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古诗词第273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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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古诗词第273首

第273首[唐补124]

绝句四首(其三)

杜甫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写作背景]

囊中羞涩,杜甫暂时还不能回家。

从梓州到洛阳,绝非一朝一夕,费用不菲。唯一的稻草李刺史,也就是一般照顾,让他拿出这么多钱,除非公款垫付。

只能继续梓州。

还有一位重量级人物在蜀,有必要说。

就是房琯。房琯起初贬为邠州(今陕西郴县)刺史,到了760年8月,改为汉州刺史,这个汉州就是现在的四川广汉市,在成都的东北方位,相距大概80里。

注意杜甫的入蜀时间,是759年的腊月年底,至现在的763春,已经3年多。在这期间,不论困顿还是滋润,与房琯没有任何联系,至少从杜甫的诗文中,找不到蛛丝马迹。

这是怎么了?

以下乱猜:

资料中介绍杜甫与房琯,说他们是布衣之交。根据是杜甫刚结婚时,居住在洛阳东面的首阳山,当时房琯也正巧在此隐居。期间,杜甫曾登门拜访。

我不信。登门拜访就一定能成为朋友吗?朋友是需要事件的积累和时间的考验,岂能如此容易。

只能说,2人认识。

那么,肃宗打压房琯时,杜甫的力谏,该如何解释?

肯定不是出于私利,否则,他该倾向于皇帝。也不是出于私交,他们之间也没有私交,即使后来有,杜甫也没那么狭隘。我相信,他是仕途理念的驱使。

杜甫这种人,不懂站队,也不屑站队,见多识广的房琯,心知肚明。虽然在外人眼里,杜甫属他这派。

说到底,房琯的心里,感激不多。

也许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杜甫的职位太低,宰相房琯的心中,没他的位置。说狠点,在房琯面前,杜甫不够级别。

如此这般,杜甫应该有所感觉,所以,在蜀期间,没有上门打扰。

也许上门打扰了,房琯不买帐,杜甫土灰灰,没写诗,我们不知道。

总之,2人关系忒一般。

就在这年4月,房琯被诏进京,任职刑部尚书。杜甫到时,房琯已经上路,失之交臂,杜甫写了一首诗。

滑稽滴想,如果2人见面,如果房琯态度不亲,也许就不会有这首诗。

特意拜见房琯,也许是杜甫想入仕的一个信号。想想即使回到洛阳,没工作,还不是一样穷?再说,新君上位,充满期待,再加上“安史之乱”刚刚平息,百废待兴,杜甫的政治热情复燃。

回到梓州的时候,已是春末。

出事了。

“安史之乱”给大唐帝国造成重创,伤筯断骨。剩人之危者,蠢蠢欲动,吐蕃是其一。

小动作不断,到了这年10月,大军逼进长安。慌乱的代宗学他爷,逃之夭夭,跑到了陕州(今河南陕县),长安

的百姓再次遭劫。

代宗的执政水平,无疑给政治热情复燃的杜甫泼了冷水,黯然神伤。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

也有好事。

以前的李刺史,对杜甫也就是一般般,现在换了,换成了章彝(yí)。这个章彝,对杜甫非常热情,其程度,直逼严武。

杜甫开始有吃有喝。

按理说,杜甫该消停了吧?

不,杜甫很快又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梓州,举家阆(làng)州(今四川阆中市)。

他有路费吗?

有,章彝负责。

为什么选择阆州?想回家吗?

阆州在梓州的东北方位,靠近嘉陵江,他想出峡,但目标不是洛阳,而是湖北。

有了章彝的慷慨,梓州挺好的,为什么?

梓州不好。

冒着挨骂的风险,说说杜甫。

首先杜甫是好人,老实厚道,忧国忧民,一般人望其项背。但让此时的他,为国捐躯,打死他也不干。

10月,吐蕃占领长安,虽然12月,唐军收复,但杜甫不知道。而且此时吐蕃对蜀的骚扰未断,且越来越剧,任成都尹兼西川节度使的高适,有点顶不住,逐渐疲软。

此时的高适,年高难适,后人不客气地给此时的他,下了断语:内战内行,外战外行。

一旦成都失守,梓州必殃,还不如早做打算,走之大吉。

没有贬低杜甫的意思,仍然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但把他捧上天,那就是扯蛋。

到了阆州,已是763年腊月年底。

春节过后,杜甫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全家武装,一切准备就绪,但正要上船之际,老天又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一个消息,令他振奋不已。

严武回来了,代替高适,而高适被诏回长安,另任。

兴奋的杜甫难以自持,随即吟出一首诗,前2句:“殊方又喜故人来,重镇还须济世才。”

“在特殊的方位(指阆州),高兴地听到故人回来了,成都这样的重镇,必须济世之才。”

这2句,我们隐隐感觉到了对高适的不满。

天降大喜,杜甫携全家扭头便走,目标直奔成都。

他坚信严武的实力,成都将固若金汤。

故人重逢,友情依旧,严武问长问短,杜甫照单全收。

滋润丛生,浑身冒油,梅开二度的生活充满阳光。

写诗。

[本诗简析]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黄鹂:黄莺。白鹭:鹭鸶(??),一种鸟,腿长,羽毛白色。

寓情于景类的作品很多,如果这情是悲,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掌控,因为人们往往拥有丰富的同情。但如果想表达喜,则有难度。因为你喜欢的,别人未必,想引起强烈共鸣的,更是难。

表达喜,选择什么景物入诗,然后如何用字句表达,写过诗的人,深有体会。

鹂是黄色的,感觉温暖,它的鸣则让人欢快,选择柳,它是翠色的,充满了朝气。

鹭是白色的,联想到纯洁,天是青色的,顿感清爽。

以上所述,喜欢诗的人都能自读,不再啰嗦,说点别的。

我以为,这2句最出彩的地方,在于每句的前2字。如果省略它们,变成“黄鹂鸣翠柳,白鹭上青天。”就会显得呆板笼统,缺少生机。

数字的作用,就是给人的感觉更具体,活灵活现。尤其是一些特殊数字。

所有数字中,“两”或“2”与众不同,多了则显乱,少了则孤单,它往往给人一种归属感、依赖感,再往狠了说,就是一种温馨感和幸福感。反正我这样。

当我们读到“两个黄鹂”时,是否大脑中无意识地闪过“两个鸳鸯”,或者猛地以为这2个黄鹂是一对?

杜甫的这4个字,容易以起联想。

所以,“两个黄鹂”有着一种喜庆。

一群白鹭,眼前乱飞,你可能觉得烦,当它们排成一行,飞上天,离你远去的时候,就是一种美,它们不再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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