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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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委主任工作责任制度(4篇)

女工委主任工作责任制度(4篇)

女工委主任工作责任制度一、总则女工委主任是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的基层干部,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为了规范女工委主任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作责任制度。

二、工作职责女工委主任的工作职责如下:1. 领导和组织开展妇女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妇女政策。

2. 组织女工委相关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并确保完成。

3. 积极参加党委和工会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工作交流活动,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 做好女工委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提高职工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5. 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帮助解决职工妇女的合法权益问题,维护她们的权益。

6. 加强职工妇女队伍建设工作,关注职工妇女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发展,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服务。

7. 组织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妇女维权意识和能力。

8. 制定并执行女工委的年度预算,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9. 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接受党委、工会和上级领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0. 完成党委和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女工委主任的工作要求如下:1. 具备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观念,坚持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

2. 具备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组织能力,能够捕捉职工妇女的需求,组织和实施相关的工作。

3.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各方沟通和协调,处理好各类关系。

4.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及时学习和了解新的妇女政策和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5. 具备较强的现场管理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类管理手段,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6.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在职工妇女工作中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做到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地为职工妇女服务。

四、责任追究女工委主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有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或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女职委工作制度(2篇)

女职委工作制度(2篇)

女职委工作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总结上月工作,研究布置下月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女职委精神。

2、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布置、有检查,工作重点突出,思路清晰。

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

4、坚持委员联系制度,及时向女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女职委的任务,了解女职工的思想、生产、生活情况。

5、通过日常工作,生活的接触、串门、家访、交朋友、谈心等方式,认真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组____职工开展“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工人先锋号”等活动,每年____一次技术比武和文体活动,全面提高女职工整体素质。

女职委工作制度(2)是指针对女性员工制定的工作规定和政策。

以下是可能包括的内容:1. 工作时间灵活性:为照顾家庭和个人需求,提供弹性工作时间安排,例如弹性上班和下班时间,远程办公选项等。

2. 产假和育儿假:提供适当的产假和育儿假期,以便员工在生育和抚养婴儿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支持和休息。

3. 健康福利和保险:提供健康保险和其他福利,包括妇科保健、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支持,以保障女性员工的身体健康。

4. 女性职业发展支持: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以帮助女性员工实现职业目标,并提供充足的晋升机会。

5. 反性别歧视政策:设立明确的反性别歧视政策,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公平地受到对待,不受性别歧视的影响。

6. 社交支持:组织女性员工之间的交流和社交活动,鼓励互助和合作,提供相互支持的平台。

7. 性别平等意识培养:通过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对性别平等和性别意识的认识,促进组织内部的性别平等文化。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组织根据自身情况可能有不同的女职委工作制度,以上仅是一些可能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公司女工委工作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女工委工作制度

附件8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暂行)
为了加强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女职工工作,现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公司女职工的特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女工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公司女工委),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产生,是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

二、公司女工委按照工会章程,积极表达和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公司女工委要大力开展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以职工经济技术活动为依托,组织和动员广大女工,参与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女职工半边天作用。

四、积极引导和教育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

五、做好女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鼓励她们关心时事政治,参政议政,创造机会,让她们建功立业。

六、做女职工的贴心人,关心女职工的生活和工作,负责女职工信息资料的统计与管理。

七、公司女工委在公司工会的领导下,依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公司党政工组织对女工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女工委员会细则

女工委员会细则

林钢水泥分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女职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林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三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分厂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分厂改革发展,在推进企业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

第五条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代表女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有关方面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会员占会员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第七条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

第八条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分厂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第九条会同各级工会组织和车间科室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第三章组织制度第十条分厂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设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一名,委员三名(制成车间1名,原料车间1名,化验室1名),由分厂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

在任期内,由于委员的工作变动等因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替补、增补人选,经分厂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替补、增选。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要由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

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传达工会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完成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关心适龄未婚男女青年婚姻,做好“红娘”工作。

三、教育女工正确处理家庭问题,做好个别教工的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四、及时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的女工。

五、组织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女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六、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

七、关心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活跃女职工的业余生活。

八、女职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在群众中有威信、有能力、热心为女职工说话办事的积极分子组成,人选由院工会委员会规定名额和条件,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人选,经院工会委员会通过决定。

