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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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999年3月2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9)30号文件公布;2004年6月23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5年3月3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14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夏德仁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第一条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第三条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六)具有一定数量的床位(床位城镇三十张、农村十张以上),客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中山市2007年度“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中山市2007年度“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中山市2007年度“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19•【字号】中府办[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中山市2007年度“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中府办〔2008〕11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2007年,各镇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排查整治火灾安全隐患,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为“和谐中山”、“平安中山”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2007年度“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市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全市“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全面开展,经研究,决定授予中山市公安局等12个单位“中山市2007年度‘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欧阳锦年等38人“中山市2007年度‘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开展“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开创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中山市2007年度“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二月十九日附件:中山市2007年度“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火炬区管委会、东区办事处、五桂山办事处、小榄镇人民政府、沙溪镇人民政府、黄圃镇人民政府、南头镇人民政府。

中山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居住证)

中山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居住证)

如果您在其它地区已申请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而未领取(包括首次免费办理),本次办理需要缴纳工本费(20)元,视为您自愿放弃领取之前所申请的证件,系统将自动予以注销,如果您是首次来本市登记,请认真如实填写本表所有目。

中山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对于有选择项的项目,在对应项目前打“√”,此类项目只能单项选择。

2.张贴流动人员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

3.地址:“街路巷”是填写详细街路巷名称;“门(楼)牌号”是填写派出所编订钉挂的门牌号码,结尾必须加“号”字;房号为对出租屋作为独立产权的标志,每一个独立产权的出租屋(即每户出租屋)都必须一个房号,如果产生一户出租屋多间房,就利用房间号加以区分。

房号可根据每户出租屋出租实际情况填上整幢、首层、2层或6—8层,602房的字样;房号涉及数字结尾必须加量词如“房”、“层”等字。

例1:中兴东路仁厚里20号(某小区)3幢606房的填写方法为:街路巷:中兴东路仁厚里;门(楼)牌号:20号;房号:3幢606房;房间号根据实际情况或自编数字填写录入,可填录101或01、6061字样。

例2:解放路42号为一座出租楼。

在采集录入信息时,街路(巷)填写:解放路;门(楼)牌号填写:42号;房号填写1.1 附件1:ace与GBT19011-2008标准主要差异性分析:整幢;房间号根据实际情况或自编数字填写录入,可填录101或203字样。

4.如果流动人员居住的出租屋是在物业小区的,需要填写物业小区的名称。

5.“签发日期”由工作人员填写。

6.居住事由在以下项目中选择:务工、务农、经商、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治病疗养、保姆、投靠亲友、旅游观光、其他。

7.居住方式在以下项目中选择:单身居住、家庭居住、合伙居、集体居住(单位宿舍)、其他。

8.劳动情况:如果选择“失业”项,则劳动情况的其它项目不用填写;如在职人员则一定要填写服务处所的信息项。

9.服务处所:填写当前工作单位,如果从事个体经营或受雇于个体户,在该项则选择填写个体户。

【精品文档】中山居住证在哪里办理-word范文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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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石岐分局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东明花园东顺街27号17区悦来南派出所地址:悦来南路32号莲峰派出所地址:太平路151号办理条件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1、《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片回执,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5、居住地合法居住场所证明;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温馨提示: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

)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24•【字号】中府[2004]144号•【施行日期】2004.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04]144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山市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其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出租给流动人员居住的,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省、市、县进入本市暂住的人员。

第三条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及“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服务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

各镇区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工作。

流动人员较多或租赁房屋较多的社区(村)应设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站,协助开展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登记管理工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出租的住房、窝棚、工棚查处清理工作;市税务、劳动保障、消防、工商、建设、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工作。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取得产权、经营管理权或其他有效产权证明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四)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搭建的建(构)筑物;(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六)不符合居住使用安全标准的;(七)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计生等方面有关规定的;(八)已抵押的房屋,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并未告知承租人房屋抵押情况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015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户入学制管理须知(文字版)

