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共10页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5:元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以下部分由征收机关负责填写)一、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应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书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写;纳税人是个人的,则填写姓名。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二、承受方性质: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填写情况点击选择.三、承受方、转让方识别号: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纳税人微机代码;没有微机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是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四、承受方、转让方联系电话: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应填写办税人员常用电话号码;承受方、转让方是个人的,为本人常用电话号码。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五、权属转移时间:指承受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其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土地及存量房权属转移时间为签订协议、合同时间,增量房权属转移时间为纳税人申报时间.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六、合同名称及编号:指双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名称及相关编号.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七、土地、房屋地址:为产权转移的土地、房产的座落地址,有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注明的详细地址;暂无产证权的,按合同注明的详细地址填写。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八、权属转移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征契税的五种行为和其他等六种类型: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地产交换和其他。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及资料审核后下拉选择.九、房屋性质:是指权属转移为房屋的,根据用途及面积等规定划分为以下几类:1。
商铺;2。
非普通住房;3。
普通住房;4.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5.其他房产。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及资料审核后下拉选择.十、权属转移面积。
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占地面积和房产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指建筑物或土地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按产权证或合同记载数据填写;建筑面积。
房产税明细申报填报说明
房产税明细申报填报说明房产税明细申报填报说明一、从价计征房产税(一)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基础信息录入界面填报说明1.填报范围:(1)申报的原则是谁纳税谁申报,只要存在房产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房产信息。
(2)除享受法定减免的纳税人不进行明细申报之外,其他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都需进行明细申报。
2. 对首次进行基础信息填报的纳税人,需要填报其全部房产的税源基础信息。
此后办理税源申报和纳税申报时,需先核对税源基础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的房产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进行税源申报和纳税申报;发生变化的,先修改税源基础信息,再进行申报。
3.每一独立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
即:同一产权证有多幢(个)房产的,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无产权证的房产,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幢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房屋所有权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本市单位、非本市单位、个人。
6.纳税人类型(必选):分为产权所有人、无租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融资租赁承租人、承典人等类型。
7.产权人名称、产权人计算机代码(身份证号码):如果纳税人类型选择非产权所有人,则需填写产权人名称,产权人是单位的,填写产权人计算机代码;产权人是个人的,填写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8.联系人(必填项):填写具体联系人。
9.联系方式(必填项):填写详细联系方式。
10.房产名称(必填):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
如:1号办公楼、第一车间厂房等。
11.房产用途(必选):房产用途依据房产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填写,无证的,依据实际用途填写。
分为工业、商业及办公、住房、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房产应当分别填表。
12.房屋坐落地址(必填):应当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 + 详细地址,且应当与土地明细申报数据关联并一致。
房地产(两税)基本情况采集表
附件10 ●成本法建模基础表10赤壁市区登记类型:初始登记□新增登记□减少登记□第页,共页房地产(两税)基本情况采集表注:请仔细阅读填表要求和填表说明后填写。
此表一式三份,市局、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1填表要求:1.此表适用于成本法(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求取估价对象价值)估价。
成本法估价适用于:工业、商业、综合、住宅四类房地产的房地产税计税价值评估,特别适用于那些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学校、图书馆、体育场馆、医院、行政机关办公楼、军队营房、公园等公用、公益房地产等。
工业类房地产首选成本法进行评估。
2.此表由有以上应税房产以及享受减免税项目的纳税人自行填写。
