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参与违规民间借贷自查登记表
填表说明:没有自查内容所列情况的,在相应情况中填“无”。有上述情况的,要填写具体的借贷时间、借贷对方简要情况、借贷金额、出借资金来源、约定利息等内容。内容较多的可另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