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铁安函[2011]688号 关于印发《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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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电务系统安全培训考试卷

营业线电务系统安全培训考试卷

营业线电务系统安全培训考试卷一、填空(1*30)1、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铁办[2008]190号),特制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各种施工,分为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计划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供电进行垂直天窗作业和电务在二等及其以上车站进行全站垂直天窗作业均应纳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务其它垂直天窗作业纳入_____________________5、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则。

所有通信类施工作业必须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必须在天窗时间内进行。

6、在防护网内沿铁路线的通信设备巡检必须_______以上作业,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_________,双线区段巡检必须逆列车运行方向行走,并不断前后了望。

7、上道巡视、检修工作,应在_____________内进行。

双线区段巡检必须_______________,区间巡视应走路肩。

并用对讲机随时与防护人员联系,提前下道避车。

8、动车组上的铁路从业人员(包括各类外聘人员)及添乘、检查等人员,禁止穿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防动车组运行中或上下车时受伤。

9、各车站的平过道,一律要装设栅栏,并有专人监护。

公司安质〔2011〕225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精)

公司安质〔2011〕225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精)

中铁十一局集团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公司安质〔2011〕225号
转发铁道部《关于公布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 >的通知》的通知各项目部、分公司、队,老河口基地、房地产管理部:
为适应铁路营业线新的安全管理需要, 铁道部对原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并于 2011年 5月 20日发布。

现将铁道部《关于公布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 >的通知》 (铁运〔 2011〕 63号予以转发,望各单位在进行营业线施工时,严格按相关规定,加强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驻站联络线及作业防护等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遵守栅栏门管理、施工和检修作业等管理制度, 确保营业线、特别是高铁线路的运营和施工安全。

附:《关于公布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 >的通知》 (铁运〔 2011〕63号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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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营业线营业线抄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送:公司领导,副总师、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机关各部、室,存档。

2011 年8 月24 日印发打印 1 份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 条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0〕51 号),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2 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3 条本规定明确了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内容。

凡我局管内进行的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第4 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A 类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或接触网带电部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 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作业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其他施工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

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施工计划。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__3311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__3311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总〔2008〕331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和施工相互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各项施工。

第二章施工分类和等级第4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⑴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⑶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⑷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CTC/TDCS⑸在信号、联锁、闭塞、.修施工作业。

⑹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

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第5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为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特别是提速列车安全的需要,进一步规范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1.营业线施工系指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主要包括:增建复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穿跨营业线的建筑物施工、邻近营业线爆破、在线路隐蔽工程 (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自动闭塞、电气集中、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使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的线路作业;其它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线路、路基、桥梁、隧道、通信、信号、房建、牵引供电接触网、电力贯通线的维修,材料、机具在线路上搬运,在线路上卸碴等作业。

2.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施工有关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千方百计减少对行车的影响,确保行车安全。

建设单位在建设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确保行车安全的主导作用,在下达设计任务、工程招投标、审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做好确保行车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定出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条件,施工影响范围内各种行车设备的状况,对所涉及的行车设备的防护措施,为确保行车安全必须采取的施工工艺和采用的材料。

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车安全。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电务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电务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电务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各局电务处:现将“成铁电[2008]255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电务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公布如下,请各局对相关做法,参考执行。

附件:成都铁路局营业线电务施工及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电务系统(包括电务处、电务段、达成公司遂宁电务水电段、铁通公司铁道通信事业部和通信段,以下同)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适应全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后的要求,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营业线电务施工及配合施工的顺利进行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路局?关于重新印发?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铁运…2007?740号)要求,结合我局电务施工的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2条电务系统的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原则上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特殊情况需限速,在上报施工方案时应明确,纳入计划。

第3条电务系统凡影响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使用和安全的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必须纳入月度计划。

以下施工作业应停止相关进路上的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1.更换轨端绝缘;2.道岔转辙设备密贴强度的调试、试验;3.信、联、闭设备的联锁试验;4.更换道岔转辙设备及道岔安装装置时,在信、联、闭停用期间,“钩锁器”无法“锁死”该道岔尖轨的施工。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务系统各单位要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强化管理,确保行车、施工和人身的安全。

