资企业并购申请表;
B、投资者证明:
(1)境外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登记证、股东和董事构成及法定代表人支持材料;
(2)提交自然人投资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C、新的公司章程(原件);
D、新公司董事会任命书(原件);
E、新公司董事会名单及其签字备案(无董事会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原件);
F、新公司董事会身份证(复印件);
G、股权并购协议(原件)(外国投资者签字,中国企业法人签字,公司盖章);
H、外国投资者购买股权或认购增资的协议;
一个。
被合并境内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J、被并购境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各方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K、被合并企业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50磅。
中国是国有的股份转让企业为集体企业的,必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企业为集体企业的,必须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函(原件);M、批准新公司名称工商登记(复印件);
N、被合并公司的职工安置计划;
O、公司场地证明(租赁合同和房地产证明复印件)。
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操作
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操作首先,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操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外资企业需要对目标国有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评估。
其次,双方进行谈判和协商,确定收购价值和交易条件。
然后,外资企业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批。
最后,进行正式的交易,包括出售股权、转让资产等。
当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时,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
首先,对国有企业管理和运营模式的改变。
外资企业通常会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
其次,对员工的影响。
由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文化差异,可能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
此外,外资企业还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再次,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外资企业的进入可能会带来更激烈的竞争,对国内企业形成一定的竞争压力。
最后,对国家经济的影响。
外资企业的引入可以刺激经济增长,提升国家的产业竞争力。
然而,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首先,收购过程可能面临政治和法律上的阻力。
国有企业通常受到政府的保护和干预,政府可能担心国有企业的权益受损,从而对收购行为持保留态度。
其次,由于外资企业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情况不熟悉,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收购方的决策不准确。
再次,外资企业在进入新市场时可能面临一些文化和市场转化的挑战。
最后,外资企业可能面临财务风险,因为收购国有企业通常需要巨额资金。
在国家层面,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引导和规范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行为。
首先,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外资企业收购的程序和条件。
其次,加强监管和审查,确保外资企业的收购行为符合法律和规定。
再次,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国家的吸引力,以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来投资。
最后,鼓励并支持国有企业进行和创新,提高其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总之,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操作,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更加普遍。
这种操作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对目标企业的评估、谈判和交易,以及对员工、市场竞争和国家经济的影响。
外国投资者并购(入股)境内企业流程
外国投资者并购(入股)境内企业流程外国投资者并购(入股)境内企业流程区县商务委工作权限:1.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2.不涉及基建或房地产及外汇综合平衡的项目。
3.不涉及宏观调控、市场准入及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不涉及免税进口设备的项目。
4、被并购境内企业应为非外商投资企业;5、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的公司与被并购企业没有关联关系;6、并购相关企业不涉及限制类项目,不涉及重点行业、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不影响国家经济安全。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7.《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8.关于设立及变更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环境保护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的通知9.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07.10.31日)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1、报送文件目录;2、外方投资者与法律文件送达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参考文本>3、被并购境内企业申请书原件〈参考文本〉(被并购境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4、办理变更事项授权委托书<参考文本>(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5、并购当事人关于并购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书原件(相关当事人签字);6、被并购境内企业股东会决议原件;7、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原件(外资企业仅提供章程);(须股东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企业公章;如中方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7、购买股权或认购增资的协议书原件;8、境内合法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购企业出具的评估报告;9、被并购境内企业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10、外国投资者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合法开业证明,外国投资者权力机构推举合法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及合法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外方是个人投资,则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须经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机构)公证,除港澳台地区以外尚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流程是什么?
