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训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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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训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

【警言]心宽杂言少,胸窄闲气多。助人福身本,为私祸己源。

(1)、为保证授课效果,请您将关机或置于振动状态,请您不要在教室接打,请您不要在教室吸烟,请您不要随意走出教室。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须与班主任老师请假;遵守公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抽烟、咀口香糖,自觉爱护教室环境卫生、教室用品和公共物品。

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常常会有人把一些敷衍、推诿、搪塞的现象,说成是“打太极”,好像太极拳就是物业管理中不负责任的代名词。如果说物业管理真正做到了像打太极拳那样的境界,那又何尝不是我们物业管理水平的理想境界?

物业管理与太极拳

“太极拳”是一项历史悠久、相传甚广的中国传统体育竞技项目,它的实战性和实用性非一般竞技项目可比。

常言道:万道皆通。借太极之道,我们也可概括出我们物业管理之精髓。

借力发力,四两拨千斤。

做过物业管理的人都知道,其实物业的力量是很小的。其一,它的资金实力一般,三级资质的只有50万元注册资金,即使一级资质的大公司,也只有500万元注册资金,和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开发商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相见形秽。其二,它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性不强,门槛很低。其三,它在社会上地位很低,很多事情都要它去做,不管份份外,然而一旦遇到问题,它又是首当其冲。

面对这样的现实,若能学习“太极拳”,会借力发力,四两拨千斤,便能事半功倍。

那么,借谁的力呢?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我们可以借开发商的力。在财力、物力上,争取得到最大的支持。在前期管理投入、物业用房等方面据理力争,尽量把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头开得好一点。其实,这个借力也不是单向的,根据“生产、流通、售后服务”的三段论,物业管理也在房地产整个产业链中,是很重要的一环。我们把前期物业管理做好了,也会给开发商很大的支持,能化解很多矛盾,解决很多问题。

还可以借谁的力?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深刻的体会:要想把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好,光靠物业公司一方之力是不够的。从行政管理角度说,有房地局、物价局、工商局、税务局、街道办、居委会、城市管理局,他们规物业管理的具体行为,指导物业管理的工作。我们在很多事情上要取得他们的指导、帮助和理解,借助政府行政管理的力

量,来充实我们的管理力度。

还有什么力可借?千万不要忘记,千百户的业主、居民是我们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基础,又是我们借以力量、做好工作的主力军。根据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请专业的物业管理企业来管理,是“自治管理”的一种形式。我们是受聘于全体业主,受委托对物业的共有权部分实施管理。所以,我们无论是在日常的工作中,还是具体处理某一个事情,都千万不要忘记,我们的工作是代表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一定要体现业主的共同意志。要得到他们的理解,得到他们的支持。让他们理解,我们的工作,是在维护他们的共同利益。而不是和他们对着干,存心和他们作对。我们要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把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得人心者得天下”,如果我们能很好地和业户沟通,取得共识,达成一致,还有什么理由做不好工作?

业主大会制度的确立,业委会的工作,也是做好物业管理的重要力量。他们代表着全体业主的共同意志,我们可以通过他们,借助他们的作用,大家共同协商物业管理的事务,讨论小区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矛盾,进一步解决困难和问题。

还可以借助居委会的居间作用,协调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分歧。只要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家一起,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那就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家园的巨大力量,无坚不摧、无往不胜。

见招拆招、随势而为。

“太极拳”有套路,二十四式也好,六十四式也好,腾、挪、推、粘,一招接一招,招招有用。物业管理也有套路,那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物业管理条例》为主要法律文件,多年来,已经构成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物权法》的出台,更为物业管理奠定了法律依据,这就是我们物业管理的套路。

但是,这个套路的运用,因人而异,各有不同。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要防止两个倾向: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所谓的教条主义,就是死搬硬套法律条文,凭着对法律法规的一知半解,就自以为是地教训起别人来。拉大旗作虎皮,以为把别人吓唬倒就是本事。殊不知现在的业主法律意识很强,小区就是一个小社会,藏龙卧虎,如果碰上一个熟知法律的行,一来二去,几个回合,就会很快败下阵来,不仅丢了自己的脸面,而且还败坏了物业管理的声誉。还有主观主义,就是随心所欲,把法律当成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模特,肆意发挥。好像他就是最高法院,凭着一嘴就是司法解释,把“损坏”说成“破坏”,把“过失”说成“故意”,把“民事责任”说成是“刑事责任”,大帽子满天飞。在他们手里,法律成了狼牙棒。

法律是规,是准则。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是对物业管理中的各相关各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熟读法律文件,还要吃透其精髓。结合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准确地运用相关条文,把一些不规行为纠正到规上来。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不死搬硬套,也不随心所欲,这就是我们运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套路的科学态度。

以柔克刚,随曲就伸。

物业管理是对物业共有权部分进行管理。违规装修也罢,乱停车辆也罢,占用共用部位也罢,都是行为人对物业共有权的侵权行为,为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就要对这种侵权行为进行约束。

但是,物业管理毕竟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物业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因此,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就要讲究一些工作的技巧,把刚性的管理化解为柔性的服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友情提示,善意告知,礼貌相待,热情有加,这些都是服务的基本要求。当然还有一些具体的沟通技巧和方法,如:换位思考法、投其所好法、入乡随俗法、晕轮效应法、委曲求全法等等,都是我们在物业管理中常常要运用的技巧和方法。其目的就是以柔克刚,用我们的人性化的服务,来达到维护小区秩序的管理目的。

气沉丹田,坚如磐石。

众所周知,太极拳要打得好,就必须学气功。气沉丹田,才会坚如磐石;不会用气,即使花拳绣腿再好看,还是中看不中用,达不到强身健体之目的。物业管理也同样如此,而物业管理所练的“气”,是服务意识。

物业管理就是服务,这个意识,要记在脑子里,融在血液中。要牢记: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业主服务的,都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体现全体业主的共同意志。如果没有这个服务意识,或者意识不强,就肯定做不好物业管理这一行。当然,强调服务意识,并不是贬低自己,在法律面前,我们和业主是平等的。

只有我们时时、处处想着业主,细心入微、热情有加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真诚,少一点敷衍;多一点实事,少一点牛皮,把服务的意识扎根在心中,才会有各种各样的服务措施,丰富多彩的服务手段,得到业主的赞许。

要学好太极拳,非一日之功。同样,要做好物业管理,也不会一蹴而就,只有经过长年累月的磨练,才能到达理想的境界。

我等凡夫俗子,自然不敢妄称已得太极真谛。但是,如上所言,各位过路君子以为然否?

物业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以前,我们常常以《物业管理条例》或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作为我们日常物业管理日常操作的教科书。但是,从法学的角度出发,来研究物业管理的法律依据,我们还是困惑,还是迷茫。现在《物权法》出台,我们豁然开朗。原来,困惑多年的答案在这里——物业管理就是对物业共有权的管理。

一、什么叫物业共有权?专有权?

1. 物业共有权的涵:

所谓物业共有权,是物业权利人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也就是业主依据法律、合同以及业主规约(以前的:业主公约),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所共同享有的权利。

共有权是相对专有权而言。两者都是物业所有权的组成部分。共有权并不是公有权。公有权是全社会全体公民拥有的权利。而共有权只是私权的一部分。

2. 物业共有权的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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