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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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全面讲解

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全面讲解

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全面讲解引言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公共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大量的资产。

为了充分了解和管理这些资产,进行行政事业资产清查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全面讲解行政事业资产清查的相关内容,包括清查的目的、方法、步骤以及注意事项等。

目的行政事业资产清查的目的是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资产遗漏、流失和浪费。

通过清查,可以全面掌握单位的资产情况,为资产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对资产的保管和维护,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促进单位的健康发展。

方法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可以采取手工清查和信息化清查相结合的方法。

手工清查手工清查是指通过人工逐项检查和盘点资产的方式进行。

具体步骤包括: 1. 制定清查计划:确定清查时间、范围和责任人,制定清查表格和清查记录模板。

2. 资产登记:对资产进行逐项登记,包括资产编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状况等信息。

3. 资产盘点:按照清查计划和清查记录模板逐项检查和盘点资产,并记录实际情况。

4. 资产核实: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实,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清查报告:根据清查结果编制清查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信息化清查信息化清查是指借助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工具进行资产清查的方式。

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或专门的清查软件,可以实现自动化的资产登记、盘点和核实,提高清查效率和准确率。

步骤行政事业资产清查的基本步骤如下:1.筹备阶段: -明确清查的目标和任务。

-制定清查计划,确定清查时间、范围和责任人。

-准备清查所需的表格、模板和工具。

2.资产登记阶段:-逐项登记资产信息,包括资产编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状况等。

-标识资产,便于后续的盘点和核实。

3.资产盘点阶段: -按照清查计划和清查记录模板,逐项检查和盘点资产。

-记录实际情况,包括资产的位置、状态、使用情况等。

4.资产核实阶段: -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实,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和验证。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清[1992]24号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清[1992]24号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清〔1992〕24号1992年10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关于一九九三年在全国开展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意见,在总结一九九二年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国家行政事业财产清查登记工作中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是清产核资工作的组成部分。

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管理,而且对即将开始的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也有重要意义。

因此,请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

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国家行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附件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国清〔1992〕5号文《关于印发<清产核资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国清〔1992〕6号文《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的指导思想是:查清和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占用财产的实物数量,并以此为基础相应登记并反映其价值量,将一切应归国家所有的财产,都纳入国家财产的管理范围,逐步做到与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管理相衔接,建立健全和完善行政机构及事业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达到财产合理、有效、节约使用的目的。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报告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一、深入开展清产核资数据分析复查工作为了确保清产核资数据真实、准确,巩固清产核资成果,一方面我们将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报表数据与单位决算报表数据进行核对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单位重新修改上报,总共清理出问题单位50多个,其中问题较大的有3个,一一进行了修改、纠正。

另一方面对各单位上报的清产核资资料以及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检查,对账目上有明显缺陷、漏洞的单位重点复查,如发现市六中门面收入未如实填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账实不符,我们要求其重新上报相关数据并责令改正。

在此基础上,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存量、质量、结构及分布情况,并做好相关课题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参考依据。

二、积极开展清产核资总结表彰工作开展总结表彰工作既是前段清产核资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今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一种鼓励,按照全市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xx年,在各区财政部门、市直各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推荐的基础上,经我科综合评定,共评选出39个清产核资先进单位和66个先进个人,并对其进行通报表彰。

通过总结表彰活动,大大提高了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加强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

三、圆满完成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及资产年检工作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汇总671户,截止20xx年x月x 日,全市行政事业资产总额31.75亿元,比20xx年增加1.88亿元,增幅5.9%;其中固定资产总额22.3亿元,比20xx年增加1.36亿元,增幅6%。

