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基础-》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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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基础》课程标准
1. 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1.1 课程的性质与作用
1.1.1 课程性质
《电子商务基础》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一门先导性的专业基础课,是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综合性课程。目的是让学生初步掌握涉及电子商务的全面的基础性知识,对电子商务中涉及到的技术及商务问题有个清晰的认识,为其他专业课的学习建立一个系统与明确的观点,奠定基础。
1.1.2 课程作用
本课程是对电子商务专业所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做总体性的介绍,是对其他专业课程的总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为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1.2 课程设计理念
遵循就业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根据电子商务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结合课程培养目标开发本课程。贯彻“理论够用、重在实践、强化职业素养”的职业教育理念,充分考虑高职学生的智力特点,做到因材施教,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使学生能顺利胜任未来的岗位。
1.3 课程设计思路
《电子商务概论》课程是对电子商务专业所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做总体性的介绍。整个课程分认知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网络技术基础、电子支付、网络营销、电子商务与物流、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建设、移动电子商务八个模块,在教学过程中主要以自主创业为主线, 围绕自主创业介绍电子商务相关基础知识, 并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教学。
(1)感性认知:通过在校内实训室进行认识实践使学生对电子商务有一个感性认识。
(2)理论与实践交叉教学:通过完整的理论与实践交叉教学过程,“教中学、学中做、做中悟、悟中行”为学生讲授电子商务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采用“教、学、做”一体模式组织教学。
本课程在教学的组织过程中,根据电子商务的工作过程和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技能设计组织教学,实践教学环节主要采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让学生在做中学,教师在做中教,学生先知其然,然后知其所以然。
根据电子商务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改革传统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将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辅之以相应的实践教学的课程设计思路,改革为以实践技能培养为主,理论知识够用为度的设计思路。
2. 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生掌握从事电子商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创业意识和团队精神,让学生养成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具备良好
的职业道德,实现职业能力的提升,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和职业岗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1 专业能力
(1)具备电子商务基本知识的认知能力;
(2)具备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的认知能力;
( 3)具备电子支付能力;
(4)具备网络营销的认知能力;
( 5) 具备电子商务物流的认知能力;
( 6) 具备网店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认知能力。
2.2 方法能力
(1)具备运用搜索引擎收集信息的能力;
(2)具备信息处理能力;
(3)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
(4)具备终生学习的能力;
(5)具备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3 社会能力
(1) 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品质;
(3)具备网络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
(4)具备良好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5)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1课程内容划分及学时分配
3.2学习单元内容划分
模块1 :认知电子商务
3.3电子商务概论实训的内容安排
4. 课程实施
4.1 教学条件
(1) 软硬件条件
按照电子商务专业的要求,本课程需要有以体现学生为中心、“教、学、做”一体、工学结合的电子商务实训条件,具体包括:电子商务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资料。
(2) 师资条件电子商务概论由电子商务专业专职教师任教,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的具有“双师” 结构特点的教学团队。
4.2 教学方法建议
1、教学过程中既要采用示范教学法、演示和讲解等教学方法,同时也要采用录像、多
媒体、实训室等教学资源进行辅助教学。通过实训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成就感,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对学生电子商务技能培养,尽可能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有意识培养独立学习、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以及培养学生具备与工作过程结果紧密相关的预测能力、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
2、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体现树立学生自主创业思想,坚持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和适应社会能力有机结合,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与人格养成有机结合的改革定位。
3、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提升职业素养,提高职业道德,并将有关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有机融合。
4.3 考核方式及课程的成绩评定本课程期末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期末课程结束,统一出题,统一
考试。
评分标准:满分100 分,其中平时成绩占20%;实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50%。
(1)平时成绩的记载内容包括出勤、课堂表现、作业三项,各占总成绩的5%、5%、10%。
(2)实训成绩:主要是根据每次上交的实训报告及实训课堂表现情况综合给出。本课程在实训室完成 6 次实训,共需交实训报告 6 次,占实训成绩的20 分,实训课堂的表现占10 分。
(3)期末成绩:期末知识、能力考核,占总成绩50%。
期末综合性考试主要包括基本知识、综合提高两个部分,其中案例分析是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整个能力的提高。具体评分标准见试卷。