2015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户入学制管理须知(文字版)

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文字版)一、适用对象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目前在中山市工作并累积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员。

二、办理步骤第一步:到居住地镇区卫计部门开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注意事项:(一)办理计生审核表须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簿(小孩未上户口,须同时提供小孩《出生证》);2、结婚证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3、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国通用)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全省通用);申请人为男方并已婚的,提供其配偶的上述证明(属未婚的不用提供);4、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最近6个月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详见样本,双方户籍不同乡镇的,要分别出具);申请人曾违反计划生育的,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缴款发票等;5、其他可以申请计生加分的证明材料,如上环证、结扎证、查环查孕记录本等。

(二)如果只申请积分入学可不办理计生审核表,凭相关资料直接申请,但未能进行计生审核的流动人员将不享受计划生育情况加分。

第二步: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初步评估自己可以申请的积分内容,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第三步:携带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统一格式工作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1年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只申请积分入学为自由选择提供)、居住地卫计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以及申请积分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第四步:积分累积超过30分,到工作地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所在地申请入学排名。

积分累积超过30分,到工作所在地申请公租房排名。

积分累积超过60分,有合法房产的到产权房所在地申请入户排名;无合法房产的,在中山有连续合法职业满3年,到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排名。

注意事项:1、第三步与第四步可合并申请。

2、在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以外的镇区申请入学、公租房或入户排名,累计总积分按个人实际总积分的30%给予奖励,其个人实际总积分的入学、申请公租房和入户准入线分别为24分、24分和47分。

下属单位

下属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中山军分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山市公安局中山市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边防检查站中山市国安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山市支队后勤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山市边防支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中山休养所预备役工兵营挂在水务局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山市监察局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组织部中国共产党中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中山市委政策研究室中共中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审计局中山市外事侨务局中山市法制局中山市信访局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中共中山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局)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中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山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山无线电监测站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中山市交通信息中心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山市公路局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中山海关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事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山市委员会中山市妇女联合会中山市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广东省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山委员会宣传部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山市总工会中山市教育局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市龙山中学中山市小榄中学中山市濠中学中山市东区中学中山市东升镇高级中学中山市古镇高级中学中山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中山市职业教育集团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中山市体育局中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山市档案局中山市水务局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中山市林业局中山市农业局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中山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中山市气象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山市老干部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山市民政局中山市红十字会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山市招商发展局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编预算)备注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山市旅游局第 11 页,共 11 页。

中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4•【字号】中府[2005]182号•【施行日期】2005.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5〕182号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规范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的行为,充分发挥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协助管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辞退、奖励及管理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协管员是指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聘请的,专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在镇区从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各镇区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出租屋数量多的村(居)民委员会可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各镇区可按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员2‰的比例配备协管员。

第五条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本镇区范围内协管员的组织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第六条协管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考试或考核择优录用。

第七条应聘协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部队退伍人员、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优先;(四)身体健康;(五)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第八条应聘协管员应当出具下列证明:(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学历证(或退伍证)等身份证明材料;(二)本市镇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报告;(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四)户口所在地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中府[2014]8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中府[2014]8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中府〔2014〕88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陈良贤: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谢中凡:常务副市长,分管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财政、国有资产、税务、安全生产、金融、重点项目、纲要实施工作。

分管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局)、财政局、国资委、安全监管局、金融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汇集团、兴中集团、城建集团。

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银监分局、金融机构驻中山分支机构。

谭培安: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司法、流动人口管理、人民武装、海防与打私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流动人口办、公安消防支队、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信访局、武警中山市支队、国家安全局。

杨文龙: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监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口岸、卫生计生、法制、劳动竞赛、妇女、儿童、驻京联络、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口岸局)、贸促会、综合保税区筹建办、卫生计生局、法制局、驻京联络处。

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

联系市编委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妇儿工委、红十字会、中山海关、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山边防检查站。

