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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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中山实行新中考方案

2024年起中山实行新中考方案

2024年起中山实行新中考方案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2022年拟在我市升读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要参加我市中考。

(一)报名1.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4)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本市户籍生待遇对象包括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华侨学生、台胞的适龄子女。

2.报名安排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招考〔2021〕44号)执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实施。

考生修改户籍信息须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1.考试科目设置2022年我市中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分为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2.科目分值及呈现方式各科目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

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10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历史(满分100分)、生物学(满分100分)、地理(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

文化科目(含单科和总分)的等级划定,以全市考生为总体样本,具体分为A+、A、B+、B、C五个等级,等级设定比例为A+(10%以内)、A(25%)、B+(25%)、B(20%)、C(20%以下)。

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招办〔2019〕41号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根据省考试院《关于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函〔2018〕173号)的精神,我省2019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中学考)将于6月9日进行。

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时间特别提醒:各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以《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为依据。

普通高中学考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科目普通高中学考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

考生可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学考科目的要求和本人参加高考意愿以及原有普通高中学考科目成绩情况确定考试科目。

二、报考对象报考对象为符合下列(一)至(五)条件之一的考生:(一)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二)中山市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但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普通高中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

(三)中山市户籍,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和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含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

(四)非广东省户籍,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考,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其参加高考的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五)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如在我省参加2019年及以后高考,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2023年中山各高中招生计划

2023年中山各高中招生计划

2023年中山各高中招生计划一、招生计划2023年中山市共有7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别为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市第二中学和中山市龙山中学。

其中,中山纪念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500人,面向石岐街道招生500人;中山一中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500人,面向石岐街道招生500人;华侨中学计划招生80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400人,面向石岐街道招生400人;实验中学计划招生80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400人,面向石岐街道招生400人;桂山中学计划招生80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400人,面向石岐街道招生400人;第二中学计划招生65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325人,面向石岐街道招生325人;龙山中学计划招生135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675人,面向石岐街道招生675人。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1. 报名时间:2023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 报名地点: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公室三、报名条件1. 具有中山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2. 符合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3. 在中山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材料1. 报名表:填写完整的《2023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父亲页、母亲页或监护人页及考生本人页);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4. 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5. 其他材料:符合优待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流程1. 考生按照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2. 考生到所在初中学校领取《2023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填写;3. 考生到所在初中学校指定的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4.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要求缴纳考试费用;5.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关于解决中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关于解决中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关于解决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五小组当前,中山市教育发展的形势很好。

在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之后,市委市政府又制定和实施了两个“超常规发展”的战略举措,全社会形成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新发展,很多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山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两个适宜”和谐城市的建设,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一、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情况据统计,2004学年度,全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共招收80614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占全市在校生的比例为26.6%,其中,小学阶段达到32%。

到2006—2007学年度,分别增加到132995人,33.6%,44.6%。

从2005年起,平均每年新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生2万人。

数字充分显示,近年来,在中山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人数急剧增长。

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以50人1个班来计算,全市每年须新增400个班,按18—24个班1所学校的规模和每校投入500万元来计算,即相当于每年要新建20所左右的学校,仅校舍建设投入一项也要超亿元。

可以预见,随着中山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甚至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和愿望将会更加强烈,各级政府也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据了解,现在我市每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出生率已大大超过户籍人口,2006年达到29000多人,是中山市户籍人口的2倍多。

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将越来越多地在中山落地生根,成为事实上的“二代移民”,将来,他们可按照有关政策,享受与中山常住人口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待遇。

从2006年秋季起,我市实行了户籍人口免费义务教育,从2007年秋季起,又免除了义务教育段学生的书本费。

今后,我市不但要考虑本地生源的“两免一补”,还要兼顾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可享受中山户籍人口同等入学待遇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31•【字号】中府办〔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5〕16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31日中山市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集体户户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范围内集体户口的设立、管理以及集体户口成员的户籍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市公安局负责我市集体户设立申请的核准和日常管理。

各镇区公安分局负责受理集体户设立申请。

第四条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非直接用工单位符合如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集体户:(一)有在上述单位工作和生活或进行人事代理,且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公民;(二)有合法固定的产权属于申请单位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国有资产办公楼宇、无法提供申请单位所属产权证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不受此限制);(三)有法定的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四)有专人协助公安机关管理集体户的成员变动情况;(五)企业单位、工业园区申请设立集体户的,除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外,在申请设立集体户时还需满足所在企业(含民营企业)在我市年纳税额(以申请当月起,前溯12个月)达100万元(含本数)以上。

