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正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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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418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正式样本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公司信誉,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全面贯彻公司“靠科学管理,建优质工程,让用户满意”的质量方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一般规定
1、公司质量目标:工程合格率100%,公司确定的优良工程创优率为100%。
工程开工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标准,施工中,加强管理与控制,确保目标实现。
2、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和“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
主”的管理方针,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责任制。
工程开工十五日内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
3、工程未经初验和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工程初验达到要求后,应及时配合建设单位在20天内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如建设单位不配合,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不得影响优良工程申报。
4、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回访和维修服务工作,并在维修完成后及时将维修回执单交质检科存档(回执单必须有住户、甲方签字并写明起止时间、维修部位、原因及维修人员签名),如有不积极配合及不交回执单视为未及时维修,每次罚款200-500元,严禁出现质量投诉事件等不良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200-500元,并限期
整改直至用户满意。
5、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优良工程验收工作,凡已申报优良工程的工程,公司安排维修、准备工作,分公司、项目部不积极配合的,将对其进行该工程每平方米1~2元罚款。
6、公司属三产单位,须密切配合和服从质量管理,并对其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负责,对施工中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单位,公司予以重罚。
二、原材料控制
1、工程中所有的各种材料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均应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检测或检测未出结果前擅自使用的,对其罚款500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部承担。
3、规范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用于承重结构的
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等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应取样数量的30%,低于30%的,令其补全,否则罚200元。
4、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淘汰落后工艺,保证工程质量,节约原材料。
淘汰钢筋电弧焊连接,使用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及机械连接等新工艺、新技术。
5、砂浆、砼试块严格按规范标准留置,留置组数不够或未进行标准养护的及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每组罚责任人50元;试块满养护龄期后,及时送县检测站试压,试压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并及时办理鉴定手续。
三、过程控制
1、工程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划要求施
工,严禁随意变更。
凡涉及工程结构的变更,须经设计院签证、图纸审查中心审查盖章后,方可施工;凡涉及工程的外形、色彩、标高、位置等与规划不符的变更,须经设计院签证,建设局规划科同意,方可施工;凡涉及工程使用和安全功能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签证,图纸审查中心审查盖章后,方可施工;如有违反,限期整改,并罚项目部1000元,施工负责人及技术员各罚款200元。
逾期不改,公司将采取措施,直至符合要求。
2、施工中,必须坚持样板先行,各分项工程按标准要求先做出样板,经公司质检科验收同意后,方可组织办理签证并进行大面积施工。
凡施工前不拿样板或看过样板后走样的,限期整改,否则公司不予验收,并罚款200元。
3、所有隐蔽工程必须先自检合格,并填写自检
记录后,提前半天通知质检科及有关单位,经检查符合要求并办理签证手续,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公司检查时存在问题较多,与自检记录不符,相差5%以上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凡未经检查认可就擅自隐蔽的,罚项目部200元。
4、加强控制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得擅自隐蔽,否则罚款500元。
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杜绝较大的质量事故,如若出现,要及时上报公司,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并对项目部罚款
500~1000元。
5、对影响使用的功能性项目试验,必须根据质检科提供的“质检必查项目”表提前半天通知质检科。
未经质检科验收的,每项每次罚款200元。
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罚款300元。
四、关于各级质量检查规定
1、公司质检科平时检查或月底检查时,对工程中所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
如果项目部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彻底,质检科对项目部每次罚款200元;如工程中出现严重违反规范标准或强制性标准条文、存在工程质量隐患的,根据情节轻重直接对项目部罚款200~500元;如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分项,令其返工,并罚款500元。
2、上级部门检查奖罚标准: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省、市、区质监部门组织的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和强制性标准检查,如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影响公司社会信誉的项目部,将按上级罚款额的两倍进行追加罚款。
3、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市、区级质量行为不良记录检查,严禁出现被扣分现象。
如若出现,扣分在
2分以内,每0.1分罚款100元;扣分超过2分,每0.1分罚款200元;扣分超过3分,每0.1分罚款300元;扣分超过4分,每0.1分罚款500元。
顺利通过检查的工程,按同级检查奖励。
五、关于优良工程的规定
1、优良等级的确定
(1)检验批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
①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②主控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③一般项目中的质量经抽样检验符合质量验收规范,当采用计量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控制在90%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2)分项工程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
①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标准。
(3)分部工程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
①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②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且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标准。
③观感质量验收应达到“较好”以上。
(4)单位工程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工程:
①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②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建筑工程主体与装饰分部工程,主要安装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③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控制资料完整。
④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2、优良工程申报要求
(1)工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竣工并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且已办理备案手续。
(3)工程已使用三个月以上,并有用户签字的工程质量回访单。
(4)工程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工程结构安全可靠,投入使用后,末发现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质量通病得到基本治理,且不得有以下严重问题:
①工程存在屋面、卫生间及外墙渗漏;
②内外墙面出现龟裂、裂缝的;
③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
④甲方肢解分包现象严重,质量控制不力的;
⑤非精心施工,细部不细的。
3、为鼓励各单位创建精品工程,公司对市级以上验收发证的优良工程及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附表: 《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使用》
4、进一步开展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施工中,建立健全创建体系和专项技术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及公司所发技术措施施工,如有违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罚款200元。
凡获得省级或市级“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将根据其规模分别同金陵杯、省优及市优标准进行奖励。
5、本年度内如出现重复奖励的工程,按高值计算。
七、公司质检科对工程项目质量动态管理,未尽事宜按国家颁布发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
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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