1.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严格执行电务系统各级施工到岗到位规定。

2.落实施工负责人单一指挥制度和干部到岗监督检查制度。

3.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

电务处(铁道事业部)、电务段(通信段)领导和专业技术干部按照不同的信号(通信)施工等级分类,认真落实“五亲自”严把施工“六关”,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作业。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编制依据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铁总发〔2009〕75号),为确保营业线施工。

2、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凡进入铁路建筑限界内的施工必须利用天窗进行作业。

3、施工负责人对施工前的准备,施工中安全、质量、进度及作业组织,施工后的放行列车条件负责。

4、严禁无计划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施工中禁止擅自增加施工内容或扩大影响范围。

5、未签订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不齐全及安全协议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不得报批施工计划。

6、新线引入、站场改造等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与运输组织设计》文件。

7、需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的施工计划(含停电时引导接车),施工单位必须与相关机务段办理会签手续。

8、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对引起既有行车设备发生变化的施工项目,必须详细注明施工后设备变化情况及使用条件,并报送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及局业务处室、运输处(技术设备、车站科)、调度所。

9、对影响行车房管设备稳定的工务、电务、通信等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作业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会签;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限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限界测量,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否则不得开通使用。

10、影响接发列车及到发线使用的既有设备改造完成时,施工单位必须向有关单位提供施工竣工图等相关技术资料,否则不得开通使用。

11、在线间距不足6.5米地段进行清筛、成段更换钢轨及轨枕、成组更换道岔、成锚段更换接触网线索作业时,邻线列车应限速160km/h以下,并按规定进行防护。

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

12、施工单位应根据铁道部和铁路局规定的限速标准,准确设置限速标志。

13、营业线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要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

