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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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题目论我国死刑之存废
院系财经政法系专业法学
学生姓名王赫学号2070324116指导教师徐立新职称教授
2010年10月6日
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全面剖析我国现阶段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寻求符合我国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及顺应世界潮流的理想中的死刑制度就是要寻求一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同时又适应世界形势发展的死刑的实体概念及其实施程序。
首先,实现我国刑法关于死刑的突破和完善,从根本上区分我国刑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重刑主义还是轻邢主义的价值取向,切实做到依法定罪量刑,保障刑罚特别是死刑的正确审判和实施,充分体现刑罚的公正性、惩戒性和教育性特征。
其次,顺应世界各国关于死刑存废大趋势,对于国外各种流派的不同观点,加以认真分析和研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拓展我国关于死刑问题的外延,不断完善发展我国的死刑制度。
最后,通过对死刑制度的研究和探索,逐步实现死刑制度在理论上的优化升级,使刑罚体系在日渐发展中得到完善,在理性实践中得到检验,最终使得我国刑法关于死刑制度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接受和认可。
二、已了解的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研究现状:
(1)群众主张保留死刑,他们对犯罪分子造成的危害有切身的体会、认识与感受,处于保护自身安全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考虑,自然不赞成废除死刑;
(2)大多数的专家和学者主张限制死刑逐步废除死刑,这也是我国刑罚理论界的主导思想,他们认为我过现阶段的精神和物质基础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实力,但在日益讲究人权的今天,死刑作为侵犯人身权利最严重的一种刑罚必将被代替;
(3)少部分学者认为至少要维持现在的死刑的罪名数量,并可以适当增加死刑的数量,他们还是基于对社会主义大的环境的考虑,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还没达到理想的安宁状态,严重的犯罪现象依然存在,加大死刑力度对于威慑犯罪,教育人民还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4)还有的学者受西方观念影响较深,主张完全废除死刑,顺应世界上发达国家关于人道主义的理念,但这种观点在国内还是鲜为多数人认可的。
2、国外关于死刑问题存废的研究现状:
美国学者盖米茨的许多观点源于《圣经》,其中《圣经·旧约创世》第九章5-6节指出,在洪水退尽,诺亚自方舟出来,向上帝献祭之后,上帝曾对诺亚说,“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已的形象造的。”因此,不能说圣经反对剥夺人的生命,相反,死刑支持论者认为死刑恰恰是上帝对生命的保障。当然,人们也可以从圣经中找到反对死刑的强有力的证据。《圣经·出埃及记》中记载,上帝授予摩西“十诫”,其中第六诫是“不可杀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上帝要求的是不可无缘无故杀人,故才有教会反对堕胎、反对剥夺他人生命之说。但上帝同样认为“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不可一概认为上帝反对剥夺他人的生命,基督教的宽容是有限度的,否则就不会有阿富汗和伊拉克硝烟滚滚的战场了。战争杀人和死刑本无本质区别,相对于战争将杀人的权力赋予士兵,死刑实在是非常文明的“杀人”。几乎每个初到西方的人都会以为,基督教宽容,基督徒善良,但是伊拉克战争足以将基督教的“宽容”幻想击得粉碎。“不可杀人”是神的诫命,而“杀人者死”也是神的旨意。上帝的“不可杀人”和杀人具有不可同日而语的条件。在现代社会,不可杀人不仅是神的旨意,也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约束的底线。死刑体现了人间法律和宗教之间的联系。
德国学者鲍勃主张用自然权利反对死刑。他认为生命是一种自然权利,生命具有以下的含义:生命与生俱来,无论种族、性别都拥有这种权利。这意味着生命不可转让、出售或者赠予他人。任何人都拥有生命的权利且不可被剥夺是引起死刑争论的最大焦点。现代国家建
立后,法律成为统治的有效和最佳工具。刑罚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死刑更是如此。在刑法学上,死刑是国家为了维护统治而对犯罪者采取的剥夺生命的刑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死刑具有政治哲学的意义。生命的不可剥夺性从某种意义上否定了国家的死刑权。这实际上陷入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生命不可剥夺,对剥夺他人生命的人的生命的剥夺是否具有正义性反倒成了一个问题。
三、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结合我国死刑的历史渊源、现代死刑存在的社会基础及其存在的利弊价值,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研究我国死刑制度的存在意义及发展方向和更高层次的人权理念。纵观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大的社会坏境,提出更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精神文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重点:从科学理性的角度全面分析我国死刑制度的利弊价值。
(1)利的价值:A、死刑作为历代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有力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巨大的威慑力对于惩罚犯罪、教育民众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B、死刑对受害者来讲,是安抚其精神创伤的一剂良药,使受害者打消报复念头,不至出现“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惨剧发生,同时也恢复了其他社会成员对犯罪的恐惧心理,保障社会的稳定;C、死刑的执行直接剥夺了人的生命,无需耗费太多的人力物力,因此,死刑的成本较低。
(2)弊的思考:A、刑罚的核心思想在于对犯罪人惩戒犯罪的同时,进行观念上的改造,使其悔过自新,有可能在重回社会之后为国家的建设尽一份力,但作为刑罚一种的死刑却打破了这一思想,剥夺了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命权,因此,何谈重归社会,何谈为社会做贡献;B、死刑的存在本身是为了惩罚犯罪,震慑犯罪,但仔细想来,死刑的执行实际上的一种“以暴制暴”的方式,也就是在运用暴力,宣扬暴力,有悖于和平发展的主题;C、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权的呼声在世界范围内愈加高涨,我国死刑制度面临人权思想的挑战,我国死刑对人权的践踏一直遭到国际社会对我国批评和指责,这不仅有碍于我国对外交往还会动摇我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的形象和政治地位。
2、难点:如何结合我国死刑的历史渊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及死刑存在的利弊价值,寻求一个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顺应时代发展和能被绝大多数人接受认可的死刑制度。
四、本课题研究的步骤、方法及进度安排
研究步骤:
1、查阅有关死刑存废的国内外书籍资料,收集到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和素材全面剖析总
结各流派的不同观点和主张,对研究死刑存废问题起到了宝贵的借鉴作用;
2、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查阅到各国学者对死刑存废问题
的独到的见解和主张,特别是我国法学工作者对我国死刑的现状和存废问题的阐
述,进一步加深我对死刑存废问题的认识,为更好的研究死刑存废问题奠定基础;
3、制作有关死刑存废问题的调查问卷,在同学中展开调查;
4、虚心请教指导老师,询问相关死刑存废的问题,在老师多年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理论
学识的引导下,能够比较好的完成这次课题的研究。
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查阅与分析法;2、比较分析法;3、法律、时事陈列分析;4、访谈法。
进度安排:
12010年07月至08月搜集、查阅资料;
22010年09月至10月撰写开题报告;
32010年10月至11月撰写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