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
新旅游法全文和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内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2023年12月25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第三章产业发展第四章服务保障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山西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域旅游的规划、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发展全域旅游应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域统筹、产业融合、共建共享、创新示范的原则,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域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全域旅游的统筹协调、行业指导、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管理、旅游安全和形象推广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域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区域的沟通协作,统筹跨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合作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旅游宣传推广、产品开发、市场共建、品牌共育等合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县域旅游协作,加快太行一号文旅康养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
7.3旅游规划和促进(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五版 教案)
生
活
动
【历年真题】:
【2018年真题·单选】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相关旅游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 D )。
A.必要信息 B.咨询服务
C.必要信息或咨询服务 D.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2019年真题·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的场所设置( C )。
3.旅游形象推广
《旅游法》第25条规定,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工作,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
(1)制定旅游形象推广战略
国家旅游形象确立有特殊市场针对性、国家文化识别性和政治社会代表性,要根据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整体战略来确立。将旅游形象推广纳入国家整体形象推广的战略布局,建立起国家层面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机制,制定跨行业、跨部门旅游形象的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实现各类对外宣传资源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效果增强。
新
课
教
学
(70
分钟)
教
学
活
动
教师理论讲解:知识点1
一、旅游规划
1.旅游规划
政府是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主体。《旅游法》第17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由相关地方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体育、科教等领域的不断融合,丰富旅游产品类型,带动相关产业发展,需要相关政策的扶持和协调。
旅游法全文与解读
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和在中华人民国境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5-3 旅游规划和促进——丁姣
授课人 丁姣
• 一个地域综合体内旅游系统的发展目标和 实现方式的整体部署过程。
2019/4/23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
2
一、旅游规划
• 编制主体:政府 • 《旅游法》第17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019/4/23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
2019/4/23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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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促进
• 1、旅游产业的政策扶持 • 2、提供资金保障 • 3、旅游形象推广 • 4、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 5、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
2019/4/23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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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的政策扶持
• 哪些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呢?
• 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休息时间—— 休闲设施——服务体系)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
6
旅游规划的评估
• 《旅游法》第22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 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 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2019/4/23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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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的评估
• 政府是旅游发展规划评估的组织主体 • 评估的内容及组织 • 评估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13
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 政府是旅游公共服务的主体; • 旅游公共该信息和咨询服务; • 建立旅游客运专线和游客中转站
2019/4/23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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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
• 《旅游法》第27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 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 人员素质。
2019/4/23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规划与促进第三章旅游经营第四章旅游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安全、行政执法以及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旅游业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工作。
第三条省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统筹组织全省整体旅游形象的推广工作,组织、协调旅游宣传推广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宣传推广本行政区域旅游资源和旅游品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和旅游地居民增强文明旅游意识、遵守公共文明秩序,倡导和培养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
第四条鼓励和引导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依法成立或者自愿加入旅游行业组织。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或者投诉、起诉。
第二章旅游规划与促进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差异发展,有序、有效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
江西省旅游条例(2019)
江西省旅游条例(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8•【字号】•【施行日期】2019.09.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旅游条例(2015年7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权利与义务第三章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第四章旅游促进与发展第五章旅游经营与服务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旅游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编制旅游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从事旅游经营与服务、开展旅游活动、实施旅游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旅游业发展应当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行业自律的原则,实现城市乡村旅游相统筹、红色绿色古色旅游相融合、观光度假休闲旅游相促进、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完善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规范旅游业管理,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业发展。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建设和旅游产品结构转变,制定旅游产业政策,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健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促进旅游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法教程全书课件完整版ppt全套教学教程最全电子教案电子讲义
(一)安全保障权的实现
