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遗产保护区原住民的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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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与原住民的关系探讨

风景名胜区与原住民的关系探讨

风景名胜区与原住民的关系探讨摘要:在我国风景名胜区迅猛发展的同时,其社会问题日益突出。

这些问题大多与风景名胜区原住民有关。

如何正确认识与妥善解决原住民调控问题,并积极研究相应的规划理论和方法已变得十分迫切。

关键词:风景名胜区、原住民、保护利用、经济利益Abstract: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famous scenic sites at the same time, its social problem increasingly. Most of these problems and the scenic spots on indigenous people. How to recognize and properly solve the control of indigenous peoples, and positive studies the corresponding planning theory and method have become very urgent.Keywords: scenic spots, and indigenou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economic interests1.研究背景1.1风景名胜区与原住民的矛盾日趋突出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与旅游行业的飞速发展,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人口猛增,风景区内居民点规模越来越大。

原有的村庄、城镇随着旅游服务基地的建设不断扩大,生产经营活动越发活跃,加之风景区管控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风景资源价值逐渐降低。

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随着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将越来越突出,严重威胁到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2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居民调整环节薄弱风景名胜区规划中规定“凡含有居民点的风景区,应编制居民点调控规划;凡含有一个乡或镇以上的风景区,必须编制居民社会系统规划。

矿产资源开发原住民权益保护有关概念厘定

矿产资源开发原住民权益保护有关概念厘定

矿产资源开发原住民权益保护有关概念厘定作者:曾秀琳来源:《魅力中国》2010年第23期摘要:矿产资源的开发使中央和地方政府皆受益,而矿区原住民的利益却被忽视。

本文试图从原住民的概念入手,分析矿区原住民在矿产资源开发中享有的收益分享权、基本人权和环境权,仅为我国矿区原住民的权益保护研究抛砖引玉。

关键词:原住民;收益分享权;基本人权;环境权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8-0119-一、原住民概念厘定在有关矿产资源或自然资源的研究著作中,没有学者使用原住民这一概念,大家都是以“矿区居民”或“当地居民”“社区居民”代替。

如张云著:《非再生资源开发中价值补偿的研究》、黄锡生:《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探究》、周丹和熊华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制度缺失与对策分析》等文献中均使用了“矿区居民”这一概念;在李冰、胡盾:《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法律问题探析》中则使用了“当地居民”这一概念;在世界银行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项目课题组编著的《中国少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开发社区收益机制研究》一书中,则使用了“社区居民”这一概念。

无论是“矿区居民”、“当地居民”还是“社区居民”其出发点都是居民与矿产资源开发地的地理位置联系,而原住民这一概念不仅表示了这种地理位置的联系,还包含了当代人与后代人的代际联系。

原住民是指世代居住在某一地区的居民,他们以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资源为生产、发展的依托,并直接受到本地自然资源开发的影响。

使用原住民的概念有利于我们研究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代际价值。

原住民这一概念在国外早已有所体现。

1992年,最高法院判决澳大利亚的普通法承认原住民权益,该案例被称为马波判例(Mabo 2)。

原住民权益包括一系列权利,源于土著居民所承认并遵守的传统法和习惯法。

原住民权益并非来自制定法,且必须与土地和水流相关,可以属于公共、集体或个人,但不可转让资料来源:/s/blog-496c6bec0100cmex.html。

湖北神农架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条例

湖北神农架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条例

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和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是指湖北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申报、认定,列入《世界遗产预备清单》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

第四条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与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依法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与自然遗产地经济建设、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的关系。

第五条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管理体制。

湖北省人民政府对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的所在的林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神农架自然遗产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神农架自然遗产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自然遗产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所在的林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林业、农业、畜牧、国土资源、文化、文物、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所在的林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授权或者委托神农架自然遗产管理机构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处罚工作。

第七条神农架自然遗产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自然遗产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编制、组织实施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保护规划;(三)调查、登记、监测、评估、报告自然遗产保护状况;(四)组织开展与自然遗产保护有关的科研、科普、教育活动;(五)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及时制止、查处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内的违法行为。

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探索大堡礁的价值

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探索大堡礁的价值

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探索大堡礁的价值世界自然遗产是指由于其独特性、丰富性和重要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共同遗产的自然景观、自然现象或自然区域。

保护这些自然遗产既是为了传承和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也是为了保护人类的文化和历史遗产。

在众多令人惊叹的自然遗产中,澳大利亚的大堡礁是最为闻名的之一,其价值不仅在于其壮丽的景色,更在于其对地球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的重要意义。

大堡礁是世界上最大的珊瑚礁系统,位于澳大利亚东北海岸的热带和亚热带海域。

它由近3000个个体珊瑚礁、600多个大大小小的岛屿和朝向澳大利亚大陆的陆滩组成。

大堡礁以其丰富多样的海洋生物和壮丽的海底景观而闻名于世,在200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自然遗产。

