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教程..
手工采样环境空气监测的质量控制
手工采样环境空气监测的质量控制手工采样环境空气监测的质量控制周卫华(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淮安223001)摘要对手工采样环境空气监测时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对此提出有关质控要求和措施。
关键词手工采样空气监测质量控制固定的空气自动监测站对空气的监测地点和项目均有限制,手工采样在空气监测中是不可缺少的。
手工采样空气监测的质量保证在空气监测中十分重要,是确定准确可靠数据的前提。
环境空气监测是日常监测的一项基础工作,环境空气监测的质量控制复杂,需要完整细化的可操作性规范细则。
笔者从样品采集、测定、质量控制和控制要求方面进行论述,供环境监测人员参考。
1 采样方案(1)制定规范的合同、采样方案、采样计划和相关人员职责分配,经评审和书面确认通知相关人员。
核实实验室、现场仪器设备及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监测地点的电力等支持服务是否满足要求,操作问题要在可解决范围内。
(2)采样布点、采样方式、采样仪器、采样时间、采样流量等内容严格执行标准规范。
(3)核实相关人员取得相应上岗资质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要经过专业技术考核。
(4)监测单位经实验室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资质在有效期内,测定的项目和采用的方法与批准的能力表中项目方法一致,本单位操作人员经过方法实验验证。
2 准备及采样在监测地点用采样器进行现场采样,除采样方案规定的要求外,其现场采样的质量控制还包括采样器、吸收管等质量控制。
2.1 采样器质量控制(1)采样器具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C MC资质,且具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
(2)采样器应具有资质合格的计量检定单位出具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每次采样前、后都要按规定用已检定的标准气体流量计进行采样器流量校准,并使其流量准确度合乎要求。
(4)吸收管、采样器及管路连接要先经系统密闭性试验,确保在不漏气的前提下进行采样系统的流量校准。
(5)采样器流量校准应对仪器流量计、吸收管(含吸收液)及管路连接系统进行“负载”检定,而每台采样器与对应的一组采样管做到配套校准、配套使用。
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办监测函[2018]240号)
环境空⽓臭氧前体有机物⼿⼯监测技术要求(试⾏)(环办监测函[2018]240号)附件环境空⽓臭氧前体有机物⼿⼯监测技术要求(试⾏)⼆○⼀⼋年⼆⽉—3—⽬次1适⽤范围 (5)2规范性引⽤⽂件 (5)3术语和定义 (5)4启动监测 (5)5样品采集 (6)6测定⽅法 (7)7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8记录 (10)9数据审核与上报 (10)10报告 (10)附录A(规范性附录)臭氧前体有机物监测清单 (12)附录B(资料性附录)环境空⽓臭氧前体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相⾊谱-氢离⼦⽕焰检测器/质谱检测器联⽤法 (14)附录C(资料性附录)环境空⽓臭氧前体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相⾊谱-氢离⼦⽕焰检测法.25附录D(资料性附录)环境空⽓臭氧前体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相⾊谱-质谱法 (31)附录E(资料性附录)相关记录表格⽰例 (40)—4—环境空⽓臭氧前体有机物⼿⼯监测技术要求(试⾏)为贯彻《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体健康,规范环境空⽓臭氧前体有机物⼿⼯监测,制定本技术要求。
1适⽤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开展环境空⽓中臭氧前体有机物⼿⼯监测的技术⽅法,包括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测定⽅法、数据审核与上报、报告编写,以及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于环境空⽓中臭氧前体有机物⼿⼯监测。
2规范性引⽤⽂件HJ168环境监测分析⽅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63环境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HJ664环境空⽓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HJ683环境空⽓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效液相⾊谱法HJ759环境空⽓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相⾊谱-质谱法3术语和定义臭氧前体有机物:指在光照条件下能与氮氧化物(NO X)等发⽣光化学反应⽣成臭氧的挥发性有机物,包括烷烃、烯烃、芳⾹烃、炔烃等⾮甲烷碳氢化合物(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s)及醛、酮等含氧有机物(Oxygenated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OVOCs)等。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是指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是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因此制定规范对于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比、科学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的示例,其详细内容包括监测目标、监测方法、监测点位布局等方面。
一、监测目标1.监测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PM10等。
2.监测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和分布情况。
3.监测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4.监测大气污染控制效果和环境改善程度。
二、监测方法1.采用合适的监测仪器设备,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采样点位应具有代表性,能全面反映监测区域内空气质量状况。
3.监测样品的采集和保存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三、监测点位布局1.监测点位的选择应根据监测目标和监测区域的特点进行合理规划。
2.监测点位应选取不同类型的区域,包括城区、生态保护区、工业区等,以全面掌握监测区域内的空气质量情况。
3.监测点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避免相互污染和干扰。
四、监测频率1.连续监测指标污染物的浓度,如每小时采样一次。
2.定期监测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如每天或每周采样一次。
3.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临时监测,如环境事故、大气污染事件等。
五、监测结果的处理和报告1.监测结果的处理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分析。
2.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单位和部门,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
3.监测结果应向公众公开,并提供易于理解和比较的形式。
六、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1.严格按照监测方法进行操作,避免操作错误和干扰。