国有资产总量22.91亿元,比20xx年增加2.01亿元,增幅8.7%。

其主要作法。

一是领导重视。

资产报表工作得到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副局长高平同志亲自在报表培训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资产报表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存量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为资产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提供翔实的数据资料,要达到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资产管理水平的目的。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C.有价证券保管人对于盘盈、盘亏的说明及审批(如为 盘盈,还应提供有价证券的复印件);
D.如果被投资单位或投资款项管理单位已经宣告破产、 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理整顿而导致停业的, 在取得相关政府批文、正式公告等依据后,确认投资 损失;
E.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F.因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金额说明,涉及刑 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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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二)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方法和程序
1、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 (1)工作目标
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2)工作内容
核对账证表及各项内、外部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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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账务清理要点
(3)工作方法
以基准日为时点,倒轧。 对清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根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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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 政
个单 项位 目财 、产 会清 计产 科中 目关
现金 有价证券
暂存款 库存材料 固定资产 应缴预算款 应缴专户款
支出
暂存款 固定基金
结余 收入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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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行政财产清查
1、现金的清查 ①清查内容
2006年12月31日的库存现金。
②责任分工
清查以财务部门为主,具体清查工作由出纳人员 和会计人员共同进行。
3)盘点时间:各部门要统一
4)盘点范围及实地盘点工作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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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仓库的 第三方存货
实地盘点流程图
行政财产清查
存在仓库 属本单位存货
存在第三方单位 属本单位存货
不盘点 单独存放标识
财务账及 仓库台账
核对
是否能 现场盘点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实务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实务

清产核资的后续工作
制度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清产核资相关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监督检查
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全面、准 确、及时完成。
培训宣传
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 责任意识。
THANKS
感谢观看
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 、收益权和处置权,防止产权纠纷和资产 流失。
价值评估
损益认定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确 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为后续的资产管理和 处置提供依据。
根据清查和评估结果,认定行政事业单位 的资产损失和收益,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
清产核资的方法
实地盘点法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实 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价值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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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报告和结果运用
清产核资报告的编制
编制依据
清产核资报告的编制应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计准则, 确保报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内容要求
清产核资报告应包括资产清查、 负债清查、净资产清查等内容, 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 况。
格式规范
清产核资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 和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报告的清 晰、准确和易于理解。
它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 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旨在规范国有资 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 有资产流失。
清产核资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
清产核资的目的是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点和核实,了解国有资产的实际情 况,发现和纠正资产管理中的问题,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
清产核资结果的运用
决策支持
清产核资结果可以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帮助决策者全面了解单位的财 务状况,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4.22•【字号】浙政办发[2002]20号•【施行日期】2002.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2]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1]57号)精神和财政部的要求,决定于2002年4月至11月在全省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为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清产核资是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

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有利于摸清“家底”,促进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利于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部署,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清产核资的组织方式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在各级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各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落实、指导督促和总结上报。

三、清产核资的对象纳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有两类:一是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二是实行企业管理及企业集团下属的具有经常性财政经费关系的事业单位。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第一节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批准,于年月年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二节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资产清查范围一、年月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三、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由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讲解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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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后续工作—动态管理
各单位应根据资产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情况,核实、完善“ 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将相关信息 录入信息系统,确保资产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在今后的 资产管理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资产信息动态 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财资[2015]45号)的规定,对资产 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 切实做到家底常清,真正杜绝“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 ”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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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方法
各单位应运用清查模块提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现有卡片数据 ,结合清点核查后的资产情况,录入资产盘点单,生成并填报 整套资产清查报表。
凡卡片数据信息不完整的,应结合资产清查补充完善,切实 夯实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基础。
单位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本单位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 核对,通过分析差异原因确保清查数据准确。
•9
资产清查工作方法
财政部门根据资产清查的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聘请社会中 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发生的费用,按照“谁委托, 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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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对单位户数、机构和人 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 全面清理。
账务清理
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 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 对外投资以及各项资金往 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 面核对和清理。
目录
第一部分 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
第三部分 资产清查工作方法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要求及材料
第六部分 资产清查后续工作
第七部分 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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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全面摸 清家底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大全5篇]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大全5篇]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大全5篇]第一篇: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机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6号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86号)及《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两令”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摸清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掌握资产的存量、构成和使用情况,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完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为提高我省行政事业资产监管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奠定基础。

二、清产核资工作的总体目标围绕深化财政四项改革,完善部门预算体系,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统一管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收入来源渠道、支出结构和水平,以及人员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状况,为理顺分配秩序、规范津补贴的发放,为部门预算编制的细化、科学化提供决策依据,为制定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及实物费用定额提供准确数据,为建立健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网络化动态管理系统提供初始数据。

三、清产核资工作范围这次清产核资的范围,主要是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实务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实务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实务第一篇: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实务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目的是了解该单位的资产状况,为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本文将从清产核资的意义、具体步骤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清产核资的意义清产核资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清产核资可帮助单位全面了解自身的资产状况,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从而为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准确的依据。

其次,清产核资可发现和排查资产存在的问题,如资产流失、闲置资产等情况,为单位资产的合理管理提供参考。

最后,清产核资有助于规范单位的财务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升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清产核资的步骤清产核资的步骤主要包括资产登记、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环节。

