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社会现实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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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社会现实的反映

——由中国封建刑事法律的发展所想到的

20120622053 冯亦浓摘要:众所周知,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作为上层建筑,它必然被经济基础所决定。同时,作为社会生活的产物,它又不可能脱离社会现实而存在,必然会受到一部分社会现实的影响,比如思想文化、传统习惯、历史教训等方面。本文主要从中国封建刑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变迁的角度出发,论述这一观点。

关键词:中国法制史刑事法律规范法律与社会现实

(一)中国封建刑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变迁

1、法律体例上的变迁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开始出现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法经》有6篇,分别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其他5部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

在此之前,只是零零散散的有一些刑事法律,但并未形成一套有序的法律体系。成体系的刑事法律能够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首先,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发展的时期,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经济制度从奴隶制社会的分封制向地主阶级所有制转化。在新的经济制度之下,产生了许多新的犯罪行为,急切需要一部适应新的社会的刑事法律规范的出现。

其次,这一时期的社会秩序也同之前的“小国寡民”奴隶制社会有了很大的不同。这一时期,诸侯争霸,战乱不断。这种社会环境下,之前的零散的法律已经不能适应社会需要。

最后,春秋战国时期,立法的指导思想以法家思想为主。《法经》的作者李悝是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前期法家的法律思想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他们希望达到“以法治国”的目标。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制定一部成体系的刑事法律规范。

下一个对刑事法律规范体例有重大修正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曹魏《新律》首次把《具法》改为刑名,并作为刑法总则置于律首,这是刑事法律规范编纂体例的又一个跨越。隋唐继承了这种编纂体例,同时将刑名改称《名例律》,置于律首,形成了作为刑法总则的《名例律》置于律首,同时其他的法律作为分则列于其后,形成了一种固定的编纂体例,并为后世许多朝代沿用。

这种把刑法总则放在前,分则放在后的编排体系,更加突出了总则的首要地位和统领整个法典的作用。在这种编排体例下,实体法和程序法也有了一个分离,更有利于司法官员对法律的适用。

唐朝除了有《唐律疏议》之外,还有一部《大中刑律统类》。这部《大中刑律统类》开创了新的编纂体例:将刑律各篇分为若干“门”,每门下又分别附之以相关内容的敕、令、格、式,形成一种专门的刑事法律的汇编。在唐代出现这种法律的汇编也绝对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

唐代的疆域比起前代扩大了许多。扩大的疆域导致了问题的增多,相应的法律纠纷也会增多。大量的工作对官员的工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每一次审判都进行大量的法律查阅是极其不现实的。如果不进行这种法律查阅,就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这种刑事法律规范的汇编的出现。

宋代出现了编写更加科学的《宋刑统》,宋刑统整个继承了《大中刑律统类》的体例,但是篇目数量上与《唐律疏议》相同。后来再出现类似的体例的刑事法律规范就是《大清律例》。

《大明律》的编写体例又与其他的有了许多的不同:按照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部分编纂,属于一种体例的创新。这种体例的创新对于中国行政司法不分的系统来说是十分适应的。按照行政部门进行划分,对于整个的司法审判来说可以提高效率。

2、刑罚的变迁

《法经》的诞生受到了法家思想的许多影响,《法经》的作者李悝是晋法家的代表人物,晋法家的思想具有以下的特征:严刑峻罚、否认道德的教育作用,极端夸大刑罚的作用。作为法家思想的产物,《法经》不可避免的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经》中的刑罚十分的严峻,比起夏代几乎都是死刑的刑罚有过之而无不及。

同时,《法经》产生的时代的政治环境也是值得注意的。春秋战国时期,战乱不断,人口的流动很大,绝对称得上是混乱的。所谓乱世用重典,在这个时候也不能例外。只有用重刑才能保证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国家的稳定。只有国家稳定了,统治阶级才能够维护他们的统治。出于维护自己的封建统治的需要,他们只能对人们施以重刑。

汉代是刑罚改革的一个开端。在汉代,从汉武帝开始就推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法律的儒家化十分明显。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整个汉代的刑罚相对于秦代有了大的改变。汉文帝、汉景帝都曾经下诏减轻刑罚,这为后世树立了一个轻刑化的典范,同时也开启了封建制五刑代替奴隶制五刑的时代。

