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银企对账业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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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银企对账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网上银行银企对账业务以下简称“网银对账业务”的管理和操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对账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操作指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网银对账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网银对账业务是指我行为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客户提供的通过网上银行获取指定账户对账单在线与银行完成账务核对的服务。
第四条对账单是我行向企业客户提供的记载指定账户约定对账周期期末余额的凭据其中对账周期分为按月、按季、按年三种。
根据对账单载体的不同分为纸质对账单和电子对账单。
第五条网上银行对账签约。
企业客户办理网上银行对账业务须与我行签订一式两份《中国农业银行对账服务协议》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银企对账要素表》以下简称《要素表》将对账方式指定为网上银行。
第六条选择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一份《要素表》对应产生一张网上银行对账单一张网上银行对账单可以对多个账户进行对账。
同一《要素表》指定的对账账户须隶属同一个一级分行。
企业需对隶属于不同一级分行的账户进行对账的须分别到不同账户开户行签约。
企业对隶属同一个一级分行的多个账户进行对账的如客户要求也可分别
签约。
第七条网银对账签约行是指与客户办理网银对账签约业务的营业网点。
根据指定账户的签约状态和对账方式不同客户需选择相应的营业网点办理签约业务。
指定账户初次签约并需将对账方式指定为网上银行的客户须到网上银行注册账户的开户行签约指定账户已签约为其他对账方式其他对账方式是指第三方、上门、客户端等对账方式客户需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的则须到原指定账户签约行签约。
第八条指定账户初次签约网上银行对账或指定账户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的指定账户中应至少包括一个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第九条建立对账单是指网银对账签约行根据客户与我行签订的对账协议录入对账账户并约定其对账周期、对账方式的操作。
第十条账单号是建立对账单后系统自动生成的合约号是对账单的唯一标识。
第十一条企业网上银行标准版客户和普及版客户均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进行银企对账。
第三章签约、维护
第一节签约
第十二条网银对账签约一企业网银客户申请开通网银对账业务须到网银对账签约行办理。
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由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
《要素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普及版客户须提供普及版操作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与我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对账服务协议》。
该协议银行方由网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企业客户方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网点柜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须进行如下审核
1.对经办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并复印身份证件留存
2.审核企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要素表》中要素填写是否完整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审核企业在《要素表》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若为普及版客户的审核《要素表》中填写的操作员信息是否与提供的企业操作员资料信息是否一致并是否至少设臵了两名操作员
4.审核在签约行开立的待对账账户的账号、户名等内容与业务系统是否相符审核在签约行开立的对账账户中是否有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5.资料审核无误后在所有留存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员名章。
三业务处理流程
1.选择“集中对账子系统”进入“建立账单”菜单柜员输入待对账账号和币种。
录入的账号须为在签约行开立的任一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2.柜员对系统显示的客户信息进行核对并依据企业提交的《要素表》录入有关信息
3.柜员根据企业提交的协议和《要素表》将对账方式选择为“网银”对账周期选择为“默认”或“按月”目前“默认”为“按月”验印方式选择为“预留印鉴”
4.录入第一个对账账号后账单建立成功同时生成账单号柜员打印相应凭证。
系统联动“网上银行渠道银企对账业务签约” 交易柜员对系统显示的签约信息进行核对。
5.指定账户开通网银对账业务成功。
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和记账凭证《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
6.客户《要素表》中指定多个账户且需产生一份对账单的柜员需继续通过“添加对账单账号”交易将其他待对账账户添加到对账单中并打印相应记账凭证。
7.签约客户为企业网银普及版客户的柜员还需继续通过“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维护” 交易对企业网银操作员对账权限进行设臵8.柜员进入“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维护交易”菜单柜员选择客户证件类型录入证件号码显示企业操作员相应信息
9.柜员根据企业提交的《要素表》对系统显示的操作员对账权限进行维护维护时每次只能设臵一名操作员的对账权限10.普及版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成功后生成“银企对账普及版操作员授权信
息”柜员打印相应记账凭证作为本人传票留存
11.所有待维护操作员的权限设臵完毕后柜员进入“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查询交易”菜单显示普及版客户操作员对账权限信息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
四资料保管经办人、普及版操作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由银行作为传票附件留存《要素表》、《中国农业银行对账服务协议》设专夹保管。
第二节维护
第十三条对账账户维护即对账账户的添加和删除一开通网银对账的客户需添加/删除对账账号须到网银对账签约行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由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要素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网点柜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须进行如下审核
1.对经办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并复印身份证件留存
