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开性的要求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色彩,因而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股东之间以人合性为联系纽带,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具有开放性,股东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一种资本合作关系。
除上述根本区别之外,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表现如下:1、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公司章程制定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在注册资本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米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或者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票,其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通过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其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和可转让性。
6、在公司治理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干货】史上最全“股份制改造”模式详解(16步法)
【干货】史上最全“股份制改造”模式详解(16步法)企业股份制改造详细操作方法股份制、公司制改制的类型包括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或者公司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制改造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改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性质、条件等选择合适的改制类型。
一般而言,由于股份制改造具有劳力和资本双重结合的属性,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因此,企业改制应当尽量选择公司制改制,即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股本规模达不到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即股本相对小与股本相对大的,一般选择有限公司;•对于股本大于2000万的,选择股份有限公司;•将来可能达到上市公司条件的,尽量选择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手续较为简便,法人治理结构也较为简单,因此,从这个角度看,选有限公司较为合适。
根据股权性质分为:普通股、优先股。
普通股股东在公司提列了公积金、公益金以及支付了优先股股利后,才能参与盈余分配,其股利具有不确定性。
优先股由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得股利,因此股利确定,清算时,优先股优于普通股。
但是一般不参与管理,而且没有表决权。
可见,公司改制时应当因地制宜选择股权类型。
根据投资主体性质分为:国有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
•对于国有股,股利需要上缴。
•对于国有法人股,由于有国有资本参股,具有稳定性,且审批程序简便,因此,尽可能设置为此种股权。
•对于外资股:如果需要流通的,可以设置B股、H股,如果不需要流通的,就应当设置为一般股。
控股股东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之分。
对于绝对控股,股权大于50%以上;对于相对控股,股权大于30%以上。
包括单独或与他人合作,持有公司股权30%以上;单独或与他人合作,持有公司表决权30%以上;单独或与他人合作,能选出半数以上股东的;事实上控制公司运营的。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前五名法人,前十名自然人可以成为控股股东。
企业实施公司制改制,必须控制关联交易。
新三板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实务
新三板挂牌上市实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非上市公司申请股份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新三板”),其中的一个条件是该股份公司须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对新三板上市公司主体的要求,意味着拟上市的企业须采取适当手段合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包括两种形式:新设和整体变更。
股份公司的新设就是由股东出资从无到有重新设立一个公司,整体变更不是重新开始,而是由原有限公司演变而来,新公司承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符合条件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与发起设立最大的不同是,募集设立中发起人认购的是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募集,最终募集的资金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此这种方式目前在实际操作中遇见的很少。
新三板规则对拟上市企业持续经营时间要求至少2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为了能更快的进入新三板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进行融资,多数企业都是账面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二、整体变更与整体改制1、整体变更整体变更是有限公司的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将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股东和股权结构与有限公司完全一致。
在整体变更情况下,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才可以连续计算。
2、整体改制整体变更为整体改制的一种形式,但整体改制还包括其他形式。
整体改制是原企业的法人资格消失,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资格产生的过程。
它是在解散原企业的基础上,原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原企业的所有资产净值折合股份,同时引入新的股东,新老股东共同新设一家股份公司,因此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公司的新设登记。
股份制改造流程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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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流程]某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流程]某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业股份制改造是指将原有的企业转变为股份制企业的过程。
股份制改造可以通过引进外部股东来增加企业的资本实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同时扩大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股份制改造工作流程,供参考:第一步:准备工作1.调研与分析:确定股份制改造的目标和初步方案,并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的调研与分析。
2.确定改造方案:根据调研与分析结果,制定详细的股份制改造方案,包括引进外部投资者的方式、股权结构、权益分配方案等。
3.董事会决议: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并通过决议,确定股份制改造的方案,同时委派特定人员负责推进股份制改造的具体工作。
第二步:引进投资者和股权转让1.选择投资者:根据股份制改造方案,选择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投资者,可以是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社会投资者等。
2.商谈与签约:与选定的投资者进行商谈,洽谈引入资本的具体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正式签约。
3.股权转让:按照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手续,将一部分企业的股权转让给投资者,实现外部资本引入。
第三步:资本金增资2.出资与认缴: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投资者在股份制改造后按比例出资认缴。
企业应做好出资审核和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到位。