➢基础是旅游经营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关键是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核心是紧急救助请求权
(二)确认安全保障权的理由
➢旅游者外出旅游的前提是其人身、财产安全能够获得保障 ➢旅游活动本身的特点需要确认旅游者的安全保障权
二、知悉真情权
知悉真情权,也可以称为了解权、知情权,是指旅游者享有 知悉、获取旅游服务的真实情形的自由和权利。
第一章 旅游法概论
学习目标:
➢ 掌握旅游法的概念。 ➢ 了解我国的旅游法体系。 ➢ 熟悉我国旅游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旅游法概述
01 旅游法的概念 02 旅游法的特征 03 旅游法的调整对象 04 旅游法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 05 旅游法律体系
一、旅游法的概念
➢ 狭义的旅游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了促进、规范旅游业的发展制 定的关于旅游业的专项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菲律 宾旅游法》等。
三、旅游活动的特点
• 旅游活动的异地性 • 旅游活动涉及多环节、多要素 ➢旅游服务空间移动迅速 ➢旅游服务的正常运行需要政府的保障
第二节 旅游者的权利
旅游者的权利,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消费中所享有的, 由法律、法规确认的或由合同约定的受法律、法规保护 的权利。
旅游者拥有自主选择权、拒绝强制交易权、知悉真 情权、要求履约权、受尊重权、请求救助保护权和特殊 群体旅游者获得便利优惠权等。
(一)自主选择权的内容
➢自主选择是指旅游者根据自己的喜好、财力、时间等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旅游活动, 以团队或自由行等方式参加旅游活动,接受哪一家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强制交易行为是指旅游经营者违背旅游者的意愿,强制或者限定旅游者购买其指定 的旅游产品、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江苏省旅游条例
江苏省旅游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12.09•【字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旅游条例(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的资源保护、规划编制、产业促进、公共服务、经营服务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省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提升旅游品质,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业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指导协调、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和促进旅游业发展。
第六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鼓励和引导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自愿加入旅游行业组织。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会员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会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发布、旅游市场拓展、产品宣传推广、行业培训交流、依法维权等服务。
旅游主管部门指导旅游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监督自律。
第二章旅游规划与促进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协调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第2课熟悉《旅游法》主要内容
课题熟悉《旅游法》主要内容课时2课时(90min)教学目标知识目标: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主要内容,重点熟悉其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与旅游者相关的规定素质目标:了解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深刻理解编纂《民法典》的意义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主要内容、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与旅游者相关的规定、其他规定教学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教学方法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教学用具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考勤【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案例导入【教师】讲述“案例导入”中的相关内容(详见教材),并让学生思考以下问题:请思考:张女士该如何利用《旅游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学生】聆听、思考传授新知【教师】讲解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与旅游者相关的规定、其他规定一、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旅游法》分为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
本节介绍其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师生互动】【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人在旅途‘游‘法可依”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三g:《旅游法》的确立对旅游业有哪些影响?【学生】观看、思考、回答(一)立法目的根据《旅游法》第1条,《旅游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③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④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一项与前三项互为因果关系。
(二)适用范围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主体范围和行为范围。
《旅游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完整)第五章《旅游法》
第五部分《旅游法》一、立法背景和框架(一)立法背景1982年国家旅游局曾着手起草旅游法。
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旅游法列入立法规划,199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出旅游法草案。
八届全国人大以来,社会上要求制定旅游法的呼声进一步提高。
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后,于2009年12月牵头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等23个部门和有关专家成立旅游法起草组。
2012年年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旅游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草案二审稿充分吸收了初审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建议,进一步完善。
2013年4月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二)《旅游法》框架(1)规定国家发展旅游事业的根本宗旨和原则;(2)规定政府主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能;(3)规定各类旅游企业的行为准则; (4)规定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5)规定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原则; (6)规定国际旅游原则;(7)规定一系列行业管理制度; (8)规定法律责任.二、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发展原则(一)立法目的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二)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
(三)立法原则第一个就是采取综合立法的原则。
5-1第二个就是注重旅游者权益的保障原则.第三个是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原则。
第四个是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的原则。
(四)《旅游法》基本原则1、国家保护原则.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3、倡导健康文明环保旅游方式的原则4、旅游业和旅游经营者的经营原则.三、《旅游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法律制度及相关法律责任(一)基本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二)主要法律制度5-21、旅游综合管理制度(1)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2)确立了地方政府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和管理的职能;(3)整合投诉受理机构、投诉部门间转办、处理结果告知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制度.2、旅游者权益保护制度3、旅游促进和公共服务制度(1)对各级政府安排资金提出要求,并明确了资金用途;(2)规定政府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定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扶持政策;(3)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4)政府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等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5)建立统一的旅游形象宣传推广;(6)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点法(全文).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文)(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海南省旅游条例(2014修订)