2.定期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3.参加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评估活动,提高监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七、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最新资料推荐…………………………………………………HJ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onitoring of IndoorAir Quality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布点和采样 (2)5 样品的运输与保存 (5)6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5)7 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 (7)8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9)9 监测安全 (11)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物理参数的测量 (13)A.1 温度 (13)A.2 相对湿度 (13)A.3 空气流速 (13)A.4 新风量 (13)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 (16)B.1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16)B.2 紫外荧光法 (19)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二氧化氮的测定方法 (20)C.1 改进的Saltzman法 (20)C.2 化学发光法 (22)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方法 (23)D.1 非分散红外法 (23)D.2 气相色谱法 (24)D.3 电化学法 (26)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测定方法 (28)E.1 非分散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28)E.2 气相色谱法 (29)E.3 容量滴定法 (31)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氨的测定方法 (33)F.1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33)F.2 离子选择电极法 (35)F.3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36)F.4 光离子化气相色谱法 (38)F.5 靛酚蓝分光度法 (39)附录G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臭氧的测定方法 (42)G.1 靛蓝二磺酸的分光光度法 (42)G.2 紫外光度法 (44)G.3 化学发光法 (47)附录H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测定方法 (49)H.1 AHMT分光光度法 (49)H.2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51)H.3 气相色谱法 (53)H.4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55)H.5 电化学传感器法 (57)附录I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方法 (59)I.1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59)I.2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60)I.3 光离子化气相色谱法 (63)附录J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测定方法 (67)附录K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 (68)K.1 气相色谱法—热解吸/毛细管气相色谱法(1) (68)K.2 气相色谱法(2) (70)K.3 光离子化气相色谱法 (71)K.4 光离子化总量直接检测法 (74)附录L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方法 (76)附录M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的测定方法 (79)附录N (规范性附录)室内空气中氡的测定方法 (80)附表 1 室内空气采样及现场监测原始记录 (82)附表2样品接收记录表 (83)附表 3 质控数据统计表 (84)附表 4 标准溶液配制记录 (85)附表5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 (86)附表 6 容量法分析原始记录 (87)附表7新风量测试记录表 (88)附表8 气相色谱法分析原始记录 (89)附表9室内空气中菌落总数检测原始记录 (90)附表10 分析结果报告单 (91)附表11监测报告 (92)附表12 现场监测(采样)仪器使用记录表 (96)前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HJ 618-2011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采样器流量校准方法
新购置或维修后的采样器在启用前应进行流量校准;正常使用的采样器每月需进行一次 流量校准。采用传统孔口流量计和智能流量校准器的操作步骤分别如下: A1 孔口流量计 (1)从气压计、温度计分别读取环境大气压和环境温度; (2)将采样器采气流量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y = b × Qn + a
式中斜率b和截距a由孔口流量计的标定部门给出。 (4)计算孔口流量计压差值ΔH(Pa):
ΔH = y2 × Pn × T1 P1 × Tn
(5)打开采样头的采样盖,按正常采样位置,放一张干净的采样滤膜,将大流量孔口流量计 的孔口与采样头密封连接。孔口的取压口接好U型压差计。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8.1 结果计算
PM2.5 和 PM10 浓度按下式计算:
ρ = w2 − w1 ×1000 V
式中: ρ ——PM10 或 PM2.5 浓度,mg/m3;
2
w2 ——采样后滤膜的重量,g; w1 ——空白滤膜的重量,g; V ——已换算成标准状态(101.325kPa, 273K)下的采样体积,m3。 8.2 结果表示 计算结果保留 3 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数字可保留到第 3 位。 9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9.1 采样器每次使用前需进行流量校准。校准方法按附录 A 执行。 9.2 滤膜使用前均需进行检查,不得有针孔或任何缺陷。滤膜称量时要消除静电的影响。 9.3 取清洁滤膜若干张,在恒温恒湿箱(室),按平衡条件平衡 24h,称重。每张滤膜非连续 称量 10 次以上,求每张滤膜的平均值为该张滤膜的原始质量。以上述滤膜作为“标准滤膜”。 每次称滤膜的同时,称量两张“标准滤膜”。若标准滤膜称出的重量在原始质量±5mg(大流 量),±0.5mg(中流量和小流量)范围内,则认为该批样品滤膜称量合格,数据可用。否则 应检查称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重新称量该批样品滤膜。 9.4 要经常检查采样头是否漏气。当滤膜安放正确,采样系统无漏气时,采样后滤膜上颗粒 物与四周白边之间界限应清晰,如出现界线模糊时,则表明应更换滤膜密封垫。
空气质量检测的操作流程及评分标准
空气质量检测的操作流程及评分标准随着工业发展和交通增长,空气质量已成为重要的环境指标之一。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空气质量检测的操作流程及评分标准,以帮助读者了解空气质量检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一、操作流程1. 确定监测点位在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前,需要先确定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可以反映出该区域的空气质量情况。
一般来说,城市中心、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等地区是选择监测点位的重点考虑区域。
2. 安装监测设备在监测点位确定后,需要安装相应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这些设备包括空气质量监测站、传感器、采样器等。
安装时需要注意设备的准确位置和正确使用方法。
3. 收集样品监测设备工作后,可以进行样品收集。
样品可以是空气中的颗粒物、气体或化学物质。
收集方法包括自动采样和手动采样两种,根据监测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
4. 分析样品收集到的样品需要进行分析,以得到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等数据。
分析方法包括化学分析、光学分析、质谱分析等,根据监测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
5. 数据处理与报告分析完样品后,将得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整理。
根据不同的监测要求,可以生成报告、图表或其他形式的数据展示,以便进行空气质量评估和监测结果的发布。
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是对空气质量进行等级分类的依据,通常由政府或环境保护机构制定并发布。
以下是一般常见的评分标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 美国环境保护署空气质量指数(AQI)AQI将空气质量分为六个等级:优(0-50)、良(51-100)、轻度污染(101-150)、中度污染(151-200)、重度污染(201-300)和严重污染(301及以上)。
