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全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全文)
/roll/20091224/1625664.shtml
中新网12月14日电受国务院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全文如下:
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40.01 -0.60%]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工商登记企业1030万户(不含3130万个体工商户),按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测算,中小企业达1023.1万户,超过企业总户数的99%。目前,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
中小企业在快速成长中,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已经从采掘、一般加工制造、建筑、运输、传统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发展到包括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在内的各行各业,从分散经营开始向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从早期的以国内市场为主发展为面向国内外市场。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广泛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了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小企业受到严重冲击,亏损、停产和半停产企业增多,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今年1至2月,是中小企业最困难的时期,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完成总产值同比增长5.9%,比上年同期回落22.9个百分点;实现利润同比下降19.3%,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52.3个百分点。随着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和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实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企稳回升态势。今年1-8月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同比分别增长1.6%和10.4%。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属于非公有制经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先后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发展环境,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一)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标志着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有关部门相继出台配套文件50多个,各省(区、市)出台配套文件200多个,21个省(区、市)制定了地方法规。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印发,提出了36条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中小企业提高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此外,有关方面还就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规范设立与运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提出指导意见。目前,落实国发[2005]3号文的配套文件已基本制定完毕,非公有制企业开始进入能源、通信、军工、民航、铁路、文化、旅游以及公用事业等领域。为帮助中小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保持稳定发展,今年8月19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会后经修改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提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29条政策意见。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中央财政预算设立了中小企业科目,安排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9.9亿元,较上年增长75%。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8.9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中央预算内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安排3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技术改造,在切块地方的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68%的资金用在了中小企业。为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和实践中小企业基金的设立和运作,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些地方也设立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在税收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减按20%和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下调到3%。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从2008年9月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今年1月起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每年减免金额约360亿元。各地区也对本地区出台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减轻了企业负担。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七次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商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高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采取了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
等协商等措施,帮助企业稳定劳动关系、稳定就业。上述政策,受益主体大多是中小企业。1
(三)采取积极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是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等六项机制入手,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放宽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呆帐核销条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地区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累计补充完善了190万户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去年下半年以来,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贷款基准利率,明确提出2009年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目标。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小企业银行贷款比年初增长26.98%,占企业贷款增加额的22.4%,高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长1.87个百分点。
二是支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营业税减免、各项准备金税前提取、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贴等扶持政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取得了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预计到2009年底,全国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4800多家,共筹集担保资金2500多亿元;累计为115万户(次)企业提供担保总额2.6万亿元。
三是不断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2004年5月推出中小企业板以来,为306家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1203亿元。今年10月,创业板挂牌,首批挂牌上市的28家企业共募集资金155亿元。同时,推进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等,启动了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试点以及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等工作。
(四)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实施了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开展了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快调整结构、加强技术创新、实现集聚发展和开展节能减排,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不少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提高,质量、专利、名牌意识增强,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一些地区利用区域优势,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全国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2000多个。一批中小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方面迈出了步伐。2004年以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技术进步项目2468个,技术改造项目3978个。截至2009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297项。支持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143个,带动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五)大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