(六)市政府允许设立集体户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上述单位申请设立集体户的,需向所在镇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镇区公安分局经调查核实后加具意见,报市公安局核准。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7日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2013年3月22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精神和省教育厅2013年2月19日视频会议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周密制订”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升学工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是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来珠海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升学的准入条件,是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粤府办〔2012〕137号文要求,深入推进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的有关政策近年来,我市认真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珠海参加升学考试。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新要求,结合我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对进城务工人员(含省内市外及省外)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有关报考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随迁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准入条件。

2012年广东教育大事件

2012年广东教育大事件

2012年广东教育大事记1月5日□省政府在广州召开高校高层次人才新春茶话会1月6日关于开展对省外高校在粤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辅导站年审工作的通知1月6日2011年全省高校外事暨港澳台工作会议在惠州召开1月9日广东省第七批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评审结果公示1月11日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1月11日广东省召开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现场工作会议暨冬季长跑启动仪式2月8日吴月霞副市长在市府办吴杰祥副主任、财政局黄建华副局长等人的陪同下,来到中山电大视察指导工作。

2月9日,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全委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党中央书记处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共青团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2011年少先队的工作,安排和部署2012年的任务。

河北、上海、辽宁、陕西、山西等五个省少工委围绕辅导员职称评定、少先队学科建设、辅导员培训、总辅导员设置以及规范少先队活动课程等作了经验交流。

团省委副书记池志雄、全国少工委广东籍委员等5人出席了会议。

2月14日上午,辽宁省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考察团到我省交流学习网站建设等经验。

2月14日下午,省少工委副主任、团省委少年部部长陈莉丽和越秀区团委负责人、中山大学志愿者到姐弟俩所就读的大沙头小学看望了父母双亡的龙凤胎姐弟,并给她们送去了一万元的慰问金和学习用品。

并决定对姐弟2人进行长期性的帮扶,每年从红领巾基金中拿出1万元交给姐弟俩监护人,用于基本的生活开支,至姐弟俩18岁止;组织中山大学的志愿者,以大手拉小手结对帮扶的形式,对姐弟2人的学习、生活、情感等情况进行长期跟进和帮扶。

三月份:3月4日省政府与北京大学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3月5日广东作出相应的调整教育经费支出.广东2012年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20%,今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提高200元、初中提高400元。

3月6日-9日香港《文汇报》深度报道广东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文件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总工会中流管办…2009‟51号关于印发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工委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2008年至2010年,每年举办一届“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现将《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总工会二○○九年八月七日- 1 -2009年度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实施细则为确保“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中府…2008‟104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成立2009年度“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陈惠超主任任组长,市总工会黄哲明副主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梁志军副局长、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黄巩平副主任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设立由有关部门和各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候选人进行评选审定。

二、参选资格全市共评选100名“同是中山建设者”优秀流动务工人员,参选资格如下:(一)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热爱中山,遵纪守法,思想进步;- 2 -(二)年龄为20周岁至40周岁,在现企业(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连续办理中山《暂住证》满3年,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非中山户籍中国公民;(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本企业(单位),热爱本职岗位,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取得良好的岗位业绩,且无违章违纪行为;(四)在本企业(单位)工作期间,有突出成绩,获中山市以上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奖励的,可不受第二条“在现企业(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规定限制;(五)曾获得“中山市优秀外来员工”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外地人在中山读高中需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中山读高中需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中山读高中需什么条件外地人在中山读高中需什么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是外地人在中山读高中需什么条件,快来看看吧!外地人高考报考条件1、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规定的。

2、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

4、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在居住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报名。

5、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报名。

6、在我省就读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7、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的论述

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的论述

从“义务教育”到“教育” 两字消失给农民工带来新希望“十八大报告中两个字的消失,也许很多人不会注意,但对于我们农民工群体来说却是巨大的希望。

”作为出席党的十八大的26名农民工代表之一,广东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职员闫文静这样对记者说。

从全文64页、近3万字的十八大报告中,闫文静十分准确地找到第39页倒数第三行:“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与之相对应的表述是:“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从义务教育到教育,“义务”二字的消失,意味着从就学层次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乃至高等教育阶段的大门,都要向农民工子女平等敞开。