不同等级对应的空气质量状况不同,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程度也不同。
2. 中国国家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将空气质量分为六个等级:优(0-50)、良(51-100)、轻度污染(101-150)、中度污染(151-200)、重度污染(201-300)和严重污染(301及以上)。
《环境空气质量手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练习题
《环境空气质量手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练习题《环境空气质量手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一、填空题1、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要获得1h平均浓度值,样品的采样时间应不少于;要获得日平均浓度值,气态污染物的累计采样时间应不少于,颗粒物的累计采样时间应不少于。
答案:45min 18h 12h2、24小时连续采样指24小时连续采集一个环境空气样品,监测污染物浓度的采样方式。
答案:日平均3、硫酸盐化速率采样是将用浸渍过的玻璃纤维滤膜(碱片)曝露于环境空气中,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硫化氢、硫酸雾等与浸渍在滤膜上的碳酸钾发生反应,生成硫酸盐而被固定的采样方法。
答案:碳酸钾溶液4、滤膜一般使用和两种类型。
答案:超细玻璃纤维滤膜; 有机纤维膜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中,采样结束后,取下样品滤膜,将滤膜的采样面放入与样品膜编号相同的滤膜带中。
答案:向里对折两次。
6、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中,应定期更换尘过滤膜,一般每周,及时更换干燥器中的硅胶,一般干燥器硅胶有变色者,需更换。
答案:1次,1/2。
7、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答案:气密性。
8、环境空气手动采样时,气态污染物采样系统由、采样总管、采样支管、引风机、气体样品吸收装置及等组成。
答案:采样头,采样器9、环境空气24小时连续采样的气样吸收装置为,在规定采样流量下,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的阻力应为kPa,吸收瓶玻板的气泡应分布均匀。
答案:多孔玻璃筛板吸收瓶(管),6.7±0.710、进行SO2及NO2 手动连续采样时,SO2和NO2吸收瓶在加热槽内最佳温度分别为℃之间及℃之间,且在采样过程中保持恒定。
答案:23~29,16~2411、环境空气手动采样包括24小时连续采样、、三种模式。
答案:间断采样,无动力采样12、环境空气24小时连续采样流量应设定在之间,间断采样流量范围为。
答案:(0.20±0.02)L/min,0.10~1.00L/min13、颗粒物采样器分为大流量采样器和中流量采样器两种,前者采样流量一般为;后者一般为。
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一、引言空气质量监测是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本文旨在介绍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以规范监测过程,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合理性和可靠性。
文章将就空气监测的重要性、监测指标、监测方法以及数据分析与应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空气质量监测的重要性空气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已经引起广泛关注。
因此,空气质量监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准确监测和评估空气质量,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
而规范的监测技术可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同时也为环境管理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指标1. 主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监测主要关注的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2.5和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
准确监测这些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变化,可以反映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和程度。
2. 其他指标除了主要污染物外,还需要关注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因素,以及VOCs(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其他污染物的浓度。
四、监测方法1. 定点监测定点监测是针对特定区域的监测,通常采用固定的监测站点。
监测站点的选择应考虑到人口密集区、工业区、交通枢纽等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并注意保持监测站点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移动监测移动监测是指使用移动设备进行监测,如车载监测仪器。
移动监测可以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获取数据,为空气质量的动态变化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3. 在线监测在线监测是指通过自动化设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并将数据传输到远程中心。
在线监测具有实时性和连续性优势,可及时预警和响应突发事件,但也需注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五、数据分析与应用1. 数据采集与存储监测数据的准确采集和存储是保证数据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应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库,并进行数据备份和安全保护。
2. 数据分析与处理对采集到的监测数据进行合理的统计分析和处理是评估空气质量的关键步骤。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治空气污染,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设计和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处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防治空气污染所进行的常规例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组织和管理,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对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2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第四条 设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应能客观反映环境空气污染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并以本地区多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产业和能源结构特点、人口分布情况、地形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为依据,充分考虑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按照监测目的确定监测网的布点。
监测网的设计,首先应考虑所设监测点位的代表性。
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可分为4类:污染监控点、空气质量评价点、空气质量对照点和空气质量背景点。