同时,出于恢复生产,发展生产力,解放劳动力的角度出发,皇帝们也都会实行一些轻刑化的主张。这里也体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

东汉时也出现了减轻刑罚的潮流。但是东汉的减轻刑罚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吸取了历史的教训。东汉的统治者吸取了王莽新朝因苛法酷刑而导致灭亡的教训,决定以更轻的刑罚来维护统治,同时凝聚人心。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法律规范对后世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这一时期废除了宫刑,将徒刑、流刑制度进一步完善,对鞭、杖、笞刑及其数额进行规范化,同时缩小了妇女从坐范围。这里十分明显的体现了儒家传统道德的影响。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各个政权都号称自己是正统的,所以大多提倡封建礼法和封建思想。这些刑罚原则就是最好的体现。

北齐创立起“十恶”的雏形“重罪十条”。重罪十条主要包含两大类罪行:一类是严重危害皇帝人身安全、个人尊严及威胁统治秩序的犯罪,另一类是严重违背封建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这里就体现了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影响。政治上,封建王朝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决定了凡是威胁到统治秩序的犯罪都会成为不能宽恕的罪行。犯这些罪的人都会被认为是封建王朝的敌人而受到最严酷的刑罚。

唐代,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正式确立,减轻了其中的许多刑罚,但又增加了减死一等加役流等刑罚。在《名例律》之中,唐朝首次把之前被称为“重罪十条”,隋代改称“十恶”的罪名写了进来,正式的成为定制,并为后世所沿用。唐代的立法技术较之于前代更为高超,主要是吸收了前代的许多有益的内容,使得唐代的法律显得极为成熟。

宋代在建隆四年出现了“折杖法”。折杖法的出现完全是为政治服务。这里着重的体现了法律服务于政治的特性,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这种制度对缓和社会矛盾曾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具体的执行中还是存在许多的弊端:滥用杖刑逃脱惩罚,滥用杖刑导致犯罪者“虽未死而残,比死之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又出现了许多的新的刑罚:刺配、凌迟、管置等。这些刑罚的出现并没有改变封建制五刑为主体的刑罚体制。

明代相对于宋代又多了充军这样的刑罚,在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思想的指导下,刑罚

手段异常残酷,比秦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廷杖也成为了一种制度。明代的刑罚,又一次加重,与前代的轻刑化的潮流相逆。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明代初期,政治极其混乱,乱世用重典又一次受到了皇帝的青睐。

3、法律原则的变迁

《法经》中的刑罚十分的残酷,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之中,人民难免心生不满。这时如果再发生一些冤假错案,那影响绝对是爆炸性的。所以这时候十分需要一套合理且行之有效的刑法原则来对案件的处理进行规范。秦代的刑法原则有以下几点:区分过失与故意、区分有无犯罪意识、自首从轻、规定刑罚时效、共犯加重、合并论罪。这些刑罚原则的出台很好的保障了社会的相对稳定,避免了大规模的冤假错案的发生,对于维护秦朝的封建统治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些刑法原则具有先进性,与当今的刑法原则差异已经很小了,体现了秦代立法技术的先进性。

汉代法律儒家化对刑法原则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在董仲舒等人的推崇下,“春秋决狱”、“引经决狱”成了一项原则,而“秋冬行刑”更是体现了对儒家文化的推崇。(来源于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尊老怜弱、亲属相隐,更是法律儒家化的重要体现。对于贵族官僚犯罪的有罪先请制度,更是为后代的“八议”制度买下了伏笔。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曹魏《新律》首次正式将“八议”写进法律。“八议”来源于西周的“八辟”,是西周“刑不上大夫”和“礼治”的体现。而这些也都是儒家思想所提倡的。“五服制罪”、“存留养亲”,也都是法律儒家化的体现。整个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各个国家都争当正统,所以会更加的强调儒家的礼仪制度,这也是思想文化对法律的影响,而这些法律规定都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