3.此表的相关分类标准填写办法按以下步骤确定:①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填写;②无国家标准的按国家税务总局标准填写;③无国家税务总局标准的按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费征管核心软件)标准填写。
4.此表一式三份,市局、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5.此表需纳税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此表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登记类型,如初次填表选择初始登记,新增房地产、土地选择新增登记,处置、交易和报废房地产、土地选择减少登记。
填表说明:1.本表依据税务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填写。
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据实填写。
2.纳税人有多个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别填表,每个房屋所有权证需填一张税源登记表。
纳税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如果在不同的坐落地点有多栋房地产的,按照坐落地分别填表。
一个土地使用证上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且各种用途在面积上可划分的,分用途填表。
纳税人填写多张表格的,编号填入“第页共页”3.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填税务登记证号码,按地方税务局确定的税务登记代码填写;个人填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军官证(士兵证)号码,并注明证件名称。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及填表说明
人教版小学三年级下册生字表一.1从价计征房税税源明细表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分类:单位□ 个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有条件的地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将上期申报的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税源数据基础较好或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可直接将数据导入纳税申报系统并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3.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土地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土地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土地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6.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7.土地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8.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9.土地使用权证号:有土地证件者必填。
填写土地证件载明的证件编号。
10.土地性质(必选):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选项为国有、集体。
11.土地取得方式(必选):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选择,分为:划拨、出让、租赁和其他。
12.土地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居住、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和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土地应当分别填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一篇: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人税纳税人申报以及应税土地情况发生变更时填报。
纳税人需根据本表要求完整填写明细信息。
在以后征期中,应税土地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仅需填报《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应税土地增加、减少或部分土地的某个或几个信息项发生变化的,需就发生变化的土地申报明细信息,填报《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表》。
应根据土地变化情况,“登记变更类型”分别选择新增、减少、其他,并填报变更时间。
二、填报依据本表按单宗土地明细填列,单宗土地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件载明项目填写,没有上述证件的,据实填写。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2.纳税人编码:填报税务机关统一确定的电脑编码。
3.税务登记证号码: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二)表体项目1.第1列“土地使用权证号”:按单宗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证号填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暂不填列。
2.第2列“宗地编号(地籍号)”:按单宗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宗地编号填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暂不填列。
3.第3列“土地坐落地址”: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地址填写,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按土地实际坐落地址填写。
4.第4列“土地使用权性质”:按工业、商业等性质填列。
5.第5列“土地等级”:填报根据本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规定所确定的具体土地等级。
6.第6列“土地面积”:填报单宗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土地面积。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据实填写。
7.第7列“是否为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属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的,填列“是”,其他空列。
8.第8列“免税土地面积”:按单宗土地填报根据税法规定应免予征税的土地面积。
9.第10列“单位税额标准”:按单宗土地依照规定的土地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分别填报。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人税纳税人申报以及应税土地情况发生变更时填报。
纳税人需根据本表要求完整填写明细信息。
