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物防治
新形势下甘肃生态环境与法治建设的讨论
新形势下甘肃生态环境与法治建设的讨论摘要:西部生态环境是比较脆弱的地区。
本文以甘肃省为例,通过讨论西部生态环境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试图提出合理的法律建议,以保护西部生态环境,促进西部和谐发展。
关键词: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和谐甘肃省地处中国西部黄河上游,曾是古丝绸之路必经的黄金路段,它地域广阔,人口稀少,矿产资源丰富,可谓地大物博,但它地表贫瘠,植被稀少,且有些动植物正面临灭绝,也因开发、滥垦使的西部植被退化,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成为一个地大物稀难以适应人类居住之地。
一、剖析甘肃环境问题及产生原因(一)水环境污染水是生命之源,一切生命离开了水将难以生存。
而甘肃不仅是一个缺水比较严重的地区,而且也是一个水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
为了使西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国家决定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剩余经济发展能力转移到西部,确立了西部大开发的政策。
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实施,西部企业迅速崛起,带动了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但水污染也有迅速加剧的趋势,尽管各级环保部门在督促厂矿企业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成效并不明显。
综其原因主要是人们的环保意识差,特别是一些依靠成本收益差来获得利益的企业,他们宁愿支付环境污染税费,而不愿在处理废水、废物中投入资金。
这些企业就这样运用自己的资金和政府政策把环境的恶果转嫁给了社会,特别是生活在企业周边的人们遭殃甚重,从而避免了对环境责任的承担。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对西部经济、政策的支持,甘肃城市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们大量迁入城市,使城市人口更加集中,从而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大量废水,这些废水包括人们浴室、厕所、洗涤房和厨房排出各种污水的混合液。
这些混合液也是加剧水污染的重要来源。
随着人口的增加,粮食的供应量受到更大的挑战,为使粮食得到丰收,科技工作者研究了各种各样的化肥农药,虽然这些化肥和农药会被农作物吸收促进农作物生长,但农作物只能吸收少量,大部分都渗入到地表水形成水污染。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4.13•【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察正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对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整改,现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厅党组始终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底线性任务来抓,强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
积极发挥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和生态安全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就事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研讨,并结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落实。
(一)系统谋划,夯实污染防治基础。
一是研究形成黄河流域(甘肃段)污染防治工作思路等专题研究报告,印发了污染防治专责组工作方案和2020年工作要点,举办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甘肃)高峰论坛”,完成黄河流域4个水系36条重要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初步建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
此项工作得到生态环境部高度肯定,并将我省列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省份。
二是于2020年11月编制完成了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初稿)。
(二)突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抓手,稳步推动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甘政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
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优化发展格局,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
强化分区管控。
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
突出分类施策。
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强化刚性约束,突出精细化管理。
实施动态管理。
坚持省级统筹、市级落实、省市联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三线一单”内容。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探析
李小平 .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探析 [J]. 南方农业,2023,17(12):98-100.
2023年6月 Jun. 2023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探析
李小平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甘肃卓尼 747600)
摘 要 随着人类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成为了当今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 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自然资源的重要价值,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 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为有效防控林 业有害生物,以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介绍了林业资源现状及林业有害生物特点,提出完 善相关制度,建立有害生物防治体系;依靠综合治理技术,提高防治效率;重视有害生物监控,加强 早期防范;大力实施教育宣传与人才培养,树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意识等措施建议。 关键词 林业资源;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中图分类号:S763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ki.1673-890x.2023.12.031
3 洮河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措施
3.1 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害生物防治体系 洮河自然保护区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必须
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有害生物防治体系, 在完善的制度保障下,稳步合理地开展洮河自然保护
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1)落实有害生物防治权责。 结合洮河自然保护区实际情况,明确有害生物防治责 任主体、监管机构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防治责 任主体应包括国家、地方政府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共同合作协调,实行联防联控,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 治 [6]。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有害生物检测、 监测和预报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有害生物。 同时,应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有害生物防 治流程,确保防治可行、有效。2)监理全过程有害生 物防治体系。全过程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包括预防、监 测、诊断、治理和后期评价 5 个方面。预防阶段主要 是对环境的监控和防范设计;监测阶段主要是通过技 术手段对森林有害生物的生存和繁殖情况进行监控; 诊断阶段则是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制定防 治方案;治理阶段则是通过人工或物理方式对森林有 害生物进行防治;后期评价阶段则是对森林有害生物 防治效果进行评估。在完善的管理机制、治理体系下, 确保洮河自然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稳定落实。 3.2 依靠综合治理技术,提高防治效率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文档