唐代的刑罚适用原则相对于秦代有了更大的进步,比如区分公罪、私罪,老幼废疾减免惩罚,共犯区分首从,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类推原则等。

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体现。唐代的商业,尤其是对外贸易十分发达,经常会出现与外国的交往问题。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专门处理这类问题的原则就是水到渠成的了。

老幼废疾减免惩罚则是传统习惯的体现。中国自古都有尊老爱幼的传统,在刑事法律规范中也不会例外。对传统习惯的遵循既体现了统治者对传统的尊重,又能体现其人道,统治者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后代的法律原则大多沿袭前代,同时有自己的创新,但是没有上述的朝代的原则具有典型性。这些法律原则的发展变迁,都在反映社会的反战变化。

(二)法律是社会现实的反映的总体特点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受到当时的经济发展的决定。反映了当时的经济状况

从奴隶制法律向封建制法律的演变,从法网密布到简洁宽平,从严刑峻法到德主刑辅,这些都是当时的经济状况起了很大的作用: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有充足的劳动力作为支持。只有宽简的刑事法律才能适应这种需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的代表,法律也就不能例外。封建小农经济,没有先进的生产工具可以借用,只能依靠劳动力的数量取胜,所以死刑的使用也就越来越慎重,明德慎罚等等思想也就被提了出来。

2、反映当时的思想文化(法家、道家、儒家)

对中国的法制尤其是封建刑事法律的影响最大的就是法家、道家和儒家三家了。法家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有着十分大的影响。法家思想的精髓就是“以法治国”而后期法家更是极度强调刑罚的作用,忽视德治,也导致了重刑主义的泛滥。

道家思想主要在汉初发挥作用,重德轻刑的主张应运而生。黄老之术是道家和法家的结合,所以德刑兼备成了他们的主张。

儒家思想对法律产生影响,是从汉武帝开始的,但是还一直是王道与霸道并用,直到汉元帝才开始正式单行王道。这期间思想的变换也导致了刑事法律的变换,汉元帝时期的刑事法律相对于汉武帝时期已经宽简了不少,法家思想的影响在不断地减弱,儒家思想的影响在不断地增强,此消彼长。

3、反映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变化

宋代的法制指导思想有三次变化。第一次是加强中央集权,第二次是适应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第三次是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反映到刑事法律上,宋初的刑事法律以维护中央集权为主,到了中期对中央集权的控制就有了一定的放松,而后期,由于统治面临危机,有一次开始了重刑。刑事法律的变化,深刻的反映了社会政治环境的变化。

4、反映前代历史教训

最明显的例证是东汉时期。东汉的统治者们吸取了王莽新朝因为苛法酷刑而出现统治危机的教训,多次的颁布了减刑的法令,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东汉的统治。唐太宗李世民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都明这个道理,他们从前代的灭亡中吸取教训。相比王莽新朝的苛法酷刑,东汉的碱性法令更得民心,也就更长久。

5、反映传统的文化习惯

我们多年受到的都是儒家传统文化和习惯的影响,所以这些传统习惯都会在刑事法律中有所体现:比如老幼废疾减免刑罚。中华民族自古以来都有尊老爱幼的传统,法律自然也不能例外。它们都会是传统的文化习惯的反映。

(三)结语

法律作为以社会为基础的一门科学,必然会反映社会现实。有时会反映经济,有时是政治,有时是思想,有时是历代的教训,还有时是传统的文化习惯。它们都是社会现实的组成部分。通过对古代法制的研究,我们依稀可以发现社会的发展脉络和规律,从而指导我们现在的法律的制定。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律以刑事法律为主,我们的研究也就应该投放更多的精力到这上面。

