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方案及法律意见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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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作文之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

书作文之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

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篇一:破产事务法律意见书】关于xxxx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事宜法律意见书xxxx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x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根据贵公司及工作人员向我们提供的和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材料,就贵公司申请企业破产的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

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供贵公司参考:一、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事实依据):贵公司现实的经营状况以及贵公司高管层对于公司现状的具体描述。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三、对贵公司申请破产的法律分析和意见1.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相应资料,分析得出:由于贵司当前经营状况不佳,可能出现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状况,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贵公司原则上满足企业破产的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个人独资企业破产。

2.考虑到贵公司的组织形式的特殊性,在申请企业破产时需要提供足够详尽的企业账务信息,用以证明企业财产同贵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相区分。

若贵司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加以证明,在申请破产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其中包括:法院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突破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限制,认定法定代表人同公司一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综上,考虑到贵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律师的综合判断,本律师不认为贵公司通过申请企业破产可当然解决当前债务问题,不建议直接启动破产程序。

声明:本法律意见书审查和依据的事实材料均为委托人提供,法律依据为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解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委托人参考。

未经本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x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201x年x月xx日【篇二:法律意见书(工会)】法律意见书江海明珠(2012)意字第0530号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工会: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范文一、决议标题: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股东会的决议二、决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特召开股东会议,就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股东会的事宜进行决议。

三、决议正文:1. 本公司经营状况本公司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XXXX。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业务稳步增长,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2. 注销股东会的原因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决策效力,公司董事会认为注销股东会是必要的举措。

3. 注销股东会的意义(1)提高决策效率:注销股东会可以减少层级,简化决策流程,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2)降低成本:注销股东会可以减少股东会议的召开频率和相关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3)强化董事会职能:注销股东会可以更加突出董事会的决策权和管理职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4. 注销股东会的程序(1)召开股东会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召开股东会议,向股东说明注销股东会的意义和目的,并征求股东的意见。

(2)制定注销方案:董事会应当根据股东会议的意见,制定注销股东会的具体方案,包括注销程序、注销时间等。

(3)报备相关部门: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注销股东会的决议报备相关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

(4)公告通知:公司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注销股东会的公告,通知相关利益方,如股东、债权人等。

(5)履行相关手续:公司应当按照注销方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如注销登记、财产清算等。

5. 注销股东会的风险和注意事项(1)法律风险:公司在注销股东会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违法行为。

(2)财产清算:公司在注销股东会后,应当进行财产清算,确保股东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3)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在注销股东会后,应当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避免给公司和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

有限公司清算报告(10篇)

有限公司清算报告(10篇)

有限公司清算报告篇1单位:xx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xx疗科技有限公司已经20xx年09月26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并于20xx年09月26日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

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公司名称:xx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梅均住所:xx区河晏门街2号公司成立时间:20xx年9月26日注册资本:51万元股东姓名:代梅均、乔红梅股东出资额:代梅均出资金额万,出资比例50%;乔红梅出资金额万,出资比例50%。

二、公司已于20xx年9月26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代梅均、乔红梅、胡文文组成,由代梅均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并于20xx年9月30日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济)登记内备字[20xx]第60号。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10月9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当日在济宁晚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自20xx年9月26日公司清算组开始清理财产,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了清算方案。

截止20xx年12月6日,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其中负债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元。

六、公司财产状况:账面现金余额为元。

公司债权状况截止到20xx年12月6日公司的债权已追收完毕。

公司债务状况:1、公司清算费用已支付完毕2、税款已及时缴纳,不欠税款3、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已支付4、公司债务全部已清偿,不欠债务。

5、剩余财产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代梅均按出资比例50%分配元,乔红梅按出资比例50%分配元。

七、清算其它情况:1、企业账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代梅均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公司所有证章由代梅均保存。

2、投资人保证截止20xx年12月06日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公司注销后,如有隐藏、遗留的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

上市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

上市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尊敬的XXX律师事务所:我代表XXX公司,针对该公司进行清算事宜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意见,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清算公司的依据根据我所了解,XXX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法人地位、组织形式、运营模式等均依法设立并合规运行。

清算公司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还需遵守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二、清算程序的建议为保证清算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建议按以下步骤进行:1. 决定清算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决定进行清算,并任命清算小组。

2. 清算公告清算小组应发布清算公告,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且在公司注册地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办公信息网站公示。

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主要职责、联系方式等,并明确清算起止时间,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接受债权人的报到并领取债务。

3. 资产清算清算小组应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查、估值,并按照法定程序对资产进行处置。

其核心任务包括确认所有资产,清理债权债务,付清债务并分配清算剩余财产。

4. 债权债务清理清算小组应将债权人报到登记的债权债务核实,并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债务清理。

