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应急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

本工程供电电源暂定采用双路35kV电源供电,两路电源互为备用,可以满足一、二级负荷的供电电源要求。

地下车库内部分疏散照明另采用自带蓄电池做应急备用电源的灯具或采用EPS集中供电电源系统做应急电源,以满足应急照明的应急转换时间要求。

由各变电所10/0.4kV变压器低压侧开始设置独立的应急电源系统和备用电源系统,应急电源系统主要供保证人体健康和安全及避免对环境或其它设备造成损失的的安全设施用电,如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用电及消防设备用电;备用电源是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的或其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如生产电力负荷及计算机系统设备用电,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备用电源的容量按16000kVA考虑,除满足消防设备用电容量外,可满足生产电力负荷的需求,或由业主根据生产情况通过调度满足容量要求。

10kV配电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形式,每段母线的电源分别引自一台35kV变压器10kV母线段,使其满足一、二级消防设备电源的供电要求。

变压器0.4kV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火灾发生时,自动或通过智能电网管理系统切除非消防设备用电,只带应急设备用电。

各建筑物内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分控中心、消防值班室(兼)、消防水泵房、高低压配电室、智能电力监控中心、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信息中心机房、能源管理中心、电话总机房、消防风机房、安全疏散通道等部位应急照明电源分区采用EPS集中电源做应急电源,其他场所根据规范要求部分采用自带蓄电池做应急备用电源的灯具。

安全防范系统、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防火漏电报警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35kV及10kV计算机监控系统、保护装置及通信设备等除采用双回路供电外,还采用UPS或EPS电源做应急电源或备用电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