法律与社会规范.doc

法律与社会规范- 一位怀孕的已婚妇女为确定其孩子的亲子关系而请求法院指令那位被指称为孩子父亲的人(不是她的丈夫)验血。法院依据普通法关于已婚妇女孩子的合法性(legitimacy)[1]的法定推论而拒绝了该妇女的申请。法院认为这一法定推论减少了使孩子受辱成为私生子(illegitimate)的机会。这里的意蕴是:和容许孩子获知自己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相比,使他免受私生子的耻辱是一件更好的事情。[2] 警察警示本地商人说某人因扒窃商店而被拘留,尽管并没有受到起诉。一个学校告知一位求职者说本校一位老师曾经对一名学生性骚扰,不过这位老师并没有被惩罚、开除或者解雇。对于商人和可能会受雇成为教师的人来说,精确信息的传达无疑是有益的,但这也可能使他们蒙受羞辱。这种可能性能否触发启动正当程序的要求呢?[3] 一位拖船主没有为自己的拖船装备作业所用的无线电讯设备,拖船因此就没能收到天气预报,否则的话,它们或许就能躲过一场风暴,而这场风暴给客户的货物造成了损失。拖船主辩称,拖船业中并没有使用无线电讯设备的惯例,所以自己的上述行为并不构成过失。法院认为惯例并不能成为辩解理由。[4] 然而为什么不能呢?商业惯例的效力在很大程度上是低于法院司法意见的吗? 一对夫妇在民事法庭获得离婚判决。只有在丈夫同意的情

况下,他们所属的宗教群体才承认离婚的效力,而且,如果女方在其离婚未经宗教承认的情况下再婚的话,就会遭到其宗教群体的放逐(ostracize)。丈夫以收回其宗教上的离婚允诺为要挟,使妻子屈从了一个偏袒一方的财产分配方案。此后,女方基于被胁迫签约的理由请求民事法庭宣告该合同无效。[5] 如果法庭同意了她的请求,那么她的胜诉会对其宗教群体的凝聚力造成怎样的影响? 1对于“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6]给出的常见正当化理由是:即使各州为黑人提供了适当的隔离设施,隔离黑人与白人的政策也是违反宪法的,因为这一政策使黑人蒙受了耻辱。 法院禁止某个地方政府在公共土地上建造圣诞树或者托儿所。这一规定冒犯了很多人,但是并没有伤害他们,另一方面,这却使更多的人感到高兴。从性教育到枪支管制,有无数的事情都冒犯了人们,但是这种冒犯很少成为评价这些方案的决定性因素。宗教里的符号象征(symbolism)又有什么不同呢? 法院每天都必须对行动的耻辱效应(stigmatizing effect)、行为与社会规范的一致性、符号的意义以及放逐的后果做出评估。艾滋病患者或者私生子或者接受福利救济者的耻辱是一种像戳伤眼睛一样的简单伤害吗?或者,这种耻辱促进了构成公共秩序的社会规范?当商业活动遵从而非背离惯例时,我们应当认定惯例反映的是进步的历程呢,还是逃散羊群的艰苦长征?当政府从事符号行为(symbolic behavior)(如偶像建构)或者限制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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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试题简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25题,每题1分,共25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所有 B、管辖 C、境内 D、成立 2. 国家通过()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A、财政支出 B、拨款 C、税收优惠政策 D、大力发展政策 3.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A、单位平均工资 B、社会平均工资 C、用工地最低工资 D、本人工资 4.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 )。 A、合作医疗制度 B、集体医疗制度 C、互助医疗制度 D、救助医疗制度 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最低工资 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 6.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下列哪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A、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B、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D、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四个月 D、十六个月 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 )。 A 、本地最低工资的70% B 、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 C 、本地最低工资 D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10.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起计算。 A、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 B、档案转移之日 C、办理失业登记之日 D、申请之日 11.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之日起( )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3.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四十五日 14.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 )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A、月 B、季度 C、半年 D、年 15. ( )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A、乡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试题(精)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是非题(判别正误,并在括号内写入"是"或"非"(每题1分,共10分 1、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应当依法予以解除。(非 2、国家实行薪年休假制度。(是 3、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非 4、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订明试用期。(非 5、加班工资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是 6、"待业"与"失业"两个概念含义相同。(是 7、"待业"与"待岗"两个概念含义相同。(非 8、集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行生效。(非 9、集体合同只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才生效。(非 10、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可以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安排工作。(是 二、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6分 1、劳动监察 2、劳动就业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24分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____。

