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一般访问学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电影学院

2013~2014学年度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为推动艺术学门类各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满足为高等学校培养影视艺术和技术方面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的需求,北京电影学院2013~2014学年度继续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

一、接受对象

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高校教师。申请者必须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一般应是副教授,推荐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送作为学术骨干培养的优秀讲师,特别是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经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学习的优秀教师。

二、申请办法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本简章第4~7页,或在教育部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上查询和下载),并附上有关科研成果的资料。请根据本简章第3页“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选择导师。推荐学校师资主管部门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包括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评语)。

申请者应于2013年5月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送交或邮寄至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审核申请材料,征询指导教师是否接受的意见,然后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者。

三、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一般为一学年。访问学者在导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项目

为主,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本科生,参加教材编写或承担其他教学工作。

四、考核和结业

访问结束时,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监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五、学习条件及费用:

我院将为访问学者开展学术科研、教学实践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由于本院校舍条件局限,我院无法为访问学者安排住宿。访学期间的医药费、资料费、观摩费等自理。

访问学者应在来我院报到时缴纳培养费(每学年30000元)。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83276 联系人:李老师

办公地点:北京电影学院C楼207室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 2012年3月31日

北京电影学院2013~2014年度

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

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___

学历________学位_____专业技术职务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

推荐学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

申请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访问院系(所)及专业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教授

访问时间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