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科目和新准则下会计科目的变化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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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的变化举要

2006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包括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以及38项具体准则的解释。由于此前发布的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因此,本次发布的应用指南对广大会计工作者有更强的指导意义。本文拟对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针对具体会计事项的核算方法与现行制度规定进行对照,择要列举,抛砖引玉,以帮助广大会计工作者在较短时间内从总体上了解变化要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

一些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方法的重要变化

1. 备用金。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将备用金作为现金核算(也可单设备用金”科目核算,但应仍属现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其他应收款”或者单设备用金”科目核算(但仍属于其他应收款)。

2. 存货进货费用。行业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存货准则均规定,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运杂费用,包括运输费、保险费等,不计入进货成本,单独在经营费用中核算,这也是商品流通企业存货成本核算与工业企业显著的不同。此次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不再作此区分,即执行新准则后,商品流通企业应执行和其他企业一样的进货成本核算办法。

3. 短期投资科目取消。短期投资”科目和报表项目均取消,代之以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交

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之差计入投资收益”因此,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也不复存在。

4.委托贷款、长期债权投资取消。委托贷款”、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和报表项目均取消,代

之以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计量,会计期末需要按照实际利率法调整其账面价值,调

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5. 坏账收回的处理。坏账收回的处理一直是先恢复坏帐准备和应收帐款,再冲销应收账款增加银行存款。此次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在保留这一传统做法以外,又规定,坏账收回也可直接冲销应收账款增加银行存款。

6. 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要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由于已经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以在新会计准则中有些减值准备已经取消,同时又增加了一些新的项目。具体对比

如表1。

除以上科目差异外,新准则设置了资产减值损失”损益类科目,集中核算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再是目前的分散处理模式(通过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在利润表中也单独列示。

7. 固定资产清理。现行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少

,除投资、盘亏外,都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此次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也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8. 股权投资差额取消。借差(溢价收购,成本大于权益份额)保留在账面不动,贷差(折价收购,成本小于权益份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9.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改变。无形资产摊销一直采用直接冲销无形资产账面余额的方法,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单独设置累计摊销”科目,作为无形资产的抵减科目,这和固定资产折旧一样了。另外,单独设置商誉”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上也单独列示。

10. 投资性房地产。根据新准则,出租以及投资增值性的房产、土地,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中

单独分出,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成本模式计量。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已出租建筑物,仍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计提折旧也在累计折旧”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已出租土地,在投资性房地

产”科目核算,但摊销在累计摊销”核算。

11. 无法支付债务计入营业外收入。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无法支付债务计入营业外收入这实际上是改回了行业制度的做法,也和税法一致了。

12. 应付职工工资、福利费取消。“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和报表项目取消,代之以

“应付职工薪酬”该,科目除核算工资、福利费外,还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应地,职工教育经费不再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工会经费和住房公积金也不再在“其他应交款”核算。

13. 其他应交款取消。“其他应交款”和“应交税金”合并成“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都不再在“其他应交款”核算。

14. 代销、委托代销商品。像代销商品、受托理财等业务,单独设置“代理业务资产”、“代理业

务负债”核算。

15. 在预计负债中核算超额投资亏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对按约定需要承担的对被投资企业形成的超额投资亏损,在预计负债中核算。借:投资收益,贷: 预计负债。

16. 在预计负债中核算重组义务。在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要承担的解除职工劳动补偿支出, 在预计负债核算。借:管理费用,贷:预计负债。转贴

17.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改变。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合同期限3年以上)不再按合同约定核算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改为在发出商品时一次确认收入,且按收入现值计量。合同应收款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现值和合同价款差额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以后分期摊入财务费用。相应地,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取消,采购方未付分期货款计入“长期应付款”按(现值,现值和协议价款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以后分期摊入财务费用)。这里需要探讨的是,以上方法的改变如何与现行税法相协调(现行税法与现行会计制度均按合同收款日

分期确认收入,由此带来应交所得税、增值税的处理差异)。

18. 资本公积核算内容改变。“资本公积”科目现行7 个子科目减为 2 个: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原来的股权投资准备内容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其他诸如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等如何核算尚没有明确,但按照新准则的精神,接受捐赠应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而也就没有

资本公积的问题了。对应地,核算接受捐赠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也取消了。

19. 投资处置核算方法改变。按现行制度,长期股权处置时原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

备”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并可转增资本,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将其一次性转出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这一改变相当于把处置时账面留存股权投资准备从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未分配利润,对当期期末权益没有影响,但对当期损益有影响。

20. 取消补贴收入科目。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相应业务,比如增值税返还如何核算, 但按其精神,应可以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对应地,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中也取消了。

21. 其他业务税金核算方法改变。由于销售原材料产生的税金及附加,现行制度规定通过“其他业务支出”核算,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其他业务税金和主营业务税金一样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相应地,取消“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2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单独设置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单独反映按照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项目,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性房地产等。利润表上也单独列示“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在出售处置相应资产时,除将出售收入和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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