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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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调查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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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目的: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法律意识是一种较为宽泛的社会意识表现形式,对于大学生来讲,法律意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对实际法律问题的观点、态度与解决方法,简单得说,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对每一个大学生素质修养的必备要求,是能够懂法运用法律的前提;对实际案例的解决是法律意识高低的具体表现,具有直观性。因此,为了客观地了解我校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了解我校在校学生对法律问题的观点与态度,我们组织了关于学生法律意识的问卷调查。
摘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这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要求,特别是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但近几年来,在大学校园里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不稳定因素凸显,导致一系列犯罪事件的发生,令人担忧。因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刻不容缓。这篇论文通过对大学生的调查作了法律方面的分析。
关键字: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正文: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全面分析。
(一)大学生法律知识水平不高,法律观点偏差。
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来源很局限,大多只是从教育中获得。高校的《法律基础》课学时有限,在短时间内要完成相当于《法律概论》的内容是不可能的。因此,高校大学生在这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也是有限的。更何况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导致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二)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权利意识不强。
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了了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法律观点、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它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们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中
国青年研究》(1999,2)中有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7%,“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的占9.5%。另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大学生缺乏准确理解和把握法治的基本精神。
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并对法治表现出不信任的态度。譬如,他们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以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这些现象导致许多大学生对法治整体意识的偏见。虽然这一方面反映了法律的不够健全,但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大学生看问题往往主观偏激,缺乏足够的明辨是非的能力。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四)大学生对违法犯罪存在模糊观念。
大多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甚至得出了只要自己不违法,就无需学法的错误结论。如果法律知识缺失,很容易导致原则和行为上的尺度偏移。数据表明,大学生因法律知识不足从而导致犯法的占多数。一方面,大多数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变化带来的成人感与面对现实的无力感,使大学生无法客观地看待和解决周遭问题。从而抱有侥幸心理而跨越犯罪的界限。
也有些大学生因为贫富差距,阶级观念,有色眼镜等等原因,受周遭的压力开始对现实逃避,产生心理扭曲和心理障碍,往往走上了不归路。正如马家爵在周遭的冷眼,看不起等的压力下,产生人格障碍变得具有攻击性,再加上缺乏法律观念,这种压力得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便通过犯罪的方式而释放出来。
大学生违法犯罪动机是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犯罪学认为,犯罪动机是犯罪人的内心动力,这种内心动力来自两方面,一是行为人的内在条件(生理和心理需要),二是外在条件(各种刺激)。从哲学角度分析,犯罪人的各种需要是内因,而外在刺激是外因。[9]我们知道,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高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首先,要让学生通过心理卫生知识、性知识、性道德的学习,全面认识自我,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途径和方法,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其次,学校应建立心理咨询机构。积极开展心理咨询业务来引导大学生开发潜能、完善人格,全面提高和发展自己,使自己成为具有较强调节心理的大学生,从而抵制不良习俗的侵蚀,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犯罪)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要从根本上抓起,就具体到高等院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高度重视及各种有关法律方面的宣传。因此,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
1.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2.实行“依法治校”,全方位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3.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4.改革法制教育内容,提高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实效性教学,遏制和惩处违法行为。
5.通过各种校园媒体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