2020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文档Document Writing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我国工业产业发展至今,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影响各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环境保护要求产业进行一定的投资,同时,这些投资也为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价值。
下文是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欢迎阅读!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
第六条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无污染或者少污染、资源和能源消耗低、综合利用率高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环境保护产业,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和科技交流。
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普及环境保护科学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八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分别对本市(州)、县(市、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市场监督管理、审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并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环境保护先进典型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甘肃2024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文件
甘肃2024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文件一、引言为了保护甘肃省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制定本文件,明确甘肃省2024年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措施。
二、生态灾害避险措施1.森林保护:加强对甘肃省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禁滥伐和扰乱生态平衡的行为。
加强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和烧毁面积不超过年度预定目标。
2.河流及湖泊保护:加强对甘肃省河流及湖泊的保护和治理,严禁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和非法采砂等破坏行为。
加强水域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洪水、干旱等灾害的应对能力。
3.草原保护:加强对甘肃省草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大对退化草原的恢复力度。
加强草原灾害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病虫害和过度放牧等问题。
三、地质灾害避险措施1.地质灾害点防治:加大对甘肃省各类地质灾害点的防治工作力度,采取工程措施、生态治理等方式,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强化对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点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灾害风险。
2.潜在灾害点治理:加大对甘肃省潜在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潜在灾害点排查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威胁,防止潜在灾害发展为次生灾害。
3.社会宣传与教育:加强对甘肃省公众的地质灾害避险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的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通过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布灾害警示信息等方式,加强地质灾害避险知识的普及。
4.应急救援与恢复重建: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水平。
加大对受灾人民的救助和重建力度,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综合管理与监督1.综合管理机构:设立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综合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甘肃省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计划并监督执行。
2.监督检查:建立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
3.信息发布:建立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避险措施和救援进展等信息,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知和预防能力。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7.28•【字号】甘发改环资〔2020〕515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7月2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塑料污染,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率先在兰州市城关区等区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
GS0031-B0402-2022-0001地方规章甘肃省环境保护厅2022 年 08 月 23 日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 101 号《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已经 2022 年 8 月 2 日省人民政府第 18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刘伟平2022 年 8 月 7 日第一章总则为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企业事业单位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其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负责。
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规划、综合管理的方针,实行谁开辟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谁污染谁管理。
第二章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主要承担下列职责:(一)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制定并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三)组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
(四)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减轻危害。
(五)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六)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赋予表彰奖励。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催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的环境保护决定;协助上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排查环境事故隐患,制止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第三章部门职责环境保护部门承担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规定。