铁运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铁运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铁道部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106-2012,请各铁路局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铁道部前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63号同时废止.TG/CW106-201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第3条本办法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第4条本办法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第5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第6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7条施工项目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6.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7.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8.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本办法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9.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10.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11.无缝线路应力放散.12. 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13.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14.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整治,更换轨枕板及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15.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承力索,更换接触网支柱,隧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16.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第8条维修项目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高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3,普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4.第三章天窗和慢行规定第9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1.高速铁路天窗原则上不应少于240分钟.2.普速铁路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3.普速铁路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运、节假日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确不需要时,经主管业务处室处长或副处长批准,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次数、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不影响正线及区段通过能力的到发线维修天窗时段,由铁路局具体规定.4. 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时,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5.普速铁路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垂直天窗,每次不少于30分钟.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天窗.6.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电气化双线区段每月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7.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其他线路,根据施工和维修需要,铁路局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和次数或对天窗时段进行调整.第10条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的安排,按以下规定办理:1.施工天窗的安排:1繁忙干线集中修、高速铁路、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2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2.维修天窗的安排:1高速铁路每日安排维修天窗.2普速铁路轨道结构为新Ⅱ型或III型轨枕、I级以上道砟、无缝线路区段,周一至周四安排维修天窗,周五、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其他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第11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繁忙干线和干线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速度和慢行距离.针对施工需要,编制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第12条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路基处理车施工时,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增加天窗时间影响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时,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第四章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第13条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GSM-R核心网络设备施工.2.Ⅱ级施工1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2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行以及中断本铁路局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第14条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2.Ⅱ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5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第 15 条维修等级分为二级.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Ⅰ级维修和Ⅱ级维修.具体项目等级见附件3、附件4.第五章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第16条为加强施工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应成立施工协调小组.1.Ⅰ级施工由铁路局分管运输副局长、有关分管副局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2.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施工主体项目业务处室分管副处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3. Ⅲ级施工:1普速铁路Ⅲ级施工和高速铁路在车站登记的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2高速铁路在调度所登记的Ⅲ级施工,按照施工主体项目专业,由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3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Ⅲ级施工较多等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可委托车间副主任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第17条施工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3.负责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4. Ⅰ、Ⅱ级施工协调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等.第18 条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1.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担当.3.配合人员资格由铁路局规定.第19 条施工负责人的主要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3. 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第20条维修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Ⅰ级维修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担当Ⅰ级维修较多时,车间主任可委托车间干部担当,Ⅱ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第21条施工现场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维修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维修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第22条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各铁路局要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天窗修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铁路局运输、工务、电务、供电、车辆、房建等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天窗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第23条设备管理单位要实时掌握施工和维修作业动态,段调度要对当天施工和维修作业计划、作业进度、安全防护措施、盯控干部到岗离岗情况实时掌握并记录.第六章营业线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24条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第 25条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1. 影响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跨局旅客列车含高速铁路确认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的施工.2. 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的施工.3. 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的施工.4. 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的施工.5. 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的施工.6. 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的施工.7.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8. 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线大秦线,石太线,侯月线,新焦线,新菏线,兖菏线除外慢行处所超过本办法第11条之规定时.繁忙干线施工慢行区段划分见附件2.9. 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的施工.10. 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铁道部审批的施工,由铁路局进行施工方案审核和施工计划编制,并制定运输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铁道部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运输调整由运输部门负责,施工方案由各专业部门对口负责.铁路局依据铁道部批复,编制具体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第26条维修计划和铁道部负责审批以外的施工计划,全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正线、到发线以外的对运输影响较小的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由铁路局界定.第27条大型客运站、枢纽、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较大的Ⅰ级施工,按规定须铁道部审批时,由铁路局分管领导组织研究,提出施工方案、运输组织和安全措施等报铁道部运输局.根据施工对运输的影响情况,运输局组织相关铁路局及施工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审定.第28条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第七章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核第29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等基本内容.第30条施工方案由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负责组织审查,初步确定施工等级,Ⅰ、Ⅱ级施工分别报Ⅰ、Ⅱ级施工协调小组审定,Ⅲ级施工由有关业务处室共同审定.第31条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不予审核,严禁施工.第八章营业线施工计划编制第32 条营业线施工计划分为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施工日计划和维修计划.第33条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全路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的编制,审批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和繁忙干线及干线分界口施工停运计划;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组织编制本铁路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铁路局调度所负责编制施工日计划,高速铁路、繁忙干线部管施工的日计划须由铁路局调度所报运输局调度部审核.第34条铁路局运输处于每年12月初组织有关业务处室编制铁路局次年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各业务处室应提前提出部门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包括:站场、线路、桥隧、信联闭、通信、接触网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等主要施工.在此基础上,铁道部运输局组织有关铁路局于每年12月份召开次年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协调会,协调铁路局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第35条铁路局运输处负责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格式见附件6.1.施工单位应于每月9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申请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建设项目施工计划申请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室.各业务处室对施工计划申请进行审查汇总,由主管处长批准后,于11日前向运输处提出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2.运输处每月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主要施工单位审查编制月度施工计划,主要内容报分管运输副局长决定.月度施工计划经分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以铁路局文件下发各站段和有关施工单位.3.双线车站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每月每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设备检修垂直天窗,分站别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4.超出维修天窗时间的区间装卸路料计划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有关业务处室提前3日向调度所提出计划,由调度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抢险区间装卸路料由调度所及时安排.第36条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审批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审批程序如下:1.每月13日前,铁路局运输处与相关处室及施工单位协调编制次月高速铁路、繁忙干线和干线部管施工项目申请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申请计划,经分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经铁道部施工计划管理系统、其余以文电形式上报运输局调度部,同时抄送运输局相关专业部门.对于繁忙干线和干线以外的其他线路影响跨局运输的施工,施工计划可由施工铁路局与相邻铁路局商定后报铁道部备案.2.铁道部运输局每月17日左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次月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3.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经铁道部运输局调度部主任副主任批准后,于每月20日前以铁道部文电形式下达有关铁路局,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铁道部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铁安监〔2010〕168号),各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两个文件,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又好又快地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全面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和“六位一体”要求,牢固树立“两不一建”和“六个不”的质量安全观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质量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全面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在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和铁安监〔2010〕168号文件过程中,建设系统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行高风险工点施工单位干部带班作业制度。

施工单位是工程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应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和高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制度。

极高度风险工点由项目部负责人包保,项目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作业;高风险工点由项目部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干部带班作业,高风险隧道还要执行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

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包保和干部带班作业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现场管理检查内容,没有包保或带班作业的,每发现一起扣3分。

