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结算及其利弊问题分析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分析与防范内容摘要:信用证结算是国际经贸活动中最为广泛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虽为广泛应用但并不意味着最安全。
本文首先分析了信用证结算给进出口双方带来的风险,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结算进口方出口方风险信用证结算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最广泛使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由于其属于银行信用,对双方来讲都具有安全保证作用,所以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
但实际上无论对出口商、还是对进口商来说,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出口方面临的风险进口方伪造信用证进口方窃取银行已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或与已倒闭或濒临破产银行的职员恶意串通开出信用证,或将过期失效的信用证恶意涂改等,引诱出口方发货,以骗取货物,使出口方货款两空,损失惨重。
进口方从一些资信不良的小银行开出信用证在外经贸实际业务中,不法进口方往往与一些信用较差的小银行勾结,故意开出内容叙述纷繁复杂、条款含糊不清的信用证,致使出口方收汇困难,或造成单据不符而被迫主动降价的结局。
进口方不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方的要求或指示开立的,信用证的条款应与合同条款一致。
但在实际业务中,进口方不依照合同开证,从而使合同的执行发生困难,或使出口方违反合同规定,遭致额外损失。
进口方开出有“陷阱”的信用证在实际业务中,常见的“陷阱”有:信用证中有出口方无法办到的要求。
按照信用证的特点,出口方必须提交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银行才保证付款。
但如果信用证上规定的某种单据是信用证受益人(出口方)无法出具的(比如买方领事签证);或是由开证申请人(进口方)或其指定的人出具的,而其又故意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该单据时,实际上信用证受益人就无法满足开证行的单据要求,银行就可以拒绝付款。
买方指定检验机构。
若信用证上明确规定由买方指定检验机构,则受益人很可能会受到该检验机构的限制,该检验机构有可能会对受益人进行为难挑剔,使受益人因此遭受任人摆布的危险。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信用证业务在促进国际贸易中起重大作用的同时,但是同样也会显现出一定的负面作用。
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信用证结算的风险是怎样的?信用证结算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可转让信用证与背对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信用证结算的风险1、买方面临的风险UCP600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使得信用证除了“银行第一性付款责任”外,具有另外两点特性,即“信用证的独立自足性”和“表面真实单据化业务”。
这就是说信用证一经开立便独立于基础合同之外,即使基础合同无效,也不影响信用证的支付,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不能援引信用证之外的原因拒付货款,即只要审单后“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就应无条件支付(包括承兑)货款。
正是信用证这两点特性给欺诈者留下了可乘之机。
卖方可能没有按照买方的要求完成合同,甚至根本就没有去履行合同,但只要能向银行提供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卖方就能获得银行的付款,而银行据此原则免责。
这样,买方很可能遭遇货、款两空的风险。
在实际业务买方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货物品质无保证由于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若卖方以次充好,以假冒真,或数量、质量均实质不符,只要卖方提供的单据表面符合信用证要求,照样可以得到货款。
(2)利用虚假单据,骗取货款即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根据信用证对结汇单据的要求伪造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去银行结汇,或者预借、倒签提单或是出具保函换取清洁提单,使其表面符合信用证要求骗取买方货款。
这是最常见、最容易得逞的信用证欺诈方式,因为依据UCP600的规定,受益人只要提交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全套单据,就可以从银行获得无条件的支付。
(3)来自银行方面的风险按UCP600第七条规定“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则开证行必须承付”。
开证行方面承担有审单的义务,但若开证行不认真审核议付行提交的单据,将导致来单的一些不符点未能被审出,进而损害到买方的利益。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缺点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优缺点
优点:(1)当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受益人(出口商)的收款有保障,特别是在出口商不很了解进口商时,在进口国有外汇管制时,信用证的优越性更为显著。
(2)信用证使双方的资金负担较平衡。
对于出口商来说,出运货物以后可以立即把单据卖给出口地银行以获得货款,还可以利用信用证做打包放款,因此,资金负担比货到付款和托收轻得多;对于进口商来说,开证时一般只需缴纳部分押金,获得单据时才支付全额,其资金负担也比预付货款轻得多。
缺点:(1)容易产生欺诈行为,由于信用证是具有自足性的文件,有关银行只处理单据的特点,如果受益人伪造相符单据或制作根本没有货物的假单,那么进口商就会成为受害人。
尽管从理论上讲进口商可以依买卖合同要求出口商赔偿,甚至诉诸法律,但跨国争端往往很难解决。
(2)信用证方式手续复杂,环节较多,不仅费时,而且费用也较高,审单等环节还需要较强的技术性,增加了业务的成本。
LC信用证付款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证的利与弊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
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