5. 清算报告清算小组应编制清算报告,包括清算情况、资产清单、债权债务情况和清算分配方案等,并向公司注册机关进行报备。

6. 清算结案清算小组应在完成清算工作后,向公司注册机关申请注销公司。

三、清算风险相关问题在清算过程中,有可能涉及以下风险问题:1. 资产清查不准确清算小组在进行资产清查时需认真仔细,确保对所有资产进行清查和估值,以减少资产清算过程中的纠纷。

2. 债权人申报问题清算小组应对债权人的申报进行核实,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 清算分配方案纠纷清算分配方案涉及各方利益,可能引发争议。

清算小组应公平合理地制定清算分配方案,并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公司破产方案法律意见书

公司破产方案法律意见书

上海XX有限公司破产方案法律意见书XX先生:上海市嘉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本律师根据贵方提供的材料,就贵方与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破产申请纠纷一案,根据《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供贵方参考。

一、当事人信息(一)破产申请人:上海XX有限公司(二)关联人员:1、公司股东2、已知可能存在的债权人二、基本案情经与贵方沟通,获取的信息与上述信息一致。

三、破产方案预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1之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主体为:债权人、债务人(即公司本身)、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因此,律师认为通过以下途径,可达到公司破产之目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方案一、公司自行申请破产清算(一)提出破产申请主体:XX公司。

(二)受理机构:XX人民法院2。

(三)公司需办理事项:1、开办人或股东会决议企业破产;2、向法院受理提交破产申请书及有关证据;3、若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司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申请破产申请需提交材料3:1、书面破产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3 / 7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

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

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致:深圳某某某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承蒙委托,本所依法中标深圳某某某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解散清算注销的专项法律服务,从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开始介入,至目前《清算报告》出炉。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公认标准,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解散清算注销的法律依据本次解散清算注销的法律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解散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注销登记”。

二、本次解散清算的原因和进入注销前已完成的程序1.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深圳某某某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系于XX年12月24日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期限XX年。

鉴于深圳市政府XX年12月30日第五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决定提前收回公路经营权,撤销公路收费站,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实施解散、清算和注销。

2.公司进入注销前已完成的程序:本次解散清算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了公司解散清算注销的董事会决议,并报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清算组,并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理债权债务和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执行清算方案并制作完成《清算报告》等全部程序。

三、对《清算报告》的法律评价和后续程序的完善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本次解散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资产、债权、债务已经清理完毕。

清算组已履行相应的清算义务,未有违法违规行为,所制作的《清算报告》符合法定要求。

该《清算报告》在经董事会和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后,可终结清算程序,进入后续公司注销程序。

清算组应当妥善保管公司帐薄和解散清算的重要文件资料,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经营活动,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过程。

清算程序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清算过程合法合规,保护各方利益。

下面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流程及相关事项。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程序包括召集股东大会、任命清算组、编制清算报告、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步骤。

在公司决定进行清算时,应当召集股东大会进行决议,确定清算组成员,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备清算事宜。

清算组负责具体的清算工作,包括编制清算报告、清偿债务、处置资产等。

其次,编制清算报告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进行清查,编制清算报告,并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清算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清算组需要对公司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清偿债务的顺序和方式。

接着,清偿债务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重要内容。

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和清算报告的规定,依次清偿公司的债务。

首先清偿的是清算费用、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劳动报酬,其次是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最后是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

最后,分配剩余财产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的最后环节。

在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可以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分配剩余财产时,应当公平合理,保护各方利益,避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清算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护各方利益,确保清算程序合法合规。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关于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律意见书致:有限公司受贵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解散清算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根据股东会的解散决议实施解散清算事宜(下简称“本次解散清算”),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分别听取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关于本次解散清算事宜的情况介绍,查阅了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还审查了公司有关的文档材料。

对于公司的历史沿革等客观事项,本律师主要以查阅到的工商档案资料及相关方已经向本律师提供的材料为依据进行陈述。

对于本次解散清算相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本律师系在公司法人主体合法存续并由股东合议解散的基础上,以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公司工商档案资料和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如公司工商档案资料和相关各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并非能够得到充分保证,则本法律意见书自动失效。

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解散清算发表法律意见。

本律师认定某事项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事项发生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部门给予的批准、确认或承诺。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律师主要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文件、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说明或其他相关文件。