二、实行高风险工点建设单位领导包保制度。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要按照《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高风险工点的管理,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讲解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培训讲解
2.施工损坏既有设备影响其正常使用。首先在行车设备检查 登记簿上办理登记手续,注明设备现状、影响范围等,然后 立即查找设备故障的原因,尽快消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 如无法消除故障,应请求车站改用非正常行车作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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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营业营线业施线工施平工安有管关理工的作重点工作 营业线施工中的劳动平安
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工期和安全的关系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
建立劳动安全卡控制度。对职民工上下班、穿越铁路、作业防护和避车等制定 详细的禁止措施并严抓落实。
确保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使作业现场处于可控状态,管理人员不违章指 挥。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素质,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加强检查和处罚。要坚决清除反复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劳务工或劳务队,这是非 常大的安全隐患,是不定时的炸弹。监理要加强巡视和拉下情面果断采取措施消 除安全不利因素
2 有关行业规定
✓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行规、技规、安规、修规;《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㈡根本法规、规章营和业管线理施方工法平安管理根本要求
3
✓ (1)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基本文件:铁运〔2012〕280号、武铁运〔2013〕18号(武铁运
〔2014〕236号补充规定放行列车条件)、武铁建〔2013〕54号等。
落实平安工作“三个重中之重〞要求
把客车平安作为 平安工作的 重中之重
把加强平安管理 作为平安工作的 重中之重
把抓落实作为平 安管理工作的 重中之重
二 ㈠指导思想和施工营原业则线施工平安管理根本要求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行车平安放在首位。按照总公司、铁路局 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文件组织施工,尽量减少对运输的干扰; 施工组织要突出“平安第一〞的思想,会同建立、运营、监 理,设计和设备管理单位编制施工组织实施方案,加强对施 工队伍的平安培训,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杜绝编一 套,做一套。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武铁运[2014]2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武铁运[2014]2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武铁运[2014]2—1—武汉铁路局文件武铁运〔2014〕236号武汉铁路局关于印发《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各运输站段, 各房建生活段, 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武汉江腾工程公司:现将?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技术规章编号:WHG/CW116A-2014)予以印发,请结合?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运〔2013〕18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铁路局 2014年8月16日—2—WHG/CW116A-2014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一、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铁总运〔2014〕180号),对?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运〔2013〕18号)附件11、12内容修改如下(见附件)。

二、本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3—附件11 高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4——5—附件 12 项目普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施工条件作业方式放行列车条件 1. 两捣一稳作业后,开通后第一列 35km/h,第二列45km/h,自第三列起限速60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60km/h,第二列起限速 8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 80km/h,第二列限速 120km/h,至第四日捣固后恢复常速。

2. 三捣两稳作业后,开通后第一列 45km/h,第二列 60km/h,自第三列起限速80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起限速12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恢复常速。

道岔施工后直向、侧向按此标准分别阶梯提速。

未达到上述捣固、稳定遍数的,应相应降低列车放行速度。

开通后第一列 35km/h,第二列45km/h,不少于 4 小时,以后限速 60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60km/h,第二列起限速8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限速120km/h,至第四日捣固后恢复常速。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增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和线路正常运营,特订立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铁路局辖下的全部营业线施工活动,包含设备安装、线路维护和修理、道岔调整、设施改造等工作。

第三条铁路局施工单位、承包商、员工等相关人员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并履行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四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订立认真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安全计划,并经铁路局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施工人员必需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操作证。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与铁路局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解相关线路运营情况和施工计划,确保施工活动与线路运营的协调。

第三章施工作业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严格依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并配备必需的工器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施工人员应穿着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饮酒后上岗、高强度劳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依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警示标志设置,确保四周人员能够清楚识别施工区域,并采取必需的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转变或调整线路设备、设施,确保施工质量和线路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发现线路异常情况或隐患时,应立刻向铁路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严禁隐瞒事实、拖延处理时间。

第四章安全措施和防护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订立认真的施工安全措施,包含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引导、排查隐患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同时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信号指示,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引导,及时发现并处理现场安全问题,并记录和报告相关情况。

(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0323(DOC83页)

(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0323(DOC83页)

