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节育措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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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落实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推进“生育关怀·幸福计划”,加快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深入贯彻皖人口委[2013]84号《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三项制度”和城乡优待对象资格确认及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皖人口委[2014]4号《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扩大节育奖励制度实施范围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决定在2014年全镇开展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标准:对2014年1月1日以后,依法生育并落实上环(皮埋)措施的给予100元的一次性奖励,落实绝育措施的非双女户给予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给予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双女户长效节育奖励对象资格条件。应同时具备一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夫妇双方没有违反我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两个女孩,并落实长效绝育措施。

3、双女节育奖励确认程序。采取及时上报、及时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确认程序:

(1)本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夫妇,由村计生专干协助填写《安徽省长效节育奖励申报表》(一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进行申报。

(2)村级评议。村级以适当形式对申报人是否符合奖励条件进行评议,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的上报镇级计生办。

(3)镇级审核。镇级对申报对象生育、节育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经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级人口计生委。

(4)县级确认。县级人口计生委对上报对象生育、节育情况进行复核,必要时到施术单位调查核实,将拟确认奖励对象名单在申报对象所在村、组张榜公示10天,同时,公布省、市、县、镇举报电话。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县级人口计生委负责复查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口计生委主要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确认后,将其中两份《申报表》反馈给镇和村民委员会。

(5)录入报送。县级人口计生委负责将已确认的双女户长效节育奖励对象个案信息及时录入到省长效节育奖励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要求及时向省、市人口计生委报送有关数据。

4、资金发放:节育奖励金实行即时确认,即时发放。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上报平台之后的45个工作日内,节育奖励金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渠道直接发放到户。

5、责任追究

长效节育奖励对象资格确认的责任主体为镇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口计生委,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终身问责制。各地在在节育奖励对象资格确认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审查婚育史和手术证明,对出现假双女户、假手术、假证明等弄虚作假问题要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资格确认错误,除收回已发放的奖励金外,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强化宣传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长效节育奖励制度的政策规定,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不断扩大利益导向政策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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