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单位行贿罪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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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单位行贿罪辩护词
在单位行贿当中,既会单位进行处罚,同时也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在关系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最好还是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打官司。接下来,本文为大家介绍怎么写单位行贿罪辩护词。
李XX单位行贿罪一案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XX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其单位行贿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李XX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1、被告人李XX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李XX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被告人李XX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李XX悔罪表现良好,其在2017年10月20日被佛山市XX区人民检察院调查的当日,就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此后在接受侦查机关的讯问时,也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其六次讯问笔录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一致。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被告人李XX对其罪行供认不讳,从未出现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根据我国一贯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李XX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1、被告人系初犯,以前无犯罪前科,建议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XX系初犯,之前无任何刑事犯罪或行政处罚记录。被告人李XX在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故建议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对其从轻处罚。
2、被告人李XX的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危害不大。
3、被告人李XX主观上并非为谋取非法利益,主观恶性小。
三、被告人李XX具备缓刑的条件。
被告人李XX同时具备宣告缓刑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1、被告人李XX犯罪情节较轻。
被告人李XX并非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而且其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经济或者社会利益重大损失,其犯罪情节较轻。
2、被告人李XX有悔罪表现。
在辩护人多次依法会见被告人李XX的过程中,被告人李XX都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希望审判机关能够从轻处罚,给予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3、被告人李XX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被告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情节,且其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悔罪表现良好。故,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对被告人李XX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方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作用。
李XX在归案前在佛山市XX区XX村担任村民小组组长,主持村小组全面工作,负责村小组所属资产、土地、工程等有关经营管理工作,现村小组许多鱼塘、禾田等土地承包出租合同已经到期,亟需李XX 代表村小组办理签订合同的相关手续;村小组的工程也因李XX不能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停工;村小组重要的村民会议也因召集人李XX 无法行使职权而导致村小组工作瘫痪。为避免村小组的经济受损,村委也出具证明希望有关部门对李XX变更羁押措施,早日让李XX回到工作岗位,为村民服务。故,对被告人李XX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方
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作用,反之,对其宣告缓刑,让其早日回到工作岗位,为村民服务,对所居住的地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被告人李XX系自首、自愿认罪,且是初犯,有多种法定及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辩护人恳请法庭在量刑时,考虑这些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被告人李XX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辩护人:郑XX
2017年 6月10日
司法实践中的辩护词一般都是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来写的,律师可以根据案情与证据向法院提出当事人从轻、减轻,甚至无罪的辩护。希望赢了网小编带来的文章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需要一位专业的刑辩律师来为你提供帮助的话,可以通过赢了网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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