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如有市场利用损失)。
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合约要求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即可前往结汇。
L/C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B/L,要求B/L的内容和L/C的内容一致。
因此,卖家要严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L/C不一致的B/L就无法结汇了。
买卖合约和L/C不会规定不清洁的B/L也可以接受,因为什么是不清洁B/L 这个尺度很难定,若说全部烂掉是不清洁B/L,而只有一点很小损坏则在几百万美元的买卖里看起来算不了什么。
可毕竟也有批注,也是不清洁B/L,照常理这不应影响结汇,因为是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买家不应非难。
可是问题不在这里,事前双方同意的,也许可以修改L/C或者买家告诉银行说怎样不妥的文件L/C仍可以接受,并不影响拿钱。
可事前谁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损失,程度如何,作什么批注?况且,作为买家要买的只是一批好货,即要清洁B/L,而不是索赔。
不能有批注才会符合B/L上面印明的所谓:表面状况良好。
发货人只要拿到这样的B/L(也叫“清洁”提单),才能保证到银行结汇就一定能拿到钱。
所以说,L/C 给卖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卖家利用L/C基本上可以跟世界上的任何买家做生意。
他不管这个买家认识不认识,守不守信用,也不管这个买家所在的地方有无外汇管制及政治是否稳定,甚至不管这个买家是否会马上倒闭等。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由于各种经济交往而产生的以一定货币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一定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进行偿付和清偿的行为。
在国际结算的研究领域中,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工具、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单据、以及国际结算惯例。
其中,国际结算方式是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
所谓国际结算方式是指收付货币的手段和渠道,同时,国际结算条款也是进出口买卖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
二.国际结算的常见方式1. 汇款2. 托收3. 信用证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三.信用证的特点从定义可以看出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 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 就是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开证行支付方式是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就是说出口商在没有付款的时候,开证行要将款项先打给进口商。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信用证条款改变不一定合同就要有类似的改变。
3 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如果相符,久付款。
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只凭单据,不管货物.四.种类根据是否提供单据有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根据开证行的责任有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根据信用方法有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根据有关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有无保兑信用证和保兑信用证;根据付款情况有:即期信用证和延期信用证;根据使用目的有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旅行信用证;根据特殊性质有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国际贸易货款的基本程序利弊分析
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国际贸易货款的基本程序及利弊分析李悦悦英文学院07级09班[摘要]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的主要支付手段。
本文将从信用证结算基本知识入手,探讨信用证结算国际贸易货款的基本程序,分析在此过程中信用证结算的利与弊,总结运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时防范风险的措施,从而达到进一步学习和研究信用证方式结算国际贸易货款的目的。
[关键词] 信用证基本程序利弊分析信用证是当今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支付方式。
这种支付方式之所以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是因为它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缓和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降低了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风险,有利于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因此,进一步了解研究信用证结算的基本程序以及在其过程中的利与弊,分析总结防范风险的措施,对于国际贸易实务的操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信用证的的基本含义、特点(一) 信用证的含义信用证(简称L/C)是应买方要求,银行开出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书。
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而所谓“有条件”,即是指“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二) 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