大堡礁的保护对于全球生态系统的稳定至关重要。

它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热点之一,栖息着约1500多种鱼类、4000多种软体动物和700多种珊瑚。

这片巨大的珊瑚礁生态系统为海洋生物提供了繁衍和生存的理想环境,对于维持全球海洋生态平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大堡礁也为人类社会提供了巨大的经济和文化价值。

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的数据,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游客慕名而来,为当地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收入。

这些游客可以在大堡礁上进行潜水、浮潜、游艇观光等活动,亲自感受大堡礁的奇观和美丽。

同时,大堡礁也是当地原住民的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传统和历史。

然而,大堡礁目前面临着众多威胁,如全球变暖导致的海洋温度升高、海洋酸化、珊瑚白化、过度捕捞和污染等问题。

这些威胁对于大堡礁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也给当地社区的经济和文化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为了保护和探索大堡礁的价值,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应该加强对大堡礁的监测和科学研究,深入了解各种因素对其影响的机理,并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

其次,应该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污染等全球性问题,保护大堡礁不仅需要澳大利亚的努力,更需要全球的合作。

部落法与原住民权益保护原住民的土地与文化遗产

部落法与原住民权益保护原住民的土地与文化遗产

部落法与原住民权益保护原住民的土地与文化遗产近年来,随着对原住民权益的不断重视,部落法成为保护原住民土地和文化遗产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探讨部落法在原住民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并分析其对原住民土地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首先,部落法是一种特定于原住民社群的法律制度,目的是确保原住民社群能够自主管理和保护其土地和文化遗产。

部落法为原住民提供了一种能够与现行法律并存的制度,使其能够在保护土地和文化遗产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这种法律制度能够更好地满足原住民社群的特殊需求和利益,并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部落法在原住民土地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原住民土地是他们的生活和文化基础,对他们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部落法通过建立原住民土地保护机构和程序,确保原住民对土地的拥有权和使用权,防止非法侵占和破坏。

这样,原住民社群能够更好地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和生活方式,并保护土地上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

另外,部落法也对原住民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对于原住民而言,文化遗产是他们独特的精神财富和身份认同的象征。

部落法通过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和法律框架,确保原住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这包括对语言、艺术、传统知识和仪式等方面的保护。

通过部落法的支持,原住民社群能够更好地维护和传承他们的文化传统,保护其独特性和多样性。

总之,部落法在原住民权益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他们的土地和文化遗产的保护。

它为原住民提供了一种能够与现行法律并存的制度,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部落法的实施,确保原住民社群能够真正受益于这一制度,保护好他们的土地和文化遗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与多样性的社会。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自然遗产是指具有自然价值和文化价值,对于整个人类共同遗产有重要意义的自然地区、物种和现象。

自然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在自然资源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本文将介绍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一些有效的管理方法。

一、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自然遗产是地球上最为珍贵的资源之一,对于生态系统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的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自然遗产的合理保护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此外,自然遗产还体现了国家的历史、文化和自然魅力,对于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推动当地经济的增长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的挑战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面临许多挑战,其中之一是人类活动对自然遗产的威胁。

过度的开发、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等人类活动对自然遗产的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影响。

此外,资源的有限性和管理的复杂性也给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三、自然遗产管理的原则在保护和管理自然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立保护和管理的目标:明确自然遗产的价值和保护目标,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指导。

2. 制定有效的管理计划:制定详细的管理计划,包括资源状况评估、风险评估和保护策略等内容,以确保自然遗产的有效管理。

3. 加强监测和监管: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对自然遗产的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促进公众参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自然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提高公众对自然遗产保护的认知和重视度。

5.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国际合作,共同保护和管理跨国自然遗产,加强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

四、自然遗产管理的实践案例许多国家和组织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保护和管理自然遗产。

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评选世界遗产名录,提升了对自然遗产的保护意识。

澳大利亚大堡礁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大堡礁进行保护和管理,包括限制游客数量和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等。

这些实践案例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保护原住民权益的措施

保护原住民权益的措施

保护原住民权益的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保护原住民权益的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

原住民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和文化传承者,其权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立法、教育、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探讨如何有效地保护原住民的权益。

一、完善立法保障体系要保护原住民的权益,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立法保障体系。

国家应加强对原住民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确保法律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同时,要加大对这些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原住民权益的认知和尊重。

此外,应建立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加强对原住民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这些法律得以有效执行。

同时,对于侵犯原住民权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增加违法成本,维护原住民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原住民教育教育是保护原住民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家应制定并实施原住民特色教育发展计划,改善原住民教育资源的不平衡现象,提高原住民教育质量和水平。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教育师资的培训,提高其对原住民文化的认知和理解,消除歧视和偏见。

此外,还要注重原住民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通过对原住民传统文化的教育,使原住民群体更好地认同自己的文化和身份,增强自尊和自信,提高他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促进原住民社区建设原住民社区是原住民群体生活的重要空间和平台。

