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教育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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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教培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教培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教培机构的管理行为,保护学员的权益,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而制定。

第二条教培机构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学员的权益。

第三条教培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不得有失职、渎职、违纪行为。

第四条教培机构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教培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教育法规进行教学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教学政策。

第六条教培机构应当按照学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教学计划,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第八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九条教培机构应当注重学员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员健康成长。

第十条教育机构应当不断加强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教育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教育机构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员的饮食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第十四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员的安全。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五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纪律教育,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意识。

第十六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惩戒机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培养员工的公德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八条教育机构应当不断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确保全员了解、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管理自觉性。

教育机构教师工作制度

教育机构教师工作制度

教育机构教师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等。

第三条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第四条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二、教师职业道德第五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六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教师应诚实守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教师培训与发展第九条教育机构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制度,激励教师专业发展。

四、教师工作与休息第十二条教师应按时到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教师应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教师享有法定的节假日、寒暑假等休息时间,教育机构应合理安排教师工作与休息,保障教师身心健康。

五、教师待遇与福利第十六条教育机构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

第十七条教育机构应关心教师生活,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八条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教师考核与评价第十九条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进行全面考核。

教育机构的师资规章制度

教育机构的师资规章制度

教育机构的师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教育机构的全体教职员工,包括校长、教师、辅导员等。

第三条教育机构的师资队伍应具备专业素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第四条教育机构的师资队伍应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完善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教育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师资队伍的培训计划和职称评定办法,不断激励教师的学习和进步。

第六条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给予优秀教师一定的奖励,并严格管理教师的工作及学习情况。

第七条教育机构应认真履行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教师做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教育机构应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维护老师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教育机构应为教师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

第十条教育机构应保障教师的劳动权益,保障教师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条教育机构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密切师生之间的联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二条教育机构应秉承“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每一位教师,关爱每一位学生,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教师入职规定第十三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背景,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熟悉国家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教师应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教师应遵守教育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教育机构的安排和管理。

第十六条教师在入职时应接受教育机构的培训和考核,熟悉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提高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教师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教师应如实报告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教师应通过教育机构的面试和考核程序,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入职。

第二十条教育机构应及时向新入职教师进行工作安排和岗位培训。

培训班老师规章制度内容

培训班老师规章制度内容

培训班老师规章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培训班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员的学习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师的基本要求1. 具有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或者教学经验;2. 热爱教学,有责任心,能够耐心教学,关心学生;3.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4. 课程安排有序,教学内容准确,教学方法灵活多样;5. 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员,不偏袒,不歧视。

第三条教师的管理1. 教师应按时到达教室,保证上课的时间准时开始;2.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保持工作状态,严禁玩手机、看书或其他与教学无关的行为;3. 教师要认真备课,准备充分,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挖苦、虐待学生;5. 教师要遵守学校的教学、考核规定,认真批改作业、讲评试卷;6. 教师要亲力亲为,做到言传身教,不得以身作则。

第四条教师的职责1. 教师要认真履行教学任务,责任到人,保证学员的学习效果;2. 教师要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提高教学质量;3. 教师要积极参加教学研讨会、讲座、培训,提升自身的教育水平;4. 教师要妥善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倾听学生的意见,及时调整教学策略;5. 教师要模范遵守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身作则,作为学生的榜样。

第五条教师的待遇1. 学校会根据教师的表现和教学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2. 学校会为教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工作条件;3. 学校会尊重教师的个人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教师的想法,为教师提供发展空间;4. 学校会为教师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水平。

第六条教师的违规处理1. 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警告或者撤销教师的教学资格;2. 对于教学质量不合格、敷衍教学、玩忽职守的教师,学校将予以相应的纠正措施;3. 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言行不检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提醒和教育;4. 对于严重违规的教师,学校将予以开除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教培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教培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教培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行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学员权益,保障教师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运营。

教育培训机构应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遵循“以学员为中心,以质量为导向”的原则,确保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四条任何学员在参加教育培训项目前,须签署培训合同并交纳培训费用。

第五条学员在参加培训期间,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得擅自缺席或旷课。

第六条学员在培训期间如有疑问或困难,应及时向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求助,不得私自离校或自行解决。

第七条学员在校园内应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打架斗殴、吸烟喝酒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设立专职教师队伍,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九条招聘教师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和岗前培训。