2.审核企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要素表》中要素填写是否完整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审核企业在《要素表》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
4.审核已签约对账账户的账号、户名等内容与业务系统是否相符
5.资料审核无误后在所有留存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员名章。
三业务处理流程
1.进入“添加对账单账号”交易柜员输入账单号
2.柜员输入账单号一次只能添加一个账号到账单中
3.交易成功后柜员打印相应记账凭证作为本人传票留存。
四资料保管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由银行作为传票附件留存《要素表》设专夹保管。
第十二条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一标准版客户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
标准版客户只能由证书操作员进行网银对账操作对账权限由管理员分配关联普及版的操作员不能进行网银对账操作。
二普及版客户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
已维护对账权限的普及版客户需对操作员对账权限进行变更的须到网银对账签约行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由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要素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普及版操作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网点柜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须进行如下审核
1对经办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并复印身份证件留存
2审核企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要素表》中要素填写是否完整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审核企业在《要素表》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
4审核《要素表》中填写的操作员信息是否与提供的企业操作员资料信息是否一致
5资料审核无误后在所有留存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员名章。
3.业务处理流程
1进入“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维护”交易柜员输入客户机构证件号码
2柜员选择需维护的操作员一次只能维护一名操作员的对账权限3操作员对账权限维护成功后生成“银企对账普及版操作员授权信息”柜员打印相应记账凭证作为本人传票留存
4所有待维护操作员的权限维护完毕后柜员进入“银企对账操作员权限查询交易”菜单显示普及版客户操作员对账权限信息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
4.资料保管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由银行作为传票附件留存《要素表》设专夹保管。
第十四条对账方式变更一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或者将网上银行对账方式变更为其他对账方式的须到网银对账签
约行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由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要素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不需要
3.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客户是企业网银普及版客户的还需普及版操作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网点柜员受理客户提供的资料后须进行如下审核
1.对经办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并复印身份证件留存
2.审核企业提供资料是否齐全《要素表》中要素填写是否完整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审核企业在《要素表》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与系统一致
4.审核已签约对账账户的账号、户名等内容与业务系统是否相符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还须审核已签约对账账户中是否有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5.资料审核无误后在所有留存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员名章。
三审核无误后进入业务流程
1.选择“集中对账子系统”进入“维护账单基本信息”菜单柜员根据选择的查询方式输入任一已签约对账账号或账单号
2.柜员对系统显示的账单基本信息进行核对
3.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柜员根据企业提交的
《要素表》将对账方式更改为“网银”对账周期更改为“按月”验印方式更改为“预留印鉴”将网上银行对账方式变更为其他对账方式的柜员根据企业提交的《要素表》将对账方式更改为“第三方”、“上门”或者“客户端”
4.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系统联动“网上银行渠道银企对账业务签约”交易柜员对系统显示的菜单信息进行核对交易完成后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和记账凭证《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客户是企业网银普及版客户的
5.将网上银行对账方式变更为其他对账方式的系统联动“网上银行渠道银企对账业务解约” 交易柜员对系统显示的菜单信息进行核对交易完成后柜员打印《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和记账凭证《电子银行业务注册表企业》一式两联加盖柜员名章后交客户加盖公章或由经办人签字确认第一联由柜员作为本人传票留存第二联作为回单交客户四资料保管经办人、普及版操作员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由银行作为传票附件留存《要素表》设专夹保管。
第四章对账
第十五条对账录入和对账复核。
经录入操作员对账录入和复核操作员对账复核后客户账户信息核对完成。
对账录入权限和对账复
核权限分属于不同的操作员。
第十六条对账结果提交。
复核操作员复核完成后对账结果即提交。
网上银行对账结果一经反馈我行视同客户对账户信息的确认。
标准版客户网银对账身份由数字证书签名认定普及版客户网银对账身份由用户名和密码认定。
第十七条对账结果查询。
网银对账业务为客户提供银企对账记录查询功能企业客户可查询未对账的对账单和已对账的对账单并可对对账单进行打印、下载。
当前对账单的保留期限为一年。
第十八条回执处理。
客户提交的网上银行对账结果转入对账管理系统由对账中心处理。
网上银行对账单显示的对账结果为客户提交的余额核对结果并不是对账中心的最终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对于通过网上银行发送的对账单客户连续六个月未对账的由对账中心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可将对账方式改为上门、第三方等纸质对账方式。
第二十条网银对账业务属于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的一部分要按照会计监管及电子银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纳入本行会计监管范围实施全行综合业务事后监督体系的统一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四章附则
第五章第二十一条本指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