国家应加大对原住民社区的投资和支持,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原住民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还应促进社区自治和民主决策,让原住民居民能够参与到社区事务的管理和运作中,增强他们的自主能力和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同时,要通过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升原住民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推动原住民文化的传播和交流,加强与其他文化的对话和融合,促进原住民文化的多元发展,为原住民提供更多展示自身价值和保护自身权益的平台。

四、推动原住民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保护原住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国家应推动原住民经济的多元发展,扶持原住民创业和就业,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

勿_东施效颦_浅析中国世界自然遗产地中的原住民搬迁问题_孙文浩

勿_东施效颦_浅析中国世界自然遗产地中的原住民搬迁问题_孙文浩

勿“东施效颦”——浅析中国世界自然遗产地中的原住民搬迁问题孙文浩 赵科科摘 要:在“申报世界遗产”的热潮中,中国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国际上有关“无人公园”的管理理念,申报的和拟申报的世界自然遗产地都驱逐了大量的原住民,导致原住民在不擅长的竞争中被侵害,这种与国际接轨的方式并没有体现中国特色。

本文在深刻剖析中国世界自然遗产地中原住民特征的基础上,探讨遗产地中原住民的去留问题。

关键词:中国;世界自然遗产地;原住民世界自然遗产地是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优秀自然风光,是要走向世界的,但是走向世界不应该单单是奇特的地貌景观,更重要的是让世人看到千百年来这山这水的存在与这人的关系,去感受人作为美丽大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喜悦。

1世界自然遗产与遗产地中原住民的概念界定1.1世界自然遗产世界遗产的概念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2年的《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中确立,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将成为世界级的名胜,可受到“世界遗产基金”提供的援助。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并获得批准:(1)构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2)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3)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4)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本文讨论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包括已经列入和正在申请或有意申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世界自然遗产地。

1.2 原住民对于原住民概念的出现是在国家所进行的殖民事业中体现出来的。

原住民最初的含义是指某地方较早定居的族群。

外来统治者为安抚或控制所占领的土地上的族群,以遂行其统治目的,会制订各种不同的政策,而往往对于原住族群的生活方式多加干扰,甚至可能造成灭族的结果。

当讨论到世界自然遗产地中的原住民含义时,也是相对于外来人群而言的。

传统村落保护必须重视村民参与

传统村落保护必须重视村民参与

传统村落保护必须重视村民参与保护传统村落是保护和传承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任务。

然而,仅靠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力量远远不够,村民参与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探讨传统村落保护中村民参与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促进他们的参与。

首先,传统村落保护必须重视村民的参与,因为他们是这个村子的创造者和保护者。

村民对村落的历史和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对其保护具有独特的关注和情感。

他们是村落文化的传承者,只有他们的参与和投入,才能真正做到保护和传承的有机衔接。

其次,村民的参与可以增强他们对传统村落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通过参与保护工作,村民可以感受到自己对村落的贡献,增强对传统文化的自豪感。

这种认同感能够进一步激发他们去关心和保护村落,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从而实现村落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村民的参与还可以有效利用和整合各方资源。

传统村落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而政府和相关机构往往无法独自承担这些压力。

村民可以通过自愿劳动、捐资捐物等方式参与进来,减轻政府的负担。

同时,村民本身也是村落资源的拥有者,他们拥有着丰富的村落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知识。

有效整合村民、政府和专家等各方资源,有利于实现传统村落保护的多方共赢。

然而,要实现村民的广泛参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有些村民可能缺乏对传统村落保护的认识和意识,他们更关注个人利益而忽视了整个集体的利益。

因此,为了促进村民的参与,有必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传统村落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展览等形式,向村民介绍传统村落的价值和重要性,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保护工作。

此外,要给予村民更多的参与权利和话语权。

传统村落保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了众多利益关系。

政府和相关机构在制定保护计划和决策时,应该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并尊重他们的决策权。

只有在实际操作中充分考虑和尊重村民的意见,才能营造出和谐的保护氛围,形成持续推进保护工作的动力。

最后,还应该注重村民参与的实效。

自然遗产保护措施

自然遗产保护措施

自然遗产保护措施1. 强化法律法规自然遗产的保护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以确保相关措施的执行和违规行为的追究。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规范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并为违规行为设定惩罚。

此外,法律法规还应强调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公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2. 建立保护区域为了有效保护自然遗产,应该建立专门的保护区域,划定保护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保护区域内的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应得到特殊保护,禁止盗猎、非法捕捞等破坏行为,并加强监测和巡逻力度。

同时,为保护区域制定适当的管理计划,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平衡。

3. 推广环境教育加强环境教育是自然遗产保护的关键措施之一。

通过教育公众对自然遗产的认知和了解,人们可以增强对自然环境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在学校、社区和媒体等多个平台上普及环境教育,培养公众的环保习惯,并传播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以促进整个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4. 加强国际合作自然遗产通常具有跨国界的特点,因此,国际合作也是保护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应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技术和管理模式。

