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二热电厂输煤皮带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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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第二热电厂输煤皮
带火灾事故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包头第二热电厂输煤皮带火灾事故一、事故经过
1990年3月6日10时45分,包头第二热电厂启动7号乙皮带上煤。皮带启动后值班工闻到臭胶皮味,即用事故按钮停机检查,并向班长报告。检查未发现异常,又启动7号乙皮带上煤。11时30分值班工又闻到有胶皮味,未发现7号甲皮带背面粘有煤粉,再次向班长报告。班长让皮带空转2~3分钟。11时40分,班长报告车间技术员7号甲皮带煤粉可能有自燃,技术员要求用暖汽水冲一下。12时0分停机后,全班人员下岗休息,班长告诉车间运行副主任7号皮带栈桥下第三、四个窗口有火花,这时已经起火,立即报警,组织灭火,于15时30分将火扑灭。
设备损坏情况:烧毁皮带220m,电缆18根共1008m,控制电缆64根,共计3594m,烧坏磁铁分离器、电动机、皮带钢架等。
二、事故原因
(1)输煤除尘、冲洗装置因设计、设备安装等原因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致使煤粉沉积过多,发生自燃。着火后因没有消防水(冬季防冻而停运),只好用暖汽水灭火,给灭火工作带来困难,加重了火灾损失。
(2)管理不严。在新厂建成后,没有相应地制定新的消防规章制度。
(3)防火意识淡薄,麻痹大意,班长、技术员、副主任已意识到煤粉自燃,既未及时处理,又未向厂公安科汇报,导致了这场火灾的发生。
三、暴露出的问题
(1)输煤系统除尘设施不完善,未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2)防火意识淡薄。已发现皮带运行有皮带焦味,未去做检查和处理,而是听之任之,任其发展成灾。
(3)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领导和作业人员没有给予高度重视。输煤系统消防设施不完善,没有消防水,影响了救火效果。
四、防范措施
(1)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发现设备缺陷、隐患应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检查和消除,决不能已察觉到隐患而都不去查找,只汇报了事的错误作法。领导者得知险情后也不能只做一般的安排,不亲自组织检查和消除,要真正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实行有效控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恢复冲洗水源,每天启动冲洗泵冲洗积粉。
(3)完善输煤系统的消防水、冲洗水、除尘设备。
(4)对输煤设备特别是输煤槽进行改进,减少系统漏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