第五条 国家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设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 (一)确定全国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反映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二)确定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背景水平以及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三)判定全国及各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四)为制定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 各地方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按本规范规定的原则,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市(地)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以下称“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空气污染物可能出现的高浓度值;(二)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各环境质量功能区空气污染物的代表浓度,判定其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三)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重要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四)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背景水平;(五)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六)为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修改单一、将“3.8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
”修改为:“3.8标准状态standard state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hPa时的状态。
”二、增加:“3.9参比状态reference state指大气温度为298.15K,大气压力为1013.25hPa时的状态。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三、将“6.9采样体积计算”及其内容修改为:“6.9采样体积计算6.9.1参比状态下的采样体积计算参比状态下的采样体积计算方法如公式(1)所示。
r= r = 据测1翿1 13 翿 (1)式中:V r——参比状态(298.15K,1013.25hPa)下的采样体积,L;Q r——参比状态下的采样流量,L/min;t——采样时间,min;Q——实际采样流量,L/min;P——采样时的环境大气压,hPa;T——采样时的环境温度,K。
6.9.2实际采样体积计算实际采样体积(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采样体积)计算方法如公式(2)所示。
= ( )式中:V——实际采样体积,L;Q——实际采样流量,L/min;t——采样时间,min。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空气污染,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设计和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处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防治空气污染所进行的常规例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组织和管理,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对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第四条设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应能客观反映环境空气污染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并以本地区多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产业和能源结构特点、人口分布情况、地形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为依据,充分考虑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按照监测目的确定监测网的布点。
监测网的设计,首先应考虑所设监测点位的代表性。
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可分为4类:污染监控点、空气质量评价点、空气质量对照点和空气质量背景点。
第五条国家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设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全国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反映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二)确定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背景水平以及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三)判定全国及各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四)为制定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各地方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按本规范规定的原则,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市(地)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以下称"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空气污染物可能出现的高浓度值;(二)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各环境质量功能区空气污染物的代表浓度,判定其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三)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重要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四)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背景水平;(五)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六)为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空气污染,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设计和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处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防治空气污染所进行的常规例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组织和管理,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对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进行组织和管理。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第四条设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应能客观反映环境空气污染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并以本地区多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产业和能源结构特点、人口分布情况、地形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为依据,充分考虑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按照监测目的确定监测网的布点。
监测网的设计,首先应考虑所设监测点位的代表性。
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可分为4类:污染监控点、空气质量评价点、空气质量对照点和空气质量背景点。