通过国际组织和合作机构的支持和协助,探索共同的保护方法,并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管理机制,提高自然遗产的保护水平。

5. 建立科学监测体系科学监测体系是自然遗产保护的基础,必须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对自然遗产的生态环境、动植物种群、水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和评估。

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修复和保护策略。

此外,专业人员的持续培训和研究,也是建立科学监测体系的重要保障。

6. 限制人类活动为了保护自然遗产,应限制人类在自然遗产区域的活动。

特别是高风险的活动,如砍伐森林、开采矿产、养殖等,都应被限制或禁止。

同时,需要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鼓励人们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确保自然遗产得到可持续保护。

7. 加强监督与执法为确保自然遗产保护措施的有效执行,监督与执法机构必须发挥关键作用。

中国世界遗产的开发模式

中国世界遗产的开发模式

中国世界遗产的开发模式丽江发展模式――丽江模式“丽江模式”,即政府投入巨资实施,通过建章立制,使积极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

其行动计划的实施包括建立机构、制定遗产保护资金管理机制和在核心区鼓励传统文化的开展。

主要包括:1、文化经营:从战略高度经营民族文化产业。

比如:打造的“纳西古乐”“丽水金沙”“太阳火”等文化产业品牌。

长期举办国际性学术交流论坛。

为避免本土文化消亡,建立了东巴文化原始生态保护区,颁布管理条例,并建立东巴文化传习院,传授象形文字和东巴文化。

2、古城风貌打造:投资实施古城的排水和污水管网工程;出资支付古城房租,请纳西族知名文人、学者、手工业者在古城开馆授艺,形成26户纳西文化传播点,将带有现代商业气息的商家迁出古城,挽留古城土著居民。

恢复古城的文化风貌。

3、发展模式:创造了“民族文化和经济的成功对接”的“丽江现象”和“世界遗产带动旅游发展”的“丽江模式”,外国一些遗产地的成功经验已被付诸实施。

4、开发保护: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处理好遗产保护与旅游业之间的协调关系5、可持续发展:着眼未来,不追求黄金周的短期效应,而志在可持续发展。

平遥发展模式――政府主导一是组建成立全省旅游行业首家股份制企业平遥古城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是门票管理体制的改革,实施古城景区门票一票制,大大加快了平遥古城由社区向景区的转变过程;三是组建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形成了旅游业政府主导,民营、股份齐头并进的局面。

四是通过打包整合旅游资源,开发多层次的旅游产品,实现旅游业向农村的延伸与辐射。

全县14个乡镇中,将有11个乡镇的30多万农民从中受益。

五是为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营造良好的旅游业发展环境,遵循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发展要素,不断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六是通过各种节庆活动对外营销平遥古城。

如平遥国际摄影节、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等。

峨眉山发展模式――“景乡一体化”管理概念作为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地,峨眉山仅2007年就接待国内外游客257万人次,承担较大的旅游压力。

原住民保护措施

原住民保护措施

原住民保护措施近年来,原住民的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原住民是特定地域上居住、自然资源依赖程度较高的民族群体,他们拥有独特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

然而,原住民常常面临来自外界的威胁,包括传统领土侵占、环境破坏以及人权侵犯等问题。

为了确保原住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各国和国际社会都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

本文将对原住民保护的相关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一、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护原住民的权益,各国政府普遍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在确保原住民文化和传统的同时,也努力保护他们的土地权益和自主决策权。

例如,加拿大通过《原住民宪法》确立了原住民的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资源权益和民族自决权。

澳大利亚也颁布了《土地权利法案》,保护原住民的土地所有权和文化传统。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原住民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了他们的保护和发展。

二、实施土地权益保护原住民的土地是他们文化传承和生存的基础,因此保护原住民的土地权益至关重要。

一方面,各国可以通过划定保护区域、划设地方自治权等措施,确保原住民的土地不受侵犯。

例如,新西兰设立了原住民保护区,保护了毛利人的土地和资源。

另一方面,政府还应与原住民进行土地权益协商,尊重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比如,菲律宾通过《原住民权益法》确保原住民对领土的管理和保护。

三、促进文化传承原住民的文化是人类文明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促进原住民的文化传承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文化中心、组织文化节庆等方式,促进原住民文化的传承和推广。

例如,印度尼西亚设立了“原住民文化中心”,致力于保护和传承本土文化。

此外,政府还可以开展文化教育,加强原住民语言、音乐、舞蹈等的传承和教育。

文化传承的促进有助于增强原住民的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

四、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可持续发展原住民依赖自然资源生活,因此环境保护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对于原住民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应采取措施保护原住民的传统领土和生态系统。

例如,巴西亚马逊雨林地区的原住民通过设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保护了雨林生态并参与可持续发展。