吴月霞:副市长,分管教育和体育、民族、宗教、科技、知识产权、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旅游、通信、档案、地方志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中府办[2013]1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中府办[2013]1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中府办〔2013〕1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请结合《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机编〔2011〕59号)和相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8日中山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代码一级目录(5级)二级目录(52项)三级目录(257项)A0101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教育类公共教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0102公共教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A0103公共教育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A0104公共教育成果质量评估A0105公共教育成果交流与推广A0106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A0107其他政府委托的教育服务A0201医疗卫生类公共医疗卫生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A0202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卫生信息采集、发布辅助性工作A0203政府组织的群众健康检查服务A0204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辅助性工作A0205对灾害事故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的辅助性工作A0206政府组织的重大疾病预防辅助性工作A0207公共卫生状况的评估A0208公共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与推广A0209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A0210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卫生交流合作A0211公共医疗卫生成果推广应用A0212其他政府委托的医疗卫生服务A0213医疗质量评估A0301文化类公共文化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0302公共文化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A0303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文化类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A0304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A0305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演出A0306政府组织的公益性艺术品创作A0307政府组织的文化交流合作与推广A0308文物保护的辅助性工作A0309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A0310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项目A0311其他政府委托的文化服务A0401体育类公共体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0402公共体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A0403公共体育运动竞赛组织与实施A0404政府举办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A0405政府组织的体育职业技能再培训A0406政府组织的国民体质测试及指导服务A0407其他体育类服务事项A0501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A0502政府组织的交通运输人才培训A0503政府委托的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A0504政府委托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服务A0505其他政府委托的交通运输服务A0601住房保障类保障性住房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0602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信息采集与管理辅助性工作A0603保障性住房信息(房源信息等)征集与发布等辅助性服务A0604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的辅助性工作A0605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服务A0606其他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A0701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保障类社保经办服务A0702社保稽核服务A0703社保类法律事务服务A0704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A0705其他社会保障类服务A0801公共就业类公共就业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A0802公共就业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分析A080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辅助性工作A0804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A0805技能培训项目验收A0806技能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A0807劳动力资源调查A0808其他公共就业服务A0901人才服务类政府委托的人才信息收集统计分析A0902高层次人才引进配套服务A0903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人才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A0904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公益性招聘活动A0905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辅助性管理工作A0906公益性网上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A0907其他公共人才服务A1001服务三农类三农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1002农产品供需、价格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咨询服务A1003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项目实施与管理A1004政府委托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服务A1005政府组织的农民种养技能培训及指导A1006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的辅助性工作A1007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服务三农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A1008政府组织的三农灾害性救助辅助性工作A1009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A1010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辅助性工作A1011其他政府委托的服务三农事项A1101资源环境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A1102政府组织的资源环境评估服务A1103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教育、培训A1104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考核、监督检查及环境污染调查辅助性工作A1105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监测及公共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辅助性工作A1106生态环境事故鉴定辅助性工作A1107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信息、环境质量信息收集及分析A1108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A1109其他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服务A1201其他其他政府公共服务事项B0101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社区事务类社区管理政策研究、规划及宣传服务B0102政府委托的助老助残、外来人口管理、社区调查等社区事务组织与实施B0103政府委托的社区人才培训B0104政府委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类B0105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和服务B0106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B0107流动人口融入服务B0108社区学院教育服务B0201社会救助类社会救助政策研究、宣传服务B0202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社会救助类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工作B0203社会救助的组织与实施等辅助性工作(包括医疗救助、心理咨询、群众转移安置、救助款物管理等)B0204公办救助机构监管的辅助性工作B0205政府组织的群众性应急救助培训B0206政府开展的社会救助专业人才培训B0207公益性养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B0208公益性助残项目的实施与管理B0209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救助服务B0301法律援助类法律援助规划及政策研究服务B0302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服务B0303法律援助政策宣传与咨询B0304法律援助对象情况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B0305