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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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刑事判决书精选3篇

法院刑事判决书精选3篇

法院刑事判决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控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或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自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与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自诉人控告和恳求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及其证据。

假如双方当事人对事实、情节、证据各持异议的,应当通过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的正确性)。

本院认为,*(依据本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构成何种犯罪,应当从宽或从严处理。

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接受或予以批驳)。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处的刑罚或者免予刑事处分等)。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其次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法院刑事判决书(第二篇)合同范文摘要:本合同是根据中国法律相关规定制定的法院刑事判决书,旨在确保判决书的排版符合法律要求,简洁明了。

合同包括判决书的摘要和中文内容,以及标题为“法院刑事判决书(第二篇)”。

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案号]法院:[法院名称]日期:[日期]标题:法院刑事判决书(第二篇)一、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经本法院依法审理,对被告人[被告人姓名]犯罪案件作出如下判决:二、事实经过[案件事实经过,包括犯罪行为描述、作案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三、证据及质证1. [列举、描述相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物证等]2. [继续列举、描述相关证据]四、法律依据[列举、引用适用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五、审理意见与判决[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条文,提出法院的审理意见,并作出具体判决]六、判决结果与执行[判决结果的具体描述,包括罪名、刑期、罚金等。

法院判决书范本

法院判决书范本

法院判决书范本(文首)民事判决书案号:(案号)原告:(原告姓名、住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被告:(被告姓名、住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审判员:(审判员姓名)一、案件的基本情况原告(完整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向本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如下:1. 原告要求(具体要求一);2. 原告要求(具体要求二);3. 原告要求(具体要求三)。

被告(完整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是本案的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了辩护意见如下:1. 被告提出的辩护意见一;2. 被告提出的辩护意见二;3. 被告提出的辩护意见三。

二、审理经过本院于(日期)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完整姓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完整姓名)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经阅卷、质证、辩论等环节,相关证据齐全,庭审过程合法有效。

三、事实与理由(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专家鉴定、证人证言等有关材料,详细陈述案件事实的具体描述,以及案件事实与法律 norm 或者以往的判例之间的关联与逻辑推理)根据上述事实,本院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归纳和理解,并进行了审理。

现理由如下:1. 根据法律第 xx 条规定,解释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等;2. 根据法律第 xx 条规定,解释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等;3. 根据法律第 xx 条规定,解释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等。

四、判决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规定,本院作出以下判决:1. 判决结果一;2. 判决结果二;3. 判决结果三。

五、诉讼费用原告承担了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审判员意见本案经过法庭审理,我作为审判员,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被告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充分研究和权衡,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的判决结果是合理的、符合法律,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的权益。

七、判决的生效与执行本判决自宣判时起十日内,原告、被告均可向本院提起上诉。

如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审判员姓名)日期:(日期)(文末)以上是本院对原告(完整姓名)与被告(完整姓名)间的案件做出的判决。

个人法院判决书

个人法院判决书

个人法院判决书案由:离婚纠纷当事人:原告:李某某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被告:张某某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案件基本事实: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10年3月1日登记结婚,并于同年6月5日生育一子。

然而,自结婚以来,双方发生了一系列矛盾和纠纷,导致两人生活不和谐,且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鉴于此,原告于2019年8月15日向本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1. 原告与被告关系破裂,感情已经无法挽回。

2. 原告无暴力倾向,不存在对被告及子女构成危害的情况。

3. 张某某对离婚表示同意,主张原告支付子女抚养费。

本院认为:结婚是一种社会关系,需要双方相互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关心关爱。

离婚是法律允许的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是对婚姻关系丧失信心的最终选择。

在本案中,原告与被告虽然努力了很长时间,但无法调和双方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基于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法院决定支持原告的离婚申请。

鉴于原告与被告有一名未成年子女,法院特别提醒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进行协商,并制定详细的抚养费用及抚养方式,保障子女的正常成长和权益。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院作出以下判决:判决如下:1. 准予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

2. 原告李某某支付给被告张某某子女抚养费,每月人民币2000元,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教育需求。

3.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共同承担子女抚养权和监护权,共同制定子女的教育计划及重大事项,并保证子女享受平等的父母关爱。

4. 本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判决理由:离婚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本院尊重原告与被告的自由意志,根据事实和相关法律,作出了以上判决。