“一个原则”就是指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就是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二、信用证方式结算国际贸易货款的基本程序(一) 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行(lssuing Bank)和受益人(Beneficiary)。
其他当事人主要有:通知行(Advising Bank)、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付款行(Paying Bank)、偿付行(ReimbursingBank)和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二)基本程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信用证有不同的类型,其业务程序也各有特点,但都要经过申请开证、开证、通知、交单、付款、赎单这几个环节。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利弊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利弊引言: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它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种安全可靠的支付保障。
然而,信用证支付方式也存在一些利弊。
本文将分析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利与弊,并对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做出评估。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优势1. 支付安全保障:信用证是由银行作为中介方负责对双方的债权和债务进行调节,确保卖方能够按时收到货款,买方能够按时收到货物。
这种支付方式能够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提高支付的可靠性。
2. 维护买卖双方利益:信用证中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卖方通过信用证支付方式可以获得货款的支付保障,而买方在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时可以拒付款项。
3. 国际惯例认可:信用证支付方式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被国际商会所认可,并制定了统一规则。
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具有较高的可接受度和通行性。
二、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不足之处1. 可能存在额外费用:在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作为中介方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增加了交易成本。
此外,还可能存在由于货物未按要求提供而导致的修改费用等额外支出。
2. 时间消耗较长:由于信用证支付方式涉及到各方的协调和审核,因此整个支付流程可能相对较为繁琐,导致时间消耗相对较长。
这对于一些紧急交易或者具有时间敏感性的交易来说可能存在不利影响。
3. 对于中小企业不利: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包括资信状况、担保能力等。
这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门槛,限制了他们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能力。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应用评估1. 在高风险国际贸易中的适用性:对于一些高风险的国际贸易交易,信用证支付方式能够提供额外的保障,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因此,在这类情况下,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较为安全可靠的选择。
2. 在低风险国际贸易中的适用性:对于一些低风险的国际贸易交易,信用证支付方式可能会增加一些不必要的时间和费用成本。
新形势下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尽量避免选择涉及高风险地区 的银行作为开证行,以减少潜 在风险。
谨慎处理单据
仔细审核单据内容,确保单据与 信用证规定一致,避免单据错误
或欺诈行为。
及时处理单据,避免单据延误或 遗失。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确保单据传 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04
案例分析
案例一:开证行破产风险防范
总结词
开证行破产是常见的信用证结算风险之一,需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法律风险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 同,开证行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或 规定而面临法律纠纷或处罚。
来自受益人的风险
交货风险
受益人可能无法按照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质量交付货 物,导致申请人拒绝支付 或要求退款。
单据风险
受益人可能因单据制作不 当或与实际货物不符,被 申请人以单据不符为由拒 绝支付。
政治风险
提高交易效率
信用证结算流程相对简单 、明确,能够提高交易的 效率。
02
信用证结算的风险
来自开证行的风险
违约风险
开证行可能因各种原因,如财 务困难、政治动荡等,无法履 行其在信用证中的承诺,导致
受益人无法按时收到款项。
欺诈风险
开证行或其员工可能串通申请人 进行欺诈,如虚开信用证、伪造 单据等,使受益人遭受损失。
由于政治原因,如贸易制 裁、战争等,受益人可能 无法按时收到款项。
来自市场的风险
价格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申请人可 能以价格为由拒绝支付或要求
退款。
汇率风险
由于汇率波动,受益人可能因 汇率损失而无法获得预期的收
益。
利率风险
由于利率波动,受益人可能因 利率上升而无法获得预期的收
益。
03
信用证结算风险的防范措 施
国际贸易信用证支付的利弊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信用证支付的利弊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概述国际贸易支付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信用证支付是其中最常见的支付方式之一。