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流程是什么?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流程是:寻找并购标的,确立并购意向,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顾问,制定并购计划,境内企业聘请顾问对境外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双方签订协议,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上报商务部,境内公司报商务部审批。
▲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流程是什么1、寻找并购标的,确立并购意向,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顾问,制定并购计划,2、境内企业聘请顾问对境外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双方签订协议,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3、上报商务部,境内公司报商务部审批。
4、商务部审核、批准商务部30日内审核,符合者办法有加注“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6个月内有效”的批准证书。
5、登记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审核,分别颁发加注“自颁发日起8个月内有效”得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证。
6、外汇管理局申请,领取营业执照6个月内,境内公司向商务部、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登记手续。
7、商务部核准,商务部核准,颁发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并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8、机关登记,30日内,向登记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申请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
9、申请股权变更,向税务机关申请股权变更手续。
10、完成股权变更,境内、外公司6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完成股权并购。
▲外资并购股权应向审批部门提交的文件材料: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3、并购后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5、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6、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7、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9、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10、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是怎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世界全球化已成为一种经济趋势。
这就意味着我国投资者可以去国外并购企业,让中国的产品走向国际化的舞台,同样国外的企业也可以到我国来并购企业,下面小编将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也可供中国企业参考。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1)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1、外国投资者通过和境内公司股东初步谈判,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若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拟定双方合作步骤、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
2、签订保密协议,外方聘请境内律师代表外方对境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情况、债权债务、或有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内公司进行审计。
3、尽职调查结束后,针对事实情况律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法律风险;审计机构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提示相关财务风险。
4、综合评估风险,决定进行并购的,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
(2)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本1、针对收购特点和关注问题,由律师草拟并购合同草案,提供给境内公司股东充分讨论,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完善。
2、结合谈判过程,最终确定外资并购合同。
(3)完成外资并购审批1、审批机关的确定按照《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11】7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7号),征求境内公司外资管理部门意见后确定具体审批机关。
2、应报送的资料以股权并购为例,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的办事指南,外资并购应向审批部门提交下列文件:(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3)并购后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5)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6)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7)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9)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10)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11)被并购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的协议(没有的,不需要提供);(12)并购涉及市场份额的说明;(13)境外投资者和所并购境内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14)并购事项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许可的文件;(15)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有国资管理部门的意见;(16)被并购境内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1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8)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19)股东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不设股东会或非自然人股东的不需提供);(20)被并购境内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21)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2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发改委核准。
流程包括:报送机关、补充报告、评估论证、正式核准。
二、商务部批准。
申请流程包括:向省级商务部提出申请—向境外使领馆征求意见—报国家商务部—商务部核准。
商务部门通过核准后,向开展境外投资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企业境外机构证书》。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不能满足于该国的目标发展,目光都逐渐转变到国外。
我国有很多企业的发展前景并不是很好,就有境外的公司收购境内的公司。
但是▲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很多人企业了解的不多,为了让那些面临被收购的公司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的律师介绍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一、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1、根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9]1479号),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
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性报价及投标等具体活动。
信息报告确认制度是国内企业海外投资的一个重要程序,国家发改委可以借此程序大致了解和把握国内有多少投资主体参与境内收购和竞标。
发改委对信息报告的确认,对于投资主体将来顺利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有着重要影响,许多人形象地将国家发改委对信息报告的确认函称为“路条”。
2、发改委核准流程包括:报送机关、补充报告、评估论证、正式核准。
需国家发改委批准的:(1)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及交通基础设施类境外投资项目;(2) 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二、商务部批准分为前期报告和境外投资证书核准1、为及时了解企业的境外并购情况,为企业提供境外并购及时有效地政府服务,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5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商合法[2005]131号),规定了境外并购的前期报告制度。
企业在确定境外并购意向后,须及时向商务部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地方省级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其他企业向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操作指南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操作指南根据2006年《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称《规定》)第二条,所谓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股权并购的对象,按是否上市,可以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按所有者的性质,可以分为国有企业(国有产权)和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产权)。
并购国有企业或国有股权以及并购境内上市公司,与并购非上市且非国有的一般境内企业操作起来有所区别。