“这个变化恰恰回应了我从农民工兄弟姐妹那里听到的意见和建议。

”闫文静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沓调查问卷。

当选十八大代表后,闫文静对中山市24个镇区70个社区进行了走访,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回收了1000多份调查问卷。

对于融入城市问题,大家反映最多的就是子女教育。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山312万常住人口中,外来人口占165万,超过本地户籍人口。

外来务工人员普遍感到,以前,国家没政策,只能把孩子留在老家。

现在,政府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后,学前教育和异地高考又成了“闹心事”。

2009年,中山市首创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按务工年限、业绩和技能等状况,对全市流动人口实行积分制管理,流动人口按积分多寡享受不同公共服务,各镇区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等方面承载力,就近安排入学、入户。

“比如,申请买房是30分,本科学历是80分,做一次志愿服务是2分,政府通过积分制设了一道…跳起来能够着‟的门槛,既保障入学渠道公开公正,还增强了家长的社会责任感和城市认同感。

”闫文静说。

十八大代表、天津市河北区环卫局一所的环卫工人徐文华虽然对报告的提法变化感到高兴,但也还有顾虑:“党和政府有意愿,但是政策执行起来并不容易,大城市资源有限,上学的机会依然供不应求。

2017广东中山中考指标生政策

2017广东中山中考指标生政策

2017广东中山中考指标生政策2017年中山中考指标生的新政策有哪些,政策改变的有什么,有哪些关于中山中考指标生改革的相关信息。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广东中山中考指标生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广东中山2017中考政策变化普高可自主招收特长生今年的中考方案,最大的变化及亮点,是允许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而这也是为了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根据《通知》,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含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体局审核后实施。

自主招生方案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不断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项管理制度、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生招生管理办法、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工作方案、自主招生方式等。

指标生分配比例提高5%在指标生方面,今年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达到50%,比去年45%提升了5个百分点。

指标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指标生和走读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20分。

指标生投档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及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镇区或学校分配到的指标生计划数和考生指标生志愿,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

镇区公办学校的考生只能参与本镇区指标生计划的投档录取,市直属初中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考生只能参与本校指标生计划的投档录取。

各镇区、学校未完成的计划自动转为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政策加分继去年取消户籍在中山市的台胞子女或籍贯为台湾的考生、三侨生照顾加分,调整为“报考普通高中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后,今年户籍在中山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也不再享受“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同样是变成享受在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

另外,中职学校的投档比例,2016年由2015年的1:1-1:1.4降低为1:1-1:1.2;今年继续调整中职学校专业投档比例为1:1-1:1.1。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4•【字号】中府函〔2022〕226号•【施行日期】2022.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保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4日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有关部署,按照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积极推动本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发“妈妈岗”,实行灵活工时制度或灵活报酬支付制度,吸纳育儿妇女或因照顾婴幼儿需要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的社会闲置劳动力就业,满足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用工需求,缓解育儿妇女家庭就业矛盾,特提出如下措施:一、推动“妈妈岗”扩容提质1.拓宽岗位设置范围。

将灵活就业与全日制就业结合起来,发挥商会、行业协会力量,支持鼓励工业制造、家政服务、零售业、银行保险、新业态平台等用人单位专门设立“妈妈岗”。

引导大中型企业拿出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用于“妈妈岗”设置。

优先向规上限上企业宣传“妈妈岗”政策,指导其积极设岗和享受补贴政策。

各镇街应积极推动“妈妈岗”工作,将“妈妈岗”相关补贴资金项目纳入就业补助资金配套范围,激发“妈妈岗”倍增效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妇联、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2.提升岗位设置质量。

支持“妈妈岗”优先吸纳需要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方式的育儿妇女就近就业,并向有需要照顾婴幼儿而无法按常规上下班时间工作的群体推广延伸。

海洲初级中学外来工子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

海洲初级中学外来工子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

中山市古镇海洲初级中学外来农民工子弟心理状况调查调查人:华南师范大学赴中山市古镇海洲初级中学实习队调研时间:2010年9月20日—2010年9月14日调研形式:问卷调查调研方式:抽样调查分析方法:图表分析数据库分析一、调研背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期,大批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形成了一轮又一轮的“民工潮”。

只身前往城市的农民工有了相对固定的收入、住所后,开始将孩子带到身边,于是在城市里形成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这样一个数量庞大的特殊群体。