(二)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进行监督考核。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四)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统计局、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公告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统计局、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20.09.30•【字号】甘环公告〔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发布《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公告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特此公告。
附件: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统计局甘肃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9月30日附件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24号)要求,开展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普查对象是甘肃省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有力实施,广大普查人员无私奉献、艰苦努力、辛勤工作,广大普查对象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现已完成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一)各类普查对象数量全省普查对象数量33561个(不含移动源)。
包括工业源957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4220个,生活源19283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82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02个。
甘肃2024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文件
甘肃2024年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文件一、引言甘肃省是一个自然资源丰富、地理环境多样的省份,然而,由于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甘肃省在生态及地质灾害方面面临着许多挑战。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灾害避险能力,特制定本文件,旨在打造生态友好的省份,减少生态及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损失。
二、甘肃省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生态系统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完善的生态监测网络。
通过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2.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严格监管污染源,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对大气、水体和土地的污染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3.加强生态修复工作,推动退耕还林还草和沙地石漠化治理。
通过植树造林和草原恢复以及沙漠绿化等措施,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减少沙尘暴的频发。
4.提高环境意识和教育水平,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意识,培养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
三、甘肃省地质灾害避险措施1.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通过利用遥感技术和地质灾害监测设备,提前发现潜在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险。
2.制定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管理标准,加强对潜在危险区域的管控。
通过对地质条件、人员流动、土地利用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确定潜在灾害区域,并制定相应的防灾措施和管理标准。
3.加强地质灾害救援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地质灾害救援机构和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灾害发生时快速响应和有效救援。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和应用。
投入更多资金和人力资源,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提高避险能力。
四、甘肃省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1.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态保护和地质灾害避险工作。
通过组织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和灾害防御行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强地方与中央的协作,争取更多的经费和支持,推动生态保护和地质灾害避险工作。
甘肃定西生态环境现状及其防治对策
甘肃定西生态环境现状及其防治对策禹娟红【摘要】定西地区属干旱半干旱区,降水稀少,水资源短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污染日益加剧,土地质量不断下降;生物生存受到威胁,物种多样性下降.造成生态环境退化的潜在原因主要是人口文化素质低下和经济相对落后.防止生态环境退化的对策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种草种树,恢复生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加强管理,遏制破坏.【期刊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2(000)003【总页数】4页(P20-23)【关键词】甘肃定西;生态环境;防治对策【作者】禹娟红【作者单位】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化系,甘肃定西743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53定西地区(103°52'~105°14'E,34°26'~35°13'N,海拔1 800~2 500m)位于甘肃中部,辖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和岷县1区6县,南北长210km,东西宽179km,总面积19 627km2.定西地区地处陇中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以梁峁沟壑地形为主,生态环境具有脆弱性.由于长期水资源缺乏、自然环境恶劣以及长期的人类活动,导致该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生物多样性丧失,严重阻碍了定西地区工农业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现状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80年代起,国家在西部地区展开了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对定西市的生态环境进行了大力整治.尽管如此,退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完全遏制,恢复的速度赶不上破坏的速度.笔者对定西地区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旨在为生态恶化治理和恢复提供基础资料.定西地区属干旱半干旱区,自产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668m3,是全省人均数的42%,全国人均数的25%世界人均数的6.5%全区农田单位面积占有水量为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的8.2%和4.9%[1].由于水资源短缺,使得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很大.调查发现,北部一些地区人畜饮水仍然困难,农业用水十分匮乏.造成水资源如此短缺的主要原因是地表径流量小、地下水总补给量不足;降水稀少,变率大且分布不均匀[2].1960-2000年,定西地区平均降水量为403.1~577.8mm,其中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漳县降水不足500mm[3],个别地方年降水量不足400mm,2005年李家堡镇的年降水仅为380mm.定西地区以渭河为界,全区可分为两个不同的自然类型区——中北部黄土丘陵干旱区和南部高寒阴湿区[4].中北部黄土丘陵干旱区为中温带半干旱区,包括定西、通渭、陇西、临洮和渭源的北部,占全区总面积的60%.