它通过各方的银行作为中介,确保了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和信任,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但是,信用证支付也存在一些利弊和风险,需要仔细分析和防范。
信用证支付的利与弊利1.保障供应商收款:信用证支付保证了供应商能够按时收到货款。
因为信用证交易通常要经过几方银行的转账,银行会对付款人的资信进行评估,并在收到全部文件确认真实无误后,才会将货款转给卖方。
2.缓解买方信任卖方的问题:信用证支付能够缓解买方对卖方的信任问题。
因为信用证支付需要卖方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包括发货清单、运输文件、保险单等,这些文件能够证明卖方履行了交货义务,并为买方提供了保障。
3.降低交易成本:信用证支付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但相比其他支付方式,它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同时由于在转账过程中各方银行加入,使得交易更加透明。
弊1.信用证支付手续繁琐:信用证支付由于涉及各种证明文件,因此需要买卖双方和中介银行的配合和沟通。
在手续不妥当、文件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能导致支付延迟或支付失败。
2.容易受到欺诈行为:信用证支付存在不法分子利用其复杂性和漏洞进行欺诈的风险。
诈骗者可能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以获取支付。
3.限制买卖双方的选择:信用证支付通常需要使用中介银行的服务来确保支付的安全性,而且只有少数银行能够为信用证支付提供服务。
这可能会限制买卖双方的选择,使他们不能选择更为便捷和经济的支付方式。
风险防范措施在进行信用证支付时,买卖双方需要采取一些风险防范措施,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1.选择合适的银行:在进行信用证交易时,买卖双方应选择有声誉的银行作为中介。
同时,他们还应该注意银行的服务范围和交易流程,以确保交易的顺利和安全。
2.确认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证明文件时,应该对其进行仔细的检查,以确认其真实性。
国内信用证结算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国内信用证结算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贸易活动的日益频繁,信用证结算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在国内市场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信用证结算以其独特的银行信用保障机制,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对于促进国内贸易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的不足,国内信用证结算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信用证欺诈、操作风险、资金占用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信用证结算的效率,也制约了国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国内信用证结算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文章首先回顾了国内信用证结算的发展历程,梳理了当前信用证结算的主要模式和流程。
接着,通过案例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揭示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在此基础上,文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操作流程等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信用证结算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国内信用证结算现状的理解,也有助于推动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完善,进而促进国内贸易的繁荣和发展。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结论也可为其他领域的金融结算和风险管理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二、国内信用证结算现状分析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国内信用证结算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和融资工具,已逐渐在企业和银行间得到广泛应用。
目前,国内信用证结算的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结算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国内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使用国内信用证进行结算,使得信用证结算规模逐年增长。
这一趋势不仅反映了市场主体对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认可,也体现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交易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结算流程逐步规范化。
为了提升信用证结算的效率和安全性,相关部门和机构不断完善国内信用证结算的流程和规则。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分析及防范一、背景概述国际贸易现代化与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使得企业棘手的贸易问题更加复杂。
一方面,企业希望获得更高的收益率,另一方面,又需要控制风险。
因此,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成为极为重要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开具的一种风险保障凭证,是一种保证用于支付或收款的财务工具。
信用证同时还是承诺支付的凭证,保证出口商将货物按照贸易合同的规定交付给进口商,而进口商则应付款项给出口商。
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银行从中作为中介,对每一笔交易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都进行严格监管。
