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假勤管理办法(集团)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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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假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浙江博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在岗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益,保证员工各类休假制度合理执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归口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假勤管理职能的归口部门。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各成员企业(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下属各成员企业(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依照本办法,可制定符合本办法各项管理规则总体要求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按公司对下属各成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控规则,经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

第四条工作时间相关规定如下:

(一)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共7个小时。

(二)因公司行业的特殊性,实行单休制(具体休息时间以员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具体的休息天数:

所有员工每月固定休息时间为5天,遇国家法定休假日时,当月休息时间为5天+法定休假日天数。

(三)新入职、离职等未满月人员,当月应休天数为入职日后的星期天的天数折算。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行政专员(或行政前台)作为公司/部门内部考勤记录员,主要负责记录经本公司/部门最高领导(集团总部由行政部负责人确认,子公司由子公司总经理、行政部负责人确认)确认的当月考勤或补卡等支持文件。

第六条考勤方式

各部门人员应每天佩戴工作证,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指纹录入打卡(特殊外出人员(以公司批复外出考勤名单为准)使用手机考勤),直接以电脑记录作为考勤依据,公司运用电子监控设备抽查。

第七条考勤统计

每月2日前,各部门考勤员要把上月1日至上月底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核实后,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员工考勤表》(附件3),由部门领导(集团总部由行政经理签字,子公司由子公司总经理签字)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考勤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据此核算工资。

第八条关于考勤奖惩的相关规定

(一)由于杭州交通存在不确定因素,允许一个月内有1次迟到且不超过30分钟的误差时间,但是必须当天走ERP迟到说明申请流程方可免罚。

(二)外勤通打卡人员相关规定:

1.经查实发现一次在家或路上打卡,取消当日考勤,即按照缺勤处理。

2.经查实发现当月累计三次以上在家或在路上打卡,按照旷工处理并处罚50元人民币/每次。

3.连续两个月累计6次以上在家或路上打卡,按照重大违纪处理,即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进行通报

批评,且月度绩效考核为E,即违纪当月职能类岗位取消绩效奖金,业务类岗位当月提成减半或0提成。

(三)迟到和早退的处理:

除上述免罚条例外,员工、主管单次迟到/早退1分钟,处罚快乐基金1元钱;经理级别以上单次迟到/早退1分钟,处罚快乐基金2元钱;迟到2小时以上按照缺勤处理。

(四)未打卡处理

(1)因公外出办事未打卡的人员,当日走ERP外出流程由直接主管审批(情况特殊的可以微信申请,以微信截图为证,但是三日内必须补相关的外出流程),人力资源部可抽查相关外出情况,如情况不符,给予相应的处罚。

(2)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每月限制补卡次数最多3次,若超过3次以上,按缺勤处理),未打卡的但确实在岗正常工作的,填写补卡说明,补卡说明须两人以上的证明人签字,免处罚。

上述(1)以及(2)所述补卡情形如存在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员工本人按矿工处理且员工本人、部门负责人、证明人各处罚款500元人民币。

(五)考勤的电脑记录由行政部负责保留,任何人(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有权查看外)不得擅自查看修改。员工因特殊原因没有打卡,应在当月考勤表上注明原因,如无任何支持文件证明,即按旷工处理。

(六)员工具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员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除外):

(1)未请假而无故不到岗者;

(2)假期已满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

(3)旷工处罚标准如下:

当日旷工4小时之内,视为旷工半天,扣除一天的实得工资(含业务薪资制人员的提成工资,按天折算后单倍扣除)。

当日旷工4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扣除两天的实得工资(含业务薪资制人员的提成工资,按天折算后双倍扣除)。

(4)对连续旷工(包括未按调动通知到岗)达3日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达7日者,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作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任何未经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及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的行为(急性伤病除外),一律作旷工处理。

(七)考勤员必须如实上报考勤的真实情况,如发现故意包庇考勤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部门考勤员资格并罚款500元人民币。

第九条加班管理:仅适用于岗位工资制员工,不适用于业务提成制员工。

(一)公司倡导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高效优质完成工作任务,不鼓励加班。

(二)确因工作原因需加班(非日常工作事项,属额外特殊工作事项),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三)加班时间计算方法:延时加班2个小时及以上,方可计为加班,未满2小时不计加班。

(四)加班可给予调休或者以对应固定工资等额换算相应加班工资。

(五)工作日延时进行培训,培训学员不计加班。

(六)如出现异常加班,公司将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七)员工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日常工作事项),加班时间至21:30后,次日可延迟一小时上班,但是是必须在次日走ERP申请迟到说明流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免罚。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条各类假期与种类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1月1日)

(2)春节3天(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

(4)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5)清明1天(农历清明当日)

(6)端午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1天(农历中秋当日)

部分公民假日:如三八妇女节,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可予相应的补假。

(二)特殊休假:婚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丧假、工伤假、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调休。

第十一条特殊假期的实施细则

(一)婚假

(1)符合国家规定结婚年龄、进本公司后注册登记结婚的公司员工,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享受婚假;

(2)请婚假须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原件送人力资源部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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