第五条国家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设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全国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反映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二)确定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背景水平以及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三)判定全国及各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四)为制定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各地方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按本规范规定的原则,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市(地)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以下称“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空气污染物可能出现的高浓度值;(二)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各环境质量功能区空气污染物的代表浓度,判定其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三)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重要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四)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背景水平;(五)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六)为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空气污染,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设计和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处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确定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防治空气污染所进行的常规例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组织和管理,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对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第四条设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应能客观反映环境空气污染对人类生活环境的影响,并以本地区多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产业和能源结构特点、人口分布情况、地形和气象条件等因素为依据,充分考虑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按照监测目的确定监测网的布点。
监测网的设计,首先应考虑所设监测点位的代表性。
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可分为4类:污染监控点、空气质量评价点、空气质量对照点和空气质量背景点。
第五条国家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设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全国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反映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二)确定全国环境空气质量背景水平以及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三)判定全国及各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四)为制定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各地方应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按本规范规定的原则,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市(地)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以下称"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其监测目的为:(一)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空气污染物可能出现的高浓度值;(二)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各环境质量功能区空气污染物的代表浓度,判定其环境空气质量是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三)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重要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四)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背景水平;(五)确定监测网覆盖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六)为制定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对策提供依据。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一、引言如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环境空气质量是人们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因此,建立科学、准确、可靠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监测目标、监测方法、监测设备、数据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
二、监测目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旨在评估大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以及它们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监测目标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常规污染物监测:监测大气中的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等有害气体的浓度。
2. 特定污染物监测:根据当地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需监测的特定污染物,如重金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
3. 健康评估:通过分析监测数据,评估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并提供相关的健康建议。
三、监测方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需要依靠科学准确的方法来获取数据,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1. 被动监测方法:通过设置被动监测器,如筛选纸、吸附管等,采集大气中污染物的样品,再进行实验室分析。
2. 主动监测方法:使用连续自动监测仪器,实时监测大气污染物的浓度。
例如,使用气体质谱仪、红外吸收法、激光拉曼光谱等技术。
3. 环境生物监测:通过监测生物指标来评估环境质量,如树叶的叶片面积、工作人员的肺功能等。
四、监测设备监测设备的选择与使用直接关系到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1. 精密仪器:应优先选择具有高灵敏度、高准确性的仪器,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2. 定期校准: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3. 数据记录:监测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数据记录功能,以便进行后续数据分析和研究。
五、数据处理监测得到的数据需要经过合理的处理和分析,以获得有意义的结论。
