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空冷真空系统查漏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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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直接空冷机组(330MW机组)真空系统检测及处理

招标技术规范书

批准:

审核:

初审:

编写: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录

1.总的要求 (4)

2.设备简介 (4)

3.标准和规范 (7)

4.技术要求 (7)

5.相关要求与罚则 (8)

6.双方的责任 (9)

7.质量验收 (10)

8.违约责任 (10)

9.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由投标方填写) (10)

#1、2机组真空系统检测及处理技术规范书

1.总的要求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直接空冷(2×330MW)机组真空系统的检测及处理维修项目,它提出了机组真空系统及设备的泄漏点检测及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所提及的要求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文条,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招标规范书和相关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应满足其要求。

1.3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4 本技术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家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5 投标方应具有五台以上300MW级及以上直接空冷汽轮机真空系统查漏的业绩,且已证明真空严密性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投标方负责#1、2机组真空系统设备的检测及处理项目,并保证处理后真空严密性指标达到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6 投标方对查漏项目的施工负有全责,即包括现场作业安全、人员管理等。

1.7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2.设备简介

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机由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产品编号C153-5-08。

2.1汽轮机主要技术参数:

1)型号: CZK330-16.7/0.4/538/538

2) 额定功率(THA): 330MW

3) 额定参数:

汽轮机进汽压力 16.67MPa.a

汽轮机进汽温度 538℃

再热蒸汽进汽阀前温度 538℃

额定背压 14.5 kPa.a

夏季背压 33 kPa.a

额定进汽量: 1033.451t/h

最大进汽量: 1169t/h

通流型式:高、中压合缸,低压分流

热耗率 8200.7 kj/kw.h

注: 压力单位中“a”表示绝对压力。

2.2空冷系统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2汽轮发电机组于2011年1月前投产。由于投产后机组真空严密性指标不

满足空冷机组性能保证条件要求的标准(不大于100pa/min),不满足机组性能试验要求。

为此需对#1、2汽轮机真空系统泄漏点进行检测及处理。

3.标准和规范

本技术规范书中真空严密性试验遵循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VGB-R131Me:德国空冷凝汽器在真空状态下验收试验测量和运行监督导则。

DL/T552-95:火力发电厂空冷塔及空冷凝汽器试验方法。

DL/T 1052-2007:节能技术监督导则

4.技术要求

4.1 依照招标方所提供的检测机组,投标方可采用氦质谱检漏仪、微分检漏仪、超声波检漏仪等专业检漏仪器负责对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的真空系统进行全方位检测,并运用专业的堵漏胶体进行泄漏点的封堵工作。投标方在招标文件中必须详细说明真空系统检测方式方法及处理工艺。

4.2 本次查漏的目的是将本项目工程机组的真空下降速度降低至100pa/min以下。

4.3 投标方对本项目工程机组的真空系统包括低压缸本体、加热器疏水系统、凝结水系统、本疏扩系统、高检扩系统、轴封加热器疏水系统、抽真空系统、空冷岛系统、热网疏水等系统所有阀门、法兰及管道等影响真空的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

4.4 如因机组本身缺陷及系统其它原因(如:阀门内漏、轴封泄漏等)造成,导致真空严密性下降速度大于100pa/min的要求时,投标方必须针对机组状况对系统作出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此方案必须经招标方、投标方共同确认和同意,待机组停运时,由招标方对缺陷原因进行整改治理。

4.5投标方检测出来的管道焊口、砂眼等泄漏部位由招标方负责进行消除。其它部位由投标方进行处理(机组本身缺陷及系统其它原因除外)。

4.6 如因所查问题在线(机组运行状态下)无法处理,在机组停运消缺处理后的再次启动,招标方负责对原存在泄漏部位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需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方并经招标方确认。

4.7 投标方对消漏所采用的工艺、材料环保、健康不会导致招标方的设备损伤和影

响设备

日后正常检修。

4.8 投标方在本项目工程中检测及处理过程须有详细的记录和技术资料,项目工程实施完毕后移交招标方。

4.9 投标方采用的堵漏材料应满足至少机组连续运行12个月以上不发生质量问题。如在质保期内发生的任何泄漏,投标方需在接到招标方通知两日(含节假日)内赶到现场负责进行处理,直到合格。

4.10 本项目工程完工后,招标方需在7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工程的真空系统严密性试验和验收工作。

4.11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方即开始承担招标方本项目工程的检漏及处理工作,合同期为1年。

5.相关要求与罚则

5.1 招标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施工队伍及检漏、堵漏器具进入现场。

5.2 投标方进入招标方现场后,必须遵守招标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中相关规定。办理入厂手续。

5.3 投标方现场人员应具有如下资质:

5.3.1 本项目工程施工技术可靠,符合本项目工程投标方、招标方现场作业的各项要求。

5.3.2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5.3.3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3.4 了解本工程项目的目的、责任,熟悉场地周围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理情况、地下隐蔽设施等情况。

5.3.5 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3.6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4 投标方必要时须更换不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

5.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5.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项目工期进度的督促,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解决、参加真空系统严密性试验的验收。

5.5.2 在项目工程开始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对重要工序,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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