任期与院工会委员会相同。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指工会系统中专门从事女职工工作的组织,它的主要职责是关注女职工的生产生活,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女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为了保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下面就针对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委员会组成1.主席:承担工作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主席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对工会工作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且有较高的责任心。

2.秘书: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秘书需要具备熟练的工作技能,协调能力强,执行力高。

3.委员:是委员会的重要成员,负责参与工作讨论、制定工作方案等。

委员需要熟悉女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能力。

二、工作职责1.开展女职工工作宣传教育,加强对女职工合法权益、职工保护政策等方面知识的普及。

2.关注女职工的问题,协助工会组织制定相应的保护计划,维护职工的客观利益。

3.协助工会组织筹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兴趣爱好等方面的活动,丰富女职工的业余生活。

4.研究女职工的职业发展方向、需求和政策需求,协助工会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活动。

5.维护和建立女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机制,协助工会组织开展女职工团体活动。

三、工作程序1.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各委员职责和分工。

2.收集女职工的需求、问题、建议等信息,反映工会和企业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

3.与其他工会部门和企业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商打破工作与生活的困难,解决问题。

4.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活动,并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

5.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工作要求1.团结一致,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和安排所有的工作。

2.高效推进工作进程,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3.注重吸引和培养新的工作成员,扩大委员会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XX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女职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女职工委员会是具有民主性、代表性和群众性的女职工组织,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同级党组织和工会的决议、决定,完成工会和本单位赋予女职工委员会的任务,并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三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竭诚服务女职工。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承担团结引导女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女职工队伍。

第五条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动员和组织广大女职工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第七条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监督、协助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法依规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及时反映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做好对女职工的关爱服务,加强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

第八条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围绕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内容,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

第九条推动营造有利于女职工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发现、培养、宣传和推荐优秀女性人才,组织开展五一巾帼奖等评选表彰。

第十条会同公司工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在有关方面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问题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章组织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女职工委员会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由2名委员组成。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工会女职工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xx各项改革,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员工在xx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xx工会及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下,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员工组织,根据女员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三条 xx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思想: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xx大局,创新开展女员工工作,依法表达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团结、教育和动员广大女员工为推进xx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建功立业。

第二章组织制度第四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相同,并实行替补制,在任期内,由于委员工作调离或退休等因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替补、增补人选,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增补、替补。

第五条委员会换届。

报上级工会批准,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工会委员候选人。

第三章基本制度第六条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七条女职工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一至二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全年及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决定有关女工组织、女员工群众的重大问题。

遇有临时的重大问题,可由主任临时召集会议。

第八条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总结工作。

第九条女职工委员会定期向xx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xx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至少每年向xx工会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一次。

第十条女职工委员会的委员要经常深入xx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指导女工小组的工作,及时反映女员工的意愿和合理要求,为广大女员工做好服务。

第十一条 xx女职工应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最新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最新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最新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女职工工作,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全公司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升女职工素质,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团结动员公司全体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三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女职工组织,按照女职工的意愿和特点开展工作,并对公司各分(子)公司、分厂和部处室的女职工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五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单位中有女职工10名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与分工会委员会同时筹备、同时产生(换届)、同时报批;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

第六条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公司工会女工部,负责处理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12人组成。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公司工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经公司工会委员会通过组成。

也可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女副主席或相应的专职女职工干部担任。

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基层工会,经民主协商,推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担任主任,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第九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应是企业平等协商职工方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

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工会女工部工作规章制度

工会女工部工作规章制度

工会女工部工作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1. 工会女工部是工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女职工的工作。

2. 工会女工部的领导成员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报请工会委员会批准。

3. 工会女工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成员若干人。

第三条工作职责1.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女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女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3. 关心女职工的生活,开展女职工福利工作,为女职工解决困难。

4. 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种文化、教育、体育活动,丰富女职工的业余生活。

5. 开展女职工技能培训,提高女职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6. 评选表彰优秀女职工,激励女职工发挥先进性。

7. 加强与本单位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单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程序1. 工会女工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须提交工会委员会审批。

2. 工会女工部开展的活动,须提前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并在活动结束后向工会委员会汇报活动情况。

3. 工会女工部在开展工作中,要密切联系女职工,及时了解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反映女职工的情况。