本院对离婚纠纷的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裁判长:XXX人民陪审员: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人民法院判决书模板

人民法院判决书模板

人民法院判决书模板第一章案件基本情况第一节案号本案原告××,被告××,案件编号为×××。

第二节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原告诉称:×××。

故请求本院判决:×××。

被告答辩称:×××。

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节事实和证据本案事实和证据如下:1.×××。

2.×××。

3.×××。

4.×××。

5.×××。

6.×××。

7.×××。

8.×××。

9.×××。

10.×××。

以上事实和证据均已清楚、充分地在庭审中予以认定。

第二章法律适用和裁判理由第四节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诉请本院判决被告支付赔偿金××元。

本院认为,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因此,本院认为,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本院判决:被告支付赔偿金××元给原告。

第五节被告的反诉被告未提出反诉。

第六节案件的处理结果综上所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赔偿金××元给原告。

2.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反诉全部驳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书记员:×××二〇××年××月××日本文仅为人民法院判决书模板,不涉及任何真实案件情况。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令状式判决书模板)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令状式判决书模板)

法妞问答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令状式判决书模板)
正文
(令状式判决书模板)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苏民初号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原告与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
2.。

被告辩称,(注:概述被告答辩要点,可以非常简略)
1.;
2.。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对于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概述当事人争议事实的认定情况)
本院认为,(注:结合案件要素表,对诉讼请求作出评判)
1.;
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注:写明当事人名称、负担金额)。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一、案件一民事判决书标题:劳动争议案件判决书【案号】XXXX【当事人】甲方(原告) vs 乙方(被告)【案由】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经过】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甲方主张其在乙方单位工作期间未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经过法庭审理,双方提供证据材料和证人证言,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充分审理。

【争点及判决】争点一:甲方是否享受到了合理的工资报酬?根据乙方提供的工资单和甲方的劳动合同,法院认定甲方获得了合理的工资报酬,予以驳回甲方的主张。

争点二:甲方是否有权要求经济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X条规定,甲方在工作期间享有合法的工资权益,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则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院判决乙方支付甲方工资拖欠金额,并加收XX%的逾期赔偿金。

【判决结果】根据事实及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驳回甲方的主张,确认其已享受到合理的工资报酬;2. 判决乙方支付甲方工资拖欠金额,共计XXXX元;3. 判决乙方支付甲方逾期赔偿金,共计XXXX元;4. 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案件二民事判决书标题:损害赔偿案件判决书【案号】XXXX【当事人】甲方(原告) vs 乙方(被告)【案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过】本案涉及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甲方主张在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过程中受伤,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过法庭审理,双方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和医疗证明,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充分审理。

【争点及判决】争点一:乙方是否存在过错?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医疗证明,证明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过程中受伤。

考虑到乙方应承担对甲方人身安全的保障责任,法院认定乙方存在过错。

争点二:甲方的损失如何计算?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甲方在受伤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医疗和康复过程,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

法院结合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据,判决乙方向甲方支付医疗费用以及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判决结果】根据事实及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认定乙方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判决乙方向甲方支付医疗费用XXXX元;3. 判决乙方向甲方支付精神抚慰金XXXX元;4. 费用由乙方承担。

民事判决书经典范例

民事判决书经典范例

民事判决书经典范例
案件信息
案件号:[案件号]
原告:[原告姓名]
被告:[被告姓名]
法院:[法院名称]
诉讼背景
[简要描述案件的诉讼背景,包括涉及的争议点和法律依据]
事实认定
1. [第一事实认定]
2. [第二事实认定]
3. [第三事实认定]
(依次列出每个事实认定)
争议焦点
[列出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包括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方面的争议]
法院观点及结论
根据对案件的审理和事实的认定,法院得出以下结论:
1. 关于[争议焦点一]:[法院观点及解释]
2. 关于[争议焦点二]:[法院观点及解释]
(依次列出每个争议焦点的观点及解释)
判决决定
1. 原告[原告姓名]的[请求一]:[判决决定]
2. 原告[原告姓名]的[请求二]:[判决决定]
(依次列出每个请求的判决决定)
裁判日期
裁判日期:[裁判日期]
公告人
公告人:[法院名称]
注意:以上仅为判决书的经典范例,实际写作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判决书的具体格式和内容可能因不同法院和案件类型而有所不同。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成民初字第252号原告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街2号。