地形以梁峁沟壑为主,温差较大、干旱多灾、黄土覆盖深厚、沟壑纵横、河流切割、地表破碎、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年降水量不足425mm,年蒸发量高达1 400mm以上.南部高寒阴湿区为南温带半湿润区,包括漳县、眠县和渭源的南部,占全区总面积的40%.地形以高山山地为主,气候寒冷湿润,植被较好,有草场和天然林,年均降水量超过700mm,年均蒸发量为815mm.降水体现为季节分布不均匀.降水主要集中于夏末秋初(7~9月),1960-2000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定西地区夏季降水量为220.4~305.0mm,占年降水量的49.0%~54.0%;秋季的降水量为108.7~157.5mm,占全年降水量的24.0%~26.4%;春、冬季几乎无雨[3].降水量的时间分布不均是影响定西地区农业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定西地区主要种植马铃薯、中药材、小麦、玉米、豆类等农作物,有中国马铃薯之乡(安定区)、中国黄芪之乡(陇西县)、中国党参之乡(渭源县)、中国当归之乡(岷县)之称.3-5月正是作物播种季节,此时降水量少,往往导致农作物烧苗或出苗不齐.降水稀少且分布不均匀导致干旱贫乏,几乎是十年九旱,是该区最主要、影响最严重的气象灾害,且发生频率高、影响范围大、危害程度重.水资源短缺不仅成为制约定西地区工农业以及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而且严重影响着生态环境的平衡和恢复. 水土流失[5]历来就是定西地区农业发展和生态恢复的重大障碍.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20世纪90年代末,总面积2.03万km2的定西地区水土流失面积达1.73万km2,占土地总面积的85.22%,平均侵蚀模数达4 470t/km2,平均每年约有84 456万吨泥沙输入河道,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根据定西县水保站测定,流失土壤中含有机质10kg/t,N 0.8 kg/t,P 1.5kg/t,K 21kg/t.依此计算,全区每年因水土流失损失的数量分别达有机质844.56万吨,N 67.57万吨,P 126.68万吨,K 1773.58万吨,相当于每年流失化肥191.17万吨[6].由于水土流失导致土壤养分大量减少,土壤肥力下降,造成农作物减产,坡地因水土流失比水平梯田年平均减产0.71t/ha.造成水土流失非人为因素是特殊的地理地形和土地资源贫瘠.定西地区深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形破碎,孕育着水蚀、风蚀等多种退化因素,侵蚀的结果是地形更加破碎,退化土地难以自然恢复;土壤有机质含量低,且长期干旱少雨,北部尤为严重,导致自然植被群落结构简单且长势差,覆盖率很低.造成水土流失的人为因素是农民大量开垦陡坡和基本建设.农民大量开垦陡坡变为耕地,把只适合林、牧业利用的土地也辟为农田,以致越垦越贫,越贫越垦,生态系统恶性循环.资料显示,临洮县1949-1982年耕地面积增加3.3万hm2,多为15°以上坡耕地[7],显然是垦草所得.在调查中发现,因为贫穷,燃料仍然缺乏,农民砍伐树林、挖树根、铲草坪、扫落叶做燃料的现象很普遍,导致植被锐减,地表裸露,加重了水土流失.某些基本建设破坏了植被,使边坡稳定性降低,引起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更严重的地质灾害,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定西地区土地资源的质量较低,开发利用的难度也较大,且由于化肥和农药的过度使用使土壤污染严重,耕地质量不断下降.到2007年底,定西市已开发利用的土地达到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1.63%,在已开发利用的土地中耕地面积最大,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09%[8].20世纪中期以来,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药和化肥施用量逐年增加,分别以平均每年7.92%和13.13%的增长率增长,每公顷平均施用量分别达375.90kg和1.50kg.化肥施用量是国际公认的化肥施用安全上限的1.67倍,使得土地资源的衰竭变得日趋严重.一等地仅占耕地面积的3.36%,三等地在耕作土壤中分布最广、面积最大,占总面积的55.87%,质量最差的四等、五等地分别占耕地面积的9.39%和6.27%[9].由于化肥和农药的过度使用给生物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致使农副产品农药残留量高,土地资源发生严重退化,有的甚至丧失了生产能力.生物多样性目前正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在定西地区丧失.定西野生药用资源丰富,受经济利益驱动,长期以来,过度采挖野生经济植物现象在定西普遍存在,使许多野生药用植物的处于濒临灭绝的境地.狩猎、捕捞等人类活动使得许多珍稀动物灭绝或即将灭绝.导致物种多样性下降最重要的原因是间接的,人口膨胀、生境恶化、栖息地丧失、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法制与管理、城市和道路建设、自然灾害等都加速了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资料表明,定西地区在秦代以前林草茂盛,水草丰美,牧业发达[11],从宋、元时期开始,毁林开荒的行为一直延续到现在,导致区内的原始植被损失殆尽,植被覆盖率降低[12].植被的缺乏使得许多生态因子趋向于极端化.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恶化,许多动物缺少天然的栖息场所,生物物种多样性锐减,尤其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数目不断减少,这是导致该区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最主要的原因.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定西市常住人口为2 698 622人,其中大专以上、高中(含中专)、初中、小学、1 5岁以上文盲及半文盲人数分别占全区总人口的3.73%,10.24%,31.94%,38.74%,8.12%[13];大专以上、中专及高中的比重分别低于全省3.79,2.5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5.00,3.48个百分点;而文盲及半文盲的比重比全国高4.13个百分点.由于人口文化素质低下,绝大部分农民尚未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没有可持续发展观念,仍以传统的、粗放的生产方式经营,对资源一味进行掠夺式开发利用,这给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压力;一些地方“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封建思想依然残存,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人口快速增长,造成人均耕地减少、粮食和能源紧张、生活水平低下、教育经费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农民不懂得科学种田,在施用化肥、农药等方面存在着严重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不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农业成本,使农民的收益下降,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据2010年全国GDP统计,甘肃是国内最贫困的前5个地区之一.定西地区人均GDP、农民人均纯收入远远低于全国水平.生活的贫困驱使他们加大对农业资源的掠夺和生态环境的破坏,经济的拮据反过来又影响农业的扩大再生产,这两方面都不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使得该区生态经济系统的生态再生产、经济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处于极不协调的状态,从而面临着严重的生态恶化和经济贫困的双重危机[15].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恶化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在西部地区展开了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通过退耕还林(草)、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以及兴修梯田、修建淤地坝和水窖等小型拦蓄工程,运用科学的防治技术,对位配置各类措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使得该区植被覆盖率大为提高,目前已取得了明显的生态和经济效益.尽管如此,生态环境退化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各种人为破坏仍在继续,物种生存面临严重威胁,所以,必须使生态建设常态化.定西地区生态环境的治理应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在加大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恢复植被,如果破坏仍继续,恢复将是徒劳的.保护是对某一生态系统进行人为管理,使其避免进一步破坏和继续退化最有效的措施,要让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首先必须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杜绝人为造成新的破坏.进一步加强封禁措施,自然恢复植被定西地区实施封禁措施已有十年之久,实践证明,这是有持久生命力和生态效益的保护措施.对于天然植被生态系统和已通过人工恢复的生态系统来说,只要停止进一步人为干扰,就会向着更稳定、更复杂的方向演替.