在以后征期中,应税土地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仅需填报《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应税土地增加、减少或部分土地的某个或几个信息项发生变化的,需就发生变化的土地申报明细信息,填报《潮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表》。
应根据土地变化情况,“登记变更类型”分别选择新增、减少、其他,并填报变更时间。
二、填报依据本表按单宗土地明细填列,单宗土地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件载明项目填写,没有上述证件的,据实填写。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2.纳税人编码:填报税务机关统一确定的电脑编码。
3.税务登记证号码: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二)表体项目1.第1列“土地使用权证号”:按单宗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证号填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暂不填列。
2.第2列“宗地编号(地籍号)”:按单宗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宗地编号填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暂不填列。
3.第3列“土地坐落地址”: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地址填写,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按土地实际坐落地址填写。
4.第4列“土地使用权性质”:按工业、商业等性质填列。
5.第5列“土地等级”:填报根据本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规定所确定的具体土地等级。
6.第6列“土地面积”:填报单宗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土地面积。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据实填写。
7.第7列“是否为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属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的,填列“是”,其他空列。
8.第8列“免税土地面积”:按单宗土地填报根据税法规定应免予征税的土地面积。
9.第10列“单位税额标准”:按单宗土地依照规定的土地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分别填报。
房产税和土地税税源信息情况登记表
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房屋座落地 房产编号 汇总 情况 行政区域 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房屋产权 是否属于征 (使用权) 税范围 证号 □是 □否 □是 □否 小 计 房屋产权 无偿提供他人使用建筑面积 房产编号 (使用权)证 地上房屋 地下房屋 面积 号 面积 □是 □否 无偿使用单位(个人)名称 无偿使用单位纳税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 无偿使用人联系电话 是否由无偿使用方代缴 无偿使用期限起始时间 纳房产税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房产编号 出租 情况 房屋产权 (使用权)证 号 出租建筑面积 地上房屋 面积 承租单位(个人)名称 地下房屋 面积 是否出租住 承租单位纳 合同约定租 税务部门核 税识别号 承租单位联系电话 是否为转租 宅给个人用 金收入总额 定租金总额 于居住 (身份证)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年 年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无偿使用期限终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终止时间 年 年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免租期起始时 免租期终止 间 时间 年 年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年 年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名 称 房屋取 得方式 房屋取得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面积 地上房屋 面积 地下房屋 面积 合计 房屋原值 可扣除的免税原值 其中:取得土地使 其中:土地开发成本费用 用权支付价款 应税原值 房屋使用状态 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 关 管理科 (所) 单位:元、平方米 税收管理员 纳税人代码 该房产所坐 落宗地编号
无偿使用部分房屋原值 合计 其中:取得 土地开 土地使用权 发成本 支付价款 费用 应税原值 是否代缴纳房 无偿使用期限 产税 起始时间 无偿使用期限 终止时间 主管税务 机关
房产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及填报说明
房产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及填报说明登记类型: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册类型:国标行业:联系电话:单位:元、平方米房产原值免税原值纳税其中纳税义应税房自用房产房屋建义务条例政策务终止备注更新改合计评估增地下配套和产原值年应纳税额筑面积起始产权证书号房屋坐落土地造和装减免时间减价值建筑辅助设施自修等用1234=1-2-35=4*70%*1.2%房屋小计————————税率出租房合同年租金承租人证件租房出租房产房租合同终备产权证书号房屋坐落(3%、4%产年应承租人名称承租人证件号码起始收入名称面积原值发票号码止时间注或12%)纳税额时间678=6*7出租房屋小计——————————————————出租人出租人承租应税承租房产应纳税合同约定年租承租合同终出租人名称承租房屋坐落备注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房产原值额金面积止时间承910=9*70%*1.2%租房屋小计————————————————合计年应纳税额(5+8+10)填表人:盖章(签字)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人审核日期—1—房产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填报说明一、从事生产经营用的房产均应填写。
填写单位为:元、平方米。
二、信息填写要求:(一)登记类型:此次普查登记类型均为初始登记。
以后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在初始登记框中划“√”;办理初始登记后,凡对本表所涉及的任何一项发生变动的,应在发生后的房产税下一个申报期内变更登记表,在变更登记框中划“√”,并填写变化后的项目及金额,没有变化的项目不用填写。
(二)自用房屋1.产权证书号:按房屋产权证书填写,要求填写完整,如“南房权字XXX号”,不能直接填写数字号码。
无产权证的,在此栏填“无”,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如“已办未发”、“未办理”、“使用权”、“违建”等。
如有需向税务机关详细说明的事项,可另附资料说明。
纳税人房土两税税源登记填表说明_2767
纳税人房土两税税源登记填表说明_2767第一篇:纳税人房土两税税源登记填表说明_2767房土两税税源登记填表说明(纳税人)一、填写报送过程本次采集主要针对2011年8月31日时点纳税人房产、土地情况的采集。