本律师仅对本次解散清算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审计、资产评估、交易决策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本律师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任何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清算解散之目的使用,未经本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税务登记,缴纳税款和其他费用。
第四十九条公司分配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并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五作为法定公益金。但法定公积金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经董事会决议后,公司可以另外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五十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分配利润。
第五十三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的,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股东对新增注册资本额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因特殊情况必须减少注册资本时,需经通知和公告的九十日以后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方可允许其减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未设立股东会的,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同其经营范围相适应。
(一)在公司外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二)故意侵害公司利益。
返 回
第五章 监 事 会
第三十八条公司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为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工作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十九条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含三人),其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中民主选举和罢免。监事会其他成员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的,由股东委派和罢免。
第五十四条股东转让出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均须修订公司章程,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予公告。
返 回
第六章 财务、会计、审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试点期间按财政部)的规定制订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报送报表,试点期间还应抄报体改部门。
会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验证,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审计制度,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注销法律意见书

公司注销法律意见书

公司注销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我写信是为了就您要求的公司注销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根据您的要求,我对公司注销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以下是我的意见。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注销是指企业因各种原因解散并完成清算程序,终止法人资格,不再进行商务活动的一项法律行为。

公司注销的目的是解除企业法人地位,使企业停止运营,并清偿债权债务。

公司注销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和程序,以下是常见的公司注销程序:1. 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应召开会议,通过决议确定公司注销的决定。

在决议中,应明确注销时间、清算人选举、清算范围等事项。

2. 清算人任命:公司选举清算组织,负责进行公司的清算工作。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织可以由董事会、股东会或相关机关进行任命。

清算人应编制清算方案,明确债务清偿、资产清算等事项。

3. 清偿债务:在注销过程中,清算人应进行债务清偿工作,即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清偿债务的原则是先清偿债务,后分配剩余财产。

在债权债务关系清偿完毕后,公司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注销程序。

4. 注销申请:清算完成后,清算人应向相关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申请。

注销申请需要附带清算报告、资产负债表等必要文件。

相关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注销的决定。

5. 公告程序:经相关机关审核通过后,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注销的决定、注销事由、债权人应向哪里申报等相关信息。

6. 注销登记:公告期满后,清算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公司注销登记。

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法人地位被注销,公司解散。

根据以上程序,您所要求的公司注销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请注意,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清算人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应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清偿债务和清算程序。

请注意,本意见书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所给出,如有变更、缺失或其他特殊情况,可能会对程序有所调整。

因此,建议您在进行公司注销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行政机关以获取最新有效的法律意见,并确保注销程序的合法有效。

公司破产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公司破产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公司破产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由于管理问题、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难以继续经营,最终无法承受债务压力宣告破产。

在面对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对企业和债权人进行合法维权,并规范和保护企业财产。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公司形象和经营业绩,特制定该公司破产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目的该工作方案的目的是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最大化地保护客户的资产、实现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减少合规风险,并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公司形象。

实施方案我们将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1. 分析债务结构和财务情况,拟定破产清算计划,指导破产清算的程序。

2. 分析客户和债权人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合规问题,提供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建议,帮助客户规避或减少风险。

3. 协调和处理客户与相关利益方的关系,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保护客户权益。

4. 及时向客户提供破产清算进展情况和法律意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信任。

5. 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法律服务和咨询。

团队介绍我们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他们拥有扎实的法律基础、较好的人际交往以及全面的行业背景。

我们会根据破产清算的情况,为客户提供最为合适的专业法律服务。

服务收益通过我们的公司破产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客户可获得以下收益:1. 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确保资产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2. 降低破产清算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

3. 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避免未知法律风险。

4. 加速破产清算进程,为客户和债权人实现更快的纠纷解决。

5. 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公司形象。

结论公司破产清算是一项严肃而复杂的工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来完成。

我们的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旨在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一流的服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的利益和实现企业破产清算的目标。

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权:
(一)审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二)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批准公司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并审查经理的工作报告;
(五)审查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七)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会拥有下列权力:
(一)选举和罢免董事;
(二)选举和罢免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
(三)审查通过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五)对公司的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的,上款规定的事项由全体股东决定。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设立股东会,也可不设立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派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二)对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公司经理的决定提出质询并要求答复;
(三)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维护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制止董事、公司经理违反法律、法规、本规范和公司章程的行为,制止无效时,向人民政府有关机关报告;
(五)必要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注销清算 实施方案

注销清算 实施方案

注销清算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我们不得不面对注销清算的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实施方案,以确保注销清算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和损失。

二、实施目标。

1. 确保注销清算工作的合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2. 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降低损失;3. 确保注销清算工作的高效进行,尽快完成整个流程。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注销清算计划。

首先,我们需要成立注销清算工作组,由公司高层领导亲自挂帅,负责制定注销清算计划。

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同时,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任务,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2. 落实法律程序。

