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及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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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随着父母从农村进入城市居住,享受城市户籍待遇的未成年子女。

由于他们的父母在城市中务工,这些随迁子女往往面临着较大的教育困难,他们在享受城市生活的同时,也需要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是为了确保这些孩子能够平等接受优质的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全民教育素质。

二、目标1.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3.增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融入感和归属感。

三、主要内容1.完善政策支持(1)制定并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2)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学杂费,并制定相关补贴政策,保障其学习的基本需要;(3)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资助基金,用于资助其教育费用和必要的学习用品。

2.教育资源保障(1)增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供给,增设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为有特殊需求的随迁子女提供专门的教育服务;(2)在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中,合理划定学校教育用地,保证足够的教育资源;(3)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协调和整合,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3.教育管理支持(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其教育信息的完整和流转;(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为随迁子女提供更优质的教学服务;(3)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四、重点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补助资金;2.加强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合理分配;3.加强与农村学校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城乡教育的协同发展;4.建立健全随迁子女的教育信息管理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5.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随迁子女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五、督导机制1.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委员会,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督导和协调;2.每年对各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3.条件允许的地区可以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专门机构,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支持。

进城务工子女上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子女上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子女上学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务工,他们往往会带着自己的子女一同前往。

然而,这些进城务工子女上学问题却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进城务工子女上学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针对进城务工子女的学龄段和学历水平,可以建立相应的教育机构。

对于年龄较小的幼儿,可以设立幼儿园或托儿所,为他们提供基础的学前教育。

对于学龄儿童,可以在城市规划中增设农民工子女学校,为他们提供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

对于高中生和大学生,可以在城市中心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高中和大学阶段的教育。

这样一来,可以满足不同年龄段进城务工子女的教育需求。

其次,可以建立健全的教育保障机制。

对于进城务工子女,可以给予他们与城市户籍子女同等的教育权利,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学阶段教育。

同时,可以建立相应的资助政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子女,可以给予相应的教育补助,以减轻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此外,可以建立进城务工子女教育档案管理系统,对于他们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帮助。

再者,可以加强对进城务工子女教育的宣传和引导。

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进城务工人员宣传城市的教育政策和措施,让他们了解到自己子女在城市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同时,可以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让他们了解到进城务工子女也是城市的一份子,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和关爱。

最后,可以建立进城务工子女教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可以设立相关部门,对进城务工子女的教育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同时,可以建立相关的考核制度,对于各地的进城务工子女教育工作进行考核,激励其加大对进城务工子女教育的投入和力度。

综上所述,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进城务工子女上学实施方案,对于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为进城务工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让他们能够在城市中获得更好的成长和发展。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

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涌入城市,他们的子女也随之来到城市生活和学习。

然而,由于户籍、经济条件、教育资源等方面的限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如教育机会不均等、心理健康问题、社会融入困难等。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2、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质量,缩小与城市户籍学生之间的差距。

3、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4、增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社会融入能力,营造关爱、包容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学、教育资源分配等方面享有与城市户籍学生同等的权利。

2、关爱帮扶原则: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3、因材施教原则: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方案。

4、协同合作原则:整合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

四、具体措施(一)保障入学权益1、完善招生政策,简化入学手续,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及时、顺利入学。

2、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1、加大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育设施设备。

2、合理调配师资力量,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配备优秀教师,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利用在线教育资源,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1、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籍档案,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完整。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特殊教育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特殊教育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特殊教育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指在农村户口的父母到城市从事非农工作,子女随父母进城生活并接受教育。

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和环境的限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接受教育过程中面临着一些特殊教育需求。

二、实施方案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特殊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制定以下实施方案:1. 提供资金支持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特殊教育费用。

资金应合理分配,确保每个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子女都能够获得应有的教育资源。

2. 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和班级在城市规划中应充分考虑特殊教育学校和班级的建设。

特殊教育学校和班级应提供适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殊需求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确保他们能够得到个性化的教育和培养。

3. 加强教师培训为了提供专业的特殊教育服务,需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

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增强他们应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殊教育需求的能力。

4. 制定特殊教育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特殊教育评估机制,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特殊教育需求进行评估和诊断。

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的依据,确保教育方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 加强家长参与鼓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长积极参与特殊教育工作。

通过家校合作和家长培训,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促进家庭和学校共同关心和支持子女的特殊教育需求。