如何保护自然遗产

如何保护自然遗产

如何保护自然遗产保护自然遗产是人类的责任,也是我们对未来世代的承诺。

自然遗产是指自然界中具有独特价值、具有科学、美学、文化及教育意义的自然物质和自然现象遗址、遗迹、遗迹群。

自然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维护生态平衡,更是传承历史文化和独特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途径。

下面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如何保护自然遗产。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保护自然遗产首先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保护政策,并且加强执行。

各国政府应加大对自然遗产的法律保护力度,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自然遗产的行为。

此外,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加强跨国界自然遗产的保护。

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保护那些横跨多个国家的自然遗产。

二、加强科学研究与评估保护自然遗产需要充分了解其价值和脆弱性。

因此,加强对自然遗产的科学研究与评估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科学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自然遗产的特点、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变化情况。

同时,还需要对自然遗产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其持续保护。

三、提高公众意识与参与度保护自然遗产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

政府应加强相关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自然遗产的认识和重视。

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自然遗产的保护中来,例如组织志愿者活动、开展环境教育和推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等,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与行动。

四、推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是保护自然遗产的关键。

推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意味着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同时不损害未来世代的利益。

政府应加大对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此外,企业和个人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减少对自然遗产的破坏。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保护自然遗产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与交流。

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应加强信息共享,分享经验和成功的案例。

同时,还需要加强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协助发展中国家加强自然遗产的保护工作。

只有通过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保护那些横跨多个国家的自然遗产。

自然遗产保护区原住民的利益保护

自然遗产保护区原住民的利益保护

自然遗产保护区原住民的利益保护作者:郭晴杨秋实来源:《人民论坛》2012年第26期【摘要】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在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原住民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往往受到严重影响,如何保护原住民的利益是需要注意的重大问题。

文章重点从法律机制、利益分享机制、原住民的能力培训三个层面聚焦自然遗产保护区原住民利益保护,并提出具体对策。

【关键词】自然遗产保护原住民利益保护法律机制利益分享随着2011年6月中国丹霞列入世界自然遗产,我国将拥有世界自然遗产8项,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4项,总计12项,总量位居世界第三。

随着世界自然遗产数量的增加,自然遗产保护区的建立与当地原住民的利益矛盾问题日益凸显,如何解决自然保护区内的原住民利益问题就被提上了议程。

对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这个问题,国内外的学者多从保护自然遗产和开发利用的角度进行研究,很少将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和原住民的利益保护结合起来。

因此,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与原住民的利益保护这一研究领域,需要进一步加强。

原住民是自然遗产保护区的老主人,是对自然遗产保护区最熟悉的人。

在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中,他们的地位显得尤其重要。

如果能够在自然遗产保护和利用中充分保护他们的利益,赢得他们的支持和拥护,就能够为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排除很多障碍。

反之,就有可能将原住民变成自然遗产保护和利用中的敌人,进而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得不偿失。

因此,如何有效保障原住民利益十分重要。

我国自然遗产分布与保护现状自中国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已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有41处,如四川九寨沟、黄龙、大熊猫栖息地等;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处。

以上自然遗产保护,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对其的保护是值得肯定的。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自然遗产保护区的人们的认识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某些领导者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自然遗产的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他们不积极地将自然遗产保护区纳入地方建设规划中,将自然遗产当作区域经济发展的障碍;同时,还利用自然遗产作为噱头来吸引大量游客,导致旅游的过度开发和管理,从而带来许多问题。

论自然保护区法律中的利益协调

论自然保护区法律中的利益协调
我 国 目前 除 了《 境保 护法 》 《 环 、森林 法 》 环境 资 源 法规 、 门规 章 中有 关 于 自然保 护 区的 内容 法 等 部 律外 , 还有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 自然保 护 区条例 》 《 、森林 和野 生动 物类 型 自然保 护 区管 理办 法 》 。今后 , 等 按照 《 国家 环保局 关于 加强生 态保 护 工作 的意见 》 的要 求 , 自然保 护 区 将要 加 强 法 制 管理 , 取 做 到 对 争
区之间 的不 同的利益 要求 ; 协调 自然保 护 区的管理 与 开发和 保护 区原住 民生 态补偿 之 间的利益 平衡 等 。 自然保 护 区法律 的利益 重整 功能表 现在 打破传 统 的以经 济利益 为核 心 的利益格 局 , 立 经济 利益 、 建
社会利益与环境利益相协调的利益保护格局。同时建立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与开发主体和当地居民及其
中图 分 类 号 :9 2 6 D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7 _ 0 2 (0 ) 1 0 7- 6 1 3 _ 4 9 2 1 0 —0 9 - 0 6 1
自然保 护 区 的概念 有 广义 与狭 义 之 分 。“ 义 的 自然保 护 区 , 指 由 国家法 律加 以保 护 的各 种 自 广 是
缺少 利 益平 衡 、 可持 续发 展 的立 法思 想 。在 保 护 区 经 济利 益 、 环境 利 益 和 社 会利 益 的协 调 方 面 , 虽