资产登记是指将单位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进行登记和记录。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和登记表格,确保资产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其次,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进行明细登记,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数量、价值等相关信息。

最后,要依据登记表格对资产进行逐一登记,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资产清查是指对已登记的资产进行核对和清查,确认资产的实际存量和存放位置。

首先,要组织清查人员,进行分工和任务分配。

其次,对已登记的资产进行逐一清查,核对资产的实际存量,并记录清查结果。

最后,对于未能找到或确认的资产,需要进行仔细的追查,确定其去向和状态,并记录清查情况。

资产评估是对已清查的资产进行估价,确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首先,要选择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或人员,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其次,依据大量的实际市场数据和方法,对资产进行权威、合理的估价。

最后,要记录评估结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单位的决策提供参考。

三、应注意的问题在进行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实务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避免人为干预和利益冲突。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实务讲解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实务讲解

实施资产清查实务工作的步骤
损溢认定,资产核实,制度完善
财产清查
账务清理
基本情况清理
基本情况清理
• 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 编制和人员情况等基本情况全面清理。相应填列《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 基本情况表》。
账务清理
• 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类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资金往来会计核 算科目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资产清查
• 3、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有价证券关注账面余额与实存票据价值的核 对;对外投资关注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 历次分红情况等 。 相应填列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清查汇总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资产清查
• 4、库存商品、材料等实物资产: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 报废的情况。

相应填列事业单位存货清查明细表。

各单位因为会计技术性差错引起的资产不实,不属于资产损溢认定的范围。
财产清查
• • •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 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相应填列行政事业单位现金、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
资产清查
• 2、应收款项: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预付账款等。款项是否存在、账龄、余额的正确性,关注长期挂账的 款项。 相应填列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清查明细表

相应填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清查明细表。
资产清查
• 7、基本建设工程占用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投入基本建设在基准日的资 金余额。重点核查余额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资产清查

行政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行政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行政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总结.doc 文档标题:行政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总结一、引言简述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目的阐明行政单位在清产核资中的角色和责任二、清产核资工作概述工作背景国家政策和法规要求行政单位资产管理的现状和挑战工作目标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目标和预期成果阐述清产核资对行政单位管理的意义三、工作准备与规划组织架构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定关键节点和里程碑四、清产核资实施过程资产清查资产清查的范围和方法清查过程中的记录和分类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标准和依据评估结果的汇总和分析问题识别与处理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的处理措施和改进方案五、工作成效分析资产价值确认清查后资产的总价值和分类价值与清查前资产价值的对比分析管理效率提升清产核资对资产管理效率的影响管理流程和制度的优化情况风险控制与合规性清产核资在风险控制和合规性方面的作用风险点的识别和预防措施六、问题与挑战遇到的问题清产核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影响应对措施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思路实施的改进措施和效果评估七、经验总结与反思成功经验清产核资工作的成功关键因素值得推广和复制的做法反思与启示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不足进行反思提出对未来工作的启示和建议八、未来工作展望短期目标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计划短期目标的具体实施策略长期规划行政单位资产管理的长远规划实现规划的战略和行动计划九、结语总结全文,强调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和行政单位的贡献表达对未来工作的期待和信心。

北京市区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办法

北京市区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办法

北京市区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1.03.30•【字号】京财统评[2001]548号•【施行日期】200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北京市区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办法(京财统评(2001)548号2001年3月30日)为了认真做好北京市区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依据财政部《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对资产及负债进行清查登记和对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详细核对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出的各项资产盘盈、财产损失和资金挂帐进行核实清理,并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确认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收入支出的真实状况。

二、凡列入北京市区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规定范围的单位,都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资金核实工作,并经主管会计单位审核汇总后,向各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资金核实申报手续。

三、资金核实申报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后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状况、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财产损失和资金挂帐情况及形成原因分析报告。

单位负责人要对资金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在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等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财产损失和资金挂帐,经逐笔审核,分类归纳,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办理资金核实申报手续。

五、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清产核资中对清查中的各项资产盘盈(包括帐外资产),应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价值(对无法直接确定价值的,可按规定组织重估),并在资金核实申报报告中予以说明。

