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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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盘的特点
◆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或否定; ◆还盘等于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
发盘; ◆只有受盘人才可以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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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acceptance)
◆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是受盘人在发盘 有效期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 各项条件。 ◆沉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接受。
第八讲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订立合同的步骤 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第一节 订立合同的步骤
交易磋商
是否每笔交易都 得严格按这四个
步骤进行?
询盘 发盘 还盘 接受
一、询盘(Enquiry、Inquiry)
询示 机盘例 感在:兴对国趣你,际方请商型发号务盘N法。39律“好中运又”被牌称打为印“要约 邀请”,指买方或卖方为了洽购或销售某 项商品向对方口头或书面探询交易条件的 行为。
2.无约束力的发盘(Offer without engagement) 俗 称虚盘(Non-Firm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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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还盘 (counter-offer)
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 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实 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 新发盘。
案例8-4
我A公司向国外B公司发盘,报谷物300公吨,每 公吨250美元,发盘有效期为10天。3天后,B 公司复电称,对该批货物感兴趣,但要进一步考 虑。2天后,B公司两次来电,要求将货物数量 增至600公吨,价格降至230美元/公吨。3天后, 我公司将这批谷物卖给另一外商,并在第10天 复电B公司,通知货已售出。但外商坚持要我方 交货,否则以我方擅自撤约为由,要求赔偿。问: 我方应否赔偿?为什么?
惯或贸易惯例和发盘人随后的行为。
(三)发盘的有效期 如何确定?8
1.Fra Baidu bibliotek定最迟接受期限 发盘限5月5日复 OFFER SUBJECT REPLY FIFTH
2.规定一段接受时间 发盘有效期为7天 OFFER VALID SEVEN DAYS
(四)发《 即盘公 使的约是》不撤第可回1撤5销条和的规撤,定也:销可“以一撤项回发,盘如,
(五)发盘的生效 《公约》规定:口头发盘只有在立即被接 受的条件下才能生效;如果发盘时,对方 未置可否,合同尚未成立。
1.发信主义----英美法系 2.到达主义----大陆法系
《公约》第15条:“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 效”。
案例8-3
一法国商人于2008年5月20日走访我国一外贸 企业洽购某商品。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 否。第二天上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 方上午的发盘,此时,我方获知该商品的国际市 场价格有上涨的迹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 处理?
(六)发盘的失效
1.过了发盘有效期,受盘人未表示接受; 2.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 3.发盘人对发盘的有效的撤回或撤消; 4.不可抗力; 5.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
能力或死亡、法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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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我国对发盘的解释
1.有约束力的发盘(Offer with engagement) 俗称实盘(Firm offer)
(二)《 特构公 定约 的成》 人发第提出1盘4的条的建(议2)要,:仅件非应向视一为个邀或请一做个出以发上价
,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1.发盘必须向特定人提出;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3.表明经受盘人接受发盘即受约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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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内容十分确定
◆《公约》第14条规定:“ … …一个建议如果 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 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 定。”
案例8-1
香港A公司于10月20日来电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 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B公司于当 天(20日)收到来电,经研究后,于22日上午11时 整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 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整送达,香港A公司22日上午 9时15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 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电发盘撤销。”A公司 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1) 根据有关贸易法律,A公司是否已经成功的撤销了 10月20日的发盘?(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已 签订了合同?
买方询盘:邀请发盘
卖方询盘:邀请递盘
二、发盘(offer)
(一)发盘的含义
发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 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 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公约》第14条对“发盘”定义: 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其发盘一旦 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
案例8-2
我国A公司拟参加某宾馆的装修投标,为更确切的 估算投标标底,向B 公司询价购买300套卫浴设备, 并说明:“这一询价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的估算投 标的价格,投标日期为8月8日,开标日期为8月25 日。” B公司于8月1日向A公司发出出售300套卫浴 设备的要约。A公司认为价格合理据此计算标底,并 于8月8日递交了投标书。但B公司发出要约后,因 货源紧张,价格上涨,遂于8月15日发出撤销要约的 通知。A公司收到后当即表示不同意撤销要约。8月 25日开标时,A公司中标,A公司于8月26日对公司 8月1日的要约作出承诺。B公司回电称要约已撤销, 合同不成立,而A公司坚持合同成立。问A公司合B公 司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我国规定,内容完整应包括品名、数量、价 格、包装、装运、支付。
发盘必须表明订约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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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承受约束”是指发盘人于得到受盘人对 该发盘接受时,承担按发盘条件与受盘人订立 合同的责任。
明示:offer、firm offer、quote、book、
order、bid、bid firm
默示:结合磋商的情况、双方确立的贸易习
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 或同时送达受盘人。”
1.发盘的撤回
2.发盘的撤销
《公约》第16条规定:“在尚未订立合同之前, 发盘得予撤销,如果撤销的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 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但以下发盘不得撤消: A.发盘注明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不可 撤销的; 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 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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