区一法 。
自然保 护 区的相关 法律是 自然保 护 区 的建 立 、 理和 发展 的依据 , 管 也是 处理 自然 保护 区相 关利 益 冲 突时所依 据 的准则 , 但是 , 目前 有关 自然保 护 区的法 律 , 论是 在 立 法 目的 、 律 原则 还是 具 体 规定 上 , 无 法 都 缺乏对 利益 协调 的 内容 。

世界自然遗产地相关政策法规

世界自然遗产地相关政策法规

世界自然遗产地相关政策法规世界自然遗产地相关政策法规是指为保护和管理世界自然遗产地而制定的各种政策、法规和规章。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确保这些珍贵的自然遗产得到适当的保护,同时也要平衡保护的需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与世界自然遗产地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参考内容:1. 《世界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于1972年通过,目的是保护世界上具有重要文化和自然价值的遗产,并鼓励国际合作。

公约规定了遗产保护的原则和标准,要求各国采取合适措施来确保其保护,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

2. 国家法律法规不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些法规定义了世界自然遗产的范围、保护措施和违规行为的处罚等。

例如,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都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用于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地。

3. 管理计划和保护策略各个世界自然遗产地都需要制定和实施一份具体的管理计划和保护策略。

这些计划通常由政府或专门管理机构制定,其中包括保护目标、管理机制、游客管理、环境监测等内容。

管理计划和保护策略是具体的操作指南,以指导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4. 社区参与和生态补偿为了确保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参与和生态补偿也是很重要的。

政策法规应该鼓励和推动当地社区参与到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中来,以促进共建共享。

生态补偿则强调遗产地管理者应对社区和地方经济提供相应的补偿,使得当地社区也能从自然遗产的价值中获益。

5. 管理监督和执法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管理监督和执法机构应负责确保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和遵守。

这些机构应具备合适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以保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监督和执法工作包括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对遗产地保护措施的评估、对管理计划执行效果的监测等。

综上所述,世界自然遗产地相关政策法规的内容包括世界遗产公约、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计划和保护策略、社区参与和生态补偿,以及管理监督和执法等。

这些政策法规旨在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地,确保它们的可持续发展和合理利用,同时也促进了国际合作和社区参与。

城乡遗产保护的社区参与(周俭)

城乡遗产保护的社区参与(周俭)
城乡文化遗产保护中 的社区参与
同济大学
周俭
2017. 09
社区参与的三重含义:
1、自愿 2、赋权 3、契约
社区参与遗产保护的目标:
1、业主(租户)主动承担保护责任 2、保持并传承遗产的多样性价值 3、维持社区的稳定,实现与社区愿望相关的发展目标
为什么要谈社区参与?
1、保护规划无法实施的现象普遍 2、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广泛涉及私人利益 3、自上而下的保护方式无法适应量大面广的文化遗产 4、活态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缺少业主的参与
村落机制案例——地扪侗寨人 文生态博物馆
传统技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
组织村民开展 传统造纸、纺织、 酿酒和种茶
组建村民合作社,管理客栈
结论
1)乡村遗产保护需要走社区参与的路径。乡村遗产具有 极大的个体性,乡村社会具有显著的地域文化性和较强的 稳定性,这些体现了乡村遗产独特的社会属性; 2)社区参与需要从机制设计层面保障乡村社区的权益。 乡村遗产保护应该充分尊重乡村社会的内生机制,包括组 织机制、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3)社区参与是乡村社区的能力建设及乡村发展的重要路 径之一。无论是保护遗产、发展旅游、开发产品和市场、 改善居住条件,村民的知识和技能是村落发展的根本要素。 外部力量的干预不应该是颠覆性的,而应该是改善性的能 力建设为主。
民不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会引起政民之间的新矛盾,另一
方面简单的、一次性的整治可能存在损害遗产多样性的风险。 8、保护规划的实施必须以居民(包括业主和使用者)的意 愿为前提。要改变“拔钉子户”的工作思路,在居民自愿的 前提下,以“一户同意做一户”为原则。这样做的另外一个 优点是可以不断对完成的工作进行反思和优化。

保护规划与社区参与的关系:

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历史文化与权益保护

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历史文化与权益保护

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历史文化与权益保护澳大利亚拥有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其中包括原住民的历史、传统和文化。

原住民在澳大利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数万年前,他们是这片土地上最早的居民。

然而,随着殖民化的到来,原住民社区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土地权益、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公正等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历史文化,并着重强调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一、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历史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超过6万年前。

在这段漫长的历史中,原住民部落在澳大利亚各地形成,并形成了独特而复杂的文化体系。

他们过着与自然环境相互依存的生活,发展了独特的语言、信仰、艺术和传统。

这些文化遗产不仅仅是原住民社区的象征,也是整个澳大利亚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欧洲殖民者的到来给原住民社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殖民者非法占领原住民的土地,破坏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