第十条教师应遵守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不得私自跳课或者调整课程进度。

第十一条教师应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和能力,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机构应设立教务部门,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十三条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课程设置和教学体系,满足学员的不同学习需求。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制定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和教学秩序。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第六章安全保障第十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学员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定期对校园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校园安全。

第七章督导检查第二十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督导和外部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第二十一条督导检查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反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教培老师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教培老师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教培老师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培老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校任教的教培老师。

第三条教培老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循教育教学原则,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四条教培老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其他侮辱和伤害行为。

第五条教培老师应保护学生隐私,不得擅自公开学生个人信息。

第六条教培老师应认真备课,确保授课内容准确、清晰、完整,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七条教培老师应及时回复学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与学生和家长沟通,促进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八条教培老师不得擅自课外收费,不得参与与学校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

第九条教培老师应尊重学校领导和同事,遵守校内纪律,不得在校内造成任何形式的妨碍或影响。

第十条教培老师应注重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讲座,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学规范第十一条教培老师应遵循科学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教学计划。

第十二条教培老师应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拓展,使学生获得更广泛的知识体系,并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

第十三条教培老师应重视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四条教培老师应倡导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引导学生合理规划学习计划,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第十五条教培老师应根据学生的能力和需求,不断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保证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教培老师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测试和考试,及时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第十七条教培老师应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八条教培老师应在教学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保证课堂纪律和秩序,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章师道尊严第十九条教培老师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学生的楷模和表率。

培训学校教师的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的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培训学校教师的工作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良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培训学校工作的教职工。

第三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维护学校声誉,履行实施教育教学任务。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不得违反教育行为规范,损害学校声誉。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体系,建立相应激励和约束措施,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二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六条教职工应当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不得违规擅自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

第七条教职工应当按时准时到岗上课,保证教学质量,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及时批改作业和考试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和教学活动。

第九条教职工应当认真备课,提前准备教学资料,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组织教师教学研讨会和培训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分配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师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调换或变更教学科目和任课班级。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当认真执行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随意拒绝或延误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岗位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教师的绩效情况实行奖惩措施。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敬业精神,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教职工应当对学校的奖惩制度进行了解,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争取取得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将给予相应处理。

学校教师补课办班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补课办班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补课办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学习辅导,提高学生成绩,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政策,秉承“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业成绩为目的。

第三条学校补课办班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组织形式多样,包括课外辅导、集中补习、专题治理等,内容丰富多样,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第四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生学习的有效机制。

第二章补课办班管理第五条学校设立专门的教师补课办班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具体职责包括:制定补课办班计划、安排教师、管理班级、评估效果等。

第六条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补课办班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确保教师补课办班有效开展。

第七条教师补课办班应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教学目标、内容和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制定教师职责清单,明确教师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教师发挥专业优势,提高教学水平。

第九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要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及时记录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评估,为学生学习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积极和家长沟通合作,共同关注学生学习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应建立考核机制,对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教学教学工作,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量的教学资源,优化教学环境,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促进学生学习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务管理规定,做好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教师工作安排,确保教学进度和效果。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合理规划学生学习计划,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学校教师补课办班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学习状态、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和指导。

培训班教师工作制度

培训班教师工作制度

培训班教师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培训班教师的教学质量,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保障培训班的顺利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班的全体教师。

培训班是指由教育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面向特定人群进行的短期培训活动。

第三条培训班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教学技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培训班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教学工作第五条培训班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培训班教师应当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七条培训班教师应当注重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八条培训班教师应当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管理工作第九条培训班教师应当严格执行班级管理制度,维护班级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条培训班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第十一条培训班教师应当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职业道德第十二条培训班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于教育事业,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十三条培训班教师应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四条培训班教师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教学成果。

五、考核与激励第十五条培训班教师应当接受定期的业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培训班教师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应当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认可。

第十七条培训班教师应当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六、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给学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教师的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培训学校的教职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培训学校教师行为准则的基本依据,所有教师必须遵守。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培训学校教师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经验,严格遵守教育教学方针政策,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五条培训学校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培训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培训学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教师权益第七条培训学校教师有权利获得合理的教学资源和学习环境。

第八条培训学校教师有权利参与编制课程计划,并对教材进行评价和选择。

第九条培训学校教师有权利按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并得到工资、绩效等方面的公正待遇。

第四章教师约束第十条培训学校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一条培训学校教师禁止利用教学时间进行私人活动,不得违规使用学校的设备和资源。