法定代表人周兴和,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魏治,四川锦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荣琼,女,汉族,1965年9月24日出生,住四川省泸县大伏镇太平街280号附87号。

委托代理人孔凡明,男,四川省石樑轻质建材有限公司经理,住四川省泸县大伏镇太平街280号附87号。

委托代理人杨钧,四川泸州鸿儒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田荣琼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于2004年6月24日、7月5日二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法定代表人周兴和及特别授权代理人魏治,被告田荣琼及特别授权代理人孔凡明、一般授权代理人杨钧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的审理须以本院受理的(2004)成民初字第901号原告田荣琼诉被告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为依据,故本院于2004年8月17日裁定中止审理。

2005年11月10日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特别授权代理人魏治,被告特别授权代理人孔凡明、一般授权代理人杨钧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2年8月3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约定:原告将生产“五防轻体隔墙板”(以下简称轻体隔墙板)和“浮雕系列产品” (以下简称浮雕产品)的专利技术转让给被告。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于2002年9月6日向被告交付了全套技术资料,并派出技术人员培训了相关人员至2002年10月24日被告独立操作生产出合格产品,履行了原告的全部合同义务。

但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以该技术向第三人四川省石樑轻质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樑公司)投资,造成该技术泄密。

在后来的生产过程中,被告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不按原告技术资料操作,主要原材料被混合堆放,化工原料受潮后继续使用,从而导致产品安装到工地后,少量产品埋在地下发现有疏松、发软现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被告在接到原告整改公函后仍不整改。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模板】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模板】

______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京03民终___号上诉人(原审被告)XX有限公司,住所地___市___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星汉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梁允超,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姜鹏,______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玉广,男,1975年__月___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唐超,______合川(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徐玉广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市___区人民法院(2015)朝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汤臣倍健公司委托代理人姜鹏、被上诉人徐玉广委托代理人唐超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5年__月,徐玉广起诉至原审法院称:2013年春节期间,我看到汤臣倍健公司宣传其产品葛根提取物片+胶原蛋白片具有美体美颜、丰胸美容、调节内分泌治疗妇科疾病、美白祛斑、延缓衰老等功能;苹果醋咀嚼片+左旋肉碱片,这组运动塑身搭档具有排毒、灭菌、美白、减肥等功能,且只消耗脂肪,不减少水分和肌肉,也不会引起厌食、腹泻、乏力等不良反应,被国际肥胖健康组织认定为最安全、无副作用的营养补充剂。

我便于2013年__月__日通过京东网上商城向______畅网科技有限公司订购了由汤臣倍健公司生产的葛根提取物片+胶原蛋白片___组,每组原价为___元,优惠后每组价格___元;另订购了汤臣倍健公司生产的苹果醋咀嚼片+左旋肉碱片___组,每组原价___元,优惠后每组价格___元。

同年__月__日,我收到了订购的产品,并向京东网上商城支付了__________元货款。

我食用后,不仅没有起到宣传的产品功效,反而一直出现厌食、没胃口、腹泻等症状。

到医院就诊后,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

之后,接受我馈赠上述产品的朋友也在食用后出现同样症状。

事后发现,汤臣倍健公司生产的上述产品因违法被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

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
刑事判决书是法院根据法律对被告人进行刑事裁决的正式文件。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模板:
刑事判决书。

(案件编号)。

公诉机关(原告):
被告人:
被告人辩护人(或委托代理人):
审判组成员:
审判长:
书记员:
一、审理经过。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姓名)犯有(罪名),并提供了(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辩护。

本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听取了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申辩意见,并进行了质证、辩论。

二、事实认定。

经审理查明,(罪名及犯罪事实)。

这些事实是在庭审中,通过(证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三、法律适用与裁判依据。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对被告人(姓名)犯有(罪名)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四、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判决如下:
被告人(姓名),犯有(罪名),判处(刑罚),剥夺政治权
利(如有),并处罚金(如有)。

五、宣告。

宣告被告人(姓名)犯有(罪名),判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如有),并处罚金(如有)。

六、上诉权告知。

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如对本判决不服,有权向本院提出上诉。

审判长(签名):审判员(签名):
书记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以上是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一般模板,具体情况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调整。