原住民被迫离开他们的土地,经历种族歧视和虐待。

这些不公正的待遇导致原住民社区的长期贫困和社会边缘化。

二、原住民权益保护的挑战原住民权益保护是澳大利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原住民的权益,包括土地归还、教育和就业机会的提供,以及文化遗产的保护。

然而,这些努力仍然面临很大的挑战。

首先,土地权益是原住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原住民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情感和文化联系。

然而,许多原住民土地被非法占据或开发,导致原住民社区失去了对自己土地的控制权。

政府需要加强对土地归还和原住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以确保原住民能够恢复他们的土地并维持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

其次,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原住民的文化遗产包括艺术、音乐、舞蹈、传统习俗等。

这些文化遗产不仅仅是原住民社区的重要表达方式,也是整个澳大利亚社会多元文化的体现。

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来保护和传承这些文化遗产,同时鼓励原住民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增加经济收入和自主性。

最后,实现原住民的社会公正和平等也是保护权益的关键。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以张谷英村为例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以张谷英村为例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以张谷英村为例摘要:传统村落是我国几千年农业文明发展形成的自然乡村聚居形态,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艺术、社会等价值。

当下不少传统村落面临诸多困境,其独特的魅力正在逐渐消亡。

如何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使古村落文化遗产重焕生机,需要探索正确的思路与途径。

本文以湖南岳阳张谷英村的保护与利用为例,总结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难题与经验。

关键词:传统村落;张谷英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留下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和社会价值,因此,如何保护和利用传统村落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案例:张谷英村的保护与利用张谷英村位于湖南省岳阳市,背靠龙形山,面向渭溪河和玉带河,是张氏家族聚居繁衍之地。

建筑群始建于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现存18个建筑组群,是中国保存最为完整的江南民居古建筑群落。

1.遗产保护2001年,张谷英村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被列为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被列入首批中国传统村落。

(1)保护规划2004年以来,张谷英村编制了六部保护规划和相关方案以及五期古民居群修缮方案,包括《张谷英村古建筑群保护规划(2004-2020)》《张谷英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09-2030)》《张谷英村古建筑群周边民居改造及环境整治方案(2010-2030)》等。

1.保护效果张谷英村开展保护工作的重点在文物建筑的保护、遗产建筑周边民宅整治、基础设施、公共和旅游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等方面。

[1]文物建筑保护卓有成效。

张谷英村的古建筑群,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双重作用下,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残损。

2007年起,启动了对古村文物建筑的修缮工作,至今已陆续完成了王家塅、当大门、议事厅等文物建筑的修缮工作,消除了安全隐患,让遗产得以更好地保存。

民宅整治、设施配套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果。

古村核心保护区内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没有其他新建和扩建的情况,管控效果良好。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利益相关方如何协调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利益相关方如何协调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利益相关方如何协调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和文明的重要见证,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然而,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涉及到众多的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当地社区、企业、学者、非政府组织以及公众等。

如何协调这些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是一个至关重要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扮演着主导和监管的角色。

政府有责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

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和部门,对文化遗产进行普查、认定、保护和管理。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

然而,政府的决策和行动有时可能会受到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保护工作出现偏差或不足。

当地社区往往与文化遗产有着深厚的情感联系和地缘关系。

他们是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使用者,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内在的动力和需求。

当地社区的参与可以为保护工作提供丰富的本土知识和传统技艺,增强保护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但在一些情况下,当地社区可能因经济发展的压力或缺乏保护意识,而对文化遗产造成无意的破坏。

例如,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擅自改变传统建筑的用途或结构。

企业在文化遗产保护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投资和赞助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一些与文化遗产相关的企业,如旅游企业,可以在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实现经济效益和文化保护的双赢。

然而,如果企业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可能会导致文化遗产的商业化过度开发,破坏其原真性和完整性。

学者和专家则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和技术指导。

他们可以对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评估,制定保护规划和方案。

但学者和专家的研究成果有时可能难以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应用,与实际保护工作存在脱节的情况。

非政府组织通常具有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专业特长,可以在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监督政府和企业行为、推动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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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在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原住民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往往受到严重影响,如何保护原住民的利益是需要注意的重大问题。

文章重点从法律机制、利益分享机制、原住民的能力培训三个层面聚焦自然遗产保护区原住民利益保护,并提出具体对策。

【关键词】自然遗产保护原住民利益保护法律机制利益分享
随着2011年6月中国丹霞列入世界自然遗产,我国将拥有世界自然遗产8项,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4项,总计12项,总量位居世界第三。

随着世界自然遗产数量的增加,自然遗产保护区的建立与当地原住民的利益矛盾问题日益凸显,如何解决自然保护区内的原住民利益问题就被提上了议程。

对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这个问题,国内外的学者多从保护自然遗产和开发利用的角度进行研究,很少将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和原住民的利益保护结合起来。

