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巡回检查是掌握设备运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排除设备隐患,防止设备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工作。为此,特制订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进一步保证巡回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2 运维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分为定时检查与重点检查两种,巡回检查必须由能够独立上岗的运维人员进行。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电站。
2. 巡视检查定义
2.1 巡回检查,是巡检人员积累发电设备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巡检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认真进行巡回检查,杜绝因巡检不到位而造成设备异常或事故的发生。
2.2 巡回检查必须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内容、路线、时间、次数进行,不得漏检。对因巡回检查人员失职造成的设备异常,巡回检查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2.3 巡回检查分为运行人员和设备管理专责巡回检查。
2.3.1 运行人员巡回检查
2.3.1.1 定时巡回检查:指运行人员每班周期性巡回检查。
2.3.1.2 重点巡回检查:针对设备特点和运行方式情况、负荷情况、自然条件的变化等所增加次数的巡回检查。
2.3.1.3 巡回检查按岗位由独立值班的人员或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值班人员有事离开工作岗位,应由值长指定他人代行检查。原值班人员回到岗位后应及时了解设备巡视情况,并进行必要的重点复查。
2.3.2 设备管理专责巡回检查
2.3.2.1 定时巡回检查:指设备管理专责每周一次的对全厂设备的巡视检查。
2.3.2.2 重点巡回检查:针对设备特点和运行方式情况、负荷情况、自然条件的变化等所增加次数的巡回检查。
2.3.2.3 巡回检查设备按电气一次、二次及机械三个专业划分,不同专业设备专责负责相应专业设备的巡回检查。
3. 巡回检查工作的规定
3.1 运行人员巡回检查的规定
3.1.1 运行巡检人员的巡回检查中应做到:
(a)巡回检查时要思想集中,认真地看、听、嗅、摸,高度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处置;
(b)巡检人员应了解设备的特性及其与系统的关系,了解设备正常时的温度、振动和音响,熟知阀门和挡板的开度,仪表指示在不同负荷时相应位置;
(c)巡检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部位检查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事项,在进入或离开上述区域时应向值长报告;
(d)绝对禁止触及转动机械的旋转部分,必要时可在切换备用辅机后检查;
(e)巡视人员应带有手电筒、测温枪等用具,以保证检查质量;
(f)巡回检查时,应按规定将设备参数和运行状况准确无误地报告中控室,若发现设备有异常及疑问,应加强监视,分析原因,并及时向值长汇报,并按值长的指示处置。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先处理、后汇报。
3.1.2 设备或系统停运后检修时,巡视人员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有无变动、安全标示牌是否齐全、与运行部分相关的隔离是否可靠。
3.1.3 巡视人员除检查规定项目外,对巡视路径的公用系统、厂房建筑、安全措施亦应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1.4 遇下列情况时,巡视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应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另行安排重点巡回检查,派专人监视或减少巡视间隔时间。
a大修后试运行阶段;
b新设备投入试运行;
c存在缺陷的运行设备或出现频发性故障的设备;
d上一值交班的设备异常情况或注意事项;
e处于特殊运行方式或恶劣条件下运行的设备;
f自然条件变化(如高温、暴雨、雷击、大风等)。
3.1.5 机组起动、停机或事故时,由于运行操作繁忙而不能按定时检查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时,可由值长决定临时变更巡视时间或省略部分巡视项目。
3.1.6 机组发生事故时,巡视中的巡回检查人员应立即中止巡视,返回中控室或到现地设备,参加事故处理
3.2 设备管理专责的巡视规定
3.2.1 各专业设备管理专责每周对各自专业的全厂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回检查,并认真做好巡回记录。
3.2.2 巡回检查时要思想集中,认真地看、听、嗅、摸,高度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汇报。
3.3 各电站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的巡回检查路线。
4. 附则
4.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于下发之日起实施。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