第十二条培训学校教师应认真备课,不得敷衍塞责,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培训学校教师不得侮辱、体罚、虐待学生,必须对学生进行关怀和引导。

第五章评价与考核第十四条培训学校教师将接受学生、家长和学校管理层的评价和监督,积极改进自身的教学方式和方法。

第十五条培训学校教师将根据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学反馈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六条培训学校教师将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并参加学校的教师考核工作。

第六章处理与奖惩第十七条培训学校教师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辞退等处理。

第十八条培训学校教师通过绩效评估等方式,对在教学、研究方面有显著成就的教师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培训学校教师因病、事假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未能覆盖的教师行为,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教培班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教培班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教培班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培班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教培班的所有学员及教职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学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学习刻苦,健康成长。

第四条教职员工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认真负责,严守纪律,积极热情,为学员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五条教培班负责人为最高管理者,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教学工作。

第六条学员应当积极报名参加教育培训,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七条教培班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员的入学、转学、毕业等事务管理。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入学须维持良好的学习态度,服从教育培训安排。

第九条学员在教培班内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校。

第十条学员在课堂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不得妨碍教学秩序。

第十一条学员应当尊重教师和同学,不得有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暴力等行为。

第十二条学员应当爱护教学设备和教室环境,勿随意毁坏公物。

第十三条学员在校期间要自觉服从教职员工的管理,并接受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学员转学,需提前告知学生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员毕业须办理离校手续,如需证明,可向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执教纪律,不得私自调整教学大纲。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学员权益,严禁虐待、歧视学员。

第十九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教学安排,按时到岗教学。

第二十条教职员工需要请假或者离职,需提前告知学校领导,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教职员工如有错误或失误,需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积极纠正。

第四章学术诚信管理第二十二条学员在课堂学习及考试中,应当遵守学术诚信,不得抄袭、作弊。

第二十三条学员在完成作业和报告时,应当注明参考文献及引用出处。

第二十四条学员如有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应当向教职员工及学生管理部门举报。

第二十五条学院发现学员抄袭、作弊等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课后辅导班教师规章制度

课后辅导班教师规章制度

课后辅导班教师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课后辅导班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校从事课后辅导工作的教师,教师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3. 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学职责,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教师管理1. 教师应遵守教学计划,按时上课、下课,不能擅自逃课或迟到早退。

2. 教师应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注重教学效果,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3. 教师不得私自带学生外出,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4. 教师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教学经验,不得虚报学历、职称等信息。

5. 教师应当按要求参加培训、讲座等教育活动,不得擅自缺席。

6. 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服从学校领导的安排,不得擅自私自决定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

7. 教师应当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社交平台等散播不良言论,不得对学校、学生进行诋毁。

三、课堂管理1. 教师应当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互动。

2. 教师应当合理安排课堂时间,保证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不得长时间单纯讲授、单向传授知识。

3. 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

4. 教师应当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试卷,给予学生充分的评价和指导,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促进学生进步。

5. 教师应当严格要求学生守纪守法,不得在课堂上违规行为,否则应当及时制止、批评。

四、教师奖惩1. 对于表现优秀、教学成绩突出、贡献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 对于实施违规行为、教学不认真、态度消极的教师,学校将给予批评、警告等处理措施。

3. 对于严重违规、严重失职、影响学校形象的教师,学校将依据情况予以解聘或其他处分。

五、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之前已有违规行为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培训机构对教师的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对教师的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对教师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机构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培训机构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操守,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培训机构任教的教师,教师在校教学及师生活动中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遵循教学原则,以学生为本,积极配合培训机构的教学工作。

第五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积极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不断学习进步,做到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六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歧视、虐待学生。

第七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任意扣分、扣课、体罚、侮辱、湮灭学生自尊。

第八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遵守教学秩序,严禁迟到、早退、擅离教室,不得破坏校园设施。

第九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遵守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培训机构内部信息。

第十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时刻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言行不当。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准备教学计划、教学资料,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授课。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停课或改变教学内容。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及时批改学生作业、考试卷,并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

第十六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倡导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品质。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学生活动,勇于担当,关心学生生活,有效引导学生。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教师应当尊重学校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处分措施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培训机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培训班教师工作规章制度

培训班教师工作规章制度

培训班教师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班教师的工作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培训班内全体教师,不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