海南省旅游条例(2014修订)【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4.09.26【实施日期】2014.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海南省旅游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海南省旅游条例》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9月26日海南省旅游条例(2001年12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6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旅游条例>的决定》修正2014年9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从事旅游业的开发、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以及在本省和在本省组织到省外、境外的旅游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发挥海南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热带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特色。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旅游业的相关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旅游法教程旅游规划与促进制度
contents •旅游规划概述•旅游规划的技术与方法•旅游促进制度•旅游规划的实施与管理•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目录旅游规划的定义旅游规划的目的旅游规划的定义与目的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活动对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人们对旅游规划和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因此,旅游规划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规划的历程自20世纪60年代起,世界各地开始重视旅游规划工作,并逐渐形成了以“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为核心的旅游规划理念。
进入21世纪,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旅游规划逐渐注重生态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旅游规划的类别根据规划范围和重点的不同,旅游规划可分为国家旅游规划、地区旅游规划和景区旅游规划等。
同时,根据规划的时间跨度,旅游规划又可分为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短期规划。
旅游规划的内容旅游规划的内容包括对旅游资源的调查与评估、市场需求的分析与预测、产品开发与营销策略的制定、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等多个方面。
其中,最核心的是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旅游发展策略和目标,并针对这些目标和策略进行实施和监督。
旅游资源调查与评价030201旅游市场分析与预测产品特色突出产品的个性化与差异化,提升吸引力。
产品类型根据资源特点和市场需求,设计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如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
产品开发流程从策划到实施,制定详细的产品开发计划,确保按时推向市场。
旅游产品开发与设计旅游空间布局与规划空间布局原则根据资源分布和市场需求,设计合理的旅游线路,提高游客体验。
旅游线路规划区域协同发展旅游政策与法规旅游政策旅游法规旅游基本法旅游专项资金税收优惠旅游专项资金与税收优惠旅游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旅游人才培养科技创新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推广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和旅游形象,提高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
国际合作加强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旅游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宣传推广旅游宣传推广与国际合作VS1 2 3为确保旅游规划的有效实施,应成立专门的旅游规划实施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问答
目录1.为什么要制定旅游法? (1)2.旅游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3)3.旅游法是如何制定的? (4)4.旅游法立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4)5.旅游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6)6.旅游法有何亮点? (6)7.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8)8.国家如何保障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8)9.在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旅游法做了哪些规定? (9)10.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0)11.旅游法对旅游规划和旅游促进做了哪些规定? (11)12.应如何进行旅游规划? (11)13.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如何相衔接? (12)14.如何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 (13)15.如何对旅游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13)16.政府部门如何通过产业政策支持旅游业的发展? (13)17.旅游法对旅游形象宣传与推广工作做了哪些规定? (13)18.政府部门应如何做好旅游信息和交通服务工作? (14)19.旅游经营者包括哪些? (14)20.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4)21.旅行社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15)22.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业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5)23.旅游法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有哪些规定? (16)24.设立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目的是什么?旅行社应如何交纳? (17)25.针对旅游市场秩序混乱和旅游者维权困难等问题,旅游法从哪些方面进行了规范? (19)26.旅行社应如何发布旅游信息? (20)27.旅游法对旅游从业人员资格有哪些要求? (21)28.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有哪些? (21)29.导游服务费如何支付? (22)30.哪些人可以申领领队证? (22)31.旅游法对导游和领对做了哪些业务规范? (22)32.旅游法是如何界定“景区”含义的? (23)33.景区开放应具备哪些条件? (23)34.旅游法在控制景区票价上涨方面做了哪些规定? (23)35.旅游法在控制景区旅游者流量方面有何规定? (24)36.应如何管理农村旅游? (24)37.旅游法对旅游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方面有何业务规范? (25)38.旅游客运经营者应遵守哪些规范? (25)39.景区、住宿经营者将项目、场地交由他人经营的,对实际造成的损害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5)40.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的,应该如何处理? (26)41.旅游服务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26)42.什么是包价旅游合同? (28)43.订立包价合同时,旅行社负有哪些告知义务? (29)44.什么是组团社?组团旅游因人数不足无法出团时,旅行社应如何处理? (29)45.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旅游者报团后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出行,可否将旅游项目让与第三人? (29)46.在旅游合同履行中,旅游者可否解除合同? (30)47.在哪些情形下,旅行社可以解除旅游合同? (30)48.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的,应如何处理? (31)49.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承担哪些协助义务? (31)50.什么是地接社和履行辅助人?旅行社将包价合同部分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遵循哪些规定? (31)51.旅行社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2)52.旅行社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2)53.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33)54.因地接社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未能履行的,旅游者应如何维权? (33)55.旅游者在旅游合同履行中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 (33)56.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具体要求安排旅游行程,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后旅游者请求变更行程安排,费用如何结算? (34)57.旅行社可以将为旅游者提供的有偿代订服务委托他人代理吗? (34)58.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设计服务时,应当遵循哪些要求? (35)59.住宿经营者应如何履行旅游合同义务? (35)60.旅游安全工作由哪个部门主管? (35)61.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哪些措施? (35)62.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哪些安全保障措施? (36)63.旅游经营者应当就哪些事项向旅游者作出事先说明和警示? (36)64.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后,旅游经营者应采取哪些措施? (36)65.旅游者在哪些情形下有权向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申请救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37)66.哪些部门负有对旅游市场和旅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 (37)67.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哪些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37)68.旅游主管部门为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38)69.