第五条工作纪律1. 工会女工部的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关心女职工,积极参加工会女工部的工作。

2. 工会女工部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会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3. 工会女工部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不得泄露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4. 工会女工部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工会女工部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考核与奖惩1. 工会女工部的成员的工作表现,将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晋升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医院女职工工作制度

医院女职工工作制度

医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女职工工作由院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工会女工部、院党委、院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涉及到局部性的重大问题,经委员会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并向工会委员会汇报。

二、女工主任主持委员会日常工作,其他委员协助工作。

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布置工作任务。

四、委员会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随时向工会主席请示报告。

五、履行维权职能,对合法权益、“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六、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参加委员会的重大活动,检查督导女工工作,经常深入到女工当中调查研究,了解女工的意见、要求,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

七、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树立和培养女职工先进典型,向上级推荐“三八”红旗手和先进女工集体,大力宣传先模人物。

女职委工作制度范文(2篇)

女职委工作制度范文(2篇)

女职委工作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有关女性权益保障的政策,推动性别平等,提高女职工的地位和权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女职工委员会及会员,旨在加强女职工的组织建设,维护和继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性别平等,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第三条:女职工委员会是由女性职工自愿、平等参与,代表女职工群体利益的工作组织,是职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女职工委员会及会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会员权益。

第五条:女职工委员会依据公司的需要,按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遵循民主、平等、有纪律原则,开展工作。

第六条:女职工委员会及会员享有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参与决策、监督管理的权利。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七条:女职工委员会的组织结构由主席团、秘书处、委员会和分支机构组成。

第八条:主席团是女职工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下设主席、副主席若干名。

第九条:主席团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并代表女职工委员会行使职权。

第十条:秘书处是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由秘书长及若干工作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委员会是女职工委员会的议事决策机构,由会员组成,履行职责为:(一)宣传政策,普及职工权益保障知识,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二)调查研究,了解女职工的需求和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协调纠纷,代表女职工群体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四)组织活动,开展文体、教育、健康等方面的活动,丰富女职工的业余生活;(五)其他工作,按照公司及女职工委员会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女职工委员会设立分支机构,根据公司业务及地域特点设立,负责本地区女职工的组织建设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选举和产生第十三条:女职工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女职工会员推选产生,任期一届。

第十四条:女职工委员会秘书长由主席团推荐并经会员大会表决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2014年3月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女职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三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第五条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1 —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参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并参与监督执行。

指导和帮助女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

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及时反映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督促和参与侵权案件的调查处理。

做好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

第七条对女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女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业务技能和健康素质。

第八条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第九条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由工会及其所在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女职工群众的组织,具有参政议政、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团结的职能。

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任务:1. 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处理职工的诉求和投诉,促进工作场所的和谐稳定;2. 开展和维护劳动保护、职业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工作,为女职工提供培训等服务;3. 落实职工权益保障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职工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的劳动权益;4. 积极参与单位各项决策,代表职工发表意见和建议,推动单位制定、改善相关政策和制度;5. 加强与其他组织、团体的联系,增强团结协作,共同推动职工事业的发展。

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组织形式:1. 主席团:主席团由正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制定委员会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代表委员会和委员会工作向上级工会汇报;2. 委员会:委员会由正副委员长、委员等组成,由单位工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自己揭换,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3. 特别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女职工议案委员会、女职工婚姻家庭委员会等特别委员会,分别对女职工关心的议题和家庭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

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制度:1. 工作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事项通报和讨论。

每年定期举行小组活动和联谊活动;2. 工作报告:定期向上级工会汇报委员会工作动态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3. 文化活动:组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提高女职工文化素质,丰富女职工业余生活;4. 各项工作要求:勇于为女职工发声,推动改善女职工待遇,关注女职工的思想和精神健康、家庭幸福,努力为女职工谋取更多的利益和福利。

坚决打击所有对女职工的不正当侵害行为。

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角色:1. 促进团结:开展有益的文化和体育活动,促进职工之间的团结和互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 维权应诉:积极应对职工关心的权益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女职工工作,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和维护全公司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升女职工素质,丰富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团结动员公司全体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三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公司工会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女职工组织,按照女职工的意愿和特点开展工作,并对公司各分(子)公司、分厂和部处室的女职工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五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单位中有女职工10名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与分工会委员会同时筹备、同时产生(换届)、同时报批;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