调查发现,在严格实施封禁措施的林地,植被无破坏现象,长势良好,林下凋落物较厚,土壤腐殖质深厚.相比之下,未实施封禁措施的林地植被均有不同程度的破坏,林下凋落物多数被当地农民扫走,土壤腐殖质明显较稀薄.人畜不能到达的陡峭山坡以及封禁3-5年的退耕还林(草)地植被的长势,均明显优于人为干扰的地方.但调查也发现,该区放牧、清扫落叶补充燃料等现象仍然存在,建议国家能提供适量经济补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封育禁牧.控制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减少污染过量、不均衡施用化肥,不仅降低了农产品品质,还会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据中国农科院土肥所调查显示,目前施用的化肥和农药中,只有30%~40%左右被农作物吸收,绝大部分或进入大气或残留在土壤中成为巨大的污染暗流.今后应在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上给农民正确的指导,提倡尽量施用有机肥,减少化肥的施用量;应选取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农药,尽量减少对土壤环境的污染,这也是防止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极有效措施.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为了解决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干旱缺水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讨论通过了《甘肃省洮河九甸峡水利枢纽及引洮供水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2006年11月22日,九甸峡水利枢纽及引洮供水一期工程全面开工.引洮供水工程以洮河九甸峡水利枢纽工程为水源,供水范围西至洮河,东至葫芦河,南至渭河,北至黄河,受益区总面积为1.97万平方公里,其中涉及渭源、临洮、陇西、通渭县和安定区.该工程将彻底解决定西北部严重缺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大力提倡节约用水,采取各种节水措施,保护水资源.在灌溉农业区,应积极维护、修补、衬砌渠系,采用低压管道灌溉、喷灌、滴灌等灌溉技术;根据作物需水规律科学、适时、适量灌溉,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雨养农业区加大水平梯田和反坡梯田建设,修建新型集雨水窖,尽可能地蓄集自然降水;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发展喷灌和滴灌,利用先进的灌溉技术节约用水,以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管理等综合技术节约用水.在对人工植被恢复较好的定西市华家岭林带人工云杉林不同恢复阶段的植被类型、土壤理化因子及土壤纤毛虫群落进行的调查中发现,经过近30年的恢复,五个不同恢复阶段的人工云杉林样点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具体表现在随着恢复时间的延长,地上植被群落明显复杂化,土壤理化性质不断得到改善,有机质、全氮、全磷含量都有所增加.植被恢复引起土壤微型生物纤毛虫物种数增加,物种多样性明显上升,群落结构趋于复杂和稳定[16].人工恢复植被使得该地生态环境大为改观,也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是目前深受群众欢迎的有效治理措施.人工林营造有利于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构建退化生态系统初始植物群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继续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林建设,是定西市生态恢复的根本途径.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只有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才能真正做到人与环境相融和谐,才能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轻灾害的影响,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区文盲率逐年下降,人口素质有所提高,但是民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较差,尤其是农民的环境意识缺失较为严重[17],这是定西地区生态环境破坏的根本原因,所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体系,完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加强法制管理,遏制环境破坏,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生态环境管理上的职能,合理投资环境治理,只有这样才能用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相关文献】[1]尤飞,董锁成,王传胜.黄土高原贫困地区生态经济系统良性演化的条件和对策——以甘肃定西地区为例[J].资源科学,2003,25(6):52-59.[2]李尚成.定西地区人工增雨云水资源的分析研究[J].甘肃气象,1998,16(2):46-48.[3]李葆春,李广.甘肃定西地区降水资源的分布格局[J].草业科学,2006,23(10):60-62.[4]李晓丽.定西地区全新世以来的气候变化与人地关系演变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08.[5]王礼先.水土保持学[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6]贾文雄,田玉军.定西地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研究[J].干旱地区农业研究,2002,20(1):111-115.[7]赵晓英,侯扶江.甘肃省“两西”地区草地退化的成因[J].草业科学,2001(6):12-15.[8]焦晓西,孙鹏举,张晋等.定西市土地利用变化分析[J].甘肃农业大学学报,2009,44(4):132-136.[9]刘祥.定西市安定区耕地土壤质量调查报告[J].土壤肥料,2010(1):32-33.[10]林育真,付荣恕.生态学:第2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306.[11]艾冲.论唐代前期陕甘宁黄土高原牧业用地的分布[J].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2004,21(3):41-46.[12]郑粉莉,唐克丽,白红英.黄土高原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演变的研究[J].水土保持研究,1994,1(5):36-42.[13]甘肃省统计局.甘肃省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221.[14]定西市统计局.定西市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107.[15]董锁成,吴玉萍,王海英.黄土高原生态脆弱贫困区生态经济发展模式研究——以甘肃省定西地区为例[J].地理研究,2003,22(5):590-600.[16]宁应之,王红军,禹娟红,等.甘肃定西土壤纤毛虫群落对生态恢复的响应[J].动物学研究,2011,32(2):223-231.[17]梁发祥,曹娟玲,罗卫国,等.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农民环境教育体系构建研究——生态脆弱型贫困地区农民环境教育思考[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3):125-128.。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我国工业产业发展至今,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影响各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环境保护要求产业进行一定的投资,同时,这些投资也为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价值。
下文是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
第六条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无污染或者少污染、资源和能源消耗低、综合利用率高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环境保护产业,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和科技交流。
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普及环境保护科学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八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有关部门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环境标准,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甘肃环保案例
甘肃环保案例
甘肃省位于中国西北地区,是一个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同时也是中国重要的