第三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师招聘第四条教师招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经过合理程序,选拔优秀教师。

第五条招聘教师需着重考察教学水平和专业背景,确保教师拥有相应资质。

第六条招聘教师需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明确教师工作内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教师需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资历证明,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三章教师职责第八条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履行教学任务。

第九条教师需按时上课,严格遵守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条教师需保证授课内容准确、科学,不得传授虚假、违法信息。

第十一条教师需尊重学员个性特点,耐心指导学习,帮助学员提高学习成绩。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设有教务处,负责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管理和评估。

第十三条教师需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不得违规擅自更改。

第十四条教师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培训等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教师需主动接受学校领导和同事的监督和指导,积极改进工作。

第五章教师考核第十六条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教学效果和教学态度。

第十七条教师需提供完整的教学资料和学员评价,配合考核工作的开展。

第十八条教师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和奖惩的依据,对成绩优秀和不合格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第六章教师奖惩第十九条学校将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十条对于教学不合格、工作态度不端正等行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警告、罚款、停课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教师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关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负责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十三条教师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教育培训机构,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及学员。

其中,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教师、行政人员等。

学员包括全日制学生、业余学员等。

第三条本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本机构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处、行政处等机构。

第六条校长为本机构的最高领导,负责全面领导机构的教学工作。

第七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管理教师队伍等工作。

第九条行政处负责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后勤等方面。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教育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章师资队伍管理第十一条本机构的教师应具有相关教育背景、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第十二条招聘教师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第十三条教师应遵守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四条教师应尊重学生,教书育人,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内容或越权处理学生问题。

第十五条教师应遵守校纪校规,不得违反教育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教师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教师在工作期间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保持工作纪律。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八条学员应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纪律。

第十九条学员应按时参加教学活动,认真完成作业和考试任务。

第二十条学员应尊重教师,听从教师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学员应保护教学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校园物品。

第二十二条学员应遵守诚信规范,不得抄袭、舞弊等行为。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本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学员礼物或贿赂,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保守学员隐私,不得泄露学员个人信息。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不得违法乱纪。

培训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培训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培训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培训学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形象,诚信敬业,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条培训学校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严格管理、依法治校,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四条培训学校的人事管理,包括招聘、任用、晋升、职务聘任等。

第五条招聘原则为择优录用,根据职位要求、岗位需要,通过面试、考试、专业能力评估等方式进行选拔。

第六条任用原则为能力与岗位匹配,选拔对应专业、岗位要求的人员,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晋升原则为业绩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给予符合条件的员工晋升机会。

第八条职务聘任原则为岗位让贤,为提高管理效率,适时调整、转岗,能者上,庸者下。

第九条人事关系的管理要严格依照岗位聘用合同执行,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处理人员的调配、变更等事宜,确保人事关系的稳定性。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条培训学校的教学管理必须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标准,教学要求等,确保教学质量达标。

第十一条学校要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课程,保证学生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第十二条教师要积极备课,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讲授课程,遵守教学规范,严禁出现教学走神、错讲、漏讲等现象。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评估进行定期检查,评定教学质量,为教师提供培训和改进建议。

第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在学生入学时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学生的特长、兴趣进行分班,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章管理规范第十五条培训学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听从学校安排,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学校内部管理要注重民主和科学,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共同维护学校的利益。

第十七条严禁学校内任何形式的违纪乱纪现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培训学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于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教师聘用与考核第四条培训学校教师的聘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聘制度。

第五条教师应聘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成果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第七条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依据。

三、教学管理第八条教师应按照培训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师应提前备好教案,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请假。

第十条教师应注重课堂纪律,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不得在课堂上讲授与课程无关的内容。

第十一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心理健康,因材施教,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四、师德师风第十二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爱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三条教师应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不得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第十四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五、工资与福利第十五条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培训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教师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带薪休假。

第十七条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定年限,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培训学校提供的各种福利。

六、违纪与处理第十八条教师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按照培训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教师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培训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培训学校所有。

第二十一条培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有方教育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1]

有方教育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1]

有方教育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具有较强团队凝聚力的教师队伍,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师。

一.教师教学管理制度1.备课管理条例(1)每位教师应在授课前做好充分的备课准备,做到一个班级一份详细的教案。

教案必须体现以下内容:上课时间、教学点、教师姓名、教学内容及课次;a.教学重点、难点突破;b.教学步骤;c.教学方法;d.时间分配;e.作业要求(含书面作业及电话作业);f.课后小结;g.板书设计。