3.股权登记:经认缴资本金到位后,由企业进行股权登记,生成新的股东名册,并办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手续。
第四步:制定治理结构和政策1.规章制度:根据股份制改造的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治理结构和相关政策,明确股东权益、董事会运作、股权转让、分红发放等方面的规定。
2.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明确各方的权责,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和透明度。
3.建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和约束,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合规性。
第五步:开展员工股权激励计划1.设计激励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包括员工购股、期权和分红等方式,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
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流程有哪些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流程为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改制意见并成⽴改制机构,国有企业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制并成⽴改制筹备⼩组等⼗个步骤,以下就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店铺⼩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流程有哪些⼀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企业,如因融资需求,想要对公司进⾏股份制改造,可遵循⼀下流程进⾏操作:第⼀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改制意见并成⽴改制机构,国有企业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制并成⽴改制筹备⼩组;第⼆步:选择发起⼈;第三步:聘请中介机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第四步:审计和资产评估;第五步:国有资产评估的核准与备案(若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第六步:制作改制⽂件;第七步:办理国有股权管理审核批复事宜(若涉及国有股权)第⼋步:注资和验资;第九步:召开创⽴⼤会;第⼗步:办理⼯商登记或变更⼿续。
⼆、股份制公司成⽴的条件有哪些1、发起⼈符合法定⼈数: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以上(含5⼈)为发起⼈,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民币1000万元。
以募集⽅式设⽴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民币5000万元。
3、股份发⾏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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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改操作实务(年初指导版)
新三板股改操作实务(年初指导版)新三板股改操作实务(年初指导版)一、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
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二、改制具体操作十一大步骤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a、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b、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c、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d、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f、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g、联络发起人;h、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2、选择发起人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起设立;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以公司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是企业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通过股份制改造,企业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
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实务操作流程和要点。
一、股份制改造的前期准备1、明确改造目的企业应首先明确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是为了上市融资、吸引战略投资者还是优化内部治理结构等。
不同的目的将影响改造的具体方案和进程。
2、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估。
这是确定公司股权价值和股本结构的重要依据。
3、清理产权关系梳理公司的产权关系,确保股权清晰、产权明确。
解决可能存在的产权纠纷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4、制定改造方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改造目的,制定详细的股份制改造方案。
方案应包括股权结构设计、资产重组、人员安置等内容。
二、股份制改造的具体操作流程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通常由公司的主要股东、管理层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股份制改造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2、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股份制改造方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
4、进行资产评估和验资根据审计和评估结果,对公司资产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国有股权管理审批(如涉及)如果公司存在国有股权,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国有股权管理审批手续。
6、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制定新的公司章程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制定新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决策程序等事项。
8、设立公司组织机构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选举产生相应的人员。
三、股份制改造中的重点问题1、股权结构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稳定发展的基础。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
一、股份制改造的准备工作
(一)提出股份制改造提案
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制定改制议案,提出股份
制改造的意向,议案中应当清楚说明股份制改造的理由、准备的条件、业
务安排,等相关内容,供全体股东表决,由召开会议的当事人进行讨论,
表决后,按照相关的章程,产生正式的股份制改造议案,可能的表决结果有:反对、同意、弃权。
(二)审查设立准备情况
在提交股份制改造议案之前,公司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准备情况,包括:公司登记改制时的法定资本改变的情况及有关事宜,公司登记改制时的准
备情况,公司改制成功后的税务等方面的准备。
另外,公司还要准备股份
制改造相关文件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包括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和股权审计事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以及法定审计机
关和主管部门的审计意见等。
二、股份制改造的实施过程
(一)公司改制实施
1.申报公司改制
公司改制实施前,需要将股份制改造相关的文件和公司的准备情况报
送至主管注册登记部门,提出申报股份制改造的意愿。
2.办理登记手续
主管注册登记部门根据申报材料和公司的准备情况。
股份制改造流程