一、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一般境内企业的程序(一)初步调查外国投资者在有了明确的并购对象后,首先要对并购对象进行初步调查,以排除有关产业政策上的障碍和垄断方面的限制。
第一,调查产业政策。
外国投资者在进行并购活动前,首先应考虑该并购是否符合中国的产业政策。
有些并购项目是受限制的,如并购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如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或者企业被并购后,仍应由中方在企业中占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以及禁止外国投资者并购的企业(如邮政公司经营)[①]。
第二,调查对产业垄断的限制。
《规定》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反垄断审查,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境内企业时,如涉及产业垄断问题时,应报经商务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查。
外国投资者有了明确的并购对象后,必须首先确认是否存在遭到反垄断审查的可能,以及能否根据审查豁免的情形[②]。
(二)接触洽谈,签署并购意向书在排除股权收购的有关产业政策的障碍之后,外国投资方和并购对象之间即可进行接触洽谈,签署股权并购意向书。
意向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确定双方就并购进行合作;并购的形式,对价的支付形式;确定详细调查的范围、日程和顺序;约定由并购对象提供详细调查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股权价值的评估,包括评估机构的确定,评估的日程等;其他中介机构的确定;意向书的有效期;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调,包括协助义务、保密事项等;其他条款,诸如约定在一定期间不与其他企业进行并购洽谈,确定该意向书无法律上的约束力,约定双方应为签订最后的正式并购合同而努力,等等。
外资收购国内公司流程
外资收购国内公司流程外资收购国内公司呀,这事儿可有点复杂,但也挺有趣的呢。
一、前期准备阶段。
外资企业得先好好了解目标国内公司。
这就像是找对象,得知道对方是个啥样的“人”。
要去调查这个国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啦,它的盈利能力咋样,有没有负债一大堆。
要是不小心收购了个一身债务的公司,那就像娶了个带着巨额欠款的老婆,可就麻烦大啦。
同时呢,还要看看它的市场地位。
是行业里的老大,还是个小喽啰呢?如果是老大,那收购过来可能就有很大的优势,要是个小喽啰,就得考虑能不能把它培养成厉害的角色啦。
外资企业自己这边呢,也得准备好钱。
这钱可不能是那种拆东墙补西墙弄来的,得是干干净净、稳稳当当的资金。
而且得估算好大概要花多少钱来收购,可不能到时候钱不够,那就尴尬得像去饭店吃饭结果钱没带够一样。
二、洽谈阶段。
这就像是两个人谈婚论嫁啦。
外资企业和国内公司的管理层得坐下来好好聊聊。
谈啥呢?谈收购的价格呀。
国内公司肯定想卖个好价钱,就像家里有个宝贝想卖个高价一样。
外资企业呢,就想少花点钱,这时候就得互相讨价还价啦。
除了价格,还得谈收购之后的一些安排。
比如说原来的员工怎么办?是都留下来呢,还是要裁掉一部分?这就像新组建一个家庭,得考虑原来家里的人怎么安置。
要是处理不好员工的事情,那员工心里肯定不开心,就像家里孩子觉得自己被亏待了一样。
还有公司的发展方向,收购之后是继续原来的业务呢,还是要转型?这也得好好商量。
要是外资企业想把一个原本做传统制造业的公司转型成高科技公司,那得看看国内公司有没有这个潜力,国内公司的管理层同不同意呢。
三、尽职调查阶段。
这个阶段就像是给国内公司做一个全身检查。
外资企业会请专业的机构来检查国内公司的各种情况。
从法律方面来看,这个公司有没有什么法律纠纷啊?要是有一堆官司缠身,那就像一个身上带着很多麻烦的人,得小心对待。
从业务方面呢,业务流程是不是合理呀?有没有一些隐藏的风险?就像检查一个人身体里有没有隐藏的疾病一样。
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操作
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操作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操作指南。
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步骤第一步:准备在进行收购之前,外资企业应充分了解国有企业的状况,并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此外,外资企业还需与相关机构协商明确收购意向,并达成一致。
第二步:法律审查外资企业需进行法律审查,以确保收购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该审查应包括对收购合同、股权转让手续、竞争法规定等的检查。
第三步:协商交涉外资企业应与国有企业进行协商,并达成收购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四步:申请批准外资企业需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收购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包括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核。
第五步:支付款项在收购交易完成后,外资企业应按照协议支付收购款项。
支付方式和时间应与协议一致,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事项法律风险外资企业在收购国有企业时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因此,在进行收购之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保密义务外资企业在收购过程中应遵守保密义务,确保不泄露涉及收购的信息和文件。
违反保密义务可能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
结论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操作步骤和法律程序。
准备、法律审查、协商交涉、申请批准和支付款项是整个收购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同时,外资企业应注意法律风险和保密义务。
对于不确定的情况,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以上是关于外资企业收购国有企业的操作的基本信息和指南,是否满足您的需求?。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和文件清单
尊敬的芶总:遵嘱呈上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总结的外资并购程序以及股权并购所需材料:第十四条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
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
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导致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变更或国有资产产权转移时,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一般程序1、向国资监管部门提出评估以及股权转让申请;2、对公司进行总体资产评估、审计;3、取得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和股权转让的首肯;4、挂牌,履行“招拍挂”程序或由省级国资部门出具免于挂牌的许可;5、由并购者将有关文件材料备齐后报当地商务审批机关初审;6、经当地审批机关初审后,报省级商务部门进行审批,并由省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
二、申请材料1、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2、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原件);3、被并购境内企业原章程(复印件);4、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原件);5、被并购境内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原件);6、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7、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原件)8、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名单及各股东方的董事委派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履历表(原件);9、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开业证明(原件);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正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原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影印件;10、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11、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原件);12、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原件);14、一年以上股东情况说明;(原件)15、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对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原件)应报送审批机关;(原件)16、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市场份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市场竞争或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等重要因素的,外国投资者应就所涉情形作出报告(原件);17、被并购境内公司或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原件)应一并报送。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1.股权并购(1)被并购境内企业关于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打印、境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2)被并购境内企业的权利机构关于被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决议:①被并购境内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供该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原件1份,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②被并购境内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供该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原件1份)。
