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大学观念及教育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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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大学观念及教育趋向

蔡元培

在古代中国,文明之根一直没有停止过它的生长,尽管关于这方面的历史记载极少。进行高等教育的机构早在两千年前就出现了,那时称之为“太学”。随后,又从这一初步形式,逐步演变为一种称之为“国子监”的教育制度。它包括伦理教育、政治与文学教育。现在看来,这是必然的发展,并且随着这一发展而增设了包括写与算等更多的学科。但增设的这些科目,在钦定的学校课程中,是无足轻重的。数百年来,教育的目的只有一项,即对人们进行实践能力的训练,使他们能承担政府所急需的工作。总之,古代中国只有一种教育形式,因此,其质与量不能估计过高。

晚清时期,东方出现了急剧的变化。为了维护其社会生存,不得不对教育进行变革。当时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要仿效欧洲的形式,建立自己的大学。当这些大学建立了起来并有了良好的管理以后,就成为一支具有我们自己传统教学方法的蓬蓬勃勃的令人称誉的力量。初时的大学,也曾设置了与西方大学的神学科相应的独立经科。这些大学推行的总方针,还是为了要产生一个于政府有用、能尽忠职守的群体。

随着一九一一年民国的成立,它把政府的控制权移到了民众手中——在大学内部也体现了这种新的精神。最早奏效的改革,是废除经科,从而使大学具备了成立文、理、医、农、工、法,商等科的可能性。作为上述这项方针的结果,一批大学建立了起来,几乎所有这些大学都完全或基本上贯彻了政府关于

教育方面的指示。迄今为止,在北京(首都)有国立北京大学,在天津有北洋大学,在太原有山西大学,在南京有国立东南大学,在湖北有武昌大学,以及在首都还有其它一些大学,所有这些大学,皆直属中央政府,经费由中央政府拨给。最近,几所省立大学也相继宣告成立,其它一些则正在筹建之中。直隶的河北大学,沈阳的东北大学,陕西的西北大学,河南的郑州大学,广州的广东大学以及云南的东陆大学,都有了良好的开端。其它各省也都在积极筹建它们本省的大学。一些以办学有方而著称的私立大学,如天津的南开大学和厦门的厦门大学,也是值得一提的。至于那些已获得政府承认的学院,更是不计其数。尽管这些大学所设系、科各不相同,但都有同样的组织形式。它们的目标,不仅在于培养人们的实际工作能力,还在于培养人们在各种知识领域中作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能力。

下面请允许我以一所具体的大学,即我非常熟悉的国立北京大学的一些情况来对我所谈的加以印证。

众所周知,这所大学由于她的起源及独特的历史而具备较完善的组织系统。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我们很自然地能预见到未来的进展。但是,这种发展趋势和方向的主要特点究竟是什么呢?对此我想说明如下:也许说明整个问题的最简捷的方法,是回顾一下近几年的改革过程,这些改革对北大的发展是有重大意义的。在一九一二年,曾制定了一项扩充所有学科的系科计划,但后来鉴于某些系科,例如医科和农科等,宜于归并到其它一些对此已具有良好设备条件的大学中去。因而放弃了这一计划。在考虑了这些情况以后,北大确认

对它最必要的,是设置文、理、工、法等科。就这样,北大以这四科发展到一九一六年,成为教育界有影响的组成部分。接着,为了有利于北洋大学和北京工业专门学校,北大又把工科划了出去,以便与上述两校取得协作。随后,不但在国立北京大学,而且在全国范围都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那就是:有着众多系科的旧式“大学”(名符其实的“大”学)体制逐渐衰亡,单科(或少数几科)的大学在更具体的规模上兴起。这个变化的最终结果,现在尚无法预测,但就目前而言,其效果是创立了易受中央和地方政府资助的特殊的大学教育形式。由于这个变化,高等教育机构则可能由几个或仅仅一个系(这里所说的“系”与美国大学的“学院”一词同义)组成。

一九二○,北大按旧体制建立的文、理、法科被重新改组为以下五个部:

第一部数学系,物理系,天文系。

第二部化学系,地质系,生物系。

第三部心理系,哲学系,教育系。

第四部中国语言文学系,英国语言文学系,法国语言文学系,德国语言文学系以及行将设置的其他国家的语言文学系。

第五部经济系,政治系,法律系,史地系。

其它正在考虑开设的系,将按其性质分别归入以上五个部。

当时之所有这样的改变,其着眼点乃是现行大学制度急需重新厘订,以便适应国家新的需要。此外,还有如下几点原因:

1 从理论上讲,某些学科很难按文、理的名称加以明确的划分。要精确地限定任何一门学科的范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例如,地理就与许多学科有关,可以属于几个系:当它涉及地质矿物学时,可归入理科;当它涉及政治地理学时,又可归入法科。再如生物学,当它涉及化石、动植物的形态结构以及人类的心理状态时,可归入理科;而当我们从神学家的观点来探讨进化论时,则又可把它归入文科。至于对那些研究活动中的事物的科学进行知识范围的划分尤为困难。例如,心理学向来被认为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但是,自从科学家通过实验研究,用自然科学的语言表达了人类心理状况以后,他们又认为心理学应属于理科。摆在我们面前的,还有自然哲学(即物理学)这个专门名词,它可以归入理科;而又由于它的玄学理论,可以归入文科。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决定不用“科”这个名称,尽管它在中国曾得到广泛的承认,但我们却对这个名称不满意。

2 就学生方面来说,如果进入一所各科只开设与其它学科完全分开的、只有本科专业课程的大学,那对他的教育将是不利的。因为这样一来,理科学生势必放弃对哲学与文学的爱好,使他们失去了在这方面的造诣机会。结果他

的教育将受到机械论的支配。他最终会产生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客观上的社会存在形式是一回事。而主观上的社会存在形式完全是另一回事。两者截然无关。这将导至自私自利的社会或机械社会的发展。而在另一方面,文科学生因为想回避复杂的事物,就变得讨厌学习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这样,他们还没有掌握住哲学的一般概念,就失去了基础,抓不住周围事物的本质,只剩下玄而又玄的观念。因此,我们决心打破存在于从事不同知识领域学习的学生之间的障碍。

3 现在,我们再看看北大的行政组织。当时的组织系统尽管没有什么人对之有异议,但却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内部的不协调,主要在于三个科,每一科有一名学长,唯有他有权管理本科教务,并且只对校长负责。这种组织形式形同专制政府;随着民主精神的高涨,它必然要被改革掉。这一改革,首先是织组了一个由各个教授、讲师联合会组成的更大规模的教授会,由它负责管理各系。同时,从各科中各自选出本系的主任;再从这些主任中选出一名负责所有各系工作的教务长。再由教务长召集各系主任一同合作进行教学管理。至于北大的行政事务,校长有权指定某些教师组成诸如图书委员会、仪器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和总务委员会等。每个委员会先选出一人任主席,同时,跟教授、讲师组成教授会的方法相同,这些主席组成他们的行政会。该会的执行主席则由校长遴选。他们就这样组成了一个双重的行政管理体制,一方面是教授会,另方面是行政会。但是,这种组织形式还是不够完善,因为缺少立法机构。因此又召集所有从事教学的人员选出代表,组成评议会。这就是为许多人称道的北京大学“教授治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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