股份制改造流程在新三板挂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制公司,因此,作为有限公司跨入资本市场的第一步,是进行改制,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将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制改造的目标及方案1、企业改制的主要目标(1)确定公司的独立法人财产权,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2)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权与制衡为特征的公司治理结构,塑造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3)建立有效的公司管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发展。
(4)梳理与规范企业历史瑕疵问题,消除风险隐患,按照挂牌上市要求,夯实企业进入证券市场的基础。
(5)合法合规地将企业的类型变更为股份制公司。
2、股份制改造的方案设计在从有限公司转变为股份公司过程中,为了顺利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交易,应根据公司自身状况,确定合法、合理的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注册资本)的确定《公司法》第9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有限公司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首先对其净产进行评估、审计,确定净资产额。
如果净资产额较少,还需要提前进行增资。
改制后的股份公司其注册资本额应等于或者少于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
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是整数时,一般是取整数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零数有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进行分配,将零数分配给股东,继续挂帐作为对股东的负债;另一种方式是将零数计入资本公积金。
(2)确定折股比例折股比例是指所折股本与公司帐面净资产值之比。
折股比率应小于或等于1,即折后的股本应小于或等于原有限公司净资产值。
(3)资产过户,补足注册资金在改制过程中,许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实缴资本不足的情况。
在改制前,原有限公司股东需要补足注册资本。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为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将财产过户至公司名下。
31.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做股份制改造?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以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均是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的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为股份有限公司。
那么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什么样子呢?其实他跟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基本上是一样的。
第一步也是做名称核准,第二步就是领取名称核准,第三步是网提预约,第四步就是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第五步就是工商取件,第六步就是刻章,那么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个注册流程全部下来大概材料齐全以后的20到25个工作日,也就是一个多月。
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优势呢?第一它是便于集资;第二它可以分散风险;第三它投资比较灵活;第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的管理水平;第五经营上比较恒定。
所以股份有限公司通常的是一些上市公司才会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那么如何进行股份制改造呢?相信经过以上的了解,大家对股份公司有了一份认识。
现实的操作过程中,实际上一开始就注册为股份公司的事非常少的,很多公司的都是由原来的有限公司经过发展壮大来进行升级改造,由原来的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接下来我们就和大家讲一讲具体的这个股份制改造的主要的流程和方法,首先我们知道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应当符合该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之外,还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一些要求进行一定程序,才能进行改制。
这个程序包括以下11个步骤,第一步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份制改造的方案;第二步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第三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也就是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第四步就是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比例;第五由公司聘请的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那这里其实也想稍微解释一下,就是基金股份制改造之前所有的认缴的资金是要进行实缴了,第六步修改公司章程;第七步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做价进行审核等等;第八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第九步办理登记前置的行政审批程序;第十步,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系列文件,申请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第11步换发营业执照,进行后续的相关银行账号税控等变更登记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系统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设计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开性的要求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色彩,因而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股东之间以人合性为联系纽带,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具有开放性,股东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一种资本合作关系。
除上述根本区别之外,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表现如下:1、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公司章程制定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在注册资本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或者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票,其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通过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其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和可转让性。
6、在公司治理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投资分析-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流程
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流程一、对企业的调查研究阶段对企业的调查研究工作是股份制改造工作的基础。
该项工作包括产权调查研究、生产经营调查研究、管理状况调查研究、资产调查研究等。
1、产权调查研究工作。
此项工作涉及到股东状况、股权状况、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属调查认定(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有权属),以及相关的或有事项的确认。
从企业基础条件上以及法律角度上为股份制改造提供基础资料。
同时进入法律工作事务,进行产权、资产等方面的法律确认以及出具意见书。
2、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应该掌握企业的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
主营业务是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主要业务,在企业做上市筹备的工作中必须保证上市公司三年内不亏损的要求。
因此生产管理系统、营销系统和企业管理系统应该做符合上市公司规范的整改。
