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跨省异地就医(职工医保)登记表(2018版)
医疗保险中心有关业务办理程序
医疗保险中⼼有关业务办理程序对于医疗保险中⼼有关业务办理程序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医疗保险费⽤结算(两定机构⽉度结算)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武劳社[2001]125号)2.办事程序:(1)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个⼈帐户费⽤报销程序:1)每⽉10⽇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所在辖区社保处医保科申报上⽉费⽤,提供《医疗保险个⼈帐户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申报表或《医疗保险个⼈帐户定点零售药店费⽤申报表。
保存门诊处⽅、购药明细及结算发票备查。
并于10⽇前在华南结算系统中进⾏费⽤交接汇总,将系统数据提交⾄医保中⼼数据库。
2)社保处医保科对两定机构申报的费⽤进⾏审核,产⽣审核汇总表,20⽇前报医保中⼼审核科。
3)审核科对两定机构申报的费⽤进⾏复核,产⽣费⽤应付帐,次⽉10⽇前交付财务科。
(2)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申报程序:1)每⽉10⽇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辖区社保处医保科申报上⽉住院费⽤,提供《住院医疗费⽤结算申报审核表、《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报明细表。
保存结算发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结算清单、住院明细费⽤清单备查。
并在5⽇前将上⽉住院费⽤结算数据上传⾄医保中⼼数据库。
2)社保处医保科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住院费⽤进⾏审核,产⽣审核汇总表,20⽇前报医保中⼼审核科。
3)审核科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住院费⽤进⾏复核,产⽣费⽤应付帐,次⽉10⽇前交付财务科。
4.收费标准:⽆收费5.收费依据:⽆收费6.办事时限:1个⽉⼆、医疗保险费⽤结算(定点零星报销,含⼤额段费⽤):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在外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武劳社[2001]123号)2.办事程序:定点零星报销包括长驻外地、易地安置⼈员和市内⽆卡费⽤报销。
(1)长驻外地、易地安置⼈员在外地发⽣的医疗费⽤,其出院后⼀个⽉内,由所在单位向辖区社保处申报结算;(2)⽆卡⼈员费⽤是指:参保⼈原卡损坏、丢失,新进已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员卡未做出来,长驻外地、异地安置⼈员回汉在定点住院住院(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发⽣的医疗费⽤。
外地就医申请书
外地就医申请书外地就医申请书第1篇首先申请人要到当地的医保申请异地医保,医保会给申请人异地就医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着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到居委会,所属医院盖章,再交到当地医保盖章签字,才能生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工程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工程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工程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以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就医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
当事人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
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
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
假设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
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深圳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_样表
本人(被委托人)
签名Βιβλιοθήκη 填表日期XX年XX月XX日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经办日期:
附件
备案编号:
深圳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现有规定办理。
5.如未能直接结算需要现金报销的,按照深圳市医保政策规定,可在长期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选定一到三家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就医的医疗机构。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为①、②、③。
姓 名
性 别
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
人员类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登记类别
□新增
□变更
申请期限
□半年□一年□两年□常年
社会保障号码
社会保障卡
卡号(可选)
参保地 家庭住址
异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转往省
(市、区)
地区
附件
备案编号:
深圳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姓 名
张三
性 别
男
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
人员类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情况说明
1.异地就医申请表怎么办理异地就医只要: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参保人员已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住院就医的异地医院已开通全国就医直接结算。
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信息完整并可正常就医使用。
1、说清楚备案的原因说明你是出去常驻还是异地安置,是在外面工作还是转诊转院。
把原因告知经办机构。
2、说清楚要去什么地方说明你是去北京还是去上海、海南,等等,这个很重要。
经办机构采集这两个关键信息后,传到国家的结算系统,到相关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其他的信息社保卡都有。
不知道有没有用,帮得上忙吗2.社保卡异地就医时如何登记备案情况一、省内异地就医 1、按照最新的制度,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医药费(自费除外)情况二、离退休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先备案 1、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需要先申请备案;备案流程:第一步、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
2、第二步、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情况三、转诊人员备案 1、县级医院以上(二级、三级医院)的转诊证明。
一般城镇都会有县级的医院。
2、在医院社保窗口盖章。
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异地就医申报标准: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2018)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参保人姓名未就业配偶姓名(不属未就业配偶可不填此行)单位社保号计生服务证编号产检选定医院人流 ( 引产)选定医院异地计生选定医院填表日期:参保人个人电脑号联系电话配偶身份证号码经办人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预产期办理时孕周申请选定医院分娩选定医院人流(引产)□门诊□住院就医异地医院地址以下由经办机构填写确认回执编号经办部门盖办理人章办理时间以下由选定异地医院填写异地医院等级:□1 级(相当)□2 级(相当)□ 3 级(相当)异地医院联系电话:填写时间:异地医院盖章注: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