1. 数据质量控制:对于监测数据,应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数据分析: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得出空气质量的综合评价,了解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特征等。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自动监测系统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规范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名词术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0,/12,3)435*)64+7-,84+,3489在监测点位采用连续自动监测仪器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连续的样品采集、处理、分析的过程。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8*)6-.+0,/12,3)435*)64+7-,84+,3489在监测点位用采样装置采集一定时段的环境空气样品,将采集的样品在实验室用分析仪器分析、处理的过程。
#$#点式监测仪器:,48+)8)67;.31在固定点上通过采样系统将环境空气采入并测定空气污染物浓度的监测分析仪器。
#$%开放光程监测仪器,:.8:)+0)8)67;.31采用从发射端发射光束经开放环境到接收端的方法测定该光束光程上平均空气污染物浓度的仪器。
#$&自动监测仪器性能审核)8)67;.31:.32,3-)8<.)*/4+对自动监测仪器进行精密度和准确度的审核过程。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系统的构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是由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等=部分组成(见图=>’)。
监测子站的主要任务:对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状况进行连续自动监测;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按中心计算机指令定时或随时向中心计算机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中心计算机室的主要任务:通过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收集各子站的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并对所收取得监测数据进行判别、检查和存储;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分析;对监测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基本构成框图’子站的监测仪器进行远程诊断和校准。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与方法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与方法引言:现代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重视日益增强,环境监测成为评估和保护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各行各业都需要依照规范和方法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与方法,帮助各行业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与方法1. 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在办公室、学校、住宅等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
室内空气质量监测需要考虑的参数包括二氧化碳浓度、甲醛浓度、微尘颗粒物浓度等。
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和采样分析两种方式。
2.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需要监测的参数包括PM2.5、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
监测方法主要有现场连续监测、间断性监测和样品分析等。
为了提高监测的准确性,需要选择合适的监测点位和监测时间进行观测。
3. 工业废气排放监测工业废气排放是重要的环境污染源之一,监测方法需要根据不同废气成分的特点进行选择。
常用的监测方法包括吸附法、吸收法、气相色谱法等。
监测过程中还需要注意采样装置的使用和数据的准确性。
二、水质监测技术规范与方法1. 表面水和地下水监测表面水和地下水监测需要考虑的参数包括溶解氧、pH值、化学需氧量、总有机碳、总磷、总氮等。
监测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测和水样分析两种方式。
在现场监测过程中,需要注意采样器具的选择和现场操作的规范。
2. 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排水监测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排水监测需要监测的参数包括悬浮物、COD、BOD、氨氮等。
监测方法包括取样分析和在线连续监测。
为了确保监测结果的可靠性,需要严格控制取样和分析过程中的操作环节。
三、土壤质量监测技术规范与方法1. 土壤重金属监测土壤重金属监测的目的是评估土壤污染状况。
监测方法主要包括土壤样品采集和重金属元素的分析。
采样过程中需要注意选择代表性样点和合适的土壤深度。
2. 农田土壤监测农田土壤监测需要考虑的参数包括pH值、有机质含量、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94-2017代替HJ/T 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manual method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monitoring(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12-29发布2018-04-01实施发布环境保护部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点位布设 (2)5采样时间和频率 (3)6样品采集、运输和保存 (3)7监测分析方法 (12)8数据处理 (12)9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3)附录A(规范性附录)吸收管(瓶)阻力测定 (16)附录B(规范性附录)吸收管(瓶)吸收效率测试 (17)附录C(规范性附录)气体采样器采样流量校准-皂膜流量计法 (18)附录D(资料性附录)污染物常用采样记录表 (21)附录E(资料性附录)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一览表 (22)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监测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点位布设、采样时间和频率、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监测分析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的修订。
原标准首次发布于2005年11月9日,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修订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点位布设、样品运输和保存及数据处理等内容。
――补充完善了采样、监测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增加了附录D、附录E。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废止。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前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相应的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处理、质量保证及报告等内容。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