三、保障措施为确保该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监督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确保资金的使用和教育资源的分配合理公平,并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

2. 提供法律支持制定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义务和权益,为实施方案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四、结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特殊教育是保障其教育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推行,可以提高这一群体的教育水平,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发展。

以上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特殊教育实施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关注。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务工作,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带着自己的子女来到城市。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这些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问题上面临很多困难,导致教育机会不公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4年起,国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做出了重要的政策调整。

二、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随迁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子女平等的入学权利,不因户籍制度而受到歧视或限制。

2.公平原则:通过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相同的入学条件,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3.适应原则:根据随迁子女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支持,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4.就近原则:尽量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学校,方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具体工作方案1.宣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宣传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目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政策,有权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

2.拓展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减少随迁子女参与城市入学的需求。

3.接收学校配套:对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城市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添补,确保能够满足随迁子女的学习需求。

4.教育机会均等化: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和条件,不将户籍作为入学的唯一标准。

采取措施,如分配额度或增加班级数量等,确保入学机会的公平。

5.个体化教育支持:对于随迁子女,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

例如开设专门的辅导班,帮助他们迅速适应城市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对于新来城市的随迁子女,要给予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6.学校跨区划招生:允许随迁子女跨区划招生,即不限制随迁子女必须就读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允许他们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学校就读。

7.加强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地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地区,要进行有关处罚,并督促其改正。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方案1. 概述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日益凸显。

作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之一,义务教育对于每个孩子的成长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政府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方案。

2. 目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的目标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机会,促进他们全面发展,为未来的成长与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3. 方案内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确保平等入学政府将采取措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平等入学。

一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资格不以户籍地限制为前提,充分尊重其迁入城市的教育权益。

另一方面,政府将加强对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防止出现以各种形式刁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行为。

3.2 提高学校资源配置为了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政府将加大对学校资源的配置力度。

这包括增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在地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和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他们能够享受与城市户籍学生相当的教育资源。

3.3 完善学校管理机制政府将完善学校管理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中融入并受到平等对待。

这包括加强学校师生间的包容教育,鼓励学校开展多元文化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3.4 加强家庭支持服务政府将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的支持服务。

通过提供儿童托管设施、义务教育补贴、心理健康支持等措施,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更好地照顾孩子的成长和学习需求。

3.5 定期评估与调整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的有效实施,政府将定期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适应实际需求和发展变化。

4. 实施机制为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计划的有效实施,政府将建立以下实施机制:4.1 综合协调机制政府将成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统筹推进计划的实施。

XX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XX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第五中学关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 —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协调配合: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

学校加强对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教学成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

对于不能满足我校划定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本区学籍管理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西佛镇古洞小学2014年9月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加强教育统筹,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就学障碍,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机制,在就学制度上保障其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使其能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施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籍薄和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在我校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暂住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四)实施办法1、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纳为主。

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校教育局报名,再由校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校教育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校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其子女就学。

3、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对拒收符合规定随迁子女入学和违规收费的学校,校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留守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台安县户籍的留守儿童。

(三)实施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要充分认识到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教育实施方案

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教育实施方案

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教育实施方案1. 背景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务工,其中许多人带着自己的子女一同来到城市。

而这些所谓的随迁子女在城市的教育方面面临着一些困境和不公平。

为保障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平等教育权利,制定本实施方案。

2. 宗旨与原则本实施方案的宗旨是促进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平等教育,确保他们享有与城市户籍学生相同的教育待遇。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坚持以下原则:- 平等原则:对待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保持公平、平等的原则。

- 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入学。

- 综合支持原则:提供综合支持措施,帮助随迁子女融入城市学校和社会环境。

3. 实施措施3.1 教育资金保障由于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低,为保障他们的平等教育权益,应加大对其教育资金的保障力度。

具体措施包括:- 提供随迁子女的免费义务教育,包括学费、教材费等费用。

- 向有困难的随迁子女提供教育补助,用于购买研究用品、衣物等。

3.2 学校招生和入学为确保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对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明确接收随迁子女的比例和名额。

- 拓宽学校招生渠道,不仅限制于居住证所在区域,允许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3.3 教育质量保障为了保障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质量,应采取以下措施:- 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辅导,帮助随迁子女弥补研究差距。