生态屏障。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甘肃省的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各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层出不穷。
然而,甘肃省政府和各级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环保工作,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甘肃省的环保案例。
首先,甘肃省政府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
在工业发展过程中,甘肃省
政府对于环境保护问题一直高度重视。
通过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于那些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问题的恶化。
其次,甘肃省积极推动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
作为生态脆弱区,甘肃省政府加
大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力度。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草原生态补偿等政策,大力推动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工作,有效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
另外,甘肃省还注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
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甘肃省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此外,甘肃省还加强了环境教育和宣传工作。
通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环保主
题活动等形式,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动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总的来说,甘肃省在环保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未来,甘肃省将继续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投入,加强环保治理力度,推动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甘肃省主要生态地质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对策研究
2011 第 20 卷 第 4 期
甘肃地质 GANSU GEOLOGY
文 章 编 号 :1004-4116(2011)04-0060-0005
2011 Vol.20 No.4
甘肃省主要生态地质环境问题及环境 保护对策研究
周斌
(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甘肃 兰州,730050)
摘 要:甘肃省是一个生态地质环境十分脆弱的省份。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壤盐渍化等地质环境问题突出; 森林及植被覆盖率低,涵养水源功能弱,环境自净能力差;环境污染现象严重。并且随经济的发展与资源的消耗,生态 环境呈恶化之势,已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本文重点分析生态地质环境现状,为合理开发利 用国土资源、制定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及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收 稿 日 期 :2011-06-25 作 者 简 介:周 斌 (1975~),男 ,工 程 师 ,甘 肃 省 山 丹 县 人,水 文 地 质 与 工 程 地 质 专 业 ,一 直 从 事 水 工 环 方 面 的 地 质 调 查 、勘 查 与 研 究 工 作 。 ① 甘肃省地质调查院。 甘肃省生态地质环境遥感综合调查与评价报告,2003。
(2)人为因素
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是加速水土流失的
2.2 水土流失的成因分析
根源。
水土流失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标准版)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我国工业产业发展至今,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影响各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环境保护要求产业进行一定的投资,同时,这些投资也为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价值。
下文是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欢迎阅读!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
第六条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无污染或者少污染、资源和能源消耗低、综合利用率高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环境保护产业,开展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和科技交流。
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普及环境保护科学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八条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有关部门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环境标准,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甘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
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1+6”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1”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6”即《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规定,紧密结合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创建、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划定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产业特点及环境质量特征等实际,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内的各自职责。
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坚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建立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承担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领导责任;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承担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负责人按照职责要求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除按本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外,要认真落实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金昌市委员会,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26•【字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9号)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天蓝、水清、地绿的新金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对标对表、保护优先、问题导向、改革创新、依法监管、全民共治”的基本原则,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全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初步建成环境风险应急预警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与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生态文明的文化、经济、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等体系基本形成。
市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较2015年分别下降20.0%和5.4%以上,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