(一)填写纳税人下载表格、采集软件,地址:地税网站—网上办税--资料下载--涉税软件下载--房土信息采集软件及表格。
软件下载后,采集软件集成在纳税人权益平台,解压NtdsQyptSetup.rar文件,纳税人用税务管理码和密码登陆纳税人权益平台填写,初始密码是1234,纳税人可以自行修改密码。
进入后,纳税人分别打开2011年度房产、土地税源登记表下面的四张表进行填写、保存、上传。
填写的顺序如下:1、房产坐落土地明细(附表一):明确地价。
2、房产税源登记表(主表):明确计税房产原值3、纳税人自有、出租、承租房产使用情况明细(附表二):将计税房产原值在自用、免税、出租之间进行分配并填写计税依据。
4、土地使用税源登记表。
纳税人在查看填表要点时可结合对照举例理解填写。
纳税人如涉及某一房产年内改变用途(如既前5月自用、后7月出租)以及年内新增房产的情况,请附列书面说明随纸质报送资料一起报给所辖分局管理部门,包括用途及用途的时间、新增房产的计税原值和月份。
(二)校验填写好后,进入房产税源登记表(主表)界面,点击“校验”,可对填写的四张表的表间关系进行逻辑核对,对不符合逻辑的系统会给出提示。
(三)电子报送和纸质报送校验通过的,进入房产税源登记表(主表)界面,点击“上传”可对四张表进行报送。
如校验不通过的,纳税人是无法上传的,这时请核对填写是否正确。
电子报送成功的报表,打印盖章后报所辖分局管理部门。
(四)报送错误修正 1、10月31日前,纳税人报送后发现填写错误的,可在修改后重新报送,系统以纳税人最后一次报送的表格为准。
2、10月31日后,请与所辖分局管理科联系。
二、纳税人填表要点(一)纳税人填写采集表格,均从明细项目开始填写。
房产税明细申报填报说明
房产税明细申报填报说明一、从价计征房产税(一)从价计征房产税房产基础信息录入界面填报说明1.填报范围:(1)申报的原则是谁纳税谁申报,只要存在房产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房产信息。
(2)除享受法定减免的纳税人不进行明细申报之外,其他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都需进行明细申报。
2. 对首次进行基础信息填报的纳税人,需要填报其全部房产的税源基础信息。
此后办理税源申报和纳税申报时,需先核对税源基础信息是否发生变化,纳税人的房产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直接进行税源申报和纳税申报;发生变化的,先修改税源基础信息,再进行申报。
3.每一独立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
即:同一产权证有多幢(个)房产的,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无产权证的房产,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幢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房屋所有权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本市单位、非本市单位、个人。
6.纳税人类型(必选):分为产权所有人、无租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融资租赁承租人、承典人等类型。
7.产权人名称、产权人计算机代码(身份证号码):如果纳税人类型选择非产权所有人,则需填写产权人名称,产权人是单位的,填写产权人计算机代码;产权人是个人的,填写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8.联系人(必填项):填写具体联系人。
9.联系方式(必填项):填写详细联系方式。
10.房产名称(必填):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
如:1号办公楼、第一车间厂房等。
11.房产用途(必选):房产用途依据房产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填写,无证的,依据实际用途填写。
分为工业、商业及办公、住房、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房产应当分别填表。
12.房屋坐落地址(必填):应当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 + 详细地址,且应当与土地明细申报数据关联并一致。
房土两税税源信息统计表
渭滨区地方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统计表
填表说明:
1.此表用于统计单位纳税人土地和房产税源信息,请各纳税人如实填写,并报送电子表到管理员,用以充实土地和房产税源资源库;
2.表中土地权属、房屋权属等选择项目纸表上请选择对应项目划勾;电子表上用实心表示“是”,空心表示“否”。
也可复制下面选项。
3.自有土地和房产纳税人,请同时报送一、二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明细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由管理员审核后一并留存;
4.租赁土地和房产的单位,请同时报送土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付款凭证复印件,由管理员审核后一并留存;
5.出租人是否在金三系统登记,如果纳税人无法确定,须由税务所审核人核实后填表并签字。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操作说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操作说明网站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操作说明一、房产税税源登记1、进入“房产税税源登记”菜单进行操作2、选择所要登记房产的登记类型3、进入自有房产税源操作(1)表头为基础信息,底下录入的为税源信息。
见图:(2)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题头,选择相对应的税源类型(3)把相应的信息录入后添加到下表中(4)录入同一房产的其他税源信息,点击其他标题。
(5)各项税源录入完后点击确认提交4、租入房产房产税税源、转租房产房产房产税税源,无偿提供他人使用房产税税源登记操作同上。
二房产税税源查询(1)进入房产税税源查询,录入查询条件(2)点击后面的明细按钮查询明细三房产税税源登记修改和变更房产税税源修改:纳税人在对本条税源登记后没申报之前做的任何变动或者删除都称为修改。
房产税税源变更:纳税人在对本条税源申报以后又要进行变动的操作(不能删除)叫做变更。
两者的区别:修改对所登记的所有税源内容都能进行变动。
变更对于所涉及到的计税依据的信息是不能变动的,对于其他信息是可变的。
如果要对计税依据进行变动,请调整该税源的税源有效期止,并重新录入一条新的税源。
1、进入税源修改和变更页面,录入查询条件2、点击明细按钮,对该条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或者变更(1)变更税源的基本信息,点击“变更上表中的基本信息”按钮(2)从下图中可以看出第一条税源是还没有产生申报记录的,因此它可以进行变更和删除,而第二条税源是已经产生过申报记录的因此不允许删除,只能变更税源的和计税依据无关的信息。
A、变更第一条记录的税源信息,请点击列表中变更按钮B、可以变更税源的所有信息C、变更第二条记录的税源信息,当中和计税依据有关的字段都是不可变的。
四、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的操作模式和房产税基本是一样的,其中不同的是对于税源有效期始和税源有效期止的控制,下面将详细说明。
1、点击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菜单2、选择登记类型,进行税源登记3、录入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操作同房产税类似。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由纳税人填写,适用于申报缴纳房产税。