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人才的培训B0306其他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服务B0401社工服务类社工服务规划和政策研究服务B0402政府组织的社工人才的培养B0403政府委托社工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B0404社工队伍监督管理的辅助性工作B0405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工服务B0501社会福利类社会福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B0502公办社会福利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B0503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B0504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B0505政府委托的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资质岗位的职业培训B0506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福利服务B0601社会事务服务事项慈善救济类慈善救济的引导政策研究服务B0602慈善救济监管及服务B0603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组织与实施B0604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宣传B0605捐助站辅助性服务工作B0606政府实施的慈善救济项目的评估B0607其他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服务B0701公益服务类政府举办的公益服务的组织实施辅助性工作B0702公益项目的策划和组织B0703公益服务绩效评价B0704其他政府委托的公益服务B0705其他政府委托的志愿者服务项目B0801人民调解类人民调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B0802人民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B0803政府组织的人民调解队伍培训B0804其他政府委托的人民调解服务B0901社区矫正类社区矫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B0902政府设立的社区矫正中心的维护与管理服务B0903政府委托的矫正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B0904被矫正人员信息的收集等辅助性工作B0905政府委托的矫正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及培训B0906被矫正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B0907政府委托的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B0908其他政府委托的社区矫正服务B1001安置帮教类安置帮教政策的宣传和咨询B1002安置帮教队伍的建设与培训B1003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包括职业技能、就业、心理咨询等指导)B1004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安置帮教类其他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事项B1101宣传类政策法规宣传等辅助性工作B1102公共宣传、公益性宣传规划研究B1103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其他辅助性服务B1104政府宣传人才队伍的培训B1105其他政府委托的宣传服务B1201其他其他政府社会事务服务事项C0101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类行业从业资格标准和政策研究服务C0102政府组织的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服务C0103行业准入技术标准制定辅助性工作C0104从业资格认定纠纷的技术服务及调解处理C0105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核、行业准入条件审核C0106其他行业资质认定、人员资格认定和准入辅助性工作C0201处理行业投诉行业管理政策研究、宣传服务C0202政府设立的行业投诉举报热线、网站平台的维护和申诉受理服务(包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民营企业、政府采购、销售彩票、消费者、产品质量)C0203政府委托开展的行业投诉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C0204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投诉处理服务C0301评优评奖行业检查、评比C0401信用管理行业信用管理C0501其他其他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D0101技术服务事项科研类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D0102政府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D0103科研能力管理与评估D0104政府组织的科研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D0105技术服务事项科研类科普知识的普及与推广D0106其他政府委托的科研服务D0201行业规划政府组织的行业布局等总体规划研究服务D0202政府委托的专项性规划的研究D0203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评估服务D0301行业规范政府组织的行业规范研究服务D0302政府开展的行业规范评估D0303政府组织的行业标准制定D0304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规范服务D0401行业调查政府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D0402政府组织的经营状况调查D0403政府组织的社会诚信度调查D0404政府组织的服务满意度调查D0405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情况调查D0406政府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调查D0407其他政府委托的行业调查服务D0501考试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审(评定)D0502行业考试报名受理、资料审查D0503政府委托的行业培训D0601行业统计分析行业统计指标研究、制订等辅助性工作D0602政府组织的行业发展评估D0701资产评估政府因资产转让、拍卖和税费征缴而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D0702其他政府委托的资产评估服务D0801检验\检疫\检测产品强制检验辅助性工作D0802强制性卫生检疫辅助性工作D0803区域性防范疫情开展的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D0804技术服务事项检验\检疫\检测强制性动植物检疫辅助性工作D0805其他政府委托的检验、检疫、检测服务D0901监测服务自然环境监测辅助服务D0902社会管理监测辅助服务D0903经济运行监测辅助性工作D0904公共医疗卫生监测D0905社会发展监测D0906其他政府委托的监测服务D1001其他其他技术服务事项E0101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法律服务行政诉讼代理应诉法律服务E0102政府法律顾问服务E0103政府法律咨询服务E0104政府非诉讼法律代理服务(含文书和证明)E0105行政调解辅助性工作E0106司法救助辅助性工作E0107其他政府法律服务E0201课题研究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通用课题研究E0202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性课题研究E0203其他政府委托的课题研究服务E0301政策调研、草拟、论证党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E0302行政机关的公共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E0303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的辅助性工作E0304其他政府委托的调研、草拟、论证工作E0401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会场布置、人员接送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E0402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E0403展览活动组展设计和实施E0404经贸活动项目对接、汇总和跟踪服务E0405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所需其他辅助性工作及服务E0501监督重大事项的第三方监督E0502其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E0601评估行政政策的决策风险、实施效果等政策评估服务E0602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重大民生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项目评估服务E0603自然灾害及重大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评估服务E0701绩效评价政策实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E0702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E0703政府行政效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E0704其他政府绩效评价服务E0801工程服务公共工程规划E0802公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拟辅助性工作E0803公共工程安全监管辅助性工作E0804公共工程的概(预)、结(决)算审核工作E0805公共工程评价E0806其他政府公共工程管理服务E0901项目评审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评价等专家评审服务E0902政府资金申报的专家评审服务E0903政府设立奖项的专家评审服务E0904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服务E0905其他政府评审服务E1001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咨询行政咨询E1002其他政府咨询服务E1101技术业务培训政府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服务E1102其他政府技术业务培训服务E1201审计服务因审计力量不足聘请审计人员服务E1202重大事项第三方审计服务E1203其他政府审计服务E1301其他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和技术性服务——结束——。

