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

1.1 评价方法选择

易损性通常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及自然等方面,因此,它不单纯是一个理论术语,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事件、及不同的社会群体对它的定义都存在明显的差异。联合国于1991年和1992年公布的易损性定义:“潜在损害现象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刘希林[1,2]综合联合国定义和Panizza[3]的观点,认为易损性是在给定时段、给定地区内,由潜在自然灾害而导致的可能潜在总损失。郭跃[4]对其概念作了总结:(1)遭受灾害破坏和损失的容易程度;(2)个人或群体对灾害的处理和恢复能力;(3)灾害风险和处理灾害事件的社会经济条件的综合衡量。以上的几种定义均阐明了易损性随事件、群体、地点等相关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特征,同时,各类群体也都越来越认识到易损性评价对于有效规避自然风险的重要意义。因此,在特定的地区进行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更应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的评价方法。表1-1总结了常见的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方法、原理及优缺点。

表1-1 常见的地质灾害易损性评价方法

参考文献

[1] 刘希林,莫多闻,王小丹. 区域泥石流易损性评价[J]. 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1,12( 2):10-15.

[2] 刘希林,莫多闻.泥石流易损度评价[J].地理研究,2002,21( 5):569-577.

[3] M Panizza. Environmental Geomorphology[M]. Amsterdam:Elsevier,1996.

[4] 郭跃. 灾害易损性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灾害学,2005,20( 4) : 92-9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