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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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收集我国现行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3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4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5 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6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7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9 国有企业清产合资办法

10国有企业清产合资工作规程

11国有企业清产合资资金核实工作规程

1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13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14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

1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3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4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5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6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事项的通知

二.针对不同时期出台的法律法规,概述我国对国有资产尤其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内容及管理方式的发展过程;

1988年初,国务院把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职能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1988年5月批准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归口财政部管理。1988年9月国家及各省市均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成立,国务院确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国有资产行使管理职能,重点是管理国家投入各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维护国有资产使用单位(或人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的骨干作用,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为宗旨,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使用单位有效地经营和使用国有资产,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和费用,依法向国家上缴利润和国有资产股权利益,实现资产增值;并按照"统一政策,分散管理"原则,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1992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阐述企业产权关系时,第一

次引入了"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的概念,为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奠定了基础。1998年推进的政府机构改革,撤消了政府专业经济部门,解决了按条块分割的方式管理国有企业的问题,这是我国政府管理机构经济体制的重大的转变与改革。但是,产生了新的矛盾:

一是政府多个部门分别行使出资人职责,难以对国有资产全面负责。

二是出资人不到位,公司治理结构难以健全,难以对企业管理层实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三是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哪些行业、企业需要保持国有独资,哪些需要控股,哪些可以参股,哪些允许退出,以及如何实施等,难以有一个部门负责做通盘研究、规划和统筹。四是国有资产量大面广,中央政府难以对全部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进一步提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概念.十六大的召开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了几个重大问题:

一是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二是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三是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十六大的这些论述,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努力方向。

三.重点区分不同主体(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包括无偿划转)的内外部审批机构、审批程序、交易流程、交易市场等;

1审批机构

2.审批程序

(1)国有资产交易审批程序

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文件:

(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三)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六)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2)无偿划转审批程序

批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材料:

(一)无偿划转的申请文件;

(二)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有关无偿划转的决议;

(三)划转双方及被划转企业的产权登记证;

(四)无偿划转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五)划转双方签订的无偿划转协议;

(六)中介机构出具的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或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清产核资结果批复文件;

(七)划出方债务处置方案;

(八)被划转企业职代会通过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九)其他有关文件。

3.交易流程

1)产权交易机构受理转让申请

2)发布转让信息

3)登记受让意向

4)组织交易签约

5)结算交易资金

6)出去交易凭证

4.交易市场:省级以上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

四.根据个人理解及相关案例概述律师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业务中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

1协助企业收集与产权交易有关的政策法规

2为企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3协助企业制定产权交易的可行性方案

4协助企业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5对中介机构的主体资格及其工作报告的形式要件进行法律性审查6协助企业制定也交易产权相关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7协助企业做好债权债务清理工作

8整理,审查企业对外签署的合同文件

9对企业产权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

10 协助企业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交易申报登记,交易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

11起草交易合同,补充协议及其它相关文件

12起草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文件及进行工商登记的法律文件

13代为办理交易引发的各类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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