东凤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

东凤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

东凤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现象,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下称“两非”)专项行动,确保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参与,多种措施并举,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逐步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专项行动自本方案印发后正式开展,至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值结束。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督导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实现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下降,至“十二五”期末趋于正常值。

三、工作措施(一)成立领导机构,统一部署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成立东凤镇开展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纪委(监察室)、卫计局、公安分局、财政分局、宣传办(文体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妇联、流动人口办、医院、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详见附件)。

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评估总结。

一是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的建章立制及执行情况;二是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各部门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三是监督打击“两非”案件的查处;四是落实“两非”案件举报奖励;五是负责全镇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宣传、综合通报等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程

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程

《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程一、首次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新办)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2、办证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正面);3、办证人的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4、填写《中山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

二、非首次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续期)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旧《广东省居住证》;2、办证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正面);3、办证人的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4、填写《中山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

三、遗失或已办但未领取《广东省居住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如所遗失的《广东省居住证》是在本市内照相,并且照片尚未过期的无需照相,否则需在本市重新照相,提交《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2、办证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正面);3、办证人的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4、填写《中山市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5、缴纳居住证工本费20元,由办证点收费。

四、材料说明:1、《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可在本市范围内照相馆照相取得,照相费用统一为20元,由照相馆收费;2、居住证明:房产证(如房产证是配偶名下,可另附加结婚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居住地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之一;3、就业证明: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法人为配偶,可另附加结婚证)、纳税凭证等其中之一。

五、注意事项:1、《广东省居住证》需续期的,可在期满前1个月内提前办理;2、《广东省居住证》使用范围:除深圳市外的广东省其他地区;3、当离开《广东省居住证》上居住地所在的市,应当在新居住址办理住址变更手续,按续期所需材料提交;4、《广东省居住证》大涌办证地点:德政路大涌镇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7721666)、各社区(村)治保会。

中山近百政务围脖仅7个市级部门

中山近百政务围脖仅7个市级部门

中山近百政务围脖仅7个市级部门(来南都讯日前,小榄镇15个基层社区纪委开通微博,为全国首创。

据统计,中山目前已开通了近百个政务微博。

南都记者盘点发现,市级部门中,仅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察局、市气象局等7个部门开通微博,24镇区仅3个镇开通。