地表水、地下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3%、4%和4%,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甘肃环境保护现状及对策
甘肃环境保护现状及对策关键信息项:1、甘肃环境现状概述生态系统状况污染情况资源利用情况2、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经济发展与环境的矛盾政策执行的困难公众环保意识3、环境保护的目标短期目标中期目标长期目标4、环境保护的具体对策加强环境监管推动产业升级与转型加强环保教育与宣传加大环保投入促进生态修复与保护11 甘肃环境现状概述111 生态系统状况甘肃省地处我国西北地区,生态系统多样但较为脆弱。
其拥有广袤的草原、森林以及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
然而,由于长期的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部分地区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草原退化、森林覆盖率降低以及湿地面积减少等问题日益凸显。
112 污染情况在大气污染方面,工业排放、冬季采暖以及交通运输等因素导致空气质量不佳,尤其是在一些重点工业城市。
水污染问题也较为严重,部分河流和地下水受到污染,影响了水资源的质量和供应。
土壤污染方面,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以及工业废弃物的不当处置,对农田土壤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113 资源利用情况水资源短缺是甘肃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水资源的分布不均和不合理利用加剧了这一状况。
同时,能源结构以传统的煤炭为主,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相对不足。
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如过度开垦导致的土地沙漠化等。
12 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121 经济发展与环境的矛盾甘肃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往往面临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艰难抉择。
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在短期内对经济增长有一定贡献,但却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122 政策执行的困难尽管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
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违规排放污染物,而相关部门的处罚力度和监管手段有待加强。
123 公众环保意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相对较低,环保意识的淡薄使得一些破坏环境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
同时,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对环保产品和绿色消费的选择也不够积极。
甘肃省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甘肃省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甘肃省制定了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保
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
首先,甘肃省将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排污管控力度。
对于高污染、高
能耗的企业,将采取严格的排放标准和减排措施,确保企业生产过
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在可接受范围内。
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排放的企业,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
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其次,甘肃省将加大对城市环境的整治力度。
加强对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同时,加强对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和治理,推动城市绿化和环
境改善工程,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另外,甘肃省还将加大对农村环境的治理力度。
加强对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改善农村
环境质量。
同时,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业化肥、农药使用
的管理,减少农村环境污染。
此外,甘肃省还将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修复和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性。
总的来说,甘肃省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将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健康。
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只有这样,才能建设美丽的甘肃,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清洁、美丽的家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物防治一、生态环境保护1、水2001年甘肃全省水库水质比去年有所改善,在16座水库中,水质达到Ⅰ类的有1座 (刘家峡),水质达到Ⅱ类的有3座,水质达到Ⅲ类的有2座,水质达到Ⅳ类的有2座,水质达到V类的有4座, 水质为劣V类的有4座水库。
本年度水质好转的水库有:刘家峡、崆峒、皇城、党河、黑山湖、赤金峡、鸳鸯池和解放村水库。
城市地表水全省监测的29条河段中,Ⅰ、Ⅲ、Ⅳ类水质河段数均为4条,分别占总河段的13.8%,Ⅱ类水质河段数为5条,占17.2%,Ⅴ类河段3条,占10.3%,劣Ⅴ类河段9条,占31.1%。
主要污染指标仍为化学需氧量。
水质好转的河段有黄河兰州段、黄河白银段、金昌金川河、洮河临洮段、大夏河临夏段和渭河陇西段,水质污染加重的有大夏河甘南段和渭河天水段。
2002年,全省各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14个城市的监测结果表明,我省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良好,除西峰市老七泵井及巴家嘴水库化学需氧量等个别指标超标外,其他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004年监测的30条河流(段)中,达到Ⅰ类和Ⅱ类水质的6条,Ⅲ类水质9条,IV类水质3条,V类和劣Ⅴ类水质12条,达标14条。
与上年相比,有4条河流(段)水质污染有所减轻,2条河流(段)水质污染加重。
主要污染物为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
2005年全省三大流域共九条水系,水质为优的有4条,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各一条,重度污染的有3条。
黄河流域:黄河干流水质优,支流大夏河水质良好,湟水河水质优,洮河为轻度污染,渭河为中度污染,泾河为重度污染。
黄河:全河段总体水质变化不大。
兰州段各监测断面水质保持达标;白银段青城桥断面氨氮、总磷超标,水质状况略好于上年,为Ⅲ类水质,其他断面达标。
渭河:陇西段水质变化不大,天水段各监测断面水质略有好转。
泾河:控制断面平镇桥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等污染指标浓度值较上年有所降低,但污染仍然较重。
内陆河流域:黑河干流及支流北大河水质优,石羊河为重度污染,支流金川河水质优,石油河水质为重度污染。
黑河:水质保持良好,全流程达标,污染综合水平与上年持平。
石羊河:水质恶化程度未得到缓解,有机污染十分突出,上游校东段面污染物浓度值虽较上年有所下降,但下游扎子沟断面浓度值明显上升,污染加重。
长江流域:白龙江水质优。
14 个主要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有 11 个城市水质均达标。
白银市两个取水口 1-11 月大肠菌群超标 2.2-8.1 倍之间,12 月达标;武威市自来水厂 1 月亚硝酸盐氮超标 1.8 倍,其他监测月水质均达标;合作市 5 月氨氮超标 1.6 倍,其他月水质达标。
全省 17 座水库中,达标水库有8座。
Ⅲ、Ⅳ类水质水库数较上年各增加 2 座,Ⅴ类减少4座,劣Ⅴ类仍为2座。
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相比,桑科、巴家嘴、黄羊、西营、南营水库水质好转,赤金峡水库水质下降。
黄河流域:黄河干流水质良好,支流大夏河水质为轻度污染,洮河水质优良,湟水河水质良好,渭河为轻污染,泾河及其支流马莲河为重度污染,蒲河水质由上年的重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
黄河甘肃段全流程7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