经各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资金核实批复后调整有关帐目。

根据全国清产核资有关政策:(一)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类帐外资产,只要积极主动清查和及时入帐,不再追究单位违纪责任。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资[2009]246号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资[2009]246号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资〔2009〕246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处置流程,确保资产处置规范高效、安全环保,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09〕167号)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国管资〔2009〕168号)(以下称“两个办法”),现就建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推进资产处置进场交易、资产调剂和废弃电子产品统一回收处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资产处置工作程序各部门、各单位经审批后需处置的资产,统一交由处置交易机构进行处置。

处置交易机构对拟处置的资产鉴别评估后,将废弃电子产品交由回收处理机构进行无污害处理,其他资产采用公开方式进场交易。

对于仍有使用价值的专业设备、办公设备等实物资产,须在进场交易前优先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调剂使用。

支持公益事业或扶持地方发展的捐赠资产暂不执行上述程序。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和复印机等资产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处置。

二、关于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国有资产处置交易由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承担。

北交所设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服务机构,并提供包括评估、审计、拍卖、招投标、法律咨询、交易、结算等服务。

各部门、各单位经审批同意后需处置的资产,由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交易流程,统一交由北交所进行集中处置,并提供相关材料。

北交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拟处置资产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处置,出具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并将扣除服务费用后的处置收益及时返还相关部门和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各市财政部门和省各主管部门及单位要按照要求,统一步骤,分级实施,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主要依靠本部门、本单位抽调力量完成。

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力量不足的,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四、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基本情况清理基本情况清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各单位应当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篇二: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附件: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1X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1X年12月-201X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

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3)

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3)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3)对按会计重要性原则参股投资项目金额较小,被投资单位资不抵债并连续经营亏损3年以上的,应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判断和客观评判,出具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并连续3年亏损的经济鉴证证明。

(六)固定资产损溢应提供的证据:1、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固定资产盘点表(包括盘盈的数量、金额等);(2)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的说明;(3)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 ___、类似资产的 ___合同、 ___或竣工决算资料);(4)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盘盈,单位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固定资产盘亏,单位有关部门要逐项做出专项说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3)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4)单位内部有关审批文件等。

3、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由单位作出专项说明,应当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部门或机构进行鉴定,出具的鉴定材料;(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4)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5)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4、被盗的固定资产应提供证据(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2)单位内部有关核批文件;(3)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七)无形资产清查损溢应提供的证据:事业单位清查出的无形资产损失,依据有关技术部门提供的鉴定材料,或者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证明文件,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认定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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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债务人在境外或香港、澳门、台湾 地区的,催收逾期三年,取得境外中介出 具证明,或驻外使(领)馆出具债务人逃 亡、破产证明,确认为坏账损失。 (6) 对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了 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对逾期 应收账款按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含收 回的实物)的,根据权力机构批准文件 和债权、债务双方的有效协议,以及已 收回资金的证明,将折扣部分确认为坏 账损失处理;
4.呆坏帐的处理
(1) 债务人已宣告破产、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 执照或者政府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法院的破 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工商部门的注 销吊销证明、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决定文件,在 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 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 (2) 债务人已经宣告失踪、死亡的应收款项, 在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 证明后,其遗产不足清偿且没有继承人的应收 款项,确认作为坏账损失;
(3)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败诉,或胜 诉但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债能力,法院 裁定终止执行的,确认为坏账损失。 (4)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具有企 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 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以上 停止经营,并且能够确认三年内没有任 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 各项款项和有关责任人的赔偿款项后的 余额,作为坏账损失;
2.开展清产核资的原因
资产底数不清,国家权益不明;产 权不明晰;资产价值不实,各类资 产损失需要处理;资产风险过大; 管理水平低,基础工作不扎实;深 化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3、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
户数清理、资产清查、产权 界定、(价值重估)、资金 核实、问题整改、建章建制
4.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准备

② ③
(二)资产清查
1.
2.
3.
资产清查包括:货币资产、应收帐款、 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其它资产清查。 资产清查的要求,是不重不漏、不留死 角、完全彻底 资产清查要防止出现少报、漏报、重报、 虚报的问题。
4 资产清查的内容
① ②