在中国的1.2亿进城农民当中有2000万的孩子,这些孩子中大多都是6-14周岁,正值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段,也就是说需要接受义务教育。

这些农民把一部分孩子带到了城市,大概有800多万的适龄儿童进了城(称流动儿童),还有1000多万的孩子没有带到城市里面,留在家里面,让他们的祖父、祖母带养(称留守儿童)。

近年来,随着“和谐社会”的提出,关心民工子女的呼声虽然很强烈,但是对他们进行心理关怀的研究却很少。

对于一个个体,童年时期的经历会很大程度影响其将来对社会的贡献,如果不注重这个特殊人群的心理教育,势必增加他们日后越轨和犯罪的几率。

而在民工子女的教育中,对于这个城市中的弱势群体,政府、社会大多从政策、法律、各种设施和资源方面对他们进行宏观调控和资源分配,但对民工子女心理健康问题关注还不够。

二、调研目的广东省作为全国使用农民工最多的省份,来自五湖四海的他们遍布于广东各个地方。

我们此次的调查就从民工子女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受教育过程中)的心理因素作为切入点,研究中山市古镇海洲初级中学外来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并对他们的心理层面进行一些剖析,以便为他们的成长找到一条健康、合适的道路,也为正确引导和保证全国的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提供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

三、调研概况中山市古镇海洲初级中学位于海洲村,是一所农村中学,该校外来农民工子女较多,据统计约有400人。

这些外来民工的子女到古镇来大多不超过五年,父母亲主要从事灯饰制造、机械维修、工厂打工等工作。

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问题的建议(顾全)

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问题的建议(顾全)

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问题的建议提案人:顾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齐心协力,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大批务工农民涌入我市,为我市经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同时也带来了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等问题。

虽然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到城区优质的教育资源,但要做到教育起点公平,还需进一步去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

一、存在问题(一)城区校舍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1、城区校舍不足,乡级校舍闲置。

我市农村学校学生逐渐减少,逐步流向城市,城市学校带来很大的招生压力,同时也产生乡校闲置的现象。

2、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来务工人员剧增,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人数急剧增加,小学初中生就学难尤其突出。

大班额现象突出,有的学校班学生人数高达100人。

(二)学生人均用地、绿化面积等指标低下,未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三)学校专用教室严重不足,跟新课程背景下的素质教育不相符。

二、几点建议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相关部门还须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统筹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

(一)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1、科学规划。

根据经济发展行政区划调整的趋势和城市建设的需要,适时新建、扩建校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2、充分利用闲置教育资源,缓解城区、集镇学校的招生压力。

我市部分乡校校舍闲置,教育资源未能有效利用,建议将这些闲置学校可以由城区学校实行“一制多校,名校领办”的管理模式,如由内江六中,资中二中等领办几所乡镇初中,统一招生,统筹安排教师和学生,以达到教育资源的共享。

(二)规范管理,因材施教,让务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1、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工作。

2、民工子女评优考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实行混合编班教学。

广东省中山市2015-2016学年八年级政治下学期期中试卷及答案_新人教版

广东省中山市2015-2016学年八年级政治下学期期中试卷及答案_新人教版

广东省中山市2015-2016学年八年级政治下学期期中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8小题,每小题2分,共56分。

在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答案。

答案请填涂到指定的答题卡上)1、有关公民和人民的说法,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A、我们既是公民又是人民,所以公民与人民是一回事B、人民是群体概念,公民则针对个体,所以人民包括公民C、我国公民和人民都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D、具有我国国籍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属于公民,但不是人民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经过再审判决,宣布18年前被误判以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以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并依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给予呼格父母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元。

据此回答2-3题:2、《国家赔偿法》体现出我国公民权利具有()A、立法保障B、司法保障C、宪法保障D、社会保障3、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 )①法律是我们维权的利剑②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③寻求司法保护是我们维权的唯一途径④有法律保障,我们就不需要自己去维权了A、①②B、②③C、①③D、③④4、著名核物理学家、“两弹一星”功勋于敏院士为我国核武器的发展长期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青春和人生。

