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会计账目等资料中发现企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和商业贿赂(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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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会计账目等资料中发现企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和商业贿赂(转)
一、虚假出资:
虚假出资通常包括3类:货币资金虚假出资、不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非货币资产虚假出资、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非货币资产虚假出资。
1、货币资金虚假出资
检查企业验资时的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银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2001年7月1日以前的验资准则,银行询证函不是必须文件),看验资截止日前应缴注册资本是否真实的存入了企业验资账户,必要时要到银行核对以辨别上述单据的真伪。这一点对于新验资准则实行以前的企业出资行为尤为重要,因为原验资准则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到银行询证,因此不排除企业以虚假的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银行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的可能性。新验资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到银行询证,有效地避免了上述现象的可能性。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需要大家注意,企业货币资金增资时有循环出资的现象,就是从企业银行账户将资金打给拟出资股东,股东再用这些资金向企业出资,看似资金到账了,其实也属虚假出资。这种情况除了要检查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外,还要检查企业验资截止日前一段时间各银行账户大额资金流出情况,检查与资金流出有关的合同、收据、借款协议、购货发票等,必要时可与收款方联系查询,以确定这些资金流出是企业正常业务、还是虚假出资。
2、不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非货币资产虚假出资
这类资产包括存货、机器设备、非专利技术等。
检查非货币资产评估报告等价值确认文件,看看是否有明显作价偏高的现象,如果能确认作价明显偏高亦属部分虚假出资;
检查非货币性资产交接清单,看股东与企业是否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
检查企业会计账目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看是否有相应非货币性资产增加的记载;
检查企业仓库存货实物帐,看股东投入的存货是否有入库、领用、销售的记载。企业有可能对会计账目做假,但仓库实物帐做假的很少见,首先是因为工作量太大、难度太大,其次因为仓库实物帐是企业生产管理的基础,一旦弄乱对生产经营影响太大。所以检查企业仓库实物帐是一种很有效的手段。
现场盘点用以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检查这些实物资产是否真实存在,这些固定资产一般能较长期地保持实物形态,在我门检查时一般还在企业;
检查用以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资料,检查是否签署了转让合同,有关合同条款是否与出资协议、评估报告相关条款表述一致。合同条款对非专利技术价值影响很大,比如双方共有与被投资企业独有就区别很大。
3、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非货币资产虚假出资
这类资产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船、专利技术等。
这类非货币性资产最主要的是检查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的时间要求,将产权关系变更到被投资企业。新公司法施行后是否在注册登记前进行了产权变更。
除此之外,还要履行前述检查评估报告等价值确认文件、资产交接清单、资产入账记载情况、实物盘点等程序。
二、抽逃出资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怎样检查抽逃出资:
通常包括抽走货币资金、抽走非货币性资产两种形式。
1、抽走货币资金
企业验资注册后抽走货币资金在会计账目上通常反映为:虚挂货币资金、虚挂应收预付款项、虚挂投资、虚购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
可以采用两种方法初步判断是否有抽逃资金的嫌疑:首先,可通过检查企业验资前后的银行对账单,看验资后一段时间内是否有大额资金划出,检查大额资金划出有关的购货合同、借款协议、收款收据、购货发票等,必要时可向收款方询证。其次,通过检查企业近期的资产类会计科目,发现是否有与抽逃注册资金有关的虚挂资产,因为抽逃资金后为了把帐做平,一定相应的虚挂一项或数项资产。
对于抽逃资金后虚挂货币资金的,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划出银行存款后不做账务处理,长期虚挂银行存款;还有一种是提取大额现金后,一直虚挂大额现金。我们可以在检查时取得近期的银行对账单、盘点企业现金,如货币资金帐实差额较大,且无合理的理由,可初步判断为抽逃资金。
对于抽逃资金后虚挂应收预付款项的,通常也有两种形式:其一是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有时可能在其它应付款科目的借方)虚挂企业或个人借款(这也是最常见的方法),可以检查借款协议、收款收据以及有无合理的利息收入,最直接的
办法是询证借款人(如果能查借款人的帐目就一目了然了);其二是在预付账款科目(有时可能在预收账款科目的借方)虚挂预付购货款,可以检查购货合同、挂账时间(挂账时间过长一般就有问题),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询证收款方(最好能检查对方账目)。
有些抽逃资金后虚挂长短期投资,检查投资协议、看有无合理的投资收益、询证被投资方(最好能检查对方账目)。
有些抽逃资金表现为虚购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检查企业仓库实物帐,看有没有所购存货的入库记录及领用、销售记录;检查企业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实地盘查所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合同协议、技术资料;还有一种情况企业从股东手里高价购买资产转移资金,如果能认定也属于抽逃资金。
2、抽走非货币性资产
一般表现为公司验资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专利、车船等以及非专利技术再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股东(或变相转让给股东),或股东长期无偿占用上述非货币行资产。
对于抽走需办理产权手续的房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检查资产转让协议等文件,将转让价格与市场公允价格比较,如果能认定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即属抽逃出资。
对于股东长期无偿占用的情形,可以通过实地盘查实物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看看房产、汽车等实际被谁使用),检查专利权行使情况、非专利技术资料保管和运用情况(看股东有无侵权行为、有无违反合同协议无偿使用情况)。
三、商业贿赂
实践证明对于商业贿赂的查处是审计工作最大的难点。具体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收集审计证据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商业贿赂行为的一个突出特点是高度隐蔽性,这些行为往往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除了行贿人和受贿人以外,犯罪行为一般不为他人所知,取证成为审计最难的壁垒;二是受贿人员处于某一项权力的核心地位,具有复杂的人际关系网和信息通道,对审计的一举一动可能了如指掌,被怀疑对象随时都会做出应对措施,有时导致查处行为不了了之;三是商业贿赂双方利益均沾,容易形成攻守同盟,他们会共同应对审计。
虽然如此,但是从账目等财务资料中发现一些商业贿赂的线索还是可以做到的。
1、审查费用支付的方式,发现异常的资金流。检查企业现金、银行存款帐
以及银行对账单,看是否存在应采取转帐结算而用现金支付的问题,对单位采用大额、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费用进行重点审计。需注意的是,有些大额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