MBEC7/SZ -005 武汉市杨泗港快速通道四新段国博立交跨沌口专用铁路工程GBSG-1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铁大桥局杨泗港快速通道国博立交跨铁项目经理部二零一六年三月武汉市杨泗港快速通道四新段国博立交跨沌口专用铁路工程GBSG-1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复核: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中铁大桥局杨泗港快速通道国博立交跨铁项目经理部二零一六年三月附:施组报批表附:施组评审会议纪要目录第一章编制依据 (1)1.1招标文件 (1)1.2合同文本 (1)1.3设计文件、图纸 (1)1.4工程建设地区的调查资料 (1)1.5有关法律、法规 (2)1.6有关规范、规程 (2)1.7其它技术文件 (2)第二章工程概况 (2)2.1工程简介 (2)2.2主要工程量 (4)2.3工程特点 (4)第三章总体施工部署 (6)3.1施工组织机构 (6)3.2施工能力分析及任务划分 (6)3.3管理目标 (7)3.4施工总体布置 (7)3.5施工技术准备 (10)3.6施工进度计划 (13)3.7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15)第四章施工方案 (17)4.1总体施工方案 (17)4.2施工工艺流程 (17)4.3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18)4.4主要工程施工方案 (19)第五章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 (43)5.1质量目标 (43)5.2质量保证机构 (43)5.3质量保证体系 (43)5.4质量保证措施 (45)5.5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54)第六章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55)6.1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55)6.2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56)6.3安全保证体系 (56)6.4危险源辨识及相关措施 (56)6.5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58 第七章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2)7.1文明施工目标 (62)7.2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62)7.3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62)7.4文明施工资料管理 (63)7.5工地卫生 (63)7.6塑形工程 (63)第八章环保、水保保证措施 (64)8.1 环境保护目标 (64)8.2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64)8.3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64)8.4环境保护措施 (64)8.5水土保护措施 (66)第九章营业线施工专项安全专项措施 (66)9.1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管理机构 (66)9.2营业线施工具体实施步骤 (68)9.3营业线施工人员教育培训 (69)9.4营业线施工安全一般性保证措施要点 (69)9.5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要点 (70)9.6营业线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要点 (70)9.7营业线施工应急抢险与救援 (71)第十章施工进度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 (72)10.1施工进度管理目标 (72)10.2施工进度管理体系 (72)10.3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72)第十一章季节性施工保证措施 (74)11.1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74)11.2冬期施工保证措施 (75)11.3高温季节施工保证措施 (75)第十二章其他保护措施 (76)12.1文物保护措施 (76)12.2 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76)第一章编制依据1.1招标文件《武汉市杨泗港快速通道四新段国博立交跨沌口专用铁路工程GBSG-1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SJ-201510TL-522001)及招标补遗。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平安打点方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平安打点,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出产法》、《铁路运输平安庇护条例》、《建设工程平安出产打点条例》、《铁路技术打点规程》、《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打点方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打点方法〔试行〕》〔200~250km/h局部〕、《铁路客运专线技术打点方法〔试行〕》〔300~350km/h局部〕、《铁路交通变乱查询拜访措置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方法。

第2条本方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平安打点,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平安打点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不变、使用和行车平安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必然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处所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不变、使用和行车平安的施工作业。

第3条本方法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打点。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打点。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打点。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第4条本方法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带领、施工方案审核、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平安打点责任,明确了施工查核及奖惩的根本制度。

第5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需把确保平安放在首位,对峙“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打点等单元和部分必需严格执行本方法和施工打点有关规定。

第6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局部,要对峙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方案打点,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方案、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331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31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汉铁路局文件武铁总〔2008〕331号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局管内各运输站段,各工程指挥部,各房地产公司:现将《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前发《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总[2008]9号)、《武汉铁路局施工安全协议管理办法》(武铁安函[2007]741号)、《关于修改施工有关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武铁总[2008] 256号)同时废止。

其它文件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和施工相互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各项施工。

第二章施工分类和等级第4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⑴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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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1—
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对《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武铁总…2008‟331号)作如下补充规定:
1.凡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或经局领导批准的临时施工计划,且需在“天窗点”内进行的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按项目在每月初1至5日,向局安全监察室提报经各站段、业务处(室)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安全协议书》和《施工请求配合通知书》等资料(资料内容见附件),经局安全监察室审核批准,并在《营业线施工“天窗点”申请审核内容表》加盖部门公章后,局调度所方可纳入日计划。

2.本规定所指的营业线施工是指在局管内进行的新建、既有线改造、铁路局代建的路外施工项目。

附件: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天窗点”申请审核内容—2—
附件: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天窗点”申请审核内容
施工项目:
审核部门签章:年月日
—3—
主题词:运输营业线施工安全规定通知
------------------------------------------------------- 抄送: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工程师室,运输处,机务处,供电处,工务处,,电务处,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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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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