二、风险分析1. 信誉风险虽然信用证被认为是最安全的支付方式之一,但信用证所依据的是开证银行贷款和评估出口商的信誉状态。
因此,如果用于出口商是一个非官方机构或缺乏信誉的机构,开证银行不会开立信用证。
2. 进口商风险如果进口商支付习惯不良,可能会延迟或拒绝付款,因此可能会导致出口商的经济损失。
3. 押汇风险当出口商通过汇票贴现融资时,付款人未能按时履约可能使出口商遭受经济损失。
4. 信用证文件错误或遗漏在交付信用证后的时间内,出口商需要准备适当的文件,如果文件遗漏或错误可能会导致银行拒绝结算。
5. 汇率风险汇率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导致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利润减少。
三、风险防范1. 了解进口商信用和信誉在签订信用证之前应进行进口商的信用评估和信誉评估,以保证进口商具有支付能力和意愿。
2. 合理规划付款时间出口商应考虑远期货币交易的影响,尽可能避免货币的持续贬值和汇率波动。
3. 审查信用证背景和条款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该仔细检查,以确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要求。
4. 携带适当文书和证件出口商应携带适当的文书和证件以确保交付文件的准确性,避免延误或纠纷。
5. 选择可靠的承保机构出口商可以选择可靠的保险公司提供信用证保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利益。
四、结论随着全球经济不断扩大和贸易流量不断增加,信用证结算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保险的支付方式之一。
信用证弊端及国际结算未来发展趋势
浅析信用证弊端及国际结算未来发展趋势摘要信用证长期以来一直是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最为广泛和最为重要的一种结算方式,但信用证结算也存在一些弊端。
而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激烈,竞争手段的不断增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多元化已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信用证结算方式利弊多元化发展趋势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国际贸易中,国际货款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这三种。
由于信用证对进出口双方及银行都具有有利作用,这种支付方式已成国际贸易结算中被广泛使用的最为重要的一种支付方式,但这一结算方式也有其弊端。
1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其主要特点是:1.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银行一旦开出信用证,就表明他以自己的信用作了付款保证,并因此处于第一性付款人的地位。
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一致,开证行就必须承担首先付款的责任。
1.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而存在信用证的开立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一经开出并被受益人接受,便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以外的独立契约,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
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对贸易合同没有审查和监督执行的义务。
1.3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它处理的对象是单据第6条规定: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2信用证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弊端尽管信用证结算的优点十分突出,但信用证结算并不是一种完美的结算方式,其缺点也很明显:2.1贸易风险依然存在信用证结算中存在的贸易风险主要包括进口商的提货风险和出口商的收款风险两方面。
采用信用证结算,对于进口商而言,存在的风险主要是提货风险较大。
由于信用证结算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业务,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要对外付款,进口商也要付款赎单。
进口商得到合格单据后并不一定能得到单据记载的货物,因为出口商可能提供无货单据或与实际货物不一致的单据,如果是这样,进口商就受到了欺诈。
信用证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利弊
信用证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利弊1. 信用证结算解决了贸易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
首先,信用证使用的前提是买卖双方缺乏相互满意的信任基础,需要借助银行信用实施国际贸易结算。
采用信用证结算,由银行出面担保,只要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就可拿到货款,而买方又无须在卖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前支付货款。
这种支付方式使不在交货现场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处于同等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重新找回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场交易所具有的安全感,解决了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
其次,降低了风险成本。
在国际贸易中,国际结算风险成本主要是违约风险成本。
如: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将商品运抵进口商所在国后,进口商拒绝付款、拒绝提货的可能性要大大高于信用证支付方式。
2. 保证出口商安全收汇,保证进口商安全提货。
对出口商来说,信用证可以保证出口商在履约交货后,按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向银行交单取款,即使在进口国实施外汇管制的情况下,也可保证凭单收到外汇。