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判决书【模板】

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判决书【模板】

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判决书【模板】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
原告:
被告:
审理法院:
审判日期:
事实背景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事实经过如下:
(请根据案件事实描述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当事人的行为等关键信息)
原告主张
原告认为本案交通事故的责任在于被告,主张如下:
(请列举原告的主张和要求,支持其主张的理由等相关信息)
被告辩称
被告对原告的主张提出如下辩称:
(请列举被告的辩称和理由等相关信息)
证据及调查结果
本案证据材料有:
(请列举案件中所涉及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等)
法院调查结果如下:
(请根据司法机关调查结果列出事实和相关结论)
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和全面考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请列出法院的判决结果及理由)
结论
根据以上法院判决,本案得出以下结论:
(请总结本案的结果和相关要点)
法律途径及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本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文书送达
本判决书由本院发出并送达当事人。

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补充或声明的事项,请在此部分进行说明。

以上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判决书的模板内容,仅供参考使用。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鲁1302民初3114号原告:丰丙云,女,1987年10月26日生,汉族,住临沂市河东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伟明,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倩倩,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瑞起,男,1989年11月21日生,汉族,住临沂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瑞志,男,1987年2月15日生,汉族,住临沂市。

被告:殷某,男,2001年4月28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沂南县。

法定代理人王某,女,1970年1月19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沂南县。

被告:王某,女,1970年1月19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沂南县。

原告丰丙云诉被告刘瑞起、殷某、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6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丽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丰丙云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倩倩、被告刘瑞起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瑞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殷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王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丰丙云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等25140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丰丙云系鲁Q×××××小型汽车车主,被告刘瑞起系殷某驾驶鲁Q×××××本田小型轿车车主。

2018年5月13日,被告殷某驾驶肇事车辆与停在车位的信学琪驾驶的鲁Q×××××小型汽车相撞,致使车辆部分受损。

事故发生后,殷某驾车逃逸,且殷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殷某是未成年人,但以自己的收入为生活来源。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殷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原告与被告多次沟通未果,现依法提起诉讼。

被告殷某未答辩。

被告刘瑞起辩称,驾驶员殷某私自驾驶我方所有的涉案车辆发生事故,我方愿意承担少部分的责任,但是我方不能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案件法院判决书(3篇)

法律案件法院判决书(3篇)

第1篇刑事判决书(2021)XX刑初字第001号公诉机关: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男,1980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XX市XX区人,无业,住XX市XX区XX路XX号。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1月15日被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

辩护人:赵某,XX市XX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XX检公诉刑诉[202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XX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1月8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执,后李某持水果刀将王某刺伤。

经鉴定,王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辩护人赵某提出,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8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持水果刀将被害人王某刺伤。

经鉴定,王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证人王某、张某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意见,被告人李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李某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李某虽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其在被抓获前未自动投案,不构成自首。

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好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李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和请求部分有争议的,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和请求部分有争议的) (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立案受理。

依法由审判员___________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被告___________对原告主张的……(写明无异议的事实和请求)没有异议,但认为……(写明被告有争议的事实或请求)。

对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对双方争议的___________问题,本院查明……(写明对证据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

第三人___________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学校、住址,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因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田野判决书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田野判决书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田野判决书
案号:XXXXX
案由:XXXXX
原告:XXXXX
被告:XXXXX
一、审理经过
本案经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

原告、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传唤的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

经法庭向当事人宣读了起诉状、答辩状,并向双方当事人宣读了相关证据和质证要点。

双方当事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辩护,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