*(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无需提交合同,但外商合资企业须提交合同副本原件1份);(4)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份)(5)投资者有效的身份证明,如下:①中方投资者:A.投资者为公司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中方投资者盖章);B. 投资者为自然人时,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外国投资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A.投资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B.投资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③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投资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1份,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转递):A.投资者为公司时,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B.投资者为自然人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6)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企业股东股权的协议,或认购境内企业增资的协议(原件1份;相关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股权购买协议需经中国境内公证机关公证,但经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确认的无需公证);(7)被并购境内企业最近财务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8)被并购境内企业对外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境内企业盖章),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9)被并购境内企业职工安置计划(原件1份,由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10)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被并购企业的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如果对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提交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原件1份,有关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当事人盖章);(11)外国投资者对并购行为是否存在造成境内市场过度集中,妨害境内正当竞争、损害境内消费者利益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盖章);(12)中国境内的合法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购境内企业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原件1份);(13)外国投资者和被并购境内企业的股东名录(原件各1份)及各股东的开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14)并购当事人对并购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原件1份,有关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当事人盖章;内容应包括:并购各方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说明、并购目的、评估结果是否符合市场公允价值等);(15)被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须提交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部门相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16)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17)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单(境内企业自行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基本信息”、“成员信息”、“股东信息”,加盖企业公章);*(18)《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19)被并购境内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20)并购后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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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芶总:
遵嘱呈上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总结的外资并购程序以及股权并购所需材料:
第十四条 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
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
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导致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变更或国有资产产权转移时,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1、 一般程序
1、 向国资监管部门提出评估以及股权转让申请;
2、 对公司进行总体资产评估、审计;
3、 取得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和股权转让
的首肯;
4、 挂牌,履行“招拍挂”程序或由省级国资部门出具免于挂
牌的许可;
5、 由并购者将有关文件材料备齐后报当地商务审批机关初
审;
6、 经当地审批机关初审后,报省级商务部门进行审批,并由
省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
2、 申请材料
1、 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原件);
2、 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
购的决议,或
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3、 被并购境内企业原章程(复印件);
4、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原件);
5、 被并购境内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6、 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 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
协议;(原件)
8、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名单及各股东方的董事
委派书(原
件)、身份证(复印件)、履历表(原件);
9、 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开业证明(原件);外国投
资者的主体资
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正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原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影印件;
10、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
11、 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原件);
12、 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
13、 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原件);
14、 一年以上股东情况说明;(原件)
15、 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对
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债权债
务的处置协议(原件)应报送审批机关;(原件)
16、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市场份额巨大,或者存在
其他严重影响市场竞争或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等重
要因素的,外国投资者应就所涉情形作出报告(原
件);
17、 被并购境内公司或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
围、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
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原件)应一并报送。
18、 组织机构代码证;
19、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20、 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3、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⑶《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8月8日);
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
⑸《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⑹《〈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1997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 1997年9月29日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
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外经贸法发[1995]第366号)。
(9)《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
说明:
1、被并购后的企业,应该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有关规定;
2、中方须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3、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
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应作为变更股权的作价依据;
4、如果有增资的,并有新建、扩建、改造内容的,还需要相应项目核准批文、核准报告及环保等部门意见。
需要原件材料,如果超过一页,文件签署人应在每一页上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