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监控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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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证券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资本市场,证券公司作为那个市场的要紧参与者,由于其在证券市场上同时担任多种角色(发行中介、交易中介、投资者、融资者、信息提供者等)而处于证券业的核心位置,从而成为证券业风险的聚合处和汇合点。现代证券公司的业务具有高信用性、高流淌性、高预期性、高虚拟性的特点,使得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和难以把握。

弹指一挥间,中国的证券市场差不多走过了二十五年的进展历程:

一、第一时期:八十年代的萌芽期

股票发行和证券公司成立。从1980年8月人民银行抚顺支行代理企业发行211万元股票,1986年8月沈阳信托投资公司领先开办窗口交易,代客买卖股票和企业债券,到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下拨资金组建33家证券公司,财政部同时也组建一批证券公司。在深沪交易所诞生之前,新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十年漫长的萌芽期。

这一时期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的风险要紧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市场规则不完善,从自发发行股票到分散交易都面临着市场规则的建设问题;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刚刚成立,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是专门明确。1985年国家紧缩银根,国务院开始关注资本市场建设。

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1988年大中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开始试点,由于市场中介没有完善,深圳市场推出的深圳进展银行和万科公司的股票却发不出去;同时证券市场自发分散交易带来的弊病差不多显露无疑,缺乏法律规范治理,透明度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爱护,对社会安定差不多造成不良阻碍。

二、第二时期:九十年代的建设期

(一)交易场所的建立和市场基调的确定。1990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相继诞生,从此结束了各自为政、分散交易的时代,标志着证券市场由自发分散走向集中统一规范发行和交易的新时代。1992年小平南巡讲话,解决了中国证券市场姓“资”姓“社”的相关争论。

(二)监管体制的建立。1992年各地股份制公司专门快地进展起来,出现了新一轮股票热。同年8月11日,深圳发生了“8·10事件"(即深圳以发售认股抽签表的方式发行5亿元新股,由于一些网点组织工作有问题,造成多数售表点秩序混乱,并发生冲突),国务院紧急做出反应,成立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逐步替换了原来的监管主体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以及沪深当地政府,改变了多头治理的局面,加强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管。1999年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正式挂牌,标志

着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形成。

(三)监管法规体系的建立,为证券市场的规范进展奠定了基础。随着证券市场逐步进展,整个证券市场监管法规也陆续出台、陆续完善,如1992、1993年出台的《证券公司治理方法》、《证券交易所治理方法》、交易市场系列业务规则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方法》,1994年《公司法》正式实施,1995年规范股票发行和证券回购业务、打击地下期货交易,1996年颁布《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治理方法》、发出《关于严禁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提出“银证分家、分业经营”。1997年公布《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写入证券犯罪的新刑法获全国人大通过;在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规范证券市场的法规,以及证券市场的治理积存了更多经验的基础上,从起草到通过经历整整6年历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终于在1998年12月29日诞生,我国证券市场终于有了自己的差不多大法。

这一时期中国证券市场进展基调明确,市场参与主体和监管主体逐步明晰,监管机制逐步形成,相匹配的业务规则和监管法规也逐步建立和完善。由于股市规模进展受到限制,市场面临的风险要紧体现在证券发行和交易的风险、证券公司的治理风险等。防范风险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完全杜绝风险不可能,要在解决市场遇到的问题中不断修改完善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这十年进展的另一条重要经验确实

是:健全立法,严格执法。只有依法治市,才能有效爱护投资者利益,才能使市场健康进展,才能使不同方面的利益冲突得到平衡。

三、第三时期:二十一世纪初期的监管时期

(一)随着证券业务的拓展,市场风险突兀,股市一系列危机出现,部份券商遭到关闭及托管的命运。自2001年以来,由于市场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股市连续三年低迷,证券市场上一些隐藏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同时一些业务的拓展过于草率和盲目,券商经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如2001年上市公司虚假业绩和股票交易操纵行为增多,市场风险逐步放大:2004年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的新股逐渐增多,德隆系股票的崩溃,股市大盘创出新低,引发破危局讨论;证券公司频爆风险事件,南方证券、汉唐证券、恒信证券、德恒证券、中富证券、闽发证券、辽宁证券等8家无法经营的证券公司先后被托管,一些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也出现巨额亏损。

(二)国家和市场监管者态度坚决,证券市场将规范进展。

面对市场种种不利的形势,国家加快了监管法规制定步伐,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证券市场进展。如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证券公司内部操纵指引》、QFII制度和客户资金治理方法(“3号令”)。2003年证券公司融资渠道逐步放宽,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债券治理暂行方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治理业务试行方法》

(“17号令”)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方法》(“18号令”),同年还修订《证券公司内部操纵指引》和公布《进一步加强证券营业部内控治理的通知》,提出营业部重要岗位委派制和轮岗制、客户资金压力测试等措施。

特不是2004年2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进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这是自1992年12月17日国务院68号文件下发以来,作为中国最高行政机构的国务院首次就进展资本市场的作用、指导思想和任务进行全面明确的阐述,对进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进行整体部署。“国九条”把资本市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翻两番”、“金融安全”等紧密联系起来,将资本市场的地位提到了空前高度。事实上,“国九条”为2004年证券市场的进展以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进展确定了主基调,中国证监会围绕贯彻落实“国九条”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于9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九条”做出了重要部署。尽管2004年股市持续低迷,但“国九条”指引下的资本市场大变革已悄悄展开,如:发审委深化改革,新股询价制出台,分类表决制实施,金融品种创新,长线资金入市,对证券公司扶优限劣、分类治理等。

证监部门多次就市场规范进展问题做出要求,证券公司风险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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