在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他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这说明()A、只要履行了义务,就能获得荣誉B、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C、只有科学家才享有受表彰的权利D、我国公民享有名誉权5、下列关于公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A、言论自由是我的权利,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B、受教育是我的权利,我想上学我就上,不想上学就不上C、纳税是公民的义务,我们未成年人可以暂不纳税D、国家鼓励植树造林,我应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6、2015年5月6日中山日报报道:李某将意图偷其手机的小偷抓住,却没把小偷送到公安机关处理,反而将其挟持到荒山野外,通过语言威胁和殴打,要求小偷赔偿钱财。

第二讲 进行社会建设的内容

第二讲 进行社会建设的内容

(一)广东加强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和特殊意义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 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 福广东的迫切需要,是我省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 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必然选择。
2010年南海 本田事件
2010年深圳 富士康事件
(二)广东加强社会建设,必须把握和处理好经 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 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相辅相成
吴忠民:民生的三个层面
2.积极扩大和稳定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 就业是社会事业的优先 目标。在现代社会和市 场经济条件下,获得一 种职业,对于社会成员 来说,就意味着拥有了 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 意味着拥有了一个可预 期的发展平台,意味着 能够进行一些必要的平 等的社会活动。
⑴.广东就业现状 广东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劳动者工资收入稳步增加,劳动就 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至2010年末,广东城乡就业人数达 5800万人,占全国1/8。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达99%,农民工合同签订率达97.7%,分别比“十五”期末 提高10.3和17.7个百分点。 但是,广东省就业矛盾依然突出,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复杂。 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下岗失业人员、高 校毕业生几大群体的就业需求交错重叠,使劳动力供给的增 加量远远高于其需求的增加量。 一方面,劳动者技能素质与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相适应的矛盾 更加突出;另一方面,企业“招工难”与 求职者“就业难”同时并存,。
(四)广东加强社会建设的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即实现两个“显著”和四个“更加”
1.民生福祉 显著增加 2.文明程度 3.社会服务 更加完善
显著提高
经过5到 10年的努力
4.管理格局 5.公平正义 更加彰显 6.社会大局 更加和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5.20•【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实施细则》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第三章奖励标准与申请规则第四章申领程序第五章附则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中山学子刻苦学习、发奋进取,立志以优秀业绩和满腔热忱报效国家,投身家乡建设,根据《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中山组发〔2020〕4号)、《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第二条青年人才奖励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就读于符合条件的有关高校,于2020年3月27日后毕业,且回到中山全职工作的中山生源毕业生。

申请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申请时年龄为45周岁以下;(五)申请时不属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有关高校是指:(一)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二)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

不含上述学校的合作办学学校和独立学院。

有关高校的范围及排名,以入学当年为准。

第四条中山生源毕业生范围包括:(一)大学录取当年具有中山户籍和中山高中学籍的青年人才;(二)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且在中山参加高考的青年人才。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人格特质调查分析

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人格特质调查分析


要: 对2 1 1 名进城务工农 民子女与 当地儿童进行 了人格特质调查研究, 结果表 明: 进城 务工农 民子
女的人格在诸 多因子上与 当地儿童有极其显著差异 ; 在人 口统计学资料 的性别和是否来 自灾区因素上也存 在显著差异; 性别、 年级和是否来 自灾区人 口统计 学资料可以有效预测相关人格 因素。不 良的人格特质对
J u 1 . 2 0 1 3
文章 编号 : 1 6 7 2 — 0 5 8 X( 2 0 1 3 ) 0 7 — 0 0 8 9 — 0 7
进 城 务 工 农 民工 子 女 人 格 特 质 调 查 分 析 木
朱 虹, 刘延金 , 陈 练
( 成都师范学 院 教育 系, 成都 6 1 1 1 3 0 )
1 . 3 数据处 理 与分析 方 法
数 据 统计分 析工 具 为 S P S S 1 8 . 0中文 版 , 采 用 了描述 性统 计 、 平均数 差异 性分 析 、 相关 分析 等统 计 法对 数 据进行 了统计分 析处 理 。
2 数 据 结 果
2 . 1 本地 与进 城务 工农 民子 女 1 4种人 格特 质平 均数 比较分 析
第3 0卷 第 7期
Vo 1 . 3 0 NO. 7
重 庆工 商 大学 学报 ( 自然科 学版 )
J C h o n g q i n g T e e h n o l B u s i n e s s U n i v . ( N a t S e i E d )
2 0 1 3年 7月
效度。同质性系数是 0 . 9 2 , 分半信度为 0 . 7 4 ; 量表内容来 自文献综述、 开放式问卷调查 内容、 个别访谈 , 并经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9.25
•【字号】中府[2010]2号
•【施行日期】2010.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中府〔2010〕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按照省法制办《关于珠江三角洲九市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法明电〔2009〕2号)的要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经研究,决定对《中山市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等60件文件予以废止,对《中山市地价管理办法》等198件文件予以保留,对《批转市国土局、市水利电力局〈关于水利工程范围用地划定和发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等116件文件修改后重新公布执行。