A 警告 B 罚款 C 责令改正 D 停产整顿 E 拘留 2、劳动者在_____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A 生育 B 负伤 C 升学 D 失业 E 退休 F 工伤 3、劳动合同终止的的条件是____。 A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B 经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 C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D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4、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在____。 A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B 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 C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 人民法院 5、社会保险具有的特征是_____。 A 自愿性 B 社会性 C 强制性 D 互济性 E 营利性 F 福利性 6、我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度主要有_____。 A 定时工时制 B 缩短工时制 C 综合计算工时制 D 延长工时制 E 计件工时制 F 不定时工时制 7、按照工资的确定方式,可将工资分为___________。 A 计时工资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立法实践中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有点法律条文是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规则都必须通过法律条文来表现。 即使法律条文表述了法律规则,也不是一个法律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法律规则的或者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的。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 在内容上:法律规则是明确、具体的;法律原则是笼统、模糊的。 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和抽象性。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法律原则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 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关系 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由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也可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受当事人意志影响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事实。 法律行为可分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情况或现象。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以自己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 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行为能力。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公民的意识能力在法律上的反映 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 1在制定法或实在法之外,有一种更根本的法。这种法源于事物的本性,特别是人的本性,即人的理性。 2自然法是实在法的客观基础,又是衡量实在法是否合理的标准。 3强调从道德价值正义等角度分析法律。 1法与道德无关2法只能是国家制定法,恶法亦法3研究法律应当采取实证主义的方法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_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涉及考题(4)含答案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_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涉及考题(4)含答案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培训出资的证明,就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2、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是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 3、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如果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5、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

6、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而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 7、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 8、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是用人单位的任何劳动者。( ) 9、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试题来源于: 10、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11、生育保险待遇仅包括生育医疗费用。( ) 1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参考答案: 判断题 1、【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服务期的规定。 【该题针对“服务期”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法典)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从其表述的内容来看,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规范性条文是指直接表述法律规范的条文,非规范性条文是指不直接规定法律规范,而规定某些法律技术内容的条文。这些非规范性条文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他们总是附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规范性法律条文。由此看出,应当把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区别开来。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一般来说,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关系是对应的,但是我们在法律条文中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 1.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2.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3.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法律规则的分类 法律规则的分类如下: (1)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的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3)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再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社会保险法试题及答案[1]

社会保险法试题及答案[1]

社会保险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25题,每题1分,共25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所有 B、管辖 C、境内 D、成立 2. 国家通过()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A、财政支出 B、拨款 C、税收优惠政策 D、大力发展政策 3.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 )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A、单位平均工资 B、社会平均工资 C、用工地最低工资 D、本人工资 4.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 )。 A、合作医疗制度 B、集体医疗制度 C、互助医疗制度 D、救助医疗制度 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最低工资 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 6. 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后,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下列哪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 A、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B、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D、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 津贴 7.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四个月 D、十六个月 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 )。 A 、本地最低工资的70% B 、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 C 、本地最低工资 D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之日起(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 10.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起计算。 A、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 B、档案转移之日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从1985年起在全国推行社会保险制度。15年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已经从养老保险推向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各个领域,构建起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相互承担责任的关系,在社会保险方面改变了企业主导的状况,逐步建立起以社会主导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险新模式。虽然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从全面起步到现在仅有十五年的时间,但却取得明显的成效。就整体而言,在建设过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有: 一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难以渡过人口老龄化高峰 随着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和全民人口意识的不断增强,妇女的生育不断下降,人口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势。 1999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到2003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到10.59%以上.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来衡量,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面临着白发浪潮的冲击。这就迫切要求建立新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制度,以应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是建立在工业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工业化所积累的财富为老龄化问题的缓解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保险,如美国1935年建立社会保险体系,当时还没有进入老龄化社会;日本进入老龄化社