对进口商来说,信用证可以保证进口商在支付货款时即可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并可通过信用证条款来控制出口商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在交易中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国际贸易商人的理性行为。
出口商的利益最大化莫过于收到了款项而不提供商品,进口商的最大利益莫过于不付钱而获得自己想要得到的商品。
当存在违约风险,考虑贸易风险成本时,双方首选的支付方式是信用证。
3. 进出口双方均可在信用证项下获得资金融通。
对进口商来说,开证时只需缴纳部分押金,单据到达后才向银行赎单付清差额。
如为远期信用证,进口商还可以凭信托收据向开证行借单先行提货出售,到期向开证行付款。
对出口商来说,在信用证项下货物装运后即可凭信用证所需单据向出口地银行叙作押汇,取得全部货款。
信用证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弊端1. 风险并没有完全排除。
在信用证方式下,出口商仍有可能遭到进口商不开证或不按期开证的风险。
出口方银行有可能遭到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的风险。
信用证业务的实际效用偏重于促使进口方履行付款责任,而对出口方提供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单据的约束力比较小。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具有以下特点:1.信用证是银行的担保方式:信用证是以银行为中介,由银行对卖方发布担保,增加了交易双方的信任和安全性。
2.信用证是一种保证付款的方式: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向银行预付一定款项或提供抵押品,以确保卖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时获得支付。
3.信用证是一种双向保证付款的方式:信用证不仅对卖方提供了付款保障,还对买方提供了货物质量和交货期的保障。
然而,信用证也存在一些优缺点,具体如下:优点:1.提供了安全性:信用证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了担保,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2.增强了信任:信用证凭借银行的信用,可以增强买卖双方之间的信任程度,降低交易风险。
3.灵活性:信用证的种类较多,可以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信用证,适应各个场合的交易需求。
缺点:1.相对复杂:信用证的操作较为繁琐,需要买卖双方和银行多次确认各项条款和文件,增加了交易的时间和费用。
2.高昂的费用:买卖双方需要支付银行一定的手续费,增加了交易的成本。
3.受制于信用证的条款:信用证的条款是由银行制定的,买卖双方必须按照条款的要求进行操作,有时不能完全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
信用证的应用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确定使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
2.买方申请开具信用证,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并与银行确认信用证的具体条款。
3.银行审核买方的信用情况和申请材料,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开具信用证。
4.银行将信用证发送给卖方的银行,并通知卖方提货/交货。
5.卖方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准备和交付货物/提供服务,并将相应单据提交给银行。
6.卖方的银行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审核单据,如符合要求则通知买方的银行付款。
7.买方的银行收到符合要求的单据后付款给卖方的银行。
8.卖方的银行将付款转给卖方,交易完成。
信用证的风险规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审查信用证的条款:买卖双方在使用信用证时要仔细阅读并确认信用证的各项条款,确保符合双方的交易需求。
信用证的结算风险与防范措施分析
信用证结算风险与防范措施分析信用证是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人)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即开证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
因此,信用证结算是依据银行信用进行的。
一、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的付款保证,所以,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即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这一特点极大地减少了由于商人间交易的不确定性而造成的付款不确定性,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很大的保障作用。
2.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合同以外的一项契约。
《UCP500》第3条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并且不受其约束。
由此可见,信用证的所有当事人仅凭信用证条款办事,以信用证为唯一的依据。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证,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出口方履行了信用证条款,并出具了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并不保证他完全履行了合同,相反,如果出口方认真履行了合同,却未能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时,也会遭到银行拒付。
3.信用证业务是纯粹的单据买卖。
《UCP500》第4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
银行只看单据,不看货物。
只要求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而对于所装货物的实际情况如何,是否中途遗失,是否如期到达目的港,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等等概不负责;银行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以确定单据表面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以及伪造或法律效力等概不负责。