其中包括:主要生产设备的状况、产能;劳动生产率;人均效益;库存周转情况;能耗;原材料及包装物的利用情况;物流成本;产销率;市场竞争的情况;营销体制及管理状况,企业公关能力调查;品牌营销能力;人力资源现状;企业文化建设现状以及相关的调查研究。
3、企业管理状况调查研究。
为将来的股份公司建设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体系,应该就目前的管理现状提出改造方案。
应该了解:管理框架及职能,考核,约束激励等机制建设状况;经营计划的管理及执行情况;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及预算偏差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管理概况,等等。
4、资产调查研究。
资产调查工作是为即将进行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进行工作量的认定,还有部分法律事务工作。
另外,进行股份制改造必然涉及到资产问题和涉及资产、债务等的或有事项和可能的诉讼等,为股改的资产重组方案要提供一手资料和依据。
二、进行评估审计和股份公司设立方案设计阶段在评估审计和产权、股权确认的基础上,结合前期调查研究的结论,设计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1、确定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
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设立的有关规范,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具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条件的,宜采取定向私募方式或发起方式;确定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企业股权改革改造改制方案步骤指引范本(共3份)
××××××有限公司股权改革方案■改制方案■股份制改造指引■改制知识全解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目录1 理念及目标 (2)1.1 基本理念 (2)1.2 团队核心成员及优秀分子的年度财富目标 (2)2 股权激励的基本原则 (3)3 股权收益测算 (4)3.1 关键参数的确定 (4)3.1.1股权总额 (4)3.1.2每股基准收益额 (4)3.1.2每股较理想收益额 (4)3.1.3典型事业部的股权激励份额 (6)3.1.4典型事业部的股权总额 (6)3.1.5总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6)3.2 基本函数关系 (6)3.2.1函数一:事业部“身股”受益人受益情况计算 (6)3.2.2函数二:事业部“身股”分红在总收益中的比例 (7)3.2.3函数三:留存收益率 (8)3.2.4函数四:总部股东权益增长 (8)4 事业部经营的财务要项 (9)4.1 几个基础性指标 (9)4.2 目标利润下的收入任务 (9)4.3 盈利能力要求 (10)4.4 营运能力要求 (10)4.5 现金流量要求 (11)1 理念及目标1.1 基本理念●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主体是而且只能是公司的员工团队●公司只有帮助员工明确和实现其财富目标,公司的财富目标才可能有保障地得以实现●公司只有帮助员工明确和实现其人生理想,公司才可能有真正光明的前途因此,公司使命在人力资源维度上的明确表述是:为员工经营梦想。
为此,公司特地为核心团队成员及团队的优秀分子制定长期激励方案,以贯彻上述的理念。
1.2 团队核心成员及优秀分子的年度财富目标在公司的长期激励方案中,主要以股份收益权为形式,将团队核心成员及优秀分子纳入到激励范围,力争实现优秀的业绩,使纳入激励范围的员工在每年度的年终获利达到其现行年薪的2倍。
总公司机关达到事业部总经理职阶并经总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的人员,以股份收益权的形式给予长期激励,其所享受的收益股数由总公司董事会表决后交总公司股东会最终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操作实务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分有限公司的操作实务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分有限公司是公司证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份之一,也是目前本部门的主要业务之一.对于公开辟行股票并上市业务,改制的结果将直接决定公司能否顺利上市,故现将改制业务需要关注的实务性问题介绍如下:一、企业改建股分有限公司的程序1、组建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小组,礼聘保荐人等中介机构企业确定改制上市的大政方针后,当务之急的任务就是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相关的中介机构.主要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
因为这个工作班子至少需要合作一年以上,因此中介机构的实力、投入本项目的精力和相关之间的配合协调对企业改制、辅导、发行和上市至关重要。
企业上市工作小组和中介机构团队确定后,可以召开第一次中介机构协调会,以确定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分工等,着手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中介机构协调会类似于总经理办公会议,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进行阶段性总结、讨论和计划的协调会议,开会时间和内容普通由保荐机构和企业根据工作进度和面临问题商议确定.2、尽职调查和改制方案制定尽职调查是中介机构进场后的首要工作内容。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尽快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提出改制方案奠定基础;同时尽职调查有助于中介机构评估项目风险,提高自身的业务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水平。
尽职调查要求企业应该“坦诚相见”,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中介机构需要的材料,以便共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对企业的尽职调查范围包括企业的控股子公司、对企业生产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的非控股子公司。
尽职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司设立登记情况的调查;对公司结构方面的调查;对公司业务的调查;对公司经营现状与可持续发展的调查;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调查;对公司资产状况的调查;对公司重要合同、知识产权、诉讼等方面的调查;对公司纳税、社保、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调查等.尽职调查完成后各家中介机构应该共同协助企业完成以下工作:(1)企业改制上市可行性研究报告(这项工作是本阶段的重点之一,如上市可行性研究可行并为企业所接受,则可推进下一步工作); (2)确定发起人、出资形式、签订发起人协议,并拟订公司章程草案; (3)进行审计、评估,并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报告。
国有企业改制与实务操作
国有企业改制与实务操作
国企改制的程序
4.提出改制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方案 如果改制工作小组认为企业符合股份制改造
的条件,可以向有关主管公司提出申请报 告和可行性方案。 改制申请报告主要有以下内容: 改制的目的 改制的形式 改制的途径和方法等
国有企业改制与实务操作
国企改制的程序
9.资产置换与人员安置
确定置换方式之后,改制工作小组应当向主 管部门提交置换国有资产的请示报告,并 附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置换国有资产签证 报告。置换国有资产的请示报告的主要内 容有:
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的结果;
国有资产置换数额(包括企业改制前离、退 休职工医疗费的具体数额、因各种原因如 对于支农职工、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人 员等人员,企业应当支出的补贴数额、改
.董事会决议; .公司懂事会、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的
住所同时提交租赁协议);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提交有
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章程。
国有企业改制与实务操作
国企改制的程序
11.股东认缴股款,企业发放股权证明书
国有企业改制与实务操作
国企改制的政策与环境
改制的法律制度建设 国资委已报批《国有企业改制的若干问题 的意见》 正在制定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 规定》 其它法律文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国有资 产产权纠纷的管理办法,企业法律顾问管 理办法、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 收购(管理层收购)与产权交易
改制工作小组是一种临时性组织,在股份合 作制改制成功、新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建 立起来后,其使命即告结束,应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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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实务操作指南