附件: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2、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3、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城市小学破解流动儿童“融入难”问题的实践探索

城市小学破解流动儿童“融入难”问题的实践探索

城市小学破解流动儿童“融入难”问题的实践探索目录一、内容概览 (3)1. 背景介绍 (3)1.1 流动儿童现状 (4)1.2 融入难问题的产生 (6)2. 研究意义 (7)2.1 促进教育公平 (8)2.2 提升流动儿童心理健康 (9)二、流动儿童“融入难”问题的现状分析 (10)1. 心理问题 (11)1.1 孤独感与自卑心理 (12)1.2 适应性障碍 (13)1.3 情绪与行为问题 (13)2. 社会交往问题 (15)2.1 沟通障碍 (16)2.2 社交技能缺乏 (16)3. 学习适应问题 (18)3.1 学习成绩差异 (19)3.2 学习方法不适应 (19)三、实践探索 (21)1. 教育教学改革 (22)1.1 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优化 (23)1.2 加强师资建设 (24)1.3 关注流动儿童学习需求 (25)2. 校园文化营造 (26)2.1 打造包容和谐的校园氛围 (27)2.2 开展融入性活动 (28)2.3 鼓励流动儿童参与学校管理和活动 (29)3. 家校合作与社区参与 (31)3.1 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 (32)3.2 整合社区资源,共同促进融入 (33)四、案例分析 (35)1. 具体案例描述 (37)2. 案例效果分析 (38)五、对策与建议 (39)1. 政策建议 (41)1.1 完善流动儿童教育政策体系 (42)1.2 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43)2. 学校实践建议 (45)2.1 建立流动儿童心理关爱机制 (46)2.2 加强师生交流与互动,促进融入进程 (47)一、内容概览流动儿童融入难问题的背景与现状:分析当前城市小学中流动儿童面临的主要融入难题,包括心理、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挑战。

融入难问题的成因分析:从社会、家庭、学校等多个层面探讨流动儿童融入难问题的成因,分析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实践探索的总体思路与原则:提出城市小学在解决流动儿童融入难问题时应遵循的总体思路和原则,包括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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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五小组当前,中山市教育发展的形势很好。

在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之后,市委市政府又制定和实施了两个“超常规发展”的战略举措,全社会形成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新发展,很多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山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两个适宜”和谐城市的建设,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一、中山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情况据统计,2004学年度,全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共招收80614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占全市在校生的比例为26.6%,其中,小学阶段达到32%。

到2006—2007学年度,分别增加到132995人,33.6%,44.6%。

从2005年起,平均每年新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生2万人。

数字充分显示,近年来,在中山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人数急剧增长。

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以50人1个班来计算,全市每年须新增400个班,按18—24个班1所学校的规模和每校投入500万元来计算,即相当于每年要新建20所左右的学校,仅校舍建设投入一项也要超亿元。

可以预见,随着中山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甚至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和愿望将会更加强烈,各级政府也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据了解,现在我市每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出生率已大大超过户籍人口,2006年达到29000多人,是中山市户籍人口的2倍多。

这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将越来越多地在中山落地生根,成为事实上的“二代移民”,将来,他们可按照有关政策,享受与中山常住人口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待遇。

从2006年秋季起,我市实行了户籍人口免费义务教育,从2007年秋季起,又免除了义务教育段学生的书本费。

今后,我市不但要考虑本地生源的“两免一补”,还要兼顾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可享受中山户籍人口同等入学待遇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这无疑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增加了难度。

为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的问题,中山市各级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应对,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市政府出台《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原则,要求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个为主”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担起本行政辖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责任,因地制宜,想方设法,确保符合就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各级政府在促使公办学校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提供公办学位的同时,积极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主要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低收费民办学校。

如三乡镇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对符合相关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尽量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小学中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已占到学生总数的70%。