所清查的资产是否真实存在 资产是否已经进行帐务处理,并做到了 帐帐相一致、帐物一致; 所清查资产的数量,盘盈盘亏的原因
5、重点抓好对外投资和债权 清查


对外投资的清查:对投资进行全面清理, 要充分关注“领导”项目,对各投资项 目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投资损失要搜集 证据。 债权清查 函证确认要达到50%以上;认真做好 帐龄分析;采取措施防止权益损失;对 债权损失要收集证据。
(三)负债清查
1.
2.
清查潜盈事项:债权人已经破产、注销 或关闭,不需要履行还债务。债权人已 经死亡、失踪,不须支付的款项。 超支挂帐清查 应付工资挂帐、应付福利费挂帐、应 付税金挂帐、其它挂帐
2.参股企业的处理
对参股投资项目金额较小,确认被投 资单位已资不抵债、连续经营亏损3年以 上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在取得被 投资单位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证 明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确认为 损失。
3.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 损失处理
由相关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如: 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 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管 部门出具的车辆报废证明、房管或 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拆除证明、安 检部门的检查报告等。
(四)收支情况清查
1.收入的清查 拨入经费清查,预算外收入的清查,其 它收入的清查 2.支出的清查
(五)表外及或有事项清查
1.
充分认识表外事项清查的重要性
四、资产损失及确认
1.
2.
3.
资产损失的类型 政策允许核销的损失 经济鉴证工作
1、资产损失的类型



政策性损失:包括住宅改革固定基金核 销,企业脱钩损失等 经营性损失:经营管理失误,经济环境 的变化 正常的报废,划转、处置资产等
3.关于经济鉴証
六、资金核实
1.
资金核实的概念: 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据清产核资政 策,对国有单位资产盘盈、损失和国有 资产价值量进行确认的过程。资金核实 是一个法定过程,资金核实的结果具有 法律意义。只有经过核实才能说完成了 清产核资。
2 资金核实的程序
单位完成资产清查,中介机构完成清产 核资审计,并完成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国有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申请,按照 规定提供有关资料。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复。 单位依据批复调整帐务,办理产权登记 和变更手续。
三 资产清查工作 包括四部分内容:
① ② ③ ④
帐务清理 资产清查 负债清查 收支清查
(一)帐务清理
帐务清理的内容:要求基准日之前经济 事项全部入帐 ①内部流转全部结清,各部门间帐帐相符 ②外部事项全部结清 ③往来事项全部清理 ④对存款帐户进行清理
1.
2 帐务清理问题的处理
调整技术性差错
处理未完成帐项 取得资产变动事项的证据
2、资产损失的处理政策
政策性损失,一般正常核销。


职工住宅改革所造成资产损失,按全价 核销住宅对应的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 国家要求脱钩等政策造成的损失挂账, 在取得国家关于企业脱钩的文件和产权 划转文件后,可核销脱钩企业的资产损 失。
经营性资产损失的处理
1.如被投资单位或投资款项管理单位 已宣告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关闭 以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清偿后仍不能 收回投资损失的,在取得法院出具的破 产公告或破产清算、工商部门的注销登 记文件、吊销证明、政府部门的有关行 政决定等法律文件后,按账面价值扣除 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差额部分,确认投资 损失。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层层设立 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权限, 建立统一部署、协调运作机制 明确组织纪律,确保工作质量 制定奖惩考核办法
5.业务准备和方案的制定



学习掌握清产核资政策,制定 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要求 掌握清产核资业务知识,组织 培训,做好宣传动员 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6.和中介机构做好沟通协调

② ③

选择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 中介机构 提出对中介机构的具体要求 研究制定中介机构相互配合的 机制 签订清产核资业务委托书
二 清产核资前期工作



组织户数清查。按直属单位、下管一 级确定范围。举办的股份公司的,要 通过股东会决议。 进行清产核资前的帐务调整,解决技 术性的差错。 做好会计资料、实物盘点准备,基准 日前结清有关帐目。
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实务
一、清产核资的准备工作
1
清产核资的概念: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组织国有法 人单位进行全面的清理、盘查及 核算, 摸清资产规模、数量、质 量、状态和存在问题,核实确认国 有资产,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和 体制改革的深化。
清产核资的几点理解
从工作的内容理解:清理实物性资产、核实 货币性资金。 从出资者角度理解:通过对法人财产权的清 理,对国有资产权益进行核实。 清产核资的其它提法:财产清查、资产清理、
①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③ ④
3.清产核资申报的材料


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内容:基本情况, 基准日的资产财务状况;资产盘盈盘运、 损失情况;资产变动处理意见;其它情 况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所属企业申报的 材料
七、清产核资报表
1.
2.
清产核报表的分类:工作底表、申 报报表 几类报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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