在注销清算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包括向相关部门提交注销清算申请,履行公告程序,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等。

同时,要与律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咨询法律意见,确保注销清算工作的合法合规。

3. 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在注销清算的过程中,要及时与债权人和债务人沟通,协商解决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债务,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 处理资产清算。

在注销清算的过程中,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和评估,确保每一项资产都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理。

对于无法变现的资产,要及时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 完成注销手续。

在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之后,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注销清算的相关材料,完成注销手续。

同时,要及时向公司股东和员工做好相关的解释和安置工作,确保注销清算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风险控制。

在注销清算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问题,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风险控制工作,确保注销清算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具体的风险控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团队的执行力和协作能力。

解散清算法律意见书

解散清算法律意见书

关于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律意见书致:有限公司受贵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解散清算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根据股东会的解散决议实施解散清算事宜(下简称“本次解散清算”),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分别听取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关于本次解散清算事宜的情况介绍,查阅了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还审查了公司有关的文档材料。

对于公司的历史沿革等客观事项,本律师主要以查阅到的工商档案资料及相关方已经向本律师提供的材料为依据进行陈述。

对于本次解散清算相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本律师系在公司法人主体合法存续并由股东合议解散的基础上,以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对公司工商档案资料和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如公司工商档案资料和相关各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并非能够得到充分保证,则本法律意见书自动失效。

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解散清算发表法律意见。

本律师认定某事项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事项发生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部门给予的批准、确认或承诺。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律师主要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文件、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说明或其他相关文件。

本律师仅对本次解散清算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审计、资产评估、交易决策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本律师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任何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清算解散之目的使用,未经本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公司清算方案

公司清算方案

公司清算方案一、清算程序公司清算是一项复杂的程序,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

首先,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二、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应当由公司股东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负责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盘存、估价和处理等工作,并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

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债权人权益保护在清算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并在清算结束后对债权进行清偿。

四、剩余财产分配在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进行分配。

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没有规定如何分配剩余财产,则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剩余财产分配应当公正、公平、透明,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的来说,公司清算是一项复杂的程序,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

清算组成员应当由公司股东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并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盘存、估价和处理等工作。

在清算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剩余财产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进行分配。

关于公司 法的法律意见书模板

关于公司 法的法律意见书模板

关于公司法的法律意见书模板一、前言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委托方的委托,就与公司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提供法律意见。

本意见书旨在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委托方提供准确、清晰的法律建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名称:公司全称(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注册资本:具体金额(四)注册地址:详细地址(五)经营范围:具体业务范围(六)股权结构:列出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比例等三、法律问题分析(一)公司设立1、股东资格与出资审查股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条件,如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成为股东的情形。

核实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

2、公司章程审查公司章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条款是否完整、明确,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治理混乱或股东权益受损的漏洞。

(二)公司治理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与运作分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划分是否清晰合理,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检查三会的会议召集、通知、表决等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

2、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义务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的职责范围,审查其履行职责的情况。

评估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行为。

(三)公司股权1、股权转让审查股权转让的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转让的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

关注股权转让是否存在限制条件,如优先购买权、限售期等。

2、股权质押分析股权质押的合同是否有效,质押登记手续是否完备。

评估股权质押对公司股权结构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四)公司财务与税务1、财务制度审查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检查公司的财务核算是否规范,有无财务造假、资金挪用等情况。

2、税务合规核实公司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是否合法合规。

评估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

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

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

公司清算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感谢您的委托,我们荣幸地为贵公司提供公司清算的法律意见。

根据您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我们的意见如下:一、公司清算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清算是指公司终止的情况下,依法进行公司资产清算、债权债务清偿和财产分配的一项程序。

二、公司清算的程序1.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决定进行公司清算。

2. 成立清算组,并以公告方式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清算组的成员名单、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3. 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和评估,并编制清算财产表和债权债务清偿计划。

4. 清算组根据公司债权债务清偿计划进行资产清偿和财产分配,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清算组还需履行其他法律要求的程序,如向税务、工商、海关等部门报备等。

6. 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提出债权申报,清算组进行核实和审核,并根据债权权重进行分配。

7. 清算组对清算程序和财务情况进行公告,并及时向债权人提交清算报告。

三、公司清算的法律责任1. 清算组成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守清算组的商业秘密,忠实履行职责。

2. 清算组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清算决议的规定进行清算,确保清算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清算组应如实编制清算报告、清算财产表,如果编制不实,将承担法律责任。

4. 清算组应依法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偿和分配,如果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将承担法律责任。

5. 清算组应按时向税务、工商、海关等有关部门报备和缴纳税费等。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1. 公司清算期间不得进行新的交易,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 清算组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债权人的权益,合理确定资产清偿和财产分配的次序和方法。