二、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XXXXX。

三、事实查明
经审理查明,XXXXX。

四、法院意见
根据事实查明和法律规定,本案的法院意见如下:XXXXX。

五、判决结果
根据事实查明和法院意见,本院依法判决如下:XXXXX。

六、裁判理由
本案裁判理由如下:XXXXX。

七、判决生效
本判决自宣读之日起生效。

书记员:XXXXX
审判长:XXXXX
日期: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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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9【案件字号】(2020)桂行终78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韦伟强曾亦桦韦志勇【审理法官】韦伟强曾亦桦韦志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全州县石塘镇青山村委第6、7、8、9村民小组;蒋全生;蒋德义;蒋学粮;蒋福权;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6村民小组;蒋新明;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7村民小组;蒋龙生;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8村民小组;蒋仕花;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9、10村民小组;蒋政;蒋德岭;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11、12村民小组;蒋冬林;蒋德新;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民委员会;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1、2村民小组;蒋菊花;蒋远华;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3、4、5村民小组;蒋佑生;蒋学斌;蒋建忠;全州县人民政府;桂林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全州县石塘镇青山村委第6、7、8、9村民小组蒋全生蒋德义蒋学粮蒋福权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6村民小组蒋新明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7村民小组蒋龙生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8村民小组蒋仕花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9、10村民小组蒋政蒋德岭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11、12村民小组蒋冬林蒋德新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民委员会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1、2村民小组蒋菊花蒋远华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3、4、5村民小组蒋佑生蒋学斌蒋建忠全州县人民政府桂林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蒋全生蒋德义蒋学粮蒋福权蒋新明蒋龙生蒋仕花蒋政蒋德岭蒋冬林蒋德新蒋菊花蒋远华蒋佑生蒋学斌蒋建忠【当事人-公司】全州县石塘镇青山村委第6、7、8、9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6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7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8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9、10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11、12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民委员会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1、2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3、4、5村民小组全州县人民政府桂林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卢斌广西永富律师事务所;蒋峰广西博辉思善律师事务所;柳世誌广西象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斌广西永富律师事务所蒋峰广西博辉思善律师事务所柳世誌广西象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斌蒋峰柳世誌【代理律所】广西永富律师事务所广西博辉思善律师事务所广西象山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全州县石塘镇青山村委第6、7、8、9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6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被告】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1、2村民小组;全州县石塘镇寿福村委第3、4、5村民小组;全州县人民政府;桂林【本院观点】全州县人民政府全政发〔1990〕100号《处理决定》对本案争议山场权属作出处理后,月村、太白地村一直不服,强烈要求对本案争议山场权属重新进行处理。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一、案例一: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民事判决书被告和原告离婚后,财产分割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经审理查明,夫妻双方有一套共同购置的房产,且两人的工资收入差距明显,为了公平起见,法院决定采取三七分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

被告负担七成的房产价值,原告负担三成,并且被告还需支付原告一定的赡养费。

二、案例二:关于劳动争议的民事判决书原告在被告公司工作期间,遭遇工资拖欠和加班费不支付的情况。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公司存在欠薪行为,并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并且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三、案例三:关于侵权责任的民事判决书原告在被告的服务场所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其受伤。

经过调查取证,法院认定被告存在过失,并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还承担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赔偿。

四、案例四:关于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并且还拒绝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经审理后,法院认定被告违约,并判决被告支付货物的差额以及违约金。

五、案例五:关于遗产继承的民事判决书原告是被告的唯一继承人,在被告去世后,其家庭成员对遗产进行了侵占。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原告是合法的继承人,并下令被告家庭成员归还遗产,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以上是我为您整理的5篇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精选案例。

这些案例涉及不同的领域,如离婚财产分割、劳动争议、侵权责任、合同纠纷以及遗产继承等。

这些案例在解决争议中充分考虑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希望这些案例对您有所帮助。

邢台中院清河法院上诉案件判决书

邢台中院清河法院上诉案件判决书

邢台中院清河法院上诉案件判决书邢台中院清河法院上诉案件判决书
案号:XXXX
上诉人:XXX
辩护人:XXX
被上诉人:XXX
辩护人:XXX
审理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一、案件基本事实
上诉人XXX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五万元人民币。

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人的理由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裁判结果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

上诉人表示自己并没有参与伤害他人的行为,并提供了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无罪。

三、被上诉人的答辩意见
被上诉人提出了异议,认为一审判决结果正确,上诉人的辩解不成立。

被上诉人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上诉人的有罪行为。

四、本院认定
根据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相关证据材料,本院认定上诉人在XXXX年XX月XX日晚上与被害人有冲突,并使用了暴力手段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

证人证言和相关物证证据充分证明了上诉人的罪行。

因此,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正确的,证据也是充分的。

五、本院判决
综上所述,经法庭合议,本院作出如下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

关于赔偿损失的部分,一审法院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损失赔偿,本院认为该赔偿数额恰当合理,在本案中没有需要更改的理由。

判决生效后,上诉人如有不服可以向本院申请再审,但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书记员:XXX。

法院离婚判决书范文

法院离婚判决书范文

法院离婚判决书范文# 离婚判决书。

原告:[原告姓名],男/女,[出生年月日]日生,[民族]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具体姓名]。