神湾镇把公办学校布局调整后空置的校舍和新征土地无偿提供给民办学校使用,并在管理上一视同仁。

小榄镇采取公办民营的方式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由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建校,学校建好之后交由社会力量承办。

2004学年,全市公办学校共解决了43018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占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53.36%。

2005学年以来,尽管公办学校提供的学位已逐年增加,但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过快增长,增加的公办学位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占全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总人数的比例反而下降到40%左右。

民办学校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我市从2000年办起第一所到如今短短的数年时间,主要服务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民办学校已经发展到42所,但仍满足不了社会需求。

虽然我市民办学校发展总体是健康的,但教师待遇偏低、缺乏基本保障,劳资关系紧张;教师整体素质偏低,流动过大,队伍不稳定、教育质量低下;学校招生范围广、学生居住分散,饭堂饮食、交通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就拿交通安全来说,截至7月底,全市民办学校有1234辆校车,每天运载学生10多万人次,如发生意外,就是群体性伤亡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举办这类学校也不宜过多。

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

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是党和政府重视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直接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特别关注民生,特别强调教育公平,特别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国发〔2001〕2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还成立了一个由多部委组成的部际联席办公会议,建立了一个解决好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专门工作小组,指导、协调和研究这个问题。

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只要流动人口符合在同一市县“连续暂住七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就业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即“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并享受户籍人口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待遇。

中山市政府也出台文件,规范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手续,提出了5点要求: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暂住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受聘合同、营业执照等;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具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属来我市务工就业农民的证明;5、中山市16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

最近,教育部又印发了《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今后将实现全国范围的中小学学生学籍数据共享和分析利用。

用教育部一位官员的话来说,“全国实现统一的学籍管理后,学校教育实现对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论到哪里,都可以及时、便捷地进入学校就读。

”虽然完全建立这个信息库有很多操作上的困难,而且需时甚长,但这可能是一个信号,将来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体制也许会先于户籍政策而改革。

以上是从政治上、政策上去考量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

尽管国家配套政策还不完善,完全由流入地政府承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责任有不合理的地方,但这项重大任务已确确实实地落在了流入地政府的肩上。

从中山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量,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是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是促进社会稳定,建设和谐中山的需要。

进城务工人员也是中山建设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他们很多人将长期在中山工作,其子女10多20年之后也将成为中山的建设者,他们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中山未来的城市竞争力、社会的和谐度。

不把这些孩子教育好,不能让他们健康、顺利地融入社会,就不可能有整个城市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认真关注这一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多渠道、多形式加以解决。

三、意见和建议(一)切实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纳入教育工作全局今后,无论公办、民办学校的建设应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中山创建教育强市时,学校布局调整的力度很大,有的镇区从10多、20几所学校一下调整到几所,但当时大多只考虑到眼前的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而没考虑今后城镇发展,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建议今后在制定城镇建设规划时,一定要充分考虑教育发展的需要。

特别要有一定的义务教育段学校的用地储备,保证学校的合理布点,方便群众就近送子女入学。

(二)建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解决我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

建议市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对策,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公安、教育、财政等部门及各镇区政府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及时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共同把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要将15周岁(含15周岁)以下暂住儿童少年的登记纳入全市城乡常规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暂住儿童少年随行卡”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基本情况,以利科学实施教育上的统筹规划;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学位,努力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财政部门要对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附加费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在建立健全我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筹措保障机制的同时,在经费预算中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专项经费。

镇区政府要自觉承担办学责任,切实办好公办学校,努力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学位,同时要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大力扶持、规范管理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民办学校。

(三)继续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一是继续挖掘公办学校的潜力,在满足地段户籍生的学位需求后,尽可能多地提供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位,就近解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

各级政府或其他办学单位,对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在办学经费上应予以保证。

二是继续鼓励社会力量积极稳妥地发展低收费的民办学校,弥补公办学位的不足,满足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旺盛的教育需求。

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进一步扶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

要积极研究、制定扶持义务教育阶段低收费的民办学校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在建校用地、租赁校舍等方面继续给予一定的优惠,除拨出专款或调剂物资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外,对承担部分原由公办学校承担的义务教育责任的民办学校,应予补助或奖励。

(四)加强对低收费民办学校的管理,促其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办学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04〕2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依法加强对低收费的民办学校的管理,促使这类学校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缩小与公办学校办学水平的差距。

(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源头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涌入我市的问题一是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中山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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