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单位行贿罪辩护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怎么写单位行贿罪辩护词

在单位行贿当中,既会单位进行处罚,同时也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在关系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最好还是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打官司。接下来,本文为大家介绍怎么写单位行贿罪辩护词。

李XX单位行贿罪一案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XX的委托,特指派我担任其单位行贿罪一案的辩护人。辩护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李XX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1、被告人李XX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李XX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被告人李XX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李XX悔罪表现良好,其在2017年10月20日被佛山市XX区人民检察院调查的当日,就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此后在接受侦查机关的讯问时,也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其六次讯问笔录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一致。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到审判阶段,被告人李XX对其罪行供认不讳,从未出现过拒不认罪、翻供等情形。根据我国一贯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李XX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1、被告人系初犯,以前无犯罪前科,建议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XX系初犯,之前无任何刑事犯罪或行政处罚记录。被告人李XX在犯罪前表现一贯良好,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故建议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对其从轻处罚。

2、被告人李XX的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危害不大。

3、被告人李XX主观上并非为谋取非法利益,主观恶性小。

三、被告人李XX具备缓刑的条件。

被告人李XX同时具备宣告缓刑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1、被告人李XX犯罪情节较轻。

被告人李XX并非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而且其行为没有造成国家经济或者社会利益重大损失,其犯罪情节较轻。

2、被告人李XX有悔罪表现。

在辩护人多次依法会见被告人李XX的过程中,被告人李XX都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希望审判机关能够从轻处罚,给予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3、被告人李XX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被告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情节,且其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悔罪表现良好。故,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对被告人李XX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方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作用。

李XX在归案前在佛山市XX区XX村担任村民小组组长,主持村小组全面工作,负责村小组所属资产、土地、工程等有关经营管理工作,现村小组许多鱼塘、禾田等土地承包出租合同已经到期,亟需李XX 代表村小组办理签订合同的相关手续;村小组的工程也因李XX不能办理相关施工手续而停工;村小组重要的村民会议也因召集人李XX 无法行使职权而导致村小组工作瘫痪。为避免村小组的经济受损,村委也出具证明希望有关部门对李XX变更羁押措施,早日让李XX回到工作岗位,为村民服务。故,对被告人李XX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方

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作用,反之,对其宣告缓刑,让其早日回到工作岗位,为村民服务,对所居住的地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被告人李XX系自首、自愿认罪,且是初犯,有多种法定及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辩护人恳请法庭在量刑时,考虑这些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被告人李XX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辩护人:郑XX

2017年 6月10日

司法实践中的辩护词一般都是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来写的,律师可以根据案情与证据向法院提出当事人从轻、减轻,甚至无罪的辩护。希望赢了网小编带来的文章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需要一位专业的刑辩律师来为你提供帮助的话,可以通过赢了网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

∙不起诉意见书 /y/ws/955738.html

∙某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保全措施审批表/y/ws/955737.html

∙某某某公安局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y/ws/955736.html

∙某某某公安局不立案理由说明书/y/ws/955735.html

∙某某某看守所健康检查笔录/y/ws/95573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不予听证通知书/y/ws/955733.html

∙某某某公安局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y/ws/955732.html

∙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许可证/y/ws/955731.html

∙案件合议记录(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y/ws/955730.html

∙房地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y/ws/955729.html

∙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y/ws/955728.html

∙人民检察院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y/ws/955727.html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证人名单/y/ws/955726.html

∙民事行政检察证据材料收据/y/ws/955725.html

∙人民检察院扣押邮件/y/ws/955724.html

∙拘留所等级申报 /y/ws/955723.html

∙某某某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供通知被告和被上诉人使用,行政诉讼证据文书范 /y/ws/955722.html

∙云南省某某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y/ws/955721.html

∙出入境管理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y/ws/955720.html

∙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鉴定书/y/ws/955719.html

∙责令进行行政处罚通知书(房地产行政执法) /y/ws/955718.html

∙行政赔偿调解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 /y/ws/955717.html

∙罪犯病残鉴定表 /y/ws/955716.html

∙某某某公安局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y/ws/955715.html

∙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y/ws/955714.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