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会保险个人中(终)止缴费通知表03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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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 03 表

第第三三联联((代代续续保保通通知知书书))

单位名称: 单位编码:

用人单位经办人: 电话: 说明:

1、 本表系用人单位的职工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书面凭证,由用人单位填报,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生效;

2、 职工就业后需续保的,请随带本表及其他相关报表,办理续接社会保险手续;

3、 以个人身份续接社会保险关系的,请带本表、身份证、失业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

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中断,必将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需续接社会

保险关系的,应在当月23日前办理续保手续,以免影响待遇的享受。

注:本表一式三份(第一联社保经办机构、第二联用人单位留存、第三联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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