- 培养学校师资力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 监督与评估为确保本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和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 建立监督机构,对学校以及相关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 定期对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总结本实施方案的制订旨在保障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平等教育权益,帮助他们顺利融入城市学校和社会。

通过教育资金保障、学校招生和入学、教育质量保障等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随迁子女能够享受到与城市户籍学生相同的教育待遇,实现平等教育的目标。

实施“两个为主”的实施方案

实施“两个为主”的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国发〔2008〕25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大光小学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协调配合: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

学校加强对依法保障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构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组长:校长(副)组长:后勤副校长成员:校领导班子成员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未来的人口素质,也关系到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强化措施,切实加大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入学,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读和教育教学工作。

对于不能满足我校划定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应按相对就近和方便的原则在相邻学校入学,严格执行本县学籍管理规定。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他们的子女由于户籍原因面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提供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全面提升他们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养。

三、具体措施1.完善政策1.1 优化户籍政策①放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落户的条件。

②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落户的比例。

1.2 扩大义务教育资源①增加义务教育学校的数量,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足够的学位。

②拓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选校范围,增加就近入学的机会。

1.3 提高教师待遇①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师的培训和支持。

②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师的待遇,激励其积极工作。

2.教育保障机制2.1 制定教育补助政策①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学费减免或补助。

②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辅导和志愿者服务。

2.2 建立监督机制①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机构的监管,确保教育质量。

②设立举报渠道,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相关教育问题的举报。

四、预期效果1.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接受义务教育率。

2.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养。

3.减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辍学率。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名单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补助政策解读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规定的公民必须接受的九年义务教育。

2.户籍政策:指国家对市民在户籍制度上的规定和操作。

3.进城务工人员:指农村劳动力到城市从事非农工作的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把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摆上议事日程。

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充分考虑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人口、资源、环境和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整体规划未来北京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逐步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尽可能地通过不断增加教育资源来逐步缓解升学压力,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总体比例不受影响。

二、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也是一项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综合因素,明确其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资格条件和先后顺序,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争取在2013年出台。

三、近期实行过渡期升学考试措施,千方百计为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提供多样化服务在北京市出台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为了方便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实行如下过渡措施:(一)自2013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方案

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方案

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他们的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进城务工子女能够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特制定以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保障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确保进城务工子女能够在流入地接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质量的义务教育,实现“同城同待遇”,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具体措施1、完善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手续。

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就业证明、户口簿等基本证件,即可申请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并给予相应的补贴。

2、保障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投入。

根据进城务工子女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新建、扩建一批学校,增加学位供给。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招聘、调配等方式,充实公办学校教师队伍,为进城务工子女较多的学校配备足够的教师。

同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保障教育质量。

3、规范学校管理建立进城务工子女学籍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对转学、休学、复学等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完整。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保障进城务工子女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4、关爱特殊群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助,确保他们不因贫困而失学。

关注进城务工子女的心理健康,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咨询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

5、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举办家长学校,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提高进城务工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各流入地应依照规定,让这些子女就近入学。

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此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

城镇政府的社区、村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学校应完善教学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研究、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研究环境。

对于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的情况,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为了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学校应建立和完善与这些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研究、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研究环境。

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和课外活动等方面,应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

为了加强管理,统一建籍、统一管理,各接收学校应及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坚持定期上报,确保底数清晰。

同时,应坚持“均衡分班”的原则,杜绝农民工子女单独编班现象的发生。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应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因父母流动而失学。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是必须要做好的工作。

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

同时,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也应该完善教学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并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研究、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研究环境。

对于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的情况,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也应该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与经济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参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

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平等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并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包括在城市定居或短期居住的子女。

三、义务教育保障1.就近入学原则: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入学权利,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应尽可能接纳并安排他们就近入学。

2.免费教育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并享受相应的教育政策补贴。

3.平等待遇保障:无论是在学校入学、升学、就业方面,还是在教育资源分配、教育机会公平等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做到平等待遇,不得有任何区别对待。

4.特殊学生关爱:针对身体有特殊需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关爱和辅助措施,确保他们融入校园环境,接受平等的教育。

四、义务教育管理机制1.责任:地方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制定,确保相关政策的有效执行。

2.学校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入学、教学和评价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和学生通报相关政策和要求。

