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完善出单模式的实施方案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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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分公司完善出单模式的实施方案
根据总公司《关于完善出单模式的实施方案》要求,XX 分公司将全面推进集中出单模式改革,并将此项工作列入XXXX年“五大重点工程”之一。现根据总公司要求,结合XX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出单中心运营模式
(一)管理模式
1.分公司原出单管理中心更名调整为出单中心。出单中心负责管理分公司系统内所有出单业务,支公司不再具有出单权限和单证管理权限。
2.出单中心下设出单分中心,出单分中心管理所辖远程出单点。
3.出单分中心设置的出单人员和单证管理人员等均隶属于出单中心管理,其工资薪酬暂由经营单位参照分公司统一制定的原则、标准发放,待条件成熟时由分公司集中管理。
4.出单中心根据区域、业务经营等特点,充分考虑为客户和业务人员服务的便利性,重点考虑在有条件的理赔分中心、经营单位所在地设出单分中心。
5.统一出单网点建设标准,增强出单网点服务功能,提升出单中心服务水平,将出单中心建设成为集柜台销售和出单服务于一体的柜面服务平台。
(二)运行模式
1.出单网点实施“客户一站式”出单服务,采用“录单、收费与打单一体的柜员制”服务方式,即客户或业务人员在出单网点的任一出单窗口均可实现投保、缴费、取单等服务。
2.分公司系统内实行“同城通保”,出单中心所辖的任一出单分中心和自有的远程出单点均可为全辖所有展业机构、客户提供出单服务。
3.承保单证“集中管理,分散使用”,各出单分中心的业务单证可为分公司系统内所有支公司业务出单使用,取消原支公司业务专用章,统一刻制分公司承保业务专用章。各出单分中心负责对已使用承保单证进行整理,并移交出单中心,出单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已使用承保单证统一定期整理归档。
(三)出单中心与产品线、办公室、财务中心、支公司的关系
1.出单中心与产品线关系
(1)产品线部门负责制定承保政策、承保信息录入标准等规定,出单中心按照产品线的各项要求开展出单工作,并接受产品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产品线部门负责对客户及业务人员的报价工作。出单中心在产品线部门的授权下,可协助产品线部门对上门或电话咨询的客户、业务员提供保费测算服务。
2.出单中心与办公室关系
(1)办公室履行向上级机构申报领用单证的职能,出单中心负责承保单证出入库管理工作。
(2)出单中心负责各出单分中心的单证需求审核并汇总上报办公室。负责将承保单证发放至各出单分中心,再由出单分中心发放至各远程出单点;使用后的单证由出单分中心负责整理,并定期交出单中心统一归档。
(3)办公室单证管理岗人员负责对出单中心的单证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3.出单中心与财务中心关系
(1)财务中心负责对出单中心所辖各出单网点的收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2)出单中心按照公司财务收费的各项管理要求,具体开展出单收费工作,并与财务中心进行相应交接。
4.出单中心与支公司关系
(1)出单中心要做好对支公司的出单服务工作,对于支公司紧急业务或重要客户的出单需求要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2)各支公司要积极配合出单中心做好出单工作,对设置在本营业场所的出单网点及出单人员、设备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做好对展业人员的宣导培训工作。
(3)各支公司要与出单中心共同做好远程出单点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出单分中心负责所辖中介远程出单点的出单人员培训和出单质量监督。各支公司负责根据业务需要派驻
或委托中介人员出单,中介机构派驻的远程出单人员隶属于各支公司,其人事关系、工资薪酬归属各支公司,出单分中心协助支公司考核管理。
(4)各支公司对为其服务的出单分中心及相关人员具有考核评分权限。
(四)相关系统调整要求
1.出单权限设置
(1)出单中心要重新清理分公司全辖出单人员代码及出单操作权限,屏蔽原有支公司的出单人员代码,只保留属出单中心管理的相关人员代码及操作权限。支公司保留所辖出单业务的相关业务查询权限。
(2)扩大出单分中心出单人员权限,将原有只对一家支公司的出单权限变更为对全辖所有支公司的出单权限。对于外部远程出单点,出单人员的权限原则上只保留针对该远程出单点业务的出单权限。
2.单证管理权限设置
(1)出单中心单证管理岗负责全辖出单网点的单证管理,各出单分中心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单证管理。
(2)取消原有各支公司承保业务专用章,刻制分公司承保业务专用章,专门用于承保单证的签章工作,实现各出单网点的业务单证均可为各支公司业务出单使用。
(3)在单证管理系统内,为出单中心单证管理岗设置全辖承保单证的管理权限,监督和管理所有出单网点单证使
用、流转情况。
3.收费权限设置
(1)确定分公司的专门收入账户,将分公司所辖POS 机全部调整为对应的专门收入户,不再与各展业机构其他收入账户进行对应。
(2)采取现金、支票与转账等结算方式的,仍然与支公司现有收入账户对应,待时机成熟时再调整至与分公司专门的收入账户对应。
(五)公司相关特殊业务的出单处理要求
1.电销和网销业务纳入柜员制服务范围,出单分中心明确电销和网销服务柜员,专门为电销和网销客户提供出单服务。
2.特险业务保留原有的操作模式,不纳入出单中心进行集中管理。
3.在单证管理方面,采取“单证配送制”模式,出单中心指定物流公司将单证配送到出单分中心,实施定期结算。
4.需出具协议保单、非格式保单的业务,由相关产品线审核同意后由出单中心专人负责签章管理。
5.对于定额保单、航保中心业务、E-CARGO、移动POS 机出单系统、家财险一卡通保险卡等特殊的承保业务,出单中心、分中心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各产品线的管理要求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同时,建立相应的单证及出单管理检查制度,确保对此类承保业务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