因此,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与原住民的利益保护这一研究领域,需要进一步加强。

原住民是自然遗产保护区的老主人,是对自然遗产保护区最熟悉的人。

在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中,他们的地位显得尤其重要。

如果能够在自然遗产保护和利用中充分保护他们的利益,赢得他们的支持和拥护,就能够为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排除很多障碍。

反之,就有可能将原住民变成自然遗产保护和利用中的敌人,进而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得不偿失。

因此,如何有效保障原住民利益十分重要。

我国自然遗产分布与保护现状
自中国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已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有41处,如四川九寨沟、黄龙、大熊猫栖息地等;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处。

以上自然遗产保护,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对其的保护是值得肯定的。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自然遗产保护区的人们的认识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某些领导者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自然遗产的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他们不积极地将自然遗产保护区纳入地方建设规划中,将自然遗产当作区域经济发展的障碍;同时,还利用自然遗产作为噱头来吸引大量游客,导致旅游的过度开发和管理,从而带来许多问题。

如一些有价值的物种生态区、自然地带遭受人为的破坏。

我国自然遗产保护出现的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观念与方法策略上,政府部门不能正确处理自然遗产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关系,在狭隘的团体利益甚至个人利益驱动下,制定政策时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导致旅游发展过度、自然遗产丧失原真性、原住民利益受损等危害;在自然遗产管理方面,对于自然遗产管理的部门设置和职权分配不科学,存在多部门管理不统一,权责分配不清的现象。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对其管理,造成权限重叠,规划局、建委、房地局三部门之间权责分配不清,由此导致多种矛盾频出;在采取措施方面,由于秉承传统的保护规划方式,导致偏重宏观控制,具体操作性和管理手段之间的衔接和实施相对缺乏。

自然遗产保护区的设立对原住民的影响
原住民或土著,是指在自然遗产保护区较早定居的居民。

为实现自然遗产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制订了各种不同的政策和项目,对原住民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生活环境、生存状态带来了影响,甚至造成根本性的改变。

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对原住民生产方式的影响。

生产方式是指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生产方式的物质内容是生产力,其社会形式是生产关系。

在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过程中,由于需要保护原生态的自然遗产,许多原住民原有的生产方式就需要改变。

比如,刀耕火种、捕鱼打猎受到禁止,原住民就不得不向发展旅游业或以“无烟工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经济方向发展。

这些改变,必然要求自然遗产保护区周边地区人民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这是一个挑战和付出。

当地几乎没有工业产业,居民仅能依靠旅游
业为生。

旅游的淡季和旺季都会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

旺季,游客规模较大,环境人口承载量有限,游客产生的大量垃圾污染破坏了保护区的环境;而且游客数量增多,侵入和破坏了居民长期以来习惯的正常生活。

淡季则会导致收入下降。

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对原住民日常生活习惯的影响。

自然遗产保护区建立后,许多地方会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原住民上山,许多原住民自织的“番布”衣服,会因失去原材料而消失转而花钱购买棉布制衣服,增加了生活的经济压力。

自然遗产保护区为了防止污染空气,禁止原住民用材生火的,改用清洁能源,价格比较昂贵,给居民生火做饭造成了诸多不便。

由于对自然遗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许多道路的封锁会导致出行不便,原住民往往要绕道很远才能到达;原住民许多与环境保护相违背的风俗习惯,将会失去其进行下去的条件,进而逐渐消失。

例如,云南的彝族经常捕杀各种动物来祭祀祖先。

保护自然环境是全民族的事业。

自然遗产保护区既是全社会的公共资源,也是当地原住民的经济资源。

自然遗产保护区原住民以放弃经济发展为代价而选择保护环境,使得全民和国家能巩固享受保护区发挥的效益,由此所带来的损失则主要由保护区原居民承担,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

要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不能只强制性地要求保护区原居民牺牲个人利益来保护国家利益。

要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保障原住民的利益,这是实现环境争议和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

为此,需要建立一系列机制来切实保护自然遗产与原住民的利益。

原住民利益保护对策研究
建立保护自然遗产与原住民利益的法律机制。

法律机制,是指法律系统的组织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其中,既包括静态的法律构成要素和结构,又包括动态的法律执行过程和机制。

既包括法律、法规、法典等外在表现形式,又包括法律实施机制、过程和效果;既包括不同位阶法律之间的纵向效力关系,又包括相同位阶法律之间的横向效力关系。

因此,法律机制本身也构成了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其中包含了动态与静态、外表与本质、纵向与横向等多种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

我国自然遗产地在自然条件、地域环境、遗产类型、遗产入选标准等方面千差万别,一部统一的法律难以囊括所有的必备条款,因此《中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法》应当授权自然遗产地制定单行的管理条例,条例内容可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国家公园立法经验。

在这些条例中应该增加包括对原住民利益保护的条文。

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加入保护原住民利益的法律条款,必将形成一个富有活力的以《公约》为指导、以《宪法》为基础、以《中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法》为核心的自然遗产法律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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