因此,信用证是一种相对于托收、电汇等方式而言信用度较高的一种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通过信用证业务,就某笔交易,建立起商业信用加银行信用,这样的双重信用给了买卖双方更大的安全。
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存在的风险
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存在的风险引言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常用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它是一份由银行开具的保证付款的文件,承诺在符合一系列条件下,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
然而,在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存在的风险,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定义与特点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出口方与进口方之间,通过银行作为中介进行货款支付的方式。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口方在出口方装运货物之前,向银行开立信用证,并要求银行对货款进行代付。
一旦满足信用证中规定的一系列文件要求,银行即会支付给出口方相应的货款。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主要特点包括: 1. 安全性高:信用证是由银行开具的,代表了银行的支付承诺,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出口方的权益。
2. 信用性强:信用证结算方式降低了进口方与出口方之间的交易风险,使交易双方更加信任和愿意合作。
3. 规范性强:信用证的开立和操作遵循国际惯例和相关规定,使交易过程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
然而,信用证结算方式在我国出口贸易中也存在一些风险。
风险一:信用证开立方信誉问题在我国出口贸易中,进口方开立的信用证的信誉问题是一个常见的风险。
有些进口方可能没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或者经营不善,无法按时支付货款。
这给出口方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贸易风险。
解决方案:为了规避这个风险,出口方可以选择与有良好信誉的进口方合作,或者要求进口方提供其他可靠的担保方式,如保函或保证金等。
此外,出口方还可以通过了解进口方的信用状况,降低与潜在风险存在的可能性。
风险二:信用证操作环节风险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涉及到一系列文件的准备、交接和审核等环节,其中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例如,出口方提交的文件可能不符合进口方或银行的要求,或者在文件交接过程中发生遗失或损坏等情况。
解决方案:为了降低信用证操作环节风险,出口方在准备文件时应仔细审查信用证的要求,确保符合要求的文件提交。
信用证的利与弊(精选5篇)
信用证的利与弊(精选5篇)第一篇:信用证的利与弊信用证的利与弊有利信用证是国际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证业务集结算和融资为一体,为国际贸易提供综合服务,对进出口商及银行都有积极作用。
1.对出口商的作用。
(a)凭单取款。
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符合“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即能取得货款,有较为安全的保障。
(b)外汇保证。
在外汇管制严格的国家,出口商如能按时收到信用证,可以保证出口商履约交货后,按时收取外汇。
(c)资金融通。
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作押汇取得货款。
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
2.对进口商的作用。
(a)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b)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c)提供资金融通。
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通常要交纳一定的抵押保证金,如开证行认为进口商资信较好,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进口商就有可能在少交或免交抵押保证金的情况下履行开证义务。
3.对银行的作用。
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要向银行交付一定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
此外,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
不利:1.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a)因合同与信用证有关货物描述不一致遭拒付。
(b)进口商提供假信用证骗取出口货物。
(c)“软条款”信用证。
使受益人(出口商)完全处于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银行则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2.进口商面临的风险。
(a)货物品质难以保证。
(b)进口商的权益受到限制。
(c)进口商设置的软条款,若无明确表示需要银行审核内容,银行只负责审核是否存在相关文件,但对内容是否正确无误不负责任。
若进口商开证时要求不严格,就会承担不能拒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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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结算及其利弊问题分析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一、信用证付款
信用证付款的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
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采用信用证付款的结算方式时,买家是根据买卖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向开证银行交纳信用证保证金或提供其他保证后,请开证银行开具信用证。
信用证是开给卖方的,以卖方为受益人,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