失业人员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人签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生育就医确认申请指引申办条件与人员范围:参保缴费累计满 1 年(≥ 12 个月)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对转业、复员、退伍,机关事业单位转制、调入企业人员,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符合条件才能办理。
申办时间:一、妊娠满 12 周(即第 12 周开始)到分娩前;二、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 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生育就医确认申办所需资料: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医院前台办理一式二份);二、《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写明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原件;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如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五、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一张;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最完整最详细】2020武汉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一、关于购保问题1、大学生医保待遇期(保险年度)怎么计算?保险年度为,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
2、已经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大学生,还能参加大学生医保吗?两者只能选其一,学生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大学生医保。
若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须先到原参保登记所在地社保处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再由学校办理大学生医保参保。
3、什么情况下,大学生无法在学校购买大学生医保?非自愿原因无法参保的情况有如下3种:(1)已认定特殊身份,不能流动(例如精准扶贫等)(2)该人员已缴费,不能批量办理人员流动(例如已在外地参保、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情况)(3)该学生有过曾用名:需要提交身份证照片、户口本本人页照片作为证明,证明是大学生本人后若没有以上2点情况,则可以购买大学生医保。
4、每年学校办理医保补缴和退费的原因?(1)补缴:因为我校学生在入学时一次性交了3年的医保费用,而每年大学生医保的保费会有调整,所以在校大学生大三时如果想继续享受医保待遇,需要对差额费用进行补缴。
(2)退费:自愿退保或因第3个问题中提到的情况无法在学校购买保险的学生,大三时会统一进行退费,退费需提供大学生本人身份证对应的中国银行卡号。
从学校退保后,学生可选择购买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二、关于医保待遇问题1、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包括哪些?(1)普通门诊医疗(2)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医疗(3)住院医疗2、大学生如何使用医保就医?(1)普通门诊医疗:学校给学生发了校医院门诊病历,持病例可到校医院就诊。
(2)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医疗: 应持本人身份证和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诊。
(3)住院医疗: 持本人身份证,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凭本人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
3、普通门诊和门诊重症费用如何报销?比例多少?(1)普通门诊:大学生门诊须在校医务室就医,按规定,报销比例不低于70%。
(2)门诊重症: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重症的,乙类的先出10%,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属国产的,医保基金支付65%;属进口的,医保基金支付50%。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释(2018)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 实施慢性病连续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为 部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有效期最 长12周的慢性病连续处方。慢性病连续处 方适用病种由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卫生计 生委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 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申请时限: ➢ 即1-11月份的费用必须在当年12月31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 参保人员可报销结算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 施是指列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 务项目目录》的各类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 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诊断、 治疗的项目,以及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 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 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相关概念
➢ 基本型医疗补助:是按规定对待遇享受人 员相关医疗费用予以补助。
➢ 救助型医疗补助:是按规定对待遇享受人 员遭受重特大疾病时,按治疗方案必须承 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自负医疗费 用予以一定额度补助,防止待遇享受人员 因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因病致贫。
相关概念
➢ 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 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 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 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 的抗排异治疗。
就医管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结算
➢ 参保人员可报销结算的药品是指《浙江省基本医 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 片,以及按有关规定列入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 构的自制制剂、复合西药等。
➢ 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先由 参保人员自理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 规定结算;
➢ 使用甲类药品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
疗费用。
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8〕1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18年1月15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月22日黄冈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升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的通知》(鄂政发〔1999〕5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遵循的原则:(一)职工医保水平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二)职工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三)职工医保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下简称“统账结合”)的原则;(四)职工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的原则;(五)职工医保和大病保险实行同核同征、即时结算和便民惠民的原则。