3. 清算过程中需要及时向债权人公告和报告清算情况,确保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4. 清算组应保证对公司的债务进行全面清算,如果因疏忽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债务未能清偿,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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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公司清算的清算方案XX律师事务所地址:XXXX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有限公司清算的清算方案致XX有限责任公司:惠存贵公司信任,委托我所律师就贵公司与XX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XX有限公司清算事宜出具清算方案。

我所律师在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和认真分析研究后,出具如下方案,供贵公司参考。

为出具本方案,贵公司提供给我所律师的资料包括:贵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外合资XX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书》、《中外合资XX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第一次修改条款》以及XX有限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在以上资料全面、客观、真实的情况下,我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注销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走访四川省政务中心、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商务厅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后,依据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出具如下清算方案,供贵公司参考:一、基本情况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登记机关为四川省工商局。

注册号为XXXX,住所为四川省XXXX,法定代表人为XXXX,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

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号为:XXXX。

二、清算工作内容(一)董事会清算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董事不能出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

”第九十条规定:“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一)合营期限届满;(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三)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五)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六)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前款第(二)、(四)、(五)、(六)项情况发生的,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第(三)项情况发生的,由履行合同的一方提出申请,报审批机构批准。

”所以,清算前,XX有限公司应先召开董事会,董事会由不少于2/3的董事出席,全体董事达成一致后作出同意清算的董事会决议。

(二)成立清算委员会1、清算委员会的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

合营企业应当依法成立清算委员会,由清算委员会负责清算事宜。

”第九十二条规定:“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当在合营企业的董事中选任。

董事不能担任或者不适合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时,合营企业可以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

审批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派人进行监督。

”即清算委员会成员一般应由清算公司的董事组成,特殊情况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如其他人员欲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建议具体操作时再向直接主管部门进行询问是否可行。

2、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该合营企业起诉和应诉。

”详细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委员会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四川省工商局清算备案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资料来源见中国外资登记网/djzn/)①:(1)《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见附件一)(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附件二)(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出具清算报告(建议由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出具)①规范要求: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合营企业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委员会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告审批机构,并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五)报XX市商务局批准,由XX市商务局将材料转交至四川省商务厅,由商务厅(或商务局)出具同意公司解散的批文报批需准备的材料包括(资料来源见外商投资在线办事系统网站:http://210.25.0.75/app/entp/guide):1、企业及投资方分别提出的解散申请书(合资、合作)或终止申请书(独资)2、清算小组人员名单(董事会成员签字,原件)3、投资各方签署的公司的协议书4、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董事会决议6、企业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7、企业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8、企业的原合同、原章程和历次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外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和补充章程)及其批文复印件9、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10、网上办事系统申报承诺书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上述材料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需同时提交。

具体填写内容以外商投资在线办事系统网站的要求为准。

网站操作程序为:登陆——选择企业变更事项——企业提前终止——根据提示填完表格——打印表格,网上系统申请号为:201406240004CLN001)。

(六)注销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由于XX有限公司纳税地在雅安市,故贵公司可在公司财务或会计的协助下,直接向当地税务局咨询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的注销手续。

(七)海关手续注销通过走访、询问成都海关,海关注销手续包括:1、海关证2、申请书(无固定格式,但需写明注销原因)3、商务厅批复(八)四川省工商局注销登记注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资料来源见中国外资登记网http://wz /djzn/)②:②规范要求: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3项营业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不需提交。

5、第4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1、《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见附件三)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4、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5、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7、其他有关文件8、营业执照正、副本(九)刊登注销公告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只有在登报一定天数(45日)后才能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十)外汇手续注销通过走访、询问外汇管理局,外汇手续注销包括:1、《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见附件四)2、因清算注销的,需提交以下材料:到期清算的,提交《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公告;提起清算或需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提交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及其他清算的,提交工商主管部门吊销企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工商解散的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第5项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和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第6项公司被吸收合并的,其分公司可办理变更登记。

证明文件3、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如外方有清算所得,还需提供《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4、普通清算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特别清算提交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5、填写《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见附件五)6、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相关业务申请表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十一)银行账户注销由于XX有限公司的开户行在雅安市,故贵公司可在公司财务或会计的协助下,直接咨询当地开户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十二)注销公章印鉴及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本清算方案由我所律师依据现有资料、法律法规及走访、电话咨询各主管部门所形成,仅为贵公司实施清算提供操作上的参考。

具体操作流程和规定以清算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各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XX律师事务所附件一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注: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单位名称)的名称核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销□、注销□)、其他登记□_____________事宜。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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