3.家庭支持: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关心子女的学习和成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的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家长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2.绩效评估: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的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六、附件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相关政策》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工作制度执行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学生享有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03‟14号)精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05‟21号)、《@@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襄教文…2017‟98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随进城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到流入地居住,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年龄在6至15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条按照“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行以县(区)为单位统筹教育资源安排学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的办法,保障其在我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章入学条件第四条进城务工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其随迁子女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一)已在流入地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了居住证的;(二)在居住地务工就业,且至少一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襄州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在居住地购买成套住房或有固定住所且签订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协议的。

第五条符合本细则第四条,需要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一般应在每学期开学前15天内,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父母的身份证和在居住地领取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出具父母的身份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受理居住证回执;拟申报居住登记的先出具父母的身份证、父母及适龄子女在原籍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开学后30日内提供《居住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受理居住证回执;(二)父母与居住地工作单位签订的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或经商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三)购买成套住房的《房地产所有权证》或由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四)适龄子女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城关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受教育工作计划

城关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受教育工作计划

城关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受教育工作计划文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计划一、充分认识做好外来务工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外来务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有效实施“双转移”战略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

各校、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外来务工农民对其子女教育方法学习较少,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

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数文化素质不高,他们很少参加学习、接受家教培训,在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上存在误区。

有的家长因为自己有某种理想没有实现,于是就把成功的希望转嫁到孩子身上。

但在管教孩子方面显得束手无策。

有的家长把教育看成一种“跳城门”的功利行为,认为只要学习好不管怎样都行,事事顺从孩子,从而忽视了教育本身价值取向,导致学生的理想非常盲目,不切实际,甚至出现很多不良习惯却麻木不仁。

有的家长对孩子精神生活不够关心、认为孩子只要能吃好喝好就行,物质上满足孩子,“不能让孩子受半点委屈”。

在精神上关爱却不足,很少注意培养孩子的学习、生活、劳动等方面的能力,对孩子的教育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有的家长因为孩子的成绩不很理想表现为对孩子很不满,经常非难、责骂,甚至对孩子进行侮辱、体罚。

这类型的家长往往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严格要求孩子,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家庭虐待。

2、缺乏亲情的抚慰导致生活问题。

一方面,由于在外打工,经济较之老家显得较为宽裕,对子女生活的支付能力较强,所以在生活(主要是物质生活)上对孩子提出的要求尽量答应,有的是宁可委屈自己也要答应孩子,因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满意度较高;但由于条件所限,有一部分孩子因为存在自卑心理,又爱慕虚荣,觉得当地孩子有的东西自己为什么不能达到,甚至不愿被同学瞧不起。

3-4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实验小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说明报告

3-4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实验小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说明报告

关于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实验小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说明报告一、工作部署学校在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学校全力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力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实施组长:三、具体措施(一)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纳入义务教育保障体系。

1、制订了《长兴路实验小学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将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并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3、简化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理程序,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4、对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困难资助、评优奖励等方面与城区原住居民子女享有平等权利。

5、把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情况纳入每学期开学工作检查范围,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6、对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严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并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予一定资助。

(二)强化服务意识学校将招生政策和有关精神及时告知学区内居民。

学校在招生期间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并设立招生咨询处,接受社会和家长咨询。

对居民的咨询要耐心说明、细心解释。

符合入学条件的,应无条件接收。

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努力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方便条件和服务。

四、制度保障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学校全力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力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有关的规章,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

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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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河教管中心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
实施方案及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我镇将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使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在收费、教育教学管理、入队入团、评优奖励、学籍管理、升学考试、招生录取和困难补助等方面与学校其他学生一视同仁,努力保证每个孩子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二、入学对象6周岁以上,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招生范围内务工的农民子女。

三、入学办法
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在流入地的暂住证、外来人员就业证、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的由原籍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入学通知制度。

为方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每学期开学前半个月,在我校校门和学区范围内,张贴《入学通知书》。

2、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特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文化学习、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

建立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家庭联系制度,对每个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建立起家校联系卡,使学校、教师、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增强双方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

注意优化学校教育环境,学校师生尊重、关爱进城务
工就业农民子女,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使他们愿意、乐意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生动、活泼的发展。

3、困难学生助学制度。

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对一结对子”等活动,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

以切实减轻农民工子女教育费用负担。

岔河教管中心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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