目前,政府正在调研,考虑建立市级统一的微博平台。

32个市府部门3个开通微博自2010年中山大部制改革之后,市政府工作部门有32个,有多少个开通微博?据记者统计,在新浪和腾讯微博上,32个市政府职能单位中,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和市信访局3个部门开通了官微。

其中,市公安局微博@平安中山是中山市最早开通的政务微博,粉丝最多,达到23万,在全市政务微博中,影响力也是最大的。

市气象局官微@中山天气粉丝3万多,语言风趣活泼,人气也较旺,发布微博1606条。

而中山市信访局的同名官微粉丝近5000,“开张”一年多发布微博44条,以通报领导接访信息为主。

在党团系统方面,市纪委监察局、团市委、市社工委3个部门开通了微博。

市纪委监察局官微@中山纪检监察,目前已有3万多粉丝。

它是全国首个地级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在市人民医院被指强收取陪护费等网络纠风事件当中,起到积极作用。

团市委的微博@中山青年也坐拥4万粉丝,日均发帖超过5条,有时一天发帖达到45条,十分“勤快”。

市社工委官微@中山社会建设,今年5月底发出第一条帖子,是中山政务微博成员中的“新人”,粉丝已达1000余名。

主要是介绍社会建设的工作,其特点是热心与网友互动。

在检察院、法院系统方面,市检察院开通了@正义中山的微博,粉丝达2000余人,其发布内容主要是微博普法、发布案件审判结果,并勤奋地回复网友提问。

(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另据不完全统计,24个镇区之中,大涌、阜沙和民众3个镇在新浪开通了微博。

其中,已被认证的@大涌镇政府粉丝数量已达到近2000名。

而@阜沙微博和@民众镇这两个微博,已被政府工作人员证实是镇区官微,但未被新浪认证,活跃度也不高,因此粉丝数量仅有一两百,影响力有限。

中山市哪个镇流动人口最多

中山市哪个镇流动人口最多

中山市哪个镇流动人口最多
中山市小榄镇流动人口最多。

你晚上到小榄车站看看就知道了,半夜还是大把的人大把的车,消费方面的话应该差不多吧,石岐,小榄,古镇,三乡这些比较发达的地方消费水平都很接近的,总的来说,中山的消费水平还是比较平均,小榄古镇的人特别富有,大概就是这样....
小榄镇人口超50万净增19.8万
从人口流向看,中山仍是人口流入城市。

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吸纳了大量跨省流动人口来到中山。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中山市流动人口增加86.91万人,增长50.66%。

中山有22个镇街人口实现正增长。

人口超过50万人的有1个,为小榄镇,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有1个,为坦洲镇。

在1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6个,少于10万人的乡镇(街道)有6个。

小榄镇人口最多,为51.37万人,在全市人口中占比11.63%。

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为38.71%。

此外,10年来,人口增加较多的5个乡镇(街道)依次为:小榄镇、坦洲镇、东升镇、沙溪镇、横栏镇,分别增加198100人、162502人、148811人、104253人、97387人。

常住人口虽然向城镇集聚,但乡村人口的增速也有所提高。

这次最新数据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84.18万人,占86.96%,比2010年增加110.08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7.62万人,占13.04%,乡村人口10年增加19.5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0.86个百分点。

中山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指南

中山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指南

中山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指南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山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指南,更多申请书点击“申请书”查看!中山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条件根据规定,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政府所有的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二)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8元以下;(三)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2平方米;(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以下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享受过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自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2平方米除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领取住房津贴;3、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4、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5、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6、征收安置新社区住房;7、政府提供的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八)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第1至6项、第8项条件的申请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虽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曾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经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中山市2021年公租房申请材料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政府所有的公租房需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人士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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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文件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总工会
中流管办…2009‟51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工委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2008年至2010年,每年举办一届“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现将《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总工会
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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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
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实施细则
为确保“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府…2008‟104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成立2009年度“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陈惠超主任任组长,市总工会黄哲明副主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梁志军副局长、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黄巩平副主任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设立由有关部门和各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候选人进行评选审定。