第三条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本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应参加职工医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限制在从业年龄段内的人员。
(二)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参加职工医保,其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医疗费支付不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跨省异地门诊结算工作总结(热门5篇)
跨省异地门诊结算工作总结第1篇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报办理流程我院系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为更好地为异地参保人员服务,做好医保政策宣传,现将目前联网结算申报办理流程告知如下:1、申请:参保患者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 异地安置人员可以系统信息为准;2、审核: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审核并将参保患者的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等)录入医保信息系统;3、就医:参保患者到住院前台办理入院手续后,携带《湖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或手册)到住院部医保窗口办理医保信息登录手续;4、结算:参保患者出院后,医保系统将按照参保患者当地医保政策进行医保报销结算,参保患者只需支付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费用。
跨省异地门诊结算工作总结第2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政策解读1、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答:从 2016年起,全国都开始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比如像图中王阿姨这样到北京等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
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另外,为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这两类人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除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外,为方便参保人,各省、自治区也制定了本省区内部各地区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QRYD0008()广东省XX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模板】
QR-YD-0008(********)广东省**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办理须知见背面**市基本医疗保险常住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办理须知一、参保人可以在养老金领取地、长期异地居住、长期工作地中选择2个统筹区。
参保人备案后,需在选定的统筹区已上线国家跨省异地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非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费用按未核准市外就医规定报销。
参保人办理了常住异地就医手续的,从办理之日起不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资金从下一社保年度起包干给个人使用并于次年划入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长期在异地工作或居住的可申请办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需参保满1年以上。
三、参保人按要求填报后,交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我中心各留存一份。
四、备案所需资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异地长期居住的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提供以下资料之一:(1)回籍贯所在地居住(提供户口本原件);(2)在居住地购有属其本人所有的房产(提供房产证原件);(3)投靠异地直系亲属(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异地直系亲属的居住证明如房产证、居住证等);(4)前往异地创(就)业的(提供常住地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5)、居住地居住证原件;(6)、居住地为养老金领取地的,提供有关养老金核定资料等养老金领取地相关材料。
3、异地长期居住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以下资料之一:(1)常住地居住证原件;(2)常住地工商营业执照原件;(3)常住地房产证原件。
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或单位出具的相关派遣证明原件。
5、在校学生寒暑假、异地休学、实习期间的,由学校在备案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盖章确认。
五、注意事项: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可办理常住异地手续。
2、参保人出现转换工作单位、由在职人员转换成退休人员以及停保等情况时,其常住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将自动终止,如有需要,须重新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就医备案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
表单号:0800253-S6
填表说明:
1.登记类别填写代码:①异地安置新增、②异地安置撤销、③异地安置变更、④异地居住新增、⑤异地居住撤销、⑥异地居住变更。
2.异地就诊医院须为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3.办理异地安置新增户口在异地的需提供异地户口簿原件;户口未迁往异地的,但本人(配偶)在异地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结婚证原件。
4.办理异地居住新增需提供本人异地居住证的原件。
5.从新增办理异地安置(居住)当日起,一年内不予撤销,一年内允许变更一次定点医院。
6.办理异地安置(居住)手续后享受异地安置(居住)待遇,办理前不享受异地安置(居住)待遇。
7.单位统一办理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办理时由本人或代办人签字。
表单号:0800253-S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备案编号:。
武汉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武汉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经办机构:经办人:经办日期:
温馨提示
1.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
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选择联网平台医院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3. 转诊转院或选择非联网平台医院需填写准确的医疗机构名称及级别。
4. 是否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中输入医疗机构名称可进行查询(网址:)。
5.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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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武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姓 名
性 别
险种
职工医保
人员类别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登记类别
1.新增
2.变更
社会保障号码
社会保障卡卡号
(可选)
参保地 家庭住址
异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转往省
(市、区)
地区
(市、州)
县(区)
温馨提示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本人
(被委托人)
签名
填表日期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经办人:经办日期:
1.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