会时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达到1689美元,有较充裕的财力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中国的老龄化是计划生育政策成功运用的结果,超前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中国在人均GDP也不过800美元的情况下,却面临着比发达国家还要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从我国人口金字塔所显示的发展趋势看,至少到2030年之前,人口老化的压力都不会减弱。因此必须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始终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事业建设的一个客观背景,必须把当前的紧迫问题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统筹兼顾、超前规划,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体系。 二是社会转型中的高失业问题,也向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力度的加大,失业人数不断上升。据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报告,我国目前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已经达到1.2亿多人。同时,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的改革将进一步向社会释放大量冗员。如果我国的经济体制转轨能够在21世纪前10年基本完成,以1998年为起点,这期间国有企业应完成战略性改组和下岗分流任务,预计将向社会释放1/3以上的冗员,大致在3000万到3500万人。同期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要分流约400万人,事业单位的冗员按1/3估算,也有近1000万人。考虑到下岗分流人员中约有20%因年龄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答案(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试题及 答案 一、单选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您点击试题下面的字母进行单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________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 〇A. 中共中央政治局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〇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〇D. 国务院常务会议 2. 《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根据________制定《社会保险法》。 ●A. 《宪法》 〇B. 《劳动法》 〇C. 《劳动合同法》 〇D. 《就业促进法》 3. 《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________轨道。 〇A. 现代化 ●B. 法制化 〇C. 标准化

4. 《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________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A. 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〇B. 充分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〇C. 拥有较好的生活水平和无后顾之忧的 〇D. 及时获得社会救助和优厚福利的 5. 我国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________水平相适应。 〇A. 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 〇B. 市场化和国际化 ●C. 经济社会发展 〇D. 现代化和公民收入 6.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________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〇A. 审计署 〇B. 民政部 〇C. 财政部 ●D.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7.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________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〇A. 10年 ●B. 15年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试题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5 15 小题,每小题 5 1.5 分,共 5 22.5 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B.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C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 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报酬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工资可以以法定货币支付,也可以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B.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C.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且该节日并非星期六、星期日),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D?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妇女节、青年节)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3. R公司职工,月工资18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2014年6月,周 某因个人原因给R 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00 元。根据劳动合同约定,R 公司决定在周某的工资中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R 公司可在周某当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数额为()元。 A. 100 B.200 C.360 D.1000 4.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竞业限制的下列请求中,不属于法院应予支持的情形的是()。 A.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 3 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B.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 个月平均工资的5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C?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 济补偿 D?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5.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者支付 B?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 C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D.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仍需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6. 劳务派遣关系中,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公司,乙公司为用工单位,丙公司为甲公司的下属分公司,赵某为被派遣劳动者。下列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工作岗位的存续时间可为8个月B?甲公司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赵某 C乙公司不得再将赵某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经济法基础(2016) 第2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课后作业

经济法基础(2016)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录用的人员外,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须年满()周岁。 A.10 B.12 C.16 D.18 2. 甲公司招聘了5名服务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该5名聘用人员每人缴纳500元的服装押金。劳动行政部门发现甲公司这一违法行为后对其进行了处罚,下列处罚措施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责令限期向5名劳动者每人退还收取的500元押金 B.处以总额为2000元的罚款 C.处以总额为2500元的罚款 D.处以总额为10000元的罚款 3. 2015年5月10日,甲公司电话通知面试者李某已被录用;5月15日,李某告知甲公司,决定到甲公司工作;5月20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月10日,李某开始到甲公司工作。根据规定,甲公司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建立。 A.2014年5月10日 B.2014年5月15日 C.2014年5月20日 D.2014年7月10日 4. 2015年3月1日,钱某开始在P公司工作(全日制用工),3月10日,P公司书面通知钱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钱某拒绝签订。3月20日,P公司通知钱某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P公司无需向钱某支付经济补偿 B.P公司可以口头通知钱某终止劳动关系 C.P公司可以与钱某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订立口头协议 D.P公司可以拒绝向钱某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5. 2015年1月1日,陈某与Q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Q公司一直未与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陈某月工资为1800元,Q公司无拖欠工资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截止到2016年1月1日,根据规定,陈某可要求Q公司再支付()元工资。 A.16500 B.19800 C.33000 D.36000 6.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法律与社会权利实现的两条途径