二、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黑色)纳税人留存;第二联(红色)用于税务会计
核算;第三联(蓝色)主管地税机关存档。
三、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交延期申报
申请审批表,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不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及其它有关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九条的
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表有关内容按以下要求填写
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登记号。
2.纳税人名称:填写企业全称或业户字号,无字号的填业主姓名,并应与工商登
记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3.计税房产余值=房产原值×70%。
房产税申报信息采集如何填写
房产税申报信息采集如何填写实际⽣活中房产税的缴纳之前是要进⾏房产税申报的,房产税纳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
那么房产税申报信息采集如何填写?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产税申报信息采集填写⾸次进⾏房产税信息采集:申报征收→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进⼊“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增加】→进⼊“房源信息”界⾯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类型、所有权⼈识别号、所有权⼈名称、产权证书号、房产名称、房产⽤途、房屋取得时间、建筑⾯积,⾏政区划为“莱城区”,所属街道为“xx街道办事处”,⼟地坐落详细地址为该宗⼟地坐落地址,所属主管税务所为xx市地⽅税务局⾼新技术产业开发局分局管理科→【保存】→提⽰“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确定】→进⼊“应税信息”界⾯→【新增】→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根据实际情况进⾏填写,减免信息也在此页⾯⼀并填写。
注:如果有房屋出租情况,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其中申报租⾦所属租赁期起、⽌,由付款时间的界定,减免信息也在此页⾯⼀并填写。
→【保存】→【确定】,流程结束。
房产税申报申报征收→房产税申报→进⼊“房产税申报(优化版)”界⾯,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为“每季末”,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填写申报表】,检查申报数据→【申报】→【确定】→【打印】即可打印“房产税申报(优化版)回执”和“房产税申报表”→【缴款】,完成申报缴税。
提交资料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3份,系统⾃动⽣成,纳税⼈需签章确认2、《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3份,系统⾃动⽣成,纳税⼈需签章确认3、《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原件3份,⾸次申报或房产、⼟地信息发⽣变更时填报;4、《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原件3份,⾸次申报或房产、⼟地信息发⽣变更时5、《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1份,系统⾃动⽣成,纳税⼈需签章确认6、房屋产权证、⼟地使⽤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房地产权属的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1.⾸次申报或房产、⼟地信息发⽣变更时提供;6.2.原件核对后退还对于房产税税源信息的采集可以进⾏⽹上登录填写,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办理。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总体情况说明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每个登记表按照纳税人对房屋(土地)的拥有和使用情况分为自用、出租、无偿使用和承租四种情况,纳税人需按照自己生产经营房屋(土地)的权属关系对应各项目详细填写。
其中“自用情况”为利用自有房屋(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出租情况”指将自有房屋(土地)有偿出租他人使用的情况;“无偿使用”情况指纳税人无偿(无租)使用他人房产(土地)的情况;“承租情况”指有偿租赁他人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
自用(出租)房屋、土地数量较多,超过本表栏目的,仅填写“小计”、“合计”栏,但须根据本表所列项目单独附表登记房屋、土地明细。
二、分项说明1、登记类型: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在初始登记框中划“√”;办理初始登记后,凡对本表所涉及项目的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的,在变更登记框中划“√”2、房屋(土地)坐落地:此栏目分两个子栏目。
其中“行政区域”一栏中,填写房屋坐落行政区域,市内四区按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填写,县市区按照各自行政区域填写,例如金州区、普兰店市等等。
“详细地址”一栏中,纳税人应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登记地址进行填写,具体到门牌号。
填写格式××区(市)××路(街)××单元××号3、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按照房屋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注明的编号进行填写,未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土地)权属未明确的,应注明。
4、房屋原值:按照现行房产(城市房地产)税有关规定应计入财务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的房屋原价(含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表样及填表说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本表包括三个附表,附表一为《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三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字确认。
申报房产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字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
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第(1)栏“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登记证名称填写。