兰州段水质由往年的Ⅲ类提升为Ⅱ类,总磷浓度值比上年下降了39.6%;白银段水质为Ⅲ类,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渭河陇西段西二十里铺断面由于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水质污染加重,由上年的Ⅲ类水质下降为Ⅳ类;天水段北道桥、伯阳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超标;甘肃—陕西出境断面葡萄园水质良好。
泾河平凉段水质污染有所加重,全流程各断面水质均不达标,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磷、挥发酚。
内陆河流域:黑河干流水质良好,支流北大河水质优,山丹河重度污染;石羊河重度污染,支流金川河水质优;石油河水质重度污染。
黑河张掖段水质保持良好,全流程各断面水质均达标。
监测的17座水库中,水质达标的10座,其中Ⅰ类、Ⅱ类、Ⅳ类水质水库比上年增加,Ⅲ类水质水库减少3座,主要污染物是总磷。
与上年相比,达标水库增加3座,黄羊、西营、南营水库水质好转并达标,赤金峡、红崖山水库水质好转。
2008年流域水质黄河流域:黄河干流水质良好,支流洮河水质优,大夏河、湟水河、渭河水质良好,蒲河为轻度污染,泾河及其支流马莲河为重度污染。
黄河甘肃段全流程7个断面水质均达标。
兰州段水质为Ⅲ类;白银段3个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值均较上年有所下降,水质由Ⅲ类提升为Ⅱ类2009年15 条河流中,8 条河流水质优良(黄河、大夏河、洮河、渭河、金川河、黑河、北大河、白龙江),2 条河流水质轻污染(湟水河、蒲河),5 条河流水质重污染(泾河、马莲河、石羊河、山丹河、石油河)黄河流域:洮河水质优;黄河干流、支流大夏河、渭河水质良好2010年与2009年相比,蒲河下游(马头坡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有所上升,水质由Ⅳ类下降为Ⅴ类;武威石羊河水质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
河流(段)水质状况2012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按功能区达标断面55个,较2011年增加2个15条河流的28个河段中,水质为优的15个;水质为良好的7个;水质为轻度污染的4个;水质为重度污染的2个。
达标河段22个,较上年度增加了4个。
2、土壤环境全省林业用地总面积981.21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3.02%。
其中:有林地面积232.50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3.69%。
经济林总面积119.53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2.18%(不含沙棘和文冠果面积)。
全省活立木总蓄积量为21708.26万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为13.42%。
耕地面积:全省现有耕地340.86万公顷。
耕地面积中旱地339.78万公顷,占99.68%。
水浇地98.83万公顷,占28.99%。
全省大于15。
的坡耕地86.96万公顷,其中15-25。
的坡耕地46.47万公顷,占53.44%,大于25。
的坡耕地40.49万公顷,占46.56%。
全省耕地净减少1.95万公顷,主要原因为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
耕地质量:耕地质量与耕作土壤条件、土壤肥力、水分状况和气候条件等多种因素有关,最终常以耕地生产率作为衡量耕地质量的综合指标。
我省耕地利用主要以生产粮食为主,从全省五大自然区来看,粮食作物单产、净产值各地区差别较大,但从全省范围来看,耕地生产率(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措施与行动我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先后颁布了重点农田保护、农田土地开发等相关的地方性行政规章。
目前共划定重点(基本)农田保护区(片)145.83万片(块),保护面积410.56万公顷。
农业生产环境得以保护,全省目前建立1个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3个省级生态农业试点市(县),31个全国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试点县,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县。
全省绿色食品企业达51家,77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有效使用权,绿色食品的实物总产量82万吨,产值9.8亿元,实现监控面积198.8万公顷。
为了推动有机食品业的发展,成立了“甘肃省有机食品咨询中心”和“甘肃省菜篮子产地环境安全与有机食品监督监测中心”。
我省是一个少林的省份。
全省林业用地总面积720.87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217.41万公顷,疏林地面积21.58万公顷,灌木林地面积179.44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5.67万公顷,苗圃地面积0.47万公顷,无林地面积296.30万公顷。
全省森林蓄积为1.92亿立方米,加上农田、草地的季节性覆盖,全省土地的植被覆盖率仅有23%左右。
在现有林地中,灌木林和疏林占有较大比例,天然林的面积则相对较少,只有165.8万公顷。
全省天然草地1790.42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39.4%,其中可利用面积1607.16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35.4%。
我省草地面积居全国第六位。
目前全省天然草地约有90%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中度以上退化程度的约占可利用草地面积的78%,在现有天然草地中带有荒漠化性质的草地比重高达38.5%。
全省天然草地严重“三化”(沙化、退化、碱化)面积高达713万公顷,占全省可利用草地面积的44.4%。
全省土壤监测点位14个,分别在兰州市雁儿湾、合作市森林公园、定西玉湖公园、敦煌电视台、临夏市东区折桥镇东郊公、平凉柳湖公园、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乡路堡村、兰州市仁寿山、兰州市皋兰县、天水人民公园、武威市海藏村、白银市四龙镇、张掖市农科所、嘉峪关农泵站。
土壤放射性核素监测数据在甘肃省土壤放射性核素环境本底值中,属正常环境水平。
2014年全省林地面积1042.6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3.18%。
其中:全省森林面积507.4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1.28%。
全省活立木总蓄积量24054.88万立方米,森林蓄积21453.97万立方米。
甘肃省土地利用(万亩)3、生物多样性我省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
全省共有各类脊椎动物872种,其中,哺乳类169种,鸟类495种,爬行类67种,两栖类32种,鱼类109种;有无脊椎动物12门,近6000种,其中昆虫有28目4000余种。
目前已记录、定名的高等植物4500余种,其中蕨类植物34科78属292种;裸子植物8科24属59种;被子植物198科980属4000余种。
另外,我省的被子植物中存在着大量的古老科、属和孑遗属、种。
措施与行动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我省先后制定了《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6个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地方性法规。
全省目前已建立自然保护区47个,总面积达835.9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8.39%,其中国家级6处,省级37处,地区级1处,县(市)级3处。
全省建立森林公园54处,总面积52.7万公顷,其中国家级11处,省级43处。
建有森林生态旅游区2处、野生动物迁地保护基地3处、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基地3处。
3、大气●主要城市空气质量兰州市城市空气质量有所好转,污染综合指数比上年下降13.1%。
三项污染因子年均值比上年分别下降15.8%、12.5%和12.1%。
空气质量Ⅰ、Ⅱ级天数共242天,占总监测天数的66.3%,比上年增加19天;Ⅳ、Ⅴ级天数共8天,比上年减少15天。
但进入冬季以来,兰州出现灰霾天气,颗粒物污染较严重。
●酸性降水全省14个城市进行了降水监测,pH值年均范围在6.31(金昌)—8.30(嘉峪关)之间。
甘肃省各城市空气质量注:TSP为总悬浮颗粒物,PM10为可吸入颗粒物措施行动强化工业治理,扎实做好二氧化硫控制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兰州市完成餐饮业清洁能源改造174家,省属行政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133台。
取缔土石灰窑47孔,对 34家砖瓦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
建成投运了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工程;白银市完成了国电靖远发电公司2号机组脱硫升级改造工程,建成了靖远第二发电公司5号炉脱硫工程;金昌市完成了金川公司三硫酸系统改造,永昌发电公司10万立方米加气砼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完成了《河西堡镇工业大气污染治理规划》整治任务;张掖市完成临泽金玉酒精公司工业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