二、参选资格
全市共评选100名“同是中山建设者”优秀流动务工人员,参选资格如下:
(一)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热爱中山,遵纪守法,思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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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龄为20周岁至40周岁,在现企业(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连续办理中山《暂住证》满3年,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非中山户籍中国公民;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本企业(单位),热爱本职岗位,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取得良好的岗位业绩,且无违章违纪行为;
(四)在本企业(单位)工作期间,有突出成绩,获中山市以上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奖励的,可不受第二条“在现企业(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规定限制;
(五)曾获得“中山市优秀外来员工”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参选人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一)身份证和暂住证复印件;
(二)现工作企业(单位)开具的参选人在本企业(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的证明或获中山市以上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奖励的证明材料;
(三)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和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和暂住地计生办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材料;
要求:身份证、暂住证等复印件和无犯罪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统一采用A4纸或用A4纸衬底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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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推荐表》;
要求:参选人属工厂、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民间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推荐表》;属于自荐的,由其本人填写《推荐表》,暂住地社区提出推荐意见。

(六)现工作企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事迹材料(20份)及电子文档;
要求:事迹材料字数要求在2000-3000字。

(八)近期半寸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彩色近照两张及电子版;
(九)其他证明(证书)材料。

注:属个人自荐的,可不用提交第(二)、(六)两项资料。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至8月31日)。

1、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工委会联合成立镇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市、镇(区)两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电视、电台广告、张贴活动海报、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强化宣传效果。

通过企业(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途径,收集参选人员的资料。

参选人员数量与分配名额的比例要求大于15:1。

3、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工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将《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推荐- 4 -
表》和相关资料报送镇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对提供的复印件材料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意见。

(二)确定候选名单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1、9月1 日至9月25日,镇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推荐人认真进行审核,按照一线工人、管理人员6:4的比例和男、女比例适当分配原则,择优筛选,收集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照不低于分配名额数量确定候选人初选名单,报镇区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示5天,最后根据群众反馈意见,形成600字左右的考察推报意见,按照分配名额数量确定候选人。

2、9月26日至9月30日,镇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确定候选人的考察推报意见及全部推荐材料、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须附光盘一张,内容包括:(1)所有参选人员花名册;
(2)候选人《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推荐表》电子文档;
(3)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文档;
(4)候选人简介电子文档;
(5)候选人近期半寸正面半身免冠红底彩色近照数码相底。

注:候选人资料须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一人一档。

3、10月1日至10月31日,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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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员候选人。

(三)公示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11月1日至11月15日,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及时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协调中山日报社、中山广播电视台进行全面报道、跟踪反馈。

(四)评委审定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11月16日至11月30日,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成员会议,结合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议,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最终确定“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名单。

(五)颁奖表彰阶段(时间待定)。

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颁奖大会,对“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优惠待遇
2009年度“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均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在我市办理《房屋租赁证》或《出租屋备案登记回执》免收手续费;
(二)作为经营者、投资人或股东,在市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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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办企业,在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可获优惠,适当降低守重企业有关销售额或产值200万元以上的要求。

六、奖励办法
(一)由市委、市政府对“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对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根据获选者个人意愿,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应原则办理入户手续。

1、基本条件。

在中山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在中山连续办理《暂住证》满3年;有长期固定住所,包括自购房和租住房屋等,其中租住房屋必须提供连续3年或以上的租赁合同。

2、优先条件。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如取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优先给予办理入户手续。

3、公安机关为“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办理入户,应遵循如下原则:
(1)从发文表彰之日起,入户有效期为二年;
(2)百佳流动务工人员有自购房的,将户口落在自购房的地址;
(3)百佳流动务工人员居住在出租屋或企业(单位)宿舍的,经送评当地政府同意,可迁入镇区人才公共户。

(4)申请人向自购房所在地或送评镇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由镇区公安分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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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1: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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