第(2)栏“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税务登记证号填写。
第(3)栏“行业”:参照以下类别填写(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
制造业里请标明属于下列哪类(轻工食品、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精密电子、生物医药)。
第(4)栏“经济类型”:参照以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第(5)栏“是否小微企业”:填写“是”或“否”;(由专管员根据征管系统指导填写,可参考《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函…2013‟36号))第(6)栏“宗地编号”: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土地数量按顺序编写三位数字编号,一块地填一张表,如:纳税人有三块地,应填三张表;第二块地编号为:002。
第(7)栏“土地坐落”: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两者地址不一致时,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没有证件的,据实填写到街道名、门牌号码。
第(8)栏“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不填。
第(9)栏“土地面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按实际纳税面积填写。
单位:平方米第(10)栏“其中应税面积”:如实填写(不含免税面积);单位:平方米第(11)栏“每平方米税额”:填写单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每年每平方米多少元)第(12)栏“土地使用税减免后实缴额”:按2012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写。
房产计税评估系统数据采集表填写
五、 《 商业群情况调查及初始评估汇总表》(PS043)
1. 商业群名称名称需与PS001(评税分区表)相同。 2. 楼幢名称及编号:按小区内楼幢的实际贴牌名称为准,如“竹竿巷
25幢”。 3. 楼幢别名是此幢楼的另一名称,多个别名间用“;”分隔。如民生路
32、34号为一幢房屋,32号和34号分别为其中的两个单元,有时 地址写为民生路32号和民生路34号,实际为同一幢房屋。所以楼幢 名称及编号为:民生路32、34号,别名为:民生路32号;民生路34 号。
房产计税评估系统 采集表填写说明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一.《评税分区表》(PS001) 二.《住宅小区情况调查及初始评估汇总表》
(PS002) 三.《住宅逐幢情况调查及初始评估汇总表》
(PS004) 四.《 商业群情况调查及初始评估汇总表》
(PS043) 五.《商铺逐幢情况调查及初始评估汇总表》
(PS044)
一、 《评税分区表》(PS001)
1. 别名1、别名2、别名3为代表该小区可能存在的不同名称,如“十亩 田家园”别名1为“十亩田”、别名2为“XX路XX号”。
2. 小区名称、别名1、别名2、别名3不能重复。 如:西湖区-古荡街道-莲花社区-莲花新村东 别名: 莲花新村 西湖区-古荡街道-莲花社区-莲花新村西 别名: 莲花新村 这样是错误的,别名莲花新村出现重复,当出现莲花新村坐落时 系统将无法判断属于哪个小区。可能导致导入失败以及无法查询出 基准价格。
10. 商业群内环境:注明商业群内的的内环境因素。 11.商业群是否两面沿街: “是”、“否” 12. 商业群物业管理情况:注明商业群的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13. 地下室用途: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储藏室、其他 14. 其他影响因素:根据各地的情况填写本表没有涵盖的因素。 15. 单个车库(位)面积、地下室面积/间的单位为平方米,汽车库-单个面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及关键点说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及关键点说明一、新增房屋信息
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菜单
点击新增房屋
填写房屋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二、应税明细维护从价信息维护
点击应税明细
首先维护从价信息,点及变更
关键点
(1)首先需要纳税人确认从几月份开始变更,如,8月份开始我出租房产原值发生变化,修改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后,把变更日期改为发生变化所属期的前一个月中的某一天,8月份发生变化,变更日期改为7月几号,如果9月份发生变化,则变更日期改为8月几号,依次类推。
保存后会把此条税源信息根据变更日期进行拆分2条。
如果每个月都需要变化,则需要多次拆分。
(2)出租房产原值跟房产原值一致时,代表此房源全部从租,申报只会带出从租信息,如果出租房产原值为0时候,代表此房源全部从价,申报时只会带出从价信息。
如果出租房产原值小于房产原值,则既有从价又有从租
点击保存后出现两条,从价信息,从价信息只能变更,不能删除
从租信息维护
点击变更
关键点:
如果从价信息,如,8月份开始我出租房产原值发生变化,把变更日期改为发生变化所属期的前一个月中的某一天,8月份发生变化,变更日期改为7月几号,如果9月份发生变化,则变更日期改为8月几号,依次类推。
保存后会把此条税源信息根据变更日期进行拆分2条。
如果每个月都需要变化,则需要多次拆分。
点击保存后,出现两条从租信息。
从租信息可以进行删除操作,但是不能删除以前已经申报过所属期的的从租信息。
税源信息表填表说明
税源信息表填表说明封面填写口径1. “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情况填写。
2. “计算机代码”栏填写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地税征管系统中的计算机代码,也就是办理纳税申报时申报表上的计算机代码。
3.“税务登记证号”栏与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中记载的税务登记证号保持一致。
4. “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后加盖纳税人公章。
5. “法定代表人签字”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6.纳税人整套税源普查表中均应在纳税人名称上加盖纳税人公章。
7.纳税人整套税源普查表必须以纳税人公章进行册封。
1表一基础表填表口径一、基础表是所有参与普查的纳税人都应填写的表格,也是普查需要首先填写的表格。
内容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
该表分为基本资料、存款账户信息、常用联系人、企业组成三部分。
二、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计算机代码”栏填写已在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地税征管系统中的计算机代码,也就是办理纳税申报时申报表上的计算机代码。
2.“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4.“组织机构代码”栏填写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组织机构代码”指技术监督部门为纳税人核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字长9位。
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纳税人可不填此栏。