如同同时使用了“人民”和“公民”两种措辞一样,我国现行宪法也同时使用了“权利”和“利益”两种概念。“权利”是一个与“义务”相对的法律概念,“利益”则通常被认为是一个政治学或社会学上的概念。宪法措辞的细微差别体现出这样的区分:在我国政治现实中,既存在人权和公民权利,也存在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个人的利益。与此相应,对法律权利和各种正当利益的保护也存在两条途径,一是法律途径,一是社会途径。换言之,既要通过法律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也要通过社会发展促进并最终实现各种正当利益。相比较而言,权利的法律保护途径是必要的,利益的社会实现途径则是更为根本的。 一、法律权利与正当利益 权利时常被人简单地界定为“法律保护的利益”。从这一界定推断,权利之外还存在法律不保护、不足以保护、或者尚未得到法律明确保护的利益。那么,这些非法律的、法律之外的利益,是否也是权利呢?这些利益是否因为没有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而都是违法的、被禁止的呢?对此,不可一概而论。 从法律保护的角度,可以把利益分为三种。一是违法获得的利益,例如,通过盗窃、抢劫取得的财物。对于这种利益,法律不但不保护,还要予以剥夺。二是法律明文保护的利益,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法律权利。三是介于违法所得利益与法律权利之间的利益形态,它不为法律所禁止,但也未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这第三种利益,法律不禁止,说明它有一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未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说明它的实现还面临着一些现实的困难。近些年来社会上出现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由当事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提出的各种各样的所谓“新权利”,是这第三种利益较为典型的表现。违法所得利益显然不是法律保护的权利,那么,这第三种利益能否被称为权利呢?(法律法规)法律与社会权利实现的两条途径。(法律法规)法律与社会权利实现的两条途径。 从形式上看,第三种利益因为没有得到法律明确而充分的保护而多少有别于法律权利;但从正当性、现实可能性以及发展趋势上看,它们又有可能成为法律权利。法律之所以不保护或者不明确保护,可能只是因为它们目前还不够典型和普遍、尚未达到用法律来保护的重要程度,或者目前还难以通过法律完全实现。例如,即使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到太空旅游的权利,这种权利在现实条件下也实现不了,不过,也不能完全排除它在未来得以普遍实现的可能性。就此而言,第三种利益虽然目前还不是法律权利,但有成为法律权利的可能性,它们大多是法律权利的“后备军”,是应当意义上的、或者即将到来的法律权利。 如果我们不把权利狭隘地界定为“法律保护的利益”,而是界定为“正当的利益”,那么,第三种利益也是权利,只有违法所得不能被称作权利。实际上,从词源上看,权利的拉丁文“jus”,既有正当之意,又有法律之意。这多少蕴涵着,既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也存在正当意义上的权利。也就是说,社会中既存在法律权利,也存在不违法、但也没有完全纳入法律范围的各种各样的正当利益。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还规定,国家“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这表明,我国既重视通过法律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利,也重视通过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进各种正当利益的实现。

2013年社会保险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3年社会保险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总共45 题共100分 通过分数:60 考生得分:88 全部显示错题显示 一.判断题(共10题,共20分) 1.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停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错误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3.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0 试题解析: 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5.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6.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7.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错误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岗职工基本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错误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9.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仅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组成。(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错误 考生答案:错误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10.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分) 正确 错误 标准答案:正确 考生答案:正确 本题得分:2 试题解析: 二.单选题(共25题,共50分) 11.一部分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综合性补贴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按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2分)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 法律制度(附答案)

第2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例题·单选题】郑某于2014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但6月2日郑某就已经到甲公司上班。郑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 A.2014年6月15日 B.2014年6月2日 C.2014年7月15日 D.2014年7月2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例题·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时起没有法律约束力 B.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C.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张某工作已满15年,2014年上半年结婚,享受婚假15天;下半年父亲去世,按公司规定享受丧假3天,同期因悲伤过度而生病请病假2个月,则张某2014年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为( )天。 A.0 B.5 C.10 D.1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题目中张某工作已满15年,且不满足带薪年休假的排除事项,因此可享受10天的年休假。 【例题·单选题】老侯在甲公司已工作15年,经甲公司提出并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已知老侯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 0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200元。甲公司应向老侯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是( )元。 A.12000 B.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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