(2)每周全体教师例会时间教师必须携带备课本到校,对每位教师的备课本进行检查。

(3)教师每授完一周课应书写课堂小结(例如:上课是否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方法是否得法,教学是否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学生反馈如何,家长有何建议等);每周向教务长或主管领导上交备课计划并具体实施。

(4)坚持备课制度,认真研究教材、教学方法,分析教学重点、难点,统一教学指导思想、教学要求、教学进度,遵守学校的课时安排,保证科学的作业份量。

(5)开学第一周,教师先备好前四堂课,并着重准备第一堂课。

2. 开学(1)开课第一天,每位教师应向学员或学生家长公布其姓名及联系方式。

(2)课前要点名核对本班学员名单并记录出勤情况,对于迟到的学员由班长统一汇到到前台值班老师处。

并由前台值班老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记录原因。

(3)带班教师须拟定好本学期授课计划及安排。

(4)带班教师须负责课堂教学秩序,并维护室内教学设备安全。

(5)按要求通知学生及家长准时出席学校各项活动,服从校方统一安排。

(6)第一次课时,请老师们在放学之前,详细介绍本学校的相关情况,并告知学生下次课上课的时间。

(7)开学之后对学生是否由家长接送进行摸底,对于由家长接送的学生,一律要求家长到休息室接学生,学生不得私自下楼在马路旁等待家长。

3.授课(1)教师上课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课前5分钟到达教室并做好板书。

教育工作制度规章制度(2篇)

教育工作制度规章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第三条我校教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注重学生全面发展;3. 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4. 严谨治学,廉洁从教,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5. 立足实际,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教师管理制度第四条教师队伍建设1. 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2.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3. 学校应为教师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机会,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条教师招聘与聘用1. 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岗位需求,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教师;2. 教师应聘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资格证书;3. 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教师岗位职责1. 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2.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进行教学;3. 教师应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师考核与评价1.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2. 教师考核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3. 教师考核结果应作为教师聘用、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三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八条学生入学与注册1. 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入学考试;2. 学生入学后,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第九条学生学籍管理1.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奖惩情况等;2. 学生学籍变动时,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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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教育培训学校教师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具有较强团队凝聚力的教师队伍,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师。

一.教师教学管理制度
1.备课管理条例
(1)每位教师应在授课前做好充分的备课准备,做到一个班级一份详细的教案。

教案必须体现以下内容:
上课时间、教学点、教师姓名、教学内容及课次;
a.教学重点、难点突破;
b.教学步骤;
c.教学方法;
d.时间分配;
e.作业要求(含书面作业及电话作业);
f.课后小结;
g.板书设计。

(2)每周全体教师例会时间教师必须携带备课本到校,对每位教师的备课本进行检查。

(3)教师每授完一周课应书写课堂小结(例如:上课是否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方法是否得法,教学是否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学生反馈如何,家长有何建议等);每周
向教务长或主管领导上交备课计划并具体实施。

(4)坚持备课制度,认真研究教材、教学方法,分析教学重点、难点,统一教学指导思想、教学要求、教学进度,遵守学校的课时安排,保证科学的作业份量。

(5)开学第一周,教师先备好前四堂课,并着重准备第一堂课。

2. 开学
(1)开课第一天,每位教师应向学员或学生家长公布其姓名及联系方式。

(2)课前要点名核对本班学员名单并记录出勤情况,对于迟到的学员由班长统一汇到到前台值班老师处。

并由前台值班老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记录原因。

(3)带班教师须拟定好本学期授课计划及安排。

(4)带班教师须负责课堂教学秩序,并维护室内教学设备安全。

(5)按要求通知学生及家长准时出席学校各项活动,服从校方统一安排。

(6)第一次课时,请老师们在放学之前,详细介绍本学校的相关情况,并告知学生下次课上课的时间。

(7)开学之后对学生是否由家长接送进行摸底,对于由家长接送的学生,一律要求家长到休息室接学生,学生不得私自下楼在马路旁等待家长。

3.授课
(1)教师上课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课前5分钟到达教室并做好板书。

(2)教师应准时上课,课堂上要严格掌握时间,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3)任课教师应保证每节课授课时间,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并确保授课时间,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5)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
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6)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