5.“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要填写完整的名称,标准如下26.“税务登记类型”栏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填报的文书类型填写,分为单位登记、个体登记、税务登录、报验登记、临时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登记。
7.“批准设立机关”栏填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民政等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部门的名称。
8.“证照名称”栏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等部门核准的其他执业证件的名称填写,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行医执照、社会办医行医执照、个体行医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特种行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其他批准证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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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
第(1)栏“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登记证名称填写。
第(2)栏“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税务登记证号填写。
第(3)栏“行业”:参照以下类别填写(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
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
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
生
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
制造业里请标明属于下列哪类(轻工食
品、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精密电子、生物医药)。
第(4)栏“经济类型”:参照以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
第(5)栏“是否小微企业”:填写“是”或“否”;(由专管员根据征管系统指导填写,可参考《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
(豫
地税函〔2019〕36号))
第(6)栏“宗地编号”: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土地数量按顺序编写三位数字编号,一块地填一张表,如:纳税人有三块地,应填三张表;第二块地编号为:002。
第(7)栏“土地坐落”: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两者地址不一致时,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没有证件的,据实填写到街道名、门牌号码。
第(8)栏“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不填。
第(9)栏“土地面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按实际纳税面积填写。
单位:平方米
第(10)栏“其中应税面积”:如实填写(不含免税面积);单位:平方米
第(11)栏“每平方米税额”:填写单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每年每平方米多少元)
第(12)栏“土地使用税减免后实缴额”:按2019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写。
第(13)栏“土地用途大类”:按土地用途填写“工业用地,商业用
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
第(14)栏“土地用途中类”:按土地用途中类按照下表填写。
土地用途分类
大类中类
1.工业用地
1.1工业用地
1.2物流仓储用地1.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4公用设施用地
2.商业用地
2.1商业服务业用地2.2金融保险商务用地2.3餐饮娱乐用地
2.4旅游业用地
3.综合用地3.1行政办公用地3.2文化用地3.3教育科研用地3.4体育用地3.5医疗卫生用地3.6社会福利用地
4.住宅用地
第(15)栏“使用权类型”:选择填写(无偿-划拨、无偿-其它;有偿-出让、有偿-转让、有偿-其它;承租;其它)
第(16)栏“使用权类型-承租-出租人名称”:第(15)栏填写“承
租”的,如实填写出租人的
名称。
(属于承租的填写此
项,不是的不填)
第(17)栏“使用权类型-承租-出租人证件号码”:第(15)栏填写
“承租”的,如实填写
出租人的证件号码,出
租人是单位的,填写单
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出
租人是个人的,填写个人的身份证号。
(属于承租的填写此项,不是的不填)
第(18)栏“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同上,按年月日填,如:2041年5月8日。
第(19)栏“土地使用年限”:(选择填写“长期”或()年);两位格式,如:40,50。
没有证的不填。
第(20)栏“取得土地支付的价款”:按照取得土地实际支付的地价款填写;
第(21)栏“土地开发成本”:按照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填写;第(22)栏“基准地价等级”:根据项目组发给的基准地价资料查得;第(23)栏“基准地价”:根据项目组发给的基准地价资料查得;
第(24)栏“地块上房屋数量”:某一宗地上的房屋产权数量,没有房产证的按照单体建筑数量一并计算。
只有土地,没有房产的,数量为0.
第(25)栏“总建筑面积”:宗地上所有房屋的建筑总面积。
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按照实际面积合并填写;
第(26)栏“房产原值合计”:宗地上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没有
证书但缴纳房产税的房屋,包含的建筑各部分原值之和;
第(27)栏“其中应税房产原值”:按2019年度实际申报数据填写;
第(28)栏“其中免税房产原值”:填写减免房产税对应的房产原值,无免税的,不填。
第(29)栏“税务机关核定原值合计”:按2019年度某一宗地上实际缴纳房产税的对应房产原值数据填写;
第(30)栏“房产税减免后实缴额”:按2019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写。
第(31)栏“地块建筑容积率”:第(25)栏总建筑面积除以第(9)栏土地面积。
第(32)栏“序号”:宗地上所有房屋的顺序编号(含没有房产证但缴纳房产税的房屋)
第(33)栏“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不填;
第(34)栏“房屋名称楼号幢号”:填写单栋房屋的名称、楼号或幢号。
第(35)栏“房屋地上总层数”: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第(36)栏“房屋地下总层数”: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第(37)栏“所在层次”:填写房产所在的层次。
举例说明;一栋18层大楼,地上18层、地下2层,如果拥有和使用整栋大楼
的全部房产,则所在层次应填-2-18。
如果只拥有或使用部
分房产,例如拥有1至6层、则填1-6;拥有5, 7, 18,则
填5, 7, 18,拥有地上第5层某套或某间,则填5.