委托诉讼代理人:[具体姓名]。

被告:[被告姓名],男/女,[出生年月日]日生,[民族]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具体姓名]。

委托诉讼代理人:[具体姓名]。

原告[原告姓名]与被告[被告姓名]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立案日期]立案后,依法适用[具体程序,如简易程序],公开/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原告姓名]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被告[被告姓名]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姓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姓名]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 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 请求判决[关于子女抚养的具体要求,如婚生子/女[孩子姓名]归原告/被告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等];3. 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列出主要共同财产的大致情况,如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一套、存款[X]元等)。

事实和理由: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自由恋爱后,于[结婚日期]登记结婚。

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各种矛盾逐渐显现。

[此处简要列举一些矛盾,如性格不合,被告经常晚归,双方缺乏沟通交流,在家庭经济管理、子女教育等问题上分歧严重等],这些问题导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双方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被告姓名]辩称,同意离婚/不同意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要详细说明理由,如认为双方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愿意改正自己的问题,或者认为矛盾是可以解决的等)。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被告提出自己的意见,如[被告关于子女抚养的意见,关于财产分割认为某些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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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把案例中基本案情以及争议点进行总结分析,并评价判决中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是否应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与北京德法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协议纠纷案【裁判摘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

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

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民提字第61号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北京德法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写字楼1501-1506室。

法定代表人:徐殿禄,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英,云南云电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法孟,北京市沁润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209号。

法定代表人:李玉平,该中心主任。

委托代理人:刘建华,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范国平,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德法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法利公司)为与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安徽彩票中心)营销协议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皖民二再终字第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于2008年10月16日作出(2006)民二监字第20-2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刘竹梅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殷媛、张雪楳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书记员赵穗军担任记录。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1年8月,安徽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徽募办)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安徽彩票中心与德法利公司签订《关于安徽省福利彩票宣传营销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宣传营销协议书》)及《关于安徽省福利彩票宣传营销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违反了《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以及中福彩〔2000〕13号文关于中国福利彩票实行专营,发行和销售不得对外合作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无效为由,诉请判决《宣传营销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无效。

德法利公司反诉称,上述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当事人在电脑票宣传营销方面的合作符合民发〔2001〕105号《关于加强管理扩大发行福利彩票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的精神。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故请求确认《宣传营销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有效;安徽彩票中心继续履行协议;安徽彩票中心支付德法利公司宣传营销提成费727.3174万元。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0年7月15日,安徽彩票中心与德法利公司签订《宣传营销协议书》,约定,安徽彩票中心是福利彩票的承销者、主办者,负责整体工作。

德法利公司负责协助其宣传营销方面的事务。

安徽彩票中心依据每年的销售总额对德法利公司实行不同的奖惩:销售总额1亿元以下(含1亿元),安徽彩票中心按1亿元底数的4%对德法利公司进行惩罚;销售总额超过1亿、2亿、3亿元时,分别按总额的1%、2%、3%给德法利公司提取营销费;最高提成比例为3%。

安徽彩票中心授权德法利公司成立“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宣传营销部”,并以此名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作。

德法利公司负责承担电脑福利彩票宣传营销工作的全部费用,在电脑福利彩票正式开通前,先汇入安徽彩票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1000万资金作为宣传营销专款,由德法利公司掌握使用。

合同期限为10年,即自2000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1日。

同年11月13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德法利公司每年投入宣传营销费300万元,如有剩余,双方各支配50%,如有超支,协商解决。

安徽彩票中心给德法利公司提取的宣传营销费用,每月或每季末结算一次,年终总结算;安徽彩票中心给德法利公司提取的宣传营销费用的比例,不受上级有关部门发行费用增加或降低的影响。

德法利公司违约或擅自终止协议,负担前期已经投入的宣传营销及相关的全部费用,补偿安徽彩票中心从违约之日起后三年的宣传营销费用,退还已收取的宣传营销费;安徽彩票中心违约或擅自终止协议,赔偿德法利公司已经投入的宣传营销及相关的全部费用,补偿德法利公司从违约之日起按照每年销售总额原应提取的宣传营销费用,支付后三年的全部宣传营销费。

合同签订后,德法利公司依据约定在安徽彩票中心的授权下成立“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宣传营销部”,制定宣传方案,与相关媒体签订宣传合同,开展了福利彩票的营销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安徽募办及其上级主管机关对合同合法性提出异议,安徽募办提起诉讼。

