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重一大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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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人民医院“三重一大”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范围
凡涉及我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6、医院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事项;
7、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等;
8、其他有较大影响的工作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重要科室干部任免;
2、优秀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3、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医院项目;
2、自身能力建设;
3、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4、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5、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落实院长和院长授权的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
2、合同标的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
3、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标的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4、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5、大额资金使用主要指:一次性投入在3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运作。
二、“三重一大”议事规划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总支会议、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一)决策范围与规则
医院党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则,按照相关议事规则执行。
(二)决策程序
1、确定议题。医院党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题由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根据副职或各科室的建议,确定研究议题。
2、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材料由医院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提前准备。
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4、充分讨论。会议由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主持,议题由医院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主持人应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表明自己的意见。
5、逐项表决。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6、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
7、形成纪要。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
(三)管理与监督
1、召开医院党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应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将会议时间、内容报送职代会,接受监督。
2、经医院党支部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严格按照会议决策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有较大修改,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并说明修改执行的理由。
三、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