卖家在付运期之前把按照合约要求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已装船提单申请结汇。
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即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然后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二、信用证的结算
当银行审单完毕后,信用证即进入结算阶段。
统一惯例第10条指出:”所有信用证都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是否适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
1.即期付款
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2.延期付款
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3.承兑汇票
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
4.议付
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
汇票。
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
三、信用证付款流程
1.进出口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2.进口方申请开证
3.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航寄或电讯通知出口方所在地的代理行
4.通知行通知出口方
5.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交单议付
6.议付行寄单索偿
7.进口方付款赎单
四、信用证的利弊
信用证的优势
1.对卖家的好处
对卖家而言,信用证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账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
如果他拿到的信用证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
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合约要求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即可前
往结汇。
信用证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提单,要求提单的内容和信用证的内容一致。
因此,卖家要严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信用证不一致的提单就无法结汇了。
买卖合约和信用证不会规定不清洁的提单也可以接受,因为什么是不清洁提单这个尺度很难定,若说全部烂掉是不清洁提单,而只有一点很小损坏则在几百万美元的买卖里看起来算不了什么。
可毕竟也有批注,也是不清洁提单,照常理这不应影响结汇,因为是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买家不应非难。
可是问题不在这里,事前双方同意的,也许可以修改信用证或者买家告诉银行说怎样不妥的文件信用证仍可以接受,并不影响拿钱。
可事前谁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损失,程度如何,作什么批注?况且,作为买家要买的只是一批好货,即要清洁提单,而不是索赔。
不能有批注才会符合提单上面印明的所谓:表面状况良好。
发货人只要拿到这样的提单,才能保证到银行结汇就一定能拿到钱。
所以说,信用证给卖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账房,卖家利用信用证基本上可以跟世界上的任何买家做生意。
他不管这个买家认识不认识,守不守信用,也不管这个买家所在的地方有无外汇管制及政治是否稳定,甚至不管这个买家是否会马上倒闭等。
反正他相信的是银行,用信用证去结汇,银行必须支付。
2.对买家的好处
货运出来后才付钱。
只要双方诚实地做生意,买家不会
冒多大风险。
因为至少是卖家已经真把货付运了,拿到了已装船提单,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约是一致的。
不像邮购的方式,买家付了款后,连个单证也拿不到,买家也吃不准货到底邮寄出去与否。
现在有了提单,买家看到合约的所有条件都已达到,他才经银行放钱。
当然,买家还可在信用证里规定这个航次他们所需要的其它文件。
各种贸易有各种不同的文件要求,如果是进口食品,买家就可能要检验报告,这可在信用证里写明,写上去后,银行就要根据整套文件来结汇。
这样,买家拿到整套文件,就可等着拿货了,以后报关、缴税等进口手续也就好办了。
可以要求银行给予信贷资助。
国际上的买卖动辄几百万美元,而且费用很高。
要人立即掏钱出来做成买卖的话,即使是大公司也会造成资金紧张,这样经常就靠银行贷款。
尤其是有些弱小的公司,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做大的买卖,但与他相熟的银行往往会给予支持。
买家开信用证,只要买家买的货价值在若干限额以内,就可以到相熟银行去开信用证,而不需要别的特别担保。
银行通过信用证这种做法,使买家不用钱或用很少的钱也可以去做较大的买卖,可以开400万美元的信用证买这票货。
如果等货到目的港买家才给钱,卖家往往不同意,即使同意,买家也吃不消,拿出400万元的担保也不是那么简单
的,而400万元的信用证就反而会容易开到。
总有一天买家还是要用400万美元去换回单证的,可那是几个月后的事了。
船到目的港都需一段时间,其间会产生很多第二买卖――买家可以整票转或分批卖掉这票货,取得货款,自然不愁换不回单证了。
整个国际买卖利用信用证这个付款办法,可以减少很多费用,节省不少麻烦。
很多买卖都是通过几次电传就可达成,并不要求大家去做更多工作,这样就减低了费用及时间。
其中一项就是调查费――通过信用证,卖家不需去调查买家的资信就能成交。
否则,几百几千万的合约怎么能用几个电传来解决呢?
信用证弊端
1.容易产生欺诈行为,由于信用证具有自足性的文件,有关银行字只处理单据特点,存在假单。
信用证付款方式的可靠与否,最主要还是看文件的繁简,如果一个文件只要自己签个字就可结汇的话,那么这个信用证肯定可靠;反之,如果它要求的文件很多,而且其中不少文件又不完全在你操纵之下,而是受制于他人,就要冒一定的风险。
投保的话,货主只要付了保费就会有保单,万一有什么东西要改,货主叫人去改也容易。
2.信用证方式手续复杂,环节较多,不仅费时,而且费用较高,审单等环节要较强的技术性,增加了业务成本。
比如,对于买家而言,会担心的信用证出毛病,主要是文件差错。
尤其有时银行故意找麻烦,查文件查得很严,打错一个字母也非得叫你修改不可。
根据ICC的调查,信用证文件首次结汇时出毛病,银行打回头的占40%左右。
不过,一般不会构成太大的问题,因为卖家只须将文件略作修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在第二次结汇时就能过关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