本规范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于2004年12月9日起实施。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19GB 6921GB 8170GB/T 9801GB/T 11737 空气质量词汇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数值修约规则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GB/T 12372GB 12373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改进的Saltzman法居住区大气中气态污染物液体吸收法的标准采样装置GB/T 1458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 14668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 1466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 14677 空气质量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467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 15262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α]芘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516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6128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甲醛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6129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分光光度法GB/T 16147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GB/T 17095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T 18204.13 公共场所室内温度测定方法GB/T 18204.14 公共场所室内相对湿度测定方法GB/T 18204.15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流速测定方法GB/T 18204.18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示踪气体法GB/T 18204.23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检验方法GB/T 18204.24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检验方法GB/T 18204.25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检验方法GB/T 18204.26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 18204.27GB/T 18883GB 50325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检验方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教程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手工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
本标准主要包括:采样方法,采样记录及要求,监测人员基本要求,采样质量保证等。
一、采样方法(一)24小时连续采样本规范规定的24小时连续采样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总悬浮颗粒物(TSP)、苯并[a]10芘、氟化物、铅的采样。
1.采样亭采样亭是安放采样系统各组件、便于采样的固定场所。
采样亭面积及其空间大小应视合理安放采样装置、便于采样操作而定。
一般面2,采样亭墙体应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防火性能,室内温度积应不小于5m 应维持在25℃±5℃。
2.采样系统1气态污染物采样系统由采样头、采样总管、采样支管、引风机、气体样品吸收装置及采样器等组成。
采样系统各部分技术要求:(1)采样头:采样头为一个能防雨、雪、防尘及其它异物(如昆虫)的防护罩,其材料可用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
采样头、进气口距采样亭顶盖上部的距离应为1m~2m。
(2)采样总管: 通过采样总管将环境空气垂直引入采样亭内,采样总管内径为30mm~150mm,内壁应光滑。
采样总管气样入口处到采样支管气样入口处之间的长度不得超过3m,其材料可用不锈钢、玻璃或聚四氟乙烯等。
为防止气样中的湿气在采样总管中产生凝结,可对采样总管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加热温度应在环境空气露点以上,一般在40℃左右。
在采样总管上,SO进气口应先于NO进气口。
22(3)采样支管: 通过采样支管将采样总管中气样引入气样吸收装置。
采样支管内径一般为4mm~8mm,内壁应光滑,采样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一般不超过0.5m。
采样支管的进气口应置于采样总管中心和采样总管气流层流区内。
采样支管材料应选用聚四氟乙烯或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的材料。
采样支管与采样总管、采样支管与气样吸收装置之间的连接处不得漏气,一般应采用内插外套或外插内套的方法连接。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教程..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手工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
本标准主要包括:采样方法,采样记录及要求,监测人员基本要求,采样质量保证等。
一、采样方法(一)24小时连续采样本规范规定的24小时连续采样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总悬浮颗粒物(TSP)、苯并[a]芘、氟化物、铅的采样。
1.采样亭采样亭是安放采样系统各组件、便于采样的固定场所。
采样亭面积及其空间大小应视合理安放采样装置、便于采样操作而定。
一般面积应不小于5m2,采样亭墙体应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防火性能,室内温度应维持在25℃±5℃。
2.采样系统气态污染物采样系统由采样头、采样总管、采样支管、引风机、气体样品吸收装置及采样器等组成。
采样系统各部分技术要求:(1)采样头:采样头为一个能防雨、雪、防尘及其它异物(如昆虫)的防护罩,其材料可用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
采样头、进气口距采样亭顶盖上部的距离应为1m~2m。
(2)采样总管: 通过采样总管将环境空气垂直引入采样亭内,采样总管内径为30mm~150mm,内壁应光滑。
采样总管气样入口处到采样支管气样入口处之间的长度不得超过3m,其材料可用不锈钢、玻璃或聚四氟乙烯等。
为防止气样中的湿气在采样总管中产生凝结,可对采样总管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加热温度应在环境空气露点以上,一般在40℃左右。
在采样总管上,SO2进气口应先于NO2进气口。
(3)采样支管: 通过采样支管将采样总管中气样引入气样吸收装置。
采样支管内径一般为4mm~8mm,内壁应光滑,采样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一般不超过0.5m。
采样支管的进气口应置于采样总管中心和采样总管气流层流区内。
采样支管材料应选用聚四氟乙烯或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的材料。
采样支管与采样总管、采样支管与气样吸收装置之间的连接处不得漏气,一般应采用内插外套或外插内套的方法连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手工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
本标准主要包括:采样方法,采样记录及要求,监测人员基本要求,采样质量保证等。
一、采样方法(一)24小时连续采样本规范规定的24小时连续采样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总悬浮颗粒物(TSP)、苯并[a]芘、氟化物、铅的采样。
1.采样亭采样亭是安放采样系统各组件、便于采样的固定场所。
采样亭面积及其空间大小应视合理安放采样装置、便于采样操作而定。
一般面积应不小于5m2,采样亭墙体应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防火性能,室内温度应维持在25℃±5℃。
2.采样系统气态污染物采样系统由采样头、采样总管、采样支管、引风机、气体样品吸收装置及采样器等组成。
采样系统各部分技术要求:(1)采样头:采样头为一个能防雨、雪、防尘及其它异物(如昆虫)的防护罩,其材料可用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
采样头、进气口距采样亭顶盖上部的距离应为1m~2m。
(2)采样总管: 通过采样总管将环境空气垂直引入采样亭内,采样总管内径为30mm~150mm,内壁应光滑。
采样总管气样入口处到采样支管气样入口处之间的长度不得超过3m,其材料可用不锈钢、玻璃或聚四氟乙烯等。
为防止气样中的湿气在采样总管中产生凝结,可对采样总管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加热温度应在环境空气露点以上,一般在40℃左右。
在采样总管上,SO2进气口应先于NO2进气口。
(3)采样支管: 通过采样支管将采样总管中气样引入气样吸收装置。
采样支管内径一般为4mm~8mm,内壁应光滑,采样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一般不超过0.5m。
采样支管的进气口应置于采样总管中心和采样总管气流层流区内。
采样支管材料应选用聚四氟乙烯或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的材料。