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开性的要求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色彩,因而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股东之间以人合性为联系纽带,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具有开放性,股东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一种资本合作关系。
除上述根本区别之外,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表现如下:
1、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在公司章程制定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章程应在创立大会上,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在注册资本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或者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票,其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通过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其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和可转让性。
6、在公司治理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形式的公司,在设立条件、组织机构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应当符合该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之外,还需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制改造方案
按照《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如需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则需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变更形式的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此类公司如欲进行公司形式变更的,解释上应认为由执行董事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
2、变更的法律依据;
3、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股本总额、组织机构、公司经营范围等;
4、原公司股东的出资额转换成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对应股份的安排;
5、股份制改造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6、具体经办人员和分工安排;
7、其他事项;
(二)由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订的股份制改造方案进行审议,对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造作出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变更公司形式的事项,如果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三)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
资产额
根据《公司法》第164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备审计。
而按照《公司法》第9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后,应当由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并以之作为最终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的依据。
(四)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根据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确定各股东所占份额
按照《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经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并确定公司的净资产额,以之为限折合为实收股本总额。
有限责任公司需确定各股东所占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并折合为变更后公司的相应股份份额。
(五)由公司聘请验资机构对股东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按照《公司法》第89条的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由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净资产总额折合而来,因此,各股东所占股份系基于其所占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而定,因此虽然不需要股东再行认购股份,但是仍然需要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对股东的出资进行检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证实公司股东基于其在原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所折合到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份份额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六)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更时,公司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等重要事项也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等等,因此,公司章程必然要作相应的修改。
按照《公司法》第81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召开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等。
《公司法》第89条规定,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八)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办理登记前置的行政审批程序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转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存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则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前,需先办理前置行政审批程序。
(十)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系列文件,申请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原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而来,故不同于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设立登记程序,而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即依据《公司法》第92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验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等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十一)换发营业执照,并到登记机关办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银行账号等的变更登记手续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同时,依据该法第25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来的,则换发营业执照之日即为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新公司应凭换发的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等的变更登记。
经过上述,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即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