(7)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8)教师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9)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

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10)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间进行电话闲聊。

(11)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2)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4.听课
主管或教师抽查任课教师授课情况。

(1)听课教师应在上课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听课记录准备。

(2)上课期间,听课教师的手机及电子产品等须一律关闭或调为静音,且不能随意走动,发出声响。

(3)不能和授课教师攀谈,影响上课,但要配合授课教师,监督后排学生认真听讲。

(4)听课教师应该书写听课笔记。

(5)听课笔记应详细记录下列七项:A. 时间流程;B. 出勤记录;C. 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D. 教学方法及板书;E. 磁带作业上交数据及电话教学反馈;F. 备课情
况及道具准备;G. 点评意见分:优+、优-、良+、良-、中。

(6)听课后将记录上交教务长分管人员审核,作为授课教师和听课教师的教师级别考评标准。

(7)为保证教学质量,做好教学评估。

校长适当在每学期安排公开观摩教学课。

5.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天布置作业内容提交至前台(要求70字内)。

(2)教师每周应对学员进行1次电话回访或者电话作业,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个学员都电话回访到,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口语对练,单词句型、音标检查等。

(4)教师每次电话作业均应认真填写《电话作业登记表》,可选择在家中或在学校里完成。

(5)《电话作业登记表》在每月的的最后一周教研例会时提交给校长。

(6)教师所交的《电话作业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如《电话作业登记表》的内容有虚假、捏造等与事实不符等现象或未按时提交,一经查实,按每个电话记录20元予以扣除,直至扣发当期全部应回补的超课时津贴。

(7)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8)每学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6.卫生及安全
(1)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的教师负责本教室卫生,可安排学生一起打扫,老师应检查完后再离开(椅子应倒靠在课桌上并横竖对齐,地板需用拖把打扫干净,白板用湿抹布擦干净,关好门窗、电扇、空调、扩音器等)。

(2)开学第一天第一堂课登记学员回家方式,父母来接的学员不准让其私自回家确保学员安全,并强调学员在校纪律制度及积分制度。

7.学生教育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责任,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必须阻止学生进入楼下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电扇、功放、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必须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必须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二.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
(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至前台说明原因。

(10元/次)
(2)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作旷工处理。

(30元/次)
(3)上班时间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

(10元/次)
(4)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

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均以通知为准。

2.奖励
学期奖励:
(1)因教师教学质量好,老生推荐的报名新生,可至教务主管处登记,经审核后奖励10元/人。

(2)不定期举行优秀教案评比,按一等奖奖励50元/人,二等奖30元/人,三等奖20元/人发放奖励。

(3)任课教师所带学生该科目成绩在原小学班上前三名的经核实,按第一名30元、第二名20元、第三名10元发放奖励。

(4)班级续班率奖励,当每期学生续班率高于60%时,每超过一人奖励50元/人。

(5)加班补助,按次计算,每次(上午、下午、晚上)10元。

(6)班级超员补助,每班学生限制在20人以内,超出20人的,超出部分每生补助30元。

4. 工资扣除
(1)员工首次违纪,校方将视其违纪性质给予酌情减免。

(2)校长及前台管理人员违纪按教师的双倍扣除。

(3)所有考勤请假扣除当月全勤奖;另:行政班迟到扣20元/次;未保证上课时间(40分钟或50分钟)扣10元/次;早退扣30元/次;病假、事假扣课
时费一半;旷工一次及旷课一节(40分钟或50分钟)视情况严重扣除50
——200元,并视情节给予处分,直至开除。

上课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
达上课地点,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教师不得私自调课或停课,私自调课或停
课作旷课两次处理。

如有特殊原因须报审批。

(4)教案缺1课时,扣10元。

课前无准备(即未带教材、教案、教具等)1次扣10元。

教学态度不认真(即中途离开课堂)扣10元/次。

(5)不服从分配、不接受和未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扣10元/次;教师教态不佳,仪容不整洁,不符合教师规范服饰,教师上课时间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
上课处理与课堂无关事项,扣除10元/次。

(6)任何教师不得发表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不得将我校的学生、家长信息转给他人;不得将我校的教师、员工信息转给他人。

违反者,需承担法律上
的违约责任。

(7)作为学校专职教师,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到其他单位兼职或自行办学,否则每次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立即终止此行为。

有方教育培训学校
20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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