采样支管与采样总管、采样支管与气样吸收装置之间的连接处不得漏气,一般应采用内插外套或外插内套的方法连接。
(4)引风机: 用于将环境空气引入采样总管内,同时将采样后的气体排出采样亭外的动力装置,安装于采样总管的末端。
采样总管内样气流量应为采样亭内各采样装置所需采样流量总和的5~10倍。
采样总管进气口到出气口气流的压力降要小,以保证气样的压力接近于环境空气大气压。
(5)气样吸收装置: 气样吸收装置为多孔玻璃筛板吸收瓶(管)。
在规定采样流量下,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的阻力应为(6.7±0.7) kPa,吸收瓶玻板的气泡应分布均匀。
(6)采样器: 采样器应具有恒温、恒流控制装置(临界限流孔)和流量、压力及温度指示仪表,采样器应具备定时、自动启动及记时的功能,采样泵的带载负压应大于70kPa。
采样流量应设定在(0.20±0.02)L/min之间,流量计及临界限流孔的精度应不低于2.5级,当电压波动在+10%~-15%范围内的流量波动应不大于5%。
临界限流孔加热槽内温度应恒定,且在24h连续采样条件下保持稳定,进行SO2及NO2采样时,SO2和NO2吸收瓶在加热槽内最佳温度分别为23℃~29℃及16℃~24℃,且在采样过程中保持恒定。
要求计时器在24h内的时间误差应小于5min。
3.采样前的准备(1)采样总管和采样支管清洗:应定期清洗,周期视当地空气湿度污染状况确定。
(2)气密性检查:确认采样系统连接正确后,进行采样系统的气密性检查。
(3)采样流量检查:用经过检定合格的流量计校验采样系统的采样流量,每月至少1次,每月流量误差应小于5%,若误差超过此值,应清洗限流孔或更换新的限流孔。
限流孔清洗或更换后,应对其进行流量校准。
(4)温度控制系统及时间控制系统检查:检查吸收瓶温控槽及临界限流孔,温控槽的温度指示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计时器的计时误差是否超出误差范围。
4.采样(1)将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内装50.0ml吸收液)连接到采样系统中。
启动采样器,进行采样。
记录采样流量、开始采样时间、温度和压力等参数。
(2)采样结束后,取下样品,并将吸收瓶进、出口密封,记录采样结束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压力等参数。
(二)间断采样间断采样是指在某一时段或一小时内采集一个环境空气样品,监测该时段或该小时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平均浓度所采用的采样方法。
1.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对环境空气中的TSP、PM10、Pb、B[a]P及氟化物,其采样频次及采样时间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各污染物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确定;对其它污染物的监测,其采样频次及采样时间,应根据监测目的、污染物浓度水平及监测分析方法的检出限确定。
但要获得1h平均浓度值,样品的采样时间应不少于45min;要获得日平均浓度值,气态污染物的累计采样时间应不少于18h,颗粒物的累计采样时间应不少于12h。
2.采样前的准备(1)根据所监测项目及采样时间,准备待用的气样捕集装置或采样器。
(2)按要求连接采样系统,并检查连接是否正确。
(3)气密性检查,检查采样系统是否有漏气现象。
若有,应及时排除或更换新的装置。
(4)采样流量校准,启动抽气泵,将采样器流量计的指示流量调节至所需采样流量。
用经检定合格的标准流量计对采样器流量计进行校准。
3.采样(1)将气样捕集装置串联到采样系统中,核对样品编号,并将采样流量调至所需的采样流量,开始采样。
记录采样流量、开始采样时间、气样温度、压力等参数。
气样温度和压力可分别用温度计和气压表进行同步现场测量。
(2)采样结束后,取下样品,将气体捕集装置进、出气口密封,记录采样流量、采样结束时间、气样温度、压力等参数。
按相应项目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要求运送和保存待测样品。
(三)无动力采样无动力采样是指将采样装置或气样捕集介质暴露于环境空气中,不需要抽气动力,依靠环境空气中待测污染物分子的自然扩散、迁移、沉降等作用而直接采集污染物的采样方式。
其监测结果可代表一段时间内待测环境空气污染物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或浓度变化趋势。
1.采样时间及采样频次污染物无动力采样时间及采样频次,应根据监测点位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分析方法的检出限及不同监测目的确定。
通常,硫酸盐化速率及氟化物采样时间为7~30天。
但要获得月平均浓度值,样品的采样时间应不少于15天。
2.硫酸盐化速率将用碳酸钾溶液浸渍过的玻璃纤维滤膜(碱片)曝露于环境空气中,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硫化氢、硫酸雾等与浸渍在滤膜上的碳酸钾发生反应,生成硫酸盐而被固定的采样方法。
3.采样装置采样装置由采样滤膜和采样架组成,采样架又由塑料皿、塑料垫圈及塑料皿支架构成。
——塑料皿,高10mm,内径72mm;——塑料垫圈,厚1~2mm,内径50mm,外径72mm;——塑料皿支架,由两块聚氯乙烯硬塑料板(120×120mm)成90°角焊接,下面再焊接一个高30mm、内径为78~80mm的聚氯乙烯短管,在其管壁上互成120°处,钻三个螺栓眼,距支架面15mm,用三个铜螺栓固定塑料皿。
4.采样滤膜(碱片)制备将玻璃纤维滤膜剪成直径70mm的圆片,毛面向上,平放于150ml 的烧杯口上,用刻度吸管均匀滴加30%碳酸钾溶液1.0ml于每张滤膜上,使其扩散直径为5cm。
将滤膜置于60℃下烘干,贮存于干燥器内备用。
5.采样将滤膜毛面向外放入塑料皿中,用塑料垫圈压好边缘;将塑料皿中滤膜面向下,用螺栓固定在塑料皿支架上,并将塑料皿支架固定在距地面高3~15m的支持物上,距基础面的相对高度应>1.5m,记录采样点位,样品编号、放置时间等。
采样结束后,取出塑料皿,用锋利小刀沿塑料垫圈内缘刻下直径为5cm的样品膜,将滤膜样品面向里对折后放入样品盒(袋)中。
记录采样结束时间,并核对样品编号及采样点。
二、采样记录及要求1. 采样系统气体状态参数观测气体状态参数指采样气路中气样的状态参数,用以计算标准状态下采样体积。
主要有:温度观测,观测采样系统中的温度计量仪表的指示值。
其精度为±0.5℃。
压力观测,观测采样系统中的压力计量仪表的指示值。
其精度为±0.1kPa。
2. 采样点气象参数观测在采样过程中,应观测采样点位环境大气的温度、压力,有条件时可观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参数:气温观测,所用温度计温度测量范围一般为-40℃~45℃,精度为±0.5℃。
大气压观测,所用气压计测量范围一般为50 kPa~107kPa,精度为±0.1kPa。
相对湿度观测,所用湿度计测量范围一般为10%~100%,精度为±5%。
风向观测,所用的风向仪测量范围一般为0°~360°,精度为±5°。
风速观测,所用的风速仪的测量范围一般为1~60m/s,精度为±0.5m/s。
3.采样记录及要求采样人员应及时准确记录各项采样条件及参数,采样记录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书写工整、数据更正规范。
常用采样记录的内容及格式如表-1所示。
表-1 气态污染物现场采样记录表市(县)测点污染物:采样人审核人三、监测人员基本要求1.监测人员要求凡承担监测工作,报告监测数据者,必须参加合格证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2. 监测仪器管理与定期检查(1)凡属应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计量法规定,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非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可依法自行检定,或送有授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量器具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参照有关计量检定规程定期校验和维护。
3. 监测分析方法选用和适用性检验(1)对不同的监测项目选用方法除遵循本规范的要求外,还应考虑监测对象的浓度水平和分析方法的检出限。
(2)当实验室不具备采用标准方法的条件,或采用标准方法不能获得合格的测定数据时,必须对选用非标准的方法进行验证和对比实验,并报省级以上环境监测部门审核、批准。
(3)分析人员在承担新的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时,应对该项目的分析方法进行适用性检验。
进行全程序空白值测定,分析方法的检出浓度测定,标准曲线的绘制,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及干扰因素等实验。
四、采样质量保证1.连续采样质量保证(1)采样总管及采样支管应定期清洗,干燥后方可使用。
采样总管至少每6个月清洗1次;采样支管至少每月清洗1次。
(2)吸收瓶阻力测定应每月1次,当测定值与上次测定结果之差大于0.3kPa时,应做吸收效率测试,吸收效率应大于95%。
不符合要求者,不能继续使用。
(3)采样系统不得有漏气现象,每次采样前应进行采样系统的气密性检查。
确认不漏气后,方可采样。
(4)临界限流孔的流量应定期校准,每月1次,其误差应小于5%,否则,应进行清洗或更换新的临界限流孔,清洗或更换新的临界限流孔后,应重新校准其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