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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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 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对象: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 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范围: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 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 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 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 行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
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 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 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 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技术转让所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 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 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
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 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除了备案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外,还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一)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的说明;(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 结构明细表;(三)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四)企业具有大 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 明。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 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进 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 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 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创投企业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 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 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 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 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 政策介绍
2010年5月
方式
直接减免 低税率 项目所得减免 加计扣除 减计收入 免税收入 抵免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一、普遍性税收优惠
免税收入 小型微利企业 再就业优惠 安置残疾人优惠
二、行业性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文化产业 动漫产业
高新技术企业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 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 于规定比例(10%、30%); (五)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 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 标,须达到70分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
税收减免手续(国税函〔2009〕203号)
技术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 本-相关税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 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 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 (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 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后,可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 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 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 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 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 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上述条 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 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创投企业
2、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 火〔2008〕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 362号)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 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 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
创投企业
1、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依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 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经营范围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 “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 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暂行 办法》
高新技术产业Leabharlann Baidu
高新技术企业(事前认定)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事前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 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 于规定比例(3%、4%、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 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 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 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 费或租赁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技术转让所得
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享受减免企业
(一)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 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 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 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 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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