旅游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程序要求? (38)70.在旅游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哪些协助义务? (38)71.旅游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或者在处理举报、投诉时,对违反旅游法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38)72.旅游行业组织有哪些主要职责? (39)73.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应如何设立?有哪些职责? (39)74.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应当如何解决? (39)75.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依法可以向哪些机构申请纠纷调解? (39)76.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应当如何解决? (40)77.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0)78.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0)79.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如何处罚? (41)80.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1)81.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1)82.旅行社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2)83.旅行社违反规定,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2)84.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2)85.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3)86.旅行社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3)87.旅行社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强迫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违法行为的,应如何处理? (44)88.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4)89.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或者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5)90.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规定,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应如何处罚? (46)91.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应如何处罚? (46)92.导游和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如何处罚? (47)93.导游、领队违反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如何处罚? (48)94.旅游经营者违反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如何处罚? (48)95.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如何处理? (49)96.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法公告或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的,应如何处罚? (49)97.景区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应如何处罚? (50)98.旅游经营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如何处罚? (51)99.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应如何处罚? (54)100.旅游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5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问答1.为什么要制定旅游法?答:旅游业属于涉及范围广、消耗资源低、带动系数大、创造就业多、综合效益好的服务性产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人将其归纳为无烟囱“工业”、无校舍“教育”、无广告“宣传”、无会场“外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年修正)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第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法对旅游规划和旅游促进做了哪些规定?
旅游法对旅游规划和旅游促进做了哪些规定?
答:旅游规划是安排旅游业发展及相关事项的专项规划。
旅游法第三章对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主体、内容和规划的衔接、评价作了规定。
由于旅游规划与多方面相关联,因而在该法起草中争议较大。
经过多次协调,旅游法将其作为旅游促进的一个重要手段加以规定,并侧重对旅游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关系作了规定。
同时,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旅游发展规划可以根据需要对旅游活动聚集的特定区域内的项目、设施和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
在旅游促进方面,为发挥立法对旅游业发展的引导、推动作用,促进旅游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本法从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及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规定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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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二条】
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 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 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 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
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
。
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
府组织编制或者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编制统一的旅游发展规划。【第十七条】
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 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
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
供服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 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根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
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
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第十八条】
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
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的产业政策,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跨区域 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卫生、体育、科教 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旅游业发 展。【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第二十四条】
国家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国家旅游形象的境外推广工作,
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开展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利用的要求和措施
旅游产品开发的要求和促进措施 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要求和促进措施
旅游文化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 旅游形象推广的要求和促进措施 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
求和促进措施
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 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 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 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 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 促进措施等内容。
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
规划和建设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
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第二十条】
其他自然资 源和文物等 人文资源的 保护和利用
规划
环境保
护规划
旅游发 展规划
土地利 用总体
规划
城乡规划
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 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有 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
中国旅游整体 形象标识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 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 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山西旅游官方微信
山西旅游资讯网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