第六条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公司工会女工部,负责处理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12人组成。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公司工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经公司工会委员会通过组成。

也可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女副主席或相应的专职女职工干部担任。

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基层工会,经民主协商,推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担任主任,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第九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应是企业平等协商职工方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成员。

在工会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___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工作,抓好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动员和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改革与发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女职工委员会是具有民主性、代表性和群众性的女职工组织,在同级工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同级党组织和工会的决议、决定,完成工会赋予女职工委员会的任务,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利益,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并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二章基本职能第三条女职工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中的作用,包括以下方面:一)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为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二)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三)参与企业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的制定、签订,并结合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四)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向有关方面反映女职工的呼声和要求,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女职工的特殊困难,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为女职工办实事、好事。

五)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女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帮助女职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业务能力,成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优秀女性。

六)加强女职工工作专兼职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女职工工作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注意发现、培养女干部,并向各级党组织推荐、输送女干部。

工会妇女工作制度

工会妇女工作制度

工会妇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妇女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应当依法履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关心、关注、支持妇女工作,为妇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第三条工会妇女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觉悟;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关心妇女的生活和工作,为妇女职工排忧解难;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妇女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四条工会妇女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维权、面向全体、注重实效、共建共享的原则,实行群众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法。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各级工会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女工委),负责工会妇女工作的组织实施。

女工委是工会领导妇女工作的常设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第六条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调查研究妇女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宣传有关妇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三)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参与企业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四)组织妇女参加各种培训、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五)协助企业行政做好妇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关心妇女的生活和健康;(六)指导基层工会女工委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第七条基层工会女工委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名。

女工委主任应当由熟悉妇女工作、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女职工担任。

第八条各级工会女工委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第九条宣传和教育(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妇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教育引导妇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觉悟;(三)开展妇女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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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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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工作,抓好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动员和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改革与发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女职工委员会是具有民主性、代表性和群众性的女职工组织,在同级工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下,贯彻执行同级党组织和工会的决议、决定,完成工会赋予女职工委员会的任务,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利益,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并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第二章基本职能
第三条女职工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中的作用。

(一)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为我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二)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三)参与企业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的制定、签订,并结合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

(四)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向有关方面反映女职工的呼声和要求,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女职工的特殊困难,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为女职工办实事、好事。

(五)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女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帮助女职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业务能力,成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优秀女性。

(六)加强女职工工作专兼职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女职工工作干部的理论水平、
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注意发现、培养女干部,并向各级党组织推荐、输送女干部。

开展有关女职工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第四条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

凡属重大问题要由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

第三章机构组成
第六条厂女职工委员会由2名委员组成(根据机构变化适时调整)。

由工会委员(女工委员)主持工作。

第七条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职代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要和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第八条女职工委员会的组成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规定名额和条件。

女职工委员可以由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由同级工会与有关方面协商产生.以上选举、协商组成的结果,均应报同级工会批准,同时报上一级女职工委员会备案。

职工代表大会的女代表,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第九条女职工委员会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相同。

女职工委员会实行增补替补制。

在任期内委员因工作调离或退休,其委员的资格自然消失,由委员所在单位重新推荐人选,经民主协商,提出替补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上级女职工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工作方式和内容
第十条女职工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女职工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委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针对深化改革中女职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基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集体讨论重要问题。

遇有重大问题,可由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临时召开会议商定。

第十一条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日常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随时向同级工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请示。

第十二条女职工委员会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根据同级工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女职工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工作,交流推广。

(一)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女职工开展“敬业爱岗、岗位成才”
活动,抓好“巾帼建功立业”主题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具有女职工特色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技术练兵活动,为企业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二)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女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三)加强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女职工对《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使女职工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采取多种形式对女职工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四)建立健全女职工保护制度和保护措施,推进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切实解决她们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特殊困难。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的健康体检和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五)积极开展“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岗”等创优评先活动,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她们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

发现、培养德才兼备的女职工人才,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

第十三条女职工委员会要按照工会自身改革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为基层女职工服务;基层女职工组织要增强活力,依靠女职工积极分子开展工作,为广大女职工服务。

第十四条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主动地与工会内部及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争取和推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第十五条女职工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由同级工会或行政在有关项目中列支。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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