一审期间,经双方同意,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宣传营销部2000年8月初至2001年9月末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结论为:该经营部累计发生费用为7 148 246.21元。

此后,该经营部又继续支出了费用131 011.11元。

该院还查明:安徽募办系经依法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

根据民政部及安徽省民政厅的相关文件精神,2000年初在其基础上着手改制设立的安徽彩票中心,与其系“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销售福利彩票是以安徽彩票中心的名义进行,但截止到一审庭审结束时,该中心并未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当事人签订的《宣传营销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德法利公司为安徽福利彩票发行提供宣传营销服务;德法利公司每年投入300万元营销费用;安徽彩票中心每年在彩票销售总额中按比例给德法利公司提取营销费用。

德法利公司投入的营销费用,具有投资性质。

德法利公司按彩票销售总额及约定的比例提取营销费用或支付罚金,存在承担盈利和亏损的风险,也已超出劳动报酬的范畴,具有营利性质。

这些约定违反了国家对彩票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变相地造成德法利公司介入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宣传营销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应确认无效。

德法利公司投入的宣传营销费用,经审计,2000年8月至2001年9月累计支出费用共计7 279 257.30元,应由安徽募办支付。

但德法利公司反诉要求安徽募办继续履行协议,以及依协议给付宣传营销提成费用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该院于2003年4月25日作出(2001)合民二初字第153号判决:确认《宣传营销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无效;安徽募办返还德法利公司投入的宣传营销费用7 279 257.30元及2001年10月1日后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到给付之日止);驳回德法利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60 11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6 575元,审计费30 000元,合计136 685元,由安徽募办承担56 685元,德法利公司承担80 000元。

德法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德法利公司违规介入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的经营领域,《宣传营销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无效错误。

由于安徽募办单方毁约,双方的协议已无法再继续履行,故变更诉讼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安徽募办诉讼请求;判令安徽募办赔偿其投入的宣传营销费用7 279257.30元;支付其宣传营销提成费用7 273 174元(计算至2001年9月);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万元;安徽募办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和审计费用。

安徽募办答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宣传营销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约定德法利公司为福利彩票发行提供营销策划、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服务,德法利公司既不参与销售,也不参与资金结算。

上述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从其内容看,德法利公司提取的宣传营销费是从发行费用中提取,不影响总额中彩民奖金和福利基金的比例,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问题。

因此,《宣传营销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有效。

安徽彩票中心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构成违约,应依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安徽彩票中心违反约定终止履行义务已超过两年,履行协议的基础已发生重大变化,故合同应予终止。

至于德法利公司请求对方支付其宣传营销费用7 279 257.3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的诉讼请求,由于德法利公司未在一审反诉中提出,故不属于二审审理范围,德法利公司可另行起诉解决。

该院于2003年7月25日作出(2003)皖民二终字第151号判决:撤销(2001)合民二初字第153号判决;确认《宣传营销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终止履行;安徽募办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德法利公司宣传营销提成费用7 273 174元(计算至2001年9月);驳回安徽募办的诉讼请求。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60 11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6 575元,合计106 685元由安徽募办负担;审计费30 000元,由安徽募办与德法利公司各负担15 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6 685元,由安徽募办负担80 000元,德法利公司负担26 685元。

安徽募办不服上述法院二审判决,以安徽彩票中心名义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称:《宣传营销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应认定无效。

1. 该协议内容违反民政部相关规定。

《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福利彩票的发行和经营管理不得对外合作”。

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了上述规定。

虽然民发〔2001〕105号《关于加强管理扩大发行福利彩票的通知》规定允许有关公司参与协助销售,电脑彩票在营销策划等方面允许有关公司参与合作,但民政部办公厅〔2001〕158号《对安徽省民政厅关于福利彩票有关规定请求的复函》指出,“允许有关公司在电脑票销售时营销策划等方面参与合作,主要是利用有关专业公司在营销策划方面的专业能力为电脑彩票扩大发行规模提供服务。

而且,有关专业公司仅仅是参与合作,提供市场调研、市场咨询、营销策划、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策划专业服务,不得进入经营销售领域。

”而德法利公司根据协议约定组建销售机构、制定销售方案,对外签订宣传合同,就彩票经营销售进行了一系列活动,其行为已超出专业服务范畴,违反上述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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