第(38)栏“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填写,没有证件的,按照实际面积填写;
第(39)栏“建筑结构”:选择填写(钢结构,钢、钢混结构,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简易结构)
第(40)栏“建成年份”:按房产证上的测绘日期填写,无房产证的按照实际填写,四位格式,如:2019,2019。
第(41)栏“房屋用途大类”:选择填写“工业”、“商业”、“综合”。
第(42)栏“房屋用途中类”:按照表中所列选择填写;
房屋用途分类
大类中类
1.工业用房单层工业厂房(标准厂房)
单层工业厂房(精密厂房)
单层工业厂房(机械制造维修厂房)单层工业厂房(重型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标准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精密厂房)
多层工业厂房(机械制造维修厂房)多层工业厂房(重型厂房)
物流仓储生产用房
交通设施生产用房公用设施生产用房办公科研用房
宿舍
其它配套用房
2.商业用房2.1商业服务用房2.2商务办公用房2.3餐饮娱乐用房2.4旅游用房
3.综合用房3.1行政办公用房3.2文化用房
3.3教育科研用房3.4体育用房
3.5医疗卫生用房3.6社会福利用房
备注:标准厂房是指轻工、食品等制造业用厂房,精密厂房是指生物制药、电子元器件制造、纺织等制造业厂房,机械制造维修厂房是指一般机械制造行业厂房,重型厂房是指矿山设备制造、化工、石油、火电等制造业厂房。
第(43)栏“酒店星级标准”:第(42)栏填写为“旅游用房”时,选择填写(无星级、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
第(44)栏“单层工业厂房跨数”:跨数主要指建筑物的短边的梁、拱券、板的连续个数。
第(45)栏“单层工业厂房跨度”:单层建筑,填写梁或板的跨度,
指建筑物中梁、拱券、板两端的承重结构之间
的距离。
第(46)栏“单层工业厂房檐高”:檐高是指室外设计地坪至檐口的
高度。
平屋顶建筑,从室外地坪算至屋顶结
构板标高;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面均算至山
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
的高度;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突出屋
面的水箱间、电梯间、楼梯间、亭台楼阁等
均不计算檐高)
第(47)栏“单层工业厂房行车吨位”:行车也称为天车,指厂房或仓库内的可行走的梁式起重机,其最大允许起重的吨位数,为行车吨位。
第(48)栏“多层工业厂房柱距”:按照建筑物主要部位的纵横方向上的柱与柱、或者柱与墙、或者墙与墙之间的距离,按照最短的计算。
第(49)栏“多层工业厂房层高(米)”:各层不同层高情况下,按照多数层的层高,层高指各层楼板之间的距离;
第 (50)栏“房屋来源”:选择填写(自建;购买;无偿使用免税单位
房产;承租).
第(51-1)栏“自建-房产原值”:按照某一宗房产的建筑原值填写;第(51-2)栏“自建-纳税核定原值”:按照某一宗房产的缴纳房产税的原值填写;
第(52)栏“购买-购买日期”:第(50)栏填写“购买”的,按照购买合同如实填写;填写其他选项的,(不属于购买的)不填。
第(53)栏“无偿使用免税单位房产-房产所有人名称”:第(50)填写“无偿使用免税单位房产”的,如实填写;填写其他选项的(不属于无偿使用免税单位房产),不填。
第(54-1)栏“承租-出租人名称”:第(50)栏填写“承租”的,按照承租合同如实填写;填写其他选项的,不填。
第(54-2)栏“承租-出租人是否个人”:填写“是”或“否”;第(50)栏填写“承租”的,此栏按照承租合同如实填写;填写其他选项的,不填。
第(54-3)栏“承租-出租人证件号码”:(50)填写“承租”的,按照
承租合同如实填写;出
租人是单位的,填写单
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出
租人是个人的,填写个
人的身份证号。
第(54-4)栏“承租-年租金”:第(50)栏填写“承租”的,此栏按照承租合同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