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01调查简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301调查简介
一、基本情况
美国《1974年贸易改革法》第301节授权美国贸易代表(USTR)及总统应申诉或自行决定就外国政府不合理或不公正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301调查由此得名。该法历经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为《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
301调查分为三类,即针对外国政府不合理或不公正的贸易做法的一般301调查、针对外国政府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特别301调查和针对重点国家不合理或不公正的贸易做法的超级301调查。其中,超级301条款为"暂时性"条款,须立法特别授权,仅在1989-1990和1994-1997年间生效。
二、调查程序及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发起301调查后,应与被调查国政府进行双边磋
商,要求被调查国政府取消有关不合理或不公正的贸易做法;如无法达成协议,可对被调查国实施报复措施。如调查事项不涉及贸易协议,美国贸易代表应在12个月内结束磋商,并做出是否采取贸易制裁的决定;如调查事项涉及某一贸易协定,在部分特定条件下,美国贸易代表应立即请求进入该协定规定的争端解决程序。
三、美国301调查条款在多边遭遇的挑战
1999年,欧共体将美国301调查条款诉至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因美国政府于1995年向美国国会提交的一份行政声明而最终判定301条款未与世贸组织规则不一致。该行政声明主要内容为,